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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第四節稱字和稱號

中國人的名字別號 吉常宏 1640 2018-03-20
原先為了敬名,所以才稱字。兩個陌生人相見,彼此寒暄時,必然是問:“貴姓?”“台甫?”或“尊字?”這就是敬名問字。而回答者必是先回答名某,後回答字某。因為對方所問者實際是名,這“台甫”、“尊字”,是問名的委婉語。號推廣開之後,人們覺得稱字不夠恭敬了,稱號才最雅、最恭敬,於是“台甫”、“尊字”變成了“尊號”和“大號”。其實這仍然是在問名。不過,經過這樣長時期的使用後,號受到字的同化作用,號竟成了字的同義語。譬如第十五回中就是字號混用的: 馬二先生著實惻然,說道:“你且不要傷心。你尊諱尊字是什麼?”那少年收淚道:“晚生叫匡迥,號超人。”第十七回則這樣說: (景蘭江)便道:“先生貴處那裡?尊姓台甫?”匡超人道:“小弟賤姓匡,字超人,敝處樂清。”

可見號就是字,字也叫號。有時也可能指名。如《閱微草堂筆記·灤陽續錄五》: 其祖姑聞客出視,又大駭曰:“是東光趙君耶?三十餘年不相見,今鬢雖欲白,形狀聲音,尚可略辯。君號非某耶?” 這裡說的究竟是名還是字,我們雖不能十分肯定,但近代民間問人的大名時,卻說:“你大號叫什麼?” 綜上所述,不難看到號的普及和影響之廣之深。 號不但取得表字的詞彙意義和作用,更重要的是,它一出現即具有表字所沒有的一種特殊表敬功能。 封建社會是講究避諱的,父祖之名是叫不得的。有句古訓一直在流傳,叫作:“父母之名,耳得聞而口不得言。”就是說,父母之名別人叫得,自己可以聽,但自己不能講。話雖如此,但在大庭廣眾場合,當人面直呼其父祖之名,也是一種失禮行為。所以《世說新語·方正》說,盧志在大庭廣眾中,向陸機問道:“陸遜陸抗是君何人?”陸機便毫不客氣地回敬說:“如卿於盧毓盧珽!”由此可見中古時代對直系親屬避諱之嚴。

上古時代,在敘稱中本可以稱呼父祖之字的,但後世也不允許了。這可能因為字和名的關係太貼近的緣故吧。如果父祖有官爵,有諡號,或者有科舉功名,對人稱說起來還方便,如沒有這些榮身的稱號,就不好措辭了。自從有了號,改變了這種尷尬局面。因為號完全同名脫離了關係,無避諱之可言了,不論在書面表達,或是口頭稱說,都可自由運用,不過還得加上“先生”、“公”或“翁”等敬詞。 宋人稱父祖之號的還少見,元明就多起來,至清而大盛。元代吳師道在《跋杜端父墨跡》中說道:“蓋先大父碧溪翁之友。”紀昀在中,對他的尊親都稱號,如稱其外祖為雪峰先生,稱其曾伯祖為光吉公,稱其舅父為健亭公,稱其叔父為儀庵公,稱其祖父為寵予公,等等。其父曾為姚安知府,稱為姚安公。梁章鉅在自訂《年譜》中,稱其父為翼齋公,稱其叔為九山公,稱其祖為天池公。蒲松齡五世孫蒲庭橘在《〈聊齋文集〉志》稱蒲翁為柳泉公。梁紹壬在《兩般秋雨盦〔an安〕隨筆》中,稱其曾伯祖梁同書為山舟學士,號與官職合稱。本來稱字的,清人也改為號了。如在《香祖筆記》中,稱其兄王士祿為西樵、西樵先生,紀昀則稱其兄為晴湖,都是稱號。

中國人有尊老敬賢的美德,對前哲,對時賢,一向都是敬名稱字的。自有了號之後,多改稱號。宋人已稱杜甫為少陵,稱蘇軾為東坡先生、坡公、東坡,稱辛棄疾為稼軒,稱陸游為放翁。明清時此風更盛。以何良俊為例,他在《四友齋叢說》中,對他的前輩和朋友,幾乎全都稱號:徐階為存齋,文徵明為衡山,皇甫汸為百泉,康海為對山,陸師道為五湖,顧清為東江,華夏為補庵,沈周為石田,祝允明為枝山,等等;於晚輩則仍稱字,如稱文徵明之子文彭為壽承(號三橋),文嘉為休承(號文水)。清人稱號更是普遍,隨筆、筆記,詩話、詞話類作品中,幾乎觸目皆是。在社會交際中,甚至可以說是氾濫成災。一些正統思想嚴重的士大夫,對社會上流行的稱號現象,曾有過刻毒的諷刺。第三二回,作者就曾藉鄧九公在戲園中的所見所聞,對那位長得像蝦米樣的狀元公和那位胖闊少,同小旦們互相稱呼號,作過繪聲繪色的描寫和挖苦。

儘管稱號比稱字顯得風雅而尊敬,但到底還是有字的多,有字又有號的少,號並沒有取代字而成為一尊。因為字是傍名而生的,名不廢,字也不會廢,號卻是游離於名之外的,難以起“表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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