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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第五節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根據地和解放區的貨幣

中國歷代貨幣 郭彦岗 1632 2018-03-20
從北伐時期到40年代,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根據地和解放區發行數種貨幣。 農民協會發行的票券。在北伐戰爭中,長江中下游各省農民熱烈支持北伐軍,廣泛發動武裝起義,建立革命政權,有力地保證了北伐戰爭的勝利。有的農民新政權發行了地方貨幣。 1927年元月湖南瀏陽縣東鄉六個區農民協會,聯合組成瀏東平民銀行,發行臨時兌換券12萬元,3月改發信用券。瀏陽縣金剛區於同年3至5月發行“金剛公有財產保管處有期證券”。同年2至7月,湖北黃崗縣農民協會信用合作社發行面額一串文的流通券。這些農民協會發行的地方貨幣是大革命初期農民運動的產物,表達了廣大農民的意願和打倒北洋軍閥的決心,是人民貨幣的萌芽。 蘇區貨幣。在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中國共產黨在長江中游、西北、閩粵諸省的邊區,開創許多革命根據地,分別建立了蘇維埃工農民主政府,組建蘇維埃工農銀行,發行地方貨幣。先後有湖南耒陽工農兵蘇維埃政府一元勞動券,耒陽第十三區工農蘇維埃政府一角和二角勞動券,湘贛邊界蘇維埃政府工字銀元等。隨著中央蘇區及各個革命根據地的發展,各縣區、特區、省蘇維埃工農銀行發行的貨幣,逐漸統一於中華蘇維埃國家銀行及其各分支行發行的貨幣。 1929至1939年間,計有中央蘇區、海陸豐、湘鄂贛、湘鄂西、鄂豫皖、閩浙贛、湘贛、川陝和陝北等九個邊區根據地,先後建立57個信用機構,發行紙幣、布幣、銀幣、銅幣、兌換券、流通券、信用券、信用條、存款券、股票、期票等,共計217種。這些貨幣是完全獨立自主的,有深厚的群眾基礎,信用較好,幣值也比較穩定,其紙幣12元抵洋一元。

抗日根據地貨幣。抗日戰爭時期,中共領導的各邊區和抗日根據地,先後組建銀行,發行貨幣,其特點是針對當時形勢,在統一政策下,分區發行流通。 1937年改組西北分行為陝甘寧邊區銀行,發行陝甘寧邊幣,以及延安光華商店代價券、邊區貿易公司商業流通券、三邊支行布質本票。總計在各邊區及抗日根據地共發行500多種貨幣。其中著名的有晉察冀邊區銀行券(簡稱邊幣,下同),北海銀行券(北海幣),冀南銀行券(冀鈔),西北農民銀行券(西農幣),魯西銀行臨時流通券(魯鈔),豫鄂邊區建設銀行幣,江淮地區的淮北幣、淮南幣、大江幣、江淮幣、鹽阜幣、江南幣,浙東抗幣及金庫券,瓊崖東北區光銀代用券等等。當時,各根據地尚處於日偽的分割、包圍、封鎖與拉鋸狀態,相互交往困難,必須建立獨立的貨幣市場,打破封鎖,排擠敵偽幣,保障邊區和抗日根據地的貨幣穩定和社會經濟穩定。

解放區貨幣。抗戰勝利後,解放區迅速擴大,新增加一些地方貨幣。主要有東北流通券,內蒙古流通券,關東銀行券,長城銀行券,中州農民銀行券,南方人民銀行券等。 1945年8至10月,華中地區原有淮南等幾個地方銀行合併為華中銀行,發行華中幣。不久,華東地區改為統一流通北海幣,停止發行華中幣。華南地區統一行用南方人民銀行幣,並統一收兌原有的幾種地方幣。以後,主要地區貨幣被指定為相鄰地區的主幣,按固定比價與相鄰地區貨幣混合流通,再逐步或限期收兌相鄰地區的貨幣。各地貨幣從此由分散逐漸集中,趨向統一。 1947年,華北的幾個解放區連成一片,華北各根據地召開財經工作會議,決定統一貨幣,先把晉察冀邊區銀行與冀南銀行合併為華北銀行,原來兩行發行的貨幣,按冀鈔一等於邊幣十的比價相互流通。 1948年,華北、中原、華東各區連成一片,形勢促使貨幣必須加速統一。是年12月1日,把華北銀行、北海銀行和西北農民銀行合併為中國人民銀行,發行人民幣,按照規定比價,分別收兌華北、華東、西北三大區原來發行的貨幣。為了擴大和加強人民幣陣地,穩定幣值,穩定市場,採取了若干財經措施:有計劃地繼續收兌各根據地貨幣;限期收兌各種舊貨幣;嚴禁外幣流通,由國家統一管理外匯;禁止金銀及各種金銀鑄幣流通轉讓;禁止人民幣出入國境,嚴禁偽造。後把中州農民銀行改為人民銀行中原區行,按一比三比例收兌中州幣。又先後收兌東北流通券、新蒙幣和新疆銀元票等,基本上已經實現人民幣的發行集中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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