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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第三節銀兩制的興衰

中國歷代貨幣 郭彦岗 1297 2018-03-20
銀兩制歷經宋、金、元、明取得法定貨幣地位以後,一直為官私收付的主要法定貨幣,在全國范圍內廣泛行用。清朝曾經對銀兩制制定幾條規定:徵稅起徵點初為一兩,乾隆時減為一錢,一錢以上必須用銀,以下聽民自便;法定制錢1000文合銀一兩,納糧時小戶零星稅銀及大戶尾欠銀一分收錢十文;紋銀為標準成色;政府會計都要銀兩核算。此後,舉凡市場交易和政府收支,甚至民間往來,多以銀兩為貨幣單位計算。銀元通行之後,再以銀元對銀兩來折價收付。清季和民國時期,銀兩的本位幣地位,並不因銀元發展快而受影響,直到1933年3月廢兩改元為止。共計存在405年。 銀兩常用的有四等:一是銀元寶,通用的基本計算單位重50兩為一錠,特大的重500兩,又叫馬蹄銀;二是中錠,約重10兩,秤錘狀,又叫錁〔ke刻〕子或小元寶,馬蹄形;三是小錠,重量自三兩至五兩不等,多呈饅頭狀,又叫小錁銀;四是一兩以下的碎銀或銀屑,叫福珠、滴珠。各種銀兩在使用時必須用平砝衡其重量,叫平秤。民初調查說當時平砝有170多種,實際不止此數。政府法定公用的有庫平,用於國庫省庫,庫平一兩重37.31256克。各省及省內也不同,如省庫平、道庫平、鹽庫平等等。次為關平,各地海關用,各關也不同,中央法定的一種重37.68克。徵收漕糧折色所用的叫漕平,更無統一標準,因地而異,同一地也有不同漕平標準。上海通用漕平。漕平的實際重量比庫平、關平都低。另外還有市平、司馬平、公砝平、錢平等等。各地負責鑑定銀兩的機構叫公估局,負責看秤看色。無論是本地銀兩或外地流入的銀兩,均由該局在銀兩上用土法鑑定成色,秤定重量,然後在銀錠上批註,才可行用。鑑定者都憑多年經驗鑑定,所獲結果相當準確,並負無限責任。

銀兩有兩大類。一是實銀兩,通稱寶銀。各地的形狀、成色、大小、輕重和使用習慣都不同。官爐私爐自鑄種種銀兩,名目繁雜,據《清朝文獻通考》所載有好幾十種。清與民國又不同。晚清與民國時期通用的有:北京十足銀、松江銀,天津行化銀、白寶銀、老鹽課銀,東北大翅寶銀,濟南高白寶,上海二七寶,蘇州蘇元錠,揚州揚漕平銀及揚州新,鎮江公議足紋銀,杭州元寶銀及小錠子,漢口公估二四寶銀,武昌昌關子及昌關錠,九江二四寶紋,長沙項銀及十足大寶銀,廣州藩紋關紋及鹽紋銀,雲南公估銀,貴州巧水銀及儸儸銀,重慶足色票銀,西安十足銀,甘肅、新疆足紋銀等等。按寶銀成色分:純銀1000‰,足銀990‰以上,紋銀930‰以上,標準銀900‰以上。這是全國公認的統一標準,具體到各地所用寶銀情況極複雜,據調查,各省通用寶銀共計104種。二是虛銀兩。這種所謂銀兩沒有白銀實物,僅代表白銀在市場起貨幣作用。社會公認其名稱、成色、重量、計算方法和使用要求。它代表某地共同使用的標準銀兩,成為該地區統一的貨幣計算單位。全國有四種,即是:上海的九八規元,天津的行化,漢口的洋例,營口的爐銀。這些都是以平砝名稱表示的銀兩計算單位而廣泛使用的貨幣。

銀兩制度流行了幾百年,由於本身缺點導致其消亡。其主要缺點是:銀兩形制笨重,攜帶、保存、使用均不便;種類名稱過於復雜,太難辨認;成色高下不齊,過於繁瑣,互不通用,折算困難,定質定價定量尤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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