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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第三節語言稱謂

中國古代的禮儀制度 朱筱新 5606 2018-03-20
語言是人們在日常生活中最主要的相互交往的方式,它既用於傳達事物,也用於交流感情。文明的語言是中華文明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古代禮儀的一個重要方面,同時又是禮貌的重要體現。這在人們的相互稱謂,即稱呼上表現得最為突出,謙稱自己,敬稱對方。 使用謙稱來稱呼自己,實際表現了說話者的謙遜和修養,也是對對方的尊敬。而出言不遜,大言不慚,則被視為無禮、輕浮,缺乏修養。古人常用的謙稱詞有:愚、鄙、敝、卑、竊、僕等。這些詞都含有愚笨、涉世不深、閱歷較淺、無知的意思。使用這些詞時,當然並非自己真的無知,而是以說話者的自謙來提高對方的身份。如自稱為愚兄、鄙人、敝人、卑人等;發表自己的觀點時,稱愚意、愚見、鄙意、鄙見等。竊和僕還有一層表示自己地位卑微的意思。竊,有私下、私自之意,使用它一般常帶有冒失、唐突的含義,如竊聞、竊見、竊笑等;僕,又有僕從、僕人之意,使用時多含有願為對方效力、服務之意。讀書人或文人自謙時,除使用小生、晚學、晚生等詞以表示自己是新學後進之輩外,也常用不才、不佞、不肖等詞來謙指自己沒有才能或才識平庸。官吏一般多自謙稱作下官、小官、末官、小吏等。古人坐席,尊長在上,晚輩或地位稍低者就自稱在下。而有一定身份的人則自謙小可,意思是不足掛齒。老人自謙時,常使用老朽、老夫、老漢等詞,以表示自己已進入暮年,衰老無用。此外還常使用老拙一詞,更帶有年邁、笨拙之意。中國古代使用的自謙詞,數量很大。各種社會地位和身份的人都使用這些自謙詞,所以中國社會一直保持著謙遜文明的風尚,中國人也因此具有謙虛勤學的風度。

“朕”在中國封建社會時期,是皇帝的專用自稱詞。但在秦朝建立前,使用“朕”字並不表示至高無上的地位和顯赫尊貴的身份,屈原的《離騷》中便有“帝高陽之苗裔兮,朕皇考曰伯庸”這樣的詞句,朕在此僅是一個自稱詞,“朕,身也”(《爾雅·釋詁》)。只是在秦始皇統一六國之後,以皇帝自居,遂將“朕”作為自己的專用代稱,才使之成為顯示皇帝權勢的標誌。儘管如此,古代的帝王們在自稱上仍不乏謙遜之詞,即使是在與臣下的談話中,經常使用孤、寡之類的謙稱。孤,又稱孤家;寡,也稱寡人。孤家、寡人二詞都帶有缺少德行之意,即指自己為少德之人。 “不穀”也是帝王君主常用的一個自謙詞。谷,作為一種糧食作物,用於養人,而引申為善的意思。不穀,則是喻指自己不能像谷一樣,供養人們,再引申則是說自己是不高明的人,或不能以德待人。

在謙稱自己的同時,古人又以敬稱來稱呼對方。敬稱多帶有敬重、敬仰、頌揚的感情色彩。古人常把品格高尚、智慧超群的人才稱為“聖”,如孔子被稱為孔聖人,孟子被稱為亞聖(意指僅次於聖人的人)。到後來又專門用於帝王,稱皇帝為聖上、聖駕,甚至與他相關的事物都被冠以“聖”字,如皇帝的諭旨又稱為聖旨、聖諭。皇帝還有一個特定的稱謂,即“萬歲”,然而“萬歲”一詞原是古人飲酒慶賀及祝壽的歡呼語,帶有濃厚的祝愿之意,而且不分上下貴賤,均可使用。但有了皇帝以後,群臣多於朝廷中歡呼“萬歲”,以示對他的祝愿,於是這個詞逐漸演變為對皇帝的一種敬稱,而其他人則不能再使用了。皇帝既然是“萬歲”,那麼皇帝所封的諸王則被人們敬稱為“千歲”。在皇帝專用的敬稱中,還有一個“駕”字。駕,本是指皇帝的乘輿(載人的車)。古人認為,天子應以四海為家,不以宮室為固定的居所,應該乘車巡行天下,因此“駕”字便被借用來尊稱帝王,如聖駕、尊駕;就是皇帝死去,也要叫宴駕、駕崩。

在中國歷史上諸多的敬稱詞中,陛下、殿下、閣下、麾下、足下等詞是使用最為普遍的。 “秦漢以來,於天子言陛下,皇太子言殿下,將軍言麾下,使者稱節下、轂〔gu谷〕下,二千石長史言閣下,通類相與言足下。”(段成式《酉陽雜俎》)陛,原指宮殿的台階,蔡邕在《獨斷》中寫道:“陛,階也,所由升堂也。天子必有近臣,執兵陳於陛側,以戒不虞。”意思是說,陛,即台階,是進入廷殿的必經之路。皇帝每次升殿(進入大殿),必定要派可靠的大臣手持兵器站在陛的旁邊,以防發生意外。群臣向帝王上言時,“不敢直斥,故呼'在陛下者'而告之,因卑達尊之意也”。也就是說,“陛下”的原意是指站於陛下,進而又以地位低卑轉指帝王的高尊,成為對帝王的敬稱。 “殿下”與“陛下”一樣,也是因在殿堂接見群臣而得此稱,但“殿下”通常是用於敬稱皇太子和諸王,有些朝代也用“殿下”敬稱皇太后、皇后,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也曾一度用來稱謂過皇帝。 “閣下”一詞,是對有一定社會地位的人的一種敬稱。閣是中國古代的一種建築,有閣的人家無疑是王公貴族、達官貴人,這些權貴手下的屬官、屬吏便以自身之卑,反過來敬稱閣中之人為“閣下”。不過“閣下”稱謂的使用範圍比較寬,也沒有嚴格的限制,除去有社會地位的人之外,一般在表示對對方尊敬之意時,都可以使用這個敬稱。隨著歷史的發展,“陛下”、“閣下”二個敬稱詞在使用上約定俗成,逐漸規範化。凡敬稱帝王君主時用“陛下”,而敬稱行政長官時,用“閣下”。麾,是古代用於指揮軍隊的旗幟,以此象徵或代表主將、主帥。 “麾下”,則是部下、部屬對主將、主帥的一種敬稱。

“足下”一詞的源出,至今尚未考證出結果,但有一說,“足下”的稱謂始於春秋時期一位叫介子推(又記為介之推、介推)的故事。介子推是晉國的一位隱士。晉獻公在位時,十分寵愛驪姬。後來驪姬生下一個兒子奚齊,為了能冊立他為太子,驪姬大耍陰謀,散佈讒言害死已冊立的太子申生,並將其他公子逼出宮外,其中有重耳。重耳在外流亡長達19年,他的舅父狐偃和介子推等人始終陪伴著他,歷盡艱辛,患難與共。後來在秦穆公的支持下,秦國派兵護送重耳回晉國。途中,狐偃向重耳邀功,以求日後能得到重用。介子推對此極為反感,不願意再與狐偃這樣的人同行,便不辭而別。重耳回到晉國後,即位為國君(即晉文公),凡隨同他一起流亡在外的人一律論功封賞,卻唯獨漏掉了介子推。此時的介子推為了表示自己的清白,攜老母一起隱居於綿上(今山西介休東南)山中,至死絕不與晉文公見面。文公為尋他出山,令人搜山,未能找到介子推。於是文公下令放火焚山,以迫使他出山,但不料介子推竟抱木燒死。文公知道後,趕到介子推母子藏身的地方,拍打著介子推臨死前抱著的那棵樹,哀嘆不已。他讓人伐倒這棵樹,製成一雙屐(木鞋,形似今天的拖鞋),穿在自己的腳上。從此以後,文公經常低頭看著自己腳上的屐,痛心地說道:“悲乎足下”,意在自責。 “足下”一詞,最初可用於上下、同輩之間的敬稱,後來一般只用於同輩之間。

中國古代語言的文明和禮貌不僅表現在社會上人際交往之中,也體現在家庭之中。子女對自己的父母、兄長,乃至其他親屬,從不直呼其名。就是在與外人的交談中,提及父母、兄長等親屬,也使用一些含有謙恭敬重之意的稱謂,這也是古代禮儀的重要內容。 稱呼自己一方的親屬時,常使用家、舍、先、亡等作為敬稱詞。家和舍都是指自己的家庭、宅居,本身就帶有謙恭、平常的感情色彩。用家、舍作稱謂,使用於在世的本家親屬。在別人面前稱呼比自己輩份高或年長的家人,都要冠以“家”字,如稱自己的父親為家父、家公,母親為家母、家慈,兄、嫂為家兄、家嫂等;“舍”則用於稱呼比自己輩份低或年幼的家人,如舍弟、舍妹、舍侄等。可見,“家”、“舍”在使用時,是有嚴格的長幼之分的。 “先”和“亡”都含有哀痛、懷念之意,因此,古人將這兩個字用於稱謂已故的家人,同樣在使用時也有長幼之分。先,用於比自己輩份高或年長的已故家人,如先祖指祖父,先父、先人則同指父親,先母、先妣〔bi比〕同指母親。亡,則用於輩份比自己低或年幼者,如亡友、亡弟、亡兒等。

在稱呼對方親屬時,則使用令、尊、賢等敬重之稱。令,有善美之意,在使用時,不受輩份、年齡的限制,可通用於對方的親屬。如稱呼對方的父母時,可稱作令尊、令翁、令公和令母、令堂、令慈;稱對方的妻子為令妻、令正;稱對方的兒子為令子、令郎,女兒為令愛、令媛;稱對方的女婿為令婿、令坦;還有令兄、令弟、令姊(姐)、令妹等。 “尊”和“賢”,在用於對方親屬的稱謂時,則要嚴格加以區別。 “凡與人言,稱彼祖父母、世父母、父母及長姑,皆加尊字;自叔父母已下,則加賢字。”(《顏氏家訓·風操》)也就是說,“尊”字用於對方叔父以上的人,可稱對方的祖父為尊祖,父親為尊父、尊翁、尊大人、尊公、尊大君,母親為尊堂、尊上、尊夫人;稱對方叔父以下的親屬為賢叔、賢兄、賢弟、賢姊(姐)、賢妹、賢侄、賢友、賢侄、賢婿等;稱對方的妻子則為賢閣、賢內助等。尊,有時也用於稱呼與對方有關的事物,這與“貴”字的用法一樣,同屬於一種敬稱,如尊姓、貴姓、尊府、貴府、貴體、貴鄉等。

自古以來,人們習慣稱呼妻子的父母為丈人、丈母或岳父、岳母,以及泰山、泰水,這些稱謂也都是一種敬稱。古時,丈、杖相通,拄杖者多為老人,於是稱老人為“丈”。在泰山上有一山峰,名為丈人峰。以山峰之名代稱,具有健康長壽的祝愿之意,所以唐代以後,“丈人”便用來專稱妻父,妻母自然也因此被尊稱為“丈母”。岳,山也,稱呼岳父、岳母,與丈人、丈母同樣含有祝愿之意。至於“泰山”這一敬稱,除與泰山有丈人峰而得名之外,還與唐玄宗封禪泰山,宰相張說趁機將自己的女婿鄭鑑官升四級的典故有關。正是由於伶人黃繙綽“此泰山之力也”的解釋,便有了以“泰山”專指妻父的說法。山為陽,水為陰,所以妻母也增添了一個新的敬稱,即“泰水”(參見段成式《酉陽雜俎》卷十二)。

當然,在古代的稱謂中,謙詞、敬詞不勝枚舉,古人以此作為交往中的一種禮節,視為禮貌之舉,這也是中華民族謙和待人的一種美德。不過,稱謂僅僅是語言交談中的一小部分,而在言談話語中體現恭敬、謙遜,同樣也是古人十分重視的,也被視為一種禮貌的表現。如在對方講話時,要專心致志地“洗耳恭聽”,而不能漫不經心,更不能打斷別人的話題。而自己講話時,眼睛應注視對方,語調平緩,不能強詞奪理,擺出一副盛氣凌人的架式。在語言交談的禮節上,乃至在談話的藝術上,古人都曾作過具體的規定,這些都記錄在《禮記·少儀》之中。 如,“尊長於己逾等,不敢問其年。”即與輩份比自己高的老人交談時,不要詢問他的年齡。 “請見不請退。”對於尊長者,可以請求會面。但談話結束,不要馬上請求離去,要等待尊長示意後,再告辭。

“侍坐弗使,不執琴瑟,不畫地,手無容,不翣〔sha 霎〕也。”陪同尊長者談話時,如果沒有尊長者的旨意,是不能彈奏琴、瑟的。也不能自作聰明地為尊長者出謀劃策,對他指手畫腳。更不能像扇扇子一樣地搖手,向尊長者表示反對的意見。 “不窺密,不旁狎〔xia匣〕,不道舊故,不戲色。”與別人交談時,不能窺探人家的秘密隱私。陪同長者坐時,不要與其他人相互逗鬧或親熱。談話時,不要總絮叨以往的舊事,神情應莊重嚴肅。 “侍坐於君子,君子欠伸,運笏,澤劍首,還屨,問日之蚤莫,雖請退可也。”陪同年長且有一定地位的人談話時,如果他已經打呵欠,伸懶腰,或手中擺弄朝笏,摩拭劍柄,或把鞋拿到自己的身邊,或詢問時間的早晚,這些都是困倦或不耐煩的表示,在這種情況下,是可以請退的。

平時談話要注意禮節,但也不是一味地阿諛奉承,不講原則,古人即使是對待帝王君主,也十分注意以誠相待。 “為人臣下者,有諫而無訕,有亡而無疾;頌而無諂,諫而無驕;怠則張而相之,廢則埽〔sao掃〕而更之,謂之社稷之役。”即作為君主的臣下,對君主應該當面勸諫,不要在背後譏諷、嘲笑。如果勸諫沒有被君主接受,則離開他,但不能因此而心生怨恨。如果是稱頌君主,也要實事求是,不可諂媚取寵。勸諫一定要出於誠心,不能傲慢輕視。君主有時出現怠惰,不能勤於朝政,在勸諫時要加以鼓勵,並傾力相助;制度有所敗壞,要勸說君主加以肅正和改良,這樣才叫為國家效力。在這方面,唐代的魏徵不愧是一位傑出的典型,史稱其“有經國之才,性又抗直,無所屈撓”(《舊唐書·魏徵傳》)。 唐太宗李世民即位後,勵精圖治,為實現長治久安,他要求文武百官“上封事”,即提出治國的意見和建議,還用獎賞的辦法,鼓勵臣下直言極諫。但李世民畢竟是皇帝,雖然他一再表示對臣僚“直言忤意”,絕不“怒責”。但要批評皇帝,即古人所謂的“犯龍顏”、“犯龍鱗”,仍需要有一定的膽識,否則就流於形式。魏徵就是這樣一位既有膽識,又不失君臣禮節的臣僚。一次,唐太宗詢問魏徵:“何謂明君、暗君?”魏徵答道:“君之所以明者,兼聽也;所以暗者,偏聽也。”(吳兢《貞觀政要·君道》)魏徵正是以“兼聽則明,偏信則暗”的道理,勸說唐太宗要多聽各方面的意見,而不要輕信一面之詞,以使自己能正確地分辨是非。魏徵每次勸諫唐太宗,都是直言坦誠,毫不掩飾,又不唐突。他始終做到“無面從,退有後言”(《舊唐書·魏徵傳》),即知無不言,言無不盡。在唐太宗即位之初的幾年中,魏徵曾先後陳諫200多件事,所言詞強理直,引喻貼切,多切中時弊,而使唐太宗折服。在與唐太宗相處的10餘年中,魏徵一直以直諫著稱,而唐太宗對他也多是言聽計從。這里當然與唐太宗的雄才大略,能虛心納諫有直接的關係,但也不可否認魏徵恪守君臣之禮,以誠相待,以理服人的作風。正因如此,唐太宗對魏徵十分賞識。貞觀十七年(公元643年)正月,魏徵病逝。唐太宗悲痛不已地說:“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古為鏡,可以知興替;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朕嘗寶此三鏡,以防己過。今魏徵殂〔cu徂〕逝,遂亡一鏡矣。”(劉餗《隋唐嘉話》卷上)為此他特頒布詔令,令臣僚以魏徵為楷模,做到直言無隱。魏徵去世後,唐太宗還特地登上凌煙閣,面對魏徵的遺像,為他弔唁,其間情不自禁地作了一首詩:“勁條逢霜摧美質,台星失位夭良臣。唯當掩泣雲台上,空對余形無復人。”(王方慶《魏鄭公諫錄》卷五)再次表達了對這位諫臣的懷念和哀思。正是由於唐太宗的賢明和勵精圖治,以及以魏徵為代表的一批臣僚的鼎力相助,唐朝貞觀年間出現了政治清明,社會安定,生產迅速恢復,經濟持續發展的興盛局面,而被史家譽為“貞觀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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