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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第二章字的由來

中國人的名字別號 吉常宏 1138 2018-03-20
周代貴族男子,20歲算成年。年滿20歲,要舉行加冠儀式。就是將垂髮束起來,挽在頭頂,戴上冠,用簪把冠和髮髻〔ji繼〕固定在一起,然後由通過占卜選定的加冠嘉賓根據他名兒的含義,給起一個字,自此以後,就列入“丈夫”行列了。這就是《禮記·曲禮上》說的“男子二十冠而字”和《穀梁傳·文公十二年》說的“男子二十而冠,冠而列丈夫”。 為什麼男子成年要“冠而字”呢?因為名兒是父親起的,是幼年用的;長大成人了,別人不宜呼叫他的名兒,所以得另取字。 《禮記·冠義》說:“已冠而字之,成人之道也。”《儀禮·士冠禮》則說:“冠而字之,敬其名也。” 另外還有一層原因。週人有避諱的習俗,人死之後,為了對他表示尊敬,就不再稱他的名兒,這叫作“以諱事神”(《左傳·桓公六年》)。為長遠計,所以成年之後,就“敬名稱字”了。

然而《禮記·冠義》還說,已冠而字,“而後可以為人;可以為人,而後可以治人”。原來這“冠而字”並不僅僅為“敬名稱字”,還有深意存焉。它是貴族階層中,對一個成年男性承認並接納為正式成員的一種表示,自此之後,便可以讓他“治人”。難怪週人把冠禮看得如此莊重,把它當作是“禮之始”呢! 時移世易,發展到後代,世卿世祿制不復存在了,取字的深層次含義被過濾去了。人們取字,只是為了參與社會交際,所以也用不著隆重地舉行冠禮了。漢以來,皇太子還有舉行冠禮的,還可依稀看到點“治人”的影子,而士大夫階層很少有這樣循古的了。我們從柳宗元《答韋中立論師道書》可以看到,起碼由唐代起,連知書達禮的人家,對舉行冠禮取字一事,都頗感不合時宜了。

取字原屬貴族階層的特權,後來擴展為知識階層的事,而一般下層勞動人民還不得“染指”。宋代還不准下層社會的人取字。到了明清時代,三教九流,五行八作,幾乎無人無字。儘管也遭到文人士大夫們的抨擊和嘲諷,但取字的習俗,還是被普遍推廣開來。 先秦時代,字是舉行冠禮時,由選定的嘉賓給起,後世不舉行冠禮了,字則改由父祖、老師,或請其他通文墨的人給起,而且也不一定都到了成年才起,很可能是小名、大名和字一同起下的。當然,也有長成人之後,才請人起字的。有不少文章大家的文集中,常有“字說”這類題目的文章,這都是代人取字的“內容簡介”,或者叫“取字說明書”。 上古的貴族女子,原本也起字。 《禮記·曲禮上》說:“女子許嫁,笄〔ji機〕而字。”就是說,當女子成年許配人家時,把垂發挽在頭頂,用笄別住,並給她取字。這一禮制,秦漢以後沒承襲下來。雖然上層婦女中,有的也既有名,又有字,但不一定是“許嫁笄而字”。廣大女性一般自幼至成年,就只有一個小名(閨名)。不過,這一禮制雖未推行開來,但在漢語中卻留下了許多成語。如說女子已有婆家,叫作“已字”,“已字人”;沒找婆家,則稱“待字閨中”,“未字人”,“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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