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科普學習 中國古代的禮儀制度

第3章 第二章嚴格的禮儀制度——“五禮”

中國古代的禮儀制度 朱筱新 8743 2018-03-20
吉禮,即祭祀之禮,也就是敬奉鬼神的典禮。自從遠古時期的人類發明了祭祀活動,直到國家形成之後,古人始終對各種祭祀活動都給予高度重視。他們認為自然界中的一切神靈都主宰著人世間的一切,所以祭祀鬼神也直接關係到國家的命運安危,因此視之為“國之大事”,而將吉禮列在“五禮”之首。根據吉禮的規定,祭祀的對象可分為兩大類:一是神,這是指人們想像中的存在於自然界的神。神主要包括昊天上帝、日月星辰、司中司命(司中、司命分別是兩顆星宿的名稱)、風師雨師(即風神和雨神)、社稷(分別指土神和穀神)、五祀(指祭五種地神:春神句芒、夏神祝融、中央后土、秋神蓐〔ru入〕收、冬神玄冥)、五嶽(指五座山,相傳群神多居住於此。今指中嶽嵩山、東岳泰山、西嶽華山、南嶽衡山、北岳恆山。歷史上,南嶽曾指天柱山,北岳曾指河北恆山)、山林川澤及四方百物等。幾乎自然界中無處不有神,有神必要祭祀。二是鬼。所謂的鬼,也就是人們想像中的人死後的陰魂。古人以為,人死而靈魂不死,它離開人體後便到另一個世界,在那裡繼續生存。人們生活在地面之上,這裡萬物叢生,陽光明媚,稱之為“陽間”。而陰魂是看不見的,所以人們想像它們生活在漆黑一團的世界中,稱之為“陰間”。人們對於死去的親人,以及親朋好友,總不免帶有一種懷念的情感,祭鬼實際正寄託了這種情感。古代的祭祀活動主要有祭宗廟、祭社稷、祭天地等。

宗廟,古時又稱祖廟、太廟等,是供奉和祭祀祖先的場所。 “宗,尊也;廟,貌也。言祭宗廟,見先祖之尊貌也。”(《禮記·祭法·鄭玄注》)這一段古人的註釋,點明了“宗廟”二字的含義,也就是說,祭祀宗廟時,要讓祭祀者能看到受祭者生前的容貌。目的在於讓祭祀者在祭祀先人時,能“觸景生情”,使心中湧起對亡故親人的懷念之情。因此在早期的宗廟祭祀中,曾有過讓生者代替死者接受祭祀的作法。 《儀禮·士虞禮》中記載了這種祭祀方法,這位代表先人的受祭者稱為“屍”。東漢著名經學家鄭玄在《儀禮·士虞禮》的注中解釋道:“屍,主也。孝子之祭,不見親之形象,心無所繫,立屍而主意焉。”“屍”在祭祀宗廟的活動中充當著極其重要的角色,因而選擇“屍”者也是十分嚴肅的事情。這位“屍”者要在死者的孫輩中選出,選“屍”是用占卜的方法決定的,又叫“筮〔shi是〕屍”。 “屍”又分為男屍和女屍,代表祖父受祭的孫子為男屍,代表祖母受祭的孫女為女屍。如果選出的“屍”者年齡太小,可由一位長者抱著,接受致祭。如果沒有孫輩,或沒有合適的人選,就從同姓的家族中選一位與孫輩輩份相同的人來充當“屍”者。用“屍祭”的方法來祭祀宗廟,還有一個目的,“孫為王(亡)父屍,父北面而視之,所以明子事父之道也。”(《禮記·祭統》)也就是說,通過這樣的方法,教育後代繼承先輩之業,懂得做人的道理。以屍代祭的方法在夏、商、週三代十分盛行。在祭祀宗廟的儀式中,夏代的屍從始至終要站著;商代則改為坐著;周代的屍雖然也坐著,可還要聽從主人的告語和勸請飲食。戰國以後,以屍代祭的方法被逐漸淘汰,屍又被“神主”所取代。所謂“神主”,就是在宗廟里為死者立的牌位,也稱為“主牌”。宗廟裡擺放的牌位,所起的作用與屍是一樣的,也是作為某位先祖的象徵。

中國古代有“避諱”的習俗,即為了表示對對方的尊敬,特別是對尊長者,在稱呼時不能直呼其名,而改用其他的稱謂。即使是對待已故去的長輩也是如此,因此宗廟的牌位上面也不能直書其名,而是另起一個稱號,通常多使用“祖”、“宗”二字,如高祖、太祖、高宗、太宗等,這種稱呼便叫“廟號”。 宗廟中供奉的牌位和祭祀用的鼎、彝、尊等禮器,在人們的心目中是十分神聖的,因此備加保護,有“君子雖貧不鬻祭器,雖寒不衣祭服”(《禮記·曲禮》)之說,否則會被視為對祖先的不敬。至於皇家宗廟中供奉的牌位和祭祀用的器物,更被視為國家的重寶,作為國家的一種象徵,要妥為保藏,絕不允許出絲毫差錯。然而在南宋初年,金軍大舉南下,宋高宗趙構從建康(今江蘇南京)逃往杭州(今屬浙江),一路喪魂落魄,竟把先祖的牌位都丟了,足見其狼狽之極。

從北宋開始,除牌位外,宗廟祭祀時,還掛有先祖的“御容”,即畫像,之後又有了塑像。到北宋末年,皇家的宗廟中還掛上了歷朝的文臣宰相和執政官、武臣節度以上官員的畫像,作為陪祀。金朝的宗廟中供奉的“御容”像數量很多,僅太祖完顏阿骨打(完顏旻)的御容像就多達12幅,其中有立像、坐像、半身像、戎裝像等。畫像的出現,不僅符合“宗廟”一詞的含義,也使祭祀者直接瞻仰到先祖的尊貌,使心有所繫。 宗廟制度與宗法制度是相輔相成的。宗法制源於氏族社會,之後發展為以家族血緣關係為基礎,按照家族內部成員血統關係的遠近,來區分嫡庶親疏的一種制度。宗法制的核心是嫡長子繼承製,主要內容是將家族的成員分為大宗、小宗兩大系列。宗廟制度嚴格遵循宗法制嫡親、庶親(即大宗、小宗)的規定,以此達到傳宗接代,家業永興的目的。不僅如此,在宗廟制度中還有昭穆之規。 “夫祭有昭穆。昭穆者,所以別父子、遠近、長幼、親疏之序而無亂也。”(《禮記·祭統》)昭穆制度其實也是宗法制度的一種表現形式,它主要是用於宗廟和墳墓的排列順序,即用以在廟次、墓次上區分遠近、親疏的關係。按照昭穆制度的規定,在宗廟和墳墓的排列上,以始祖居中,左昭右穆,子為昭,孫為穆,依次排列。也就是自始祖以下,第一代、第三代、第五代、……凡奇數後代均為昭,位居始祖左側;第二代、第四代、第六代、……凡偶數後代均為穆,位居始祖右側。按照這樣的排列順序,昭穆之間的關係是昭生穆,穆生昭,昭穆相次,百代不變。

人們把宗廟作為祖先亡靈的寄居之處,因而宗廟建築也和人們日常生活的房屋建築一樣。只是出於對祖先的敬重,宗廟一般都建得比較講究,顯示出特有的莊重、肅穆的風格。在中國古代社會中,無論是天子,還是臣下官吏,都立宗廟。但按照禮的規定,宗廟建築的數量多少要依據官階的高下而定。西周時,天子的宗廟多達七座,除太祖廟外,另有三昭三穆之廟。其屬下則只能建五座、三座,官階再低者只有一廟。最高統治者的宗廟,稱為太廟,被視為國家的象徵,凡遇重要的農事活動、皇帝登極、戰爭等重大的事情,都要舉行祭告宗廟的禮儀活動。皇朝宗廟的位置也嚴格遵循禮儀制度中“左宗廟”的規定,建在王宮的左側。在今天的北京城中,建有明、清兩代的宮城——紫禁城,兩朝的太廟就建在紫禁城的左側,今天天安門東側的勞動人民文化宮就是兩朝所建的太廟。至於臣下官吏的宗廟多建在居所附近,而聚族而居的百姓家族也多在族居地建有本家族的宗廟。這類由個人或家族集體修建的宗廟與皇家宗廟無論在哪一個方面,都是不能相比的,但也都遵循禮儀制度的規定。這類宗廟多稱為家廟或祠堂,裡面同樣供奉著祖先的牌位及畫像,在排序上也有昭、穆之分。

祭祀宗廟的活動,除臨時因有重大事情而入廟祭告外,還有一些固定的祭祀規定,“月祭”便是其中之一。月祭在月朔(即每月初一)這天舉行。春秋戰國以前,逢月祭之時,天子要親自率領群臣前往宗廟,先宰殺一隻羊祭告先祖。然後,群臣們要頭戴皮弁(古時男子戴的一種帽子。用白鹿皮拼合縫製而成,其形狀似一隻倒扣的杯子),在宗廟內聆聽天子的訓諭。每年夏秋之交的月祭最為隆重。因為古代的曆法是一年頒行一次,是由巫、祝、蔔等官員通過對天象的觀測,計算出第二年的月朔時間,以及是否需要增加閏月,而後寫成曆書,收藏於宗廟之中。到夏秋之交的月祭時,天子將把曆書頒發給各國的諸侯,作為統一執行的曆法,所以這次月祭在當時格外受到重視。不過,月祭到後代便逐漸被冷落了,皇帝往往不再親臨宗廟,祭祀先祖,而只是派人去宗廟,殺隻羊了事。 “四時之祭”也是一年中固定的宗廟祭祀活動,在每年的春、夏、秋、冬四季之始時舉行。至於家廟、祠堂的祭祀活動,雖然也按照禮儀制度的規定,但並不十分嚴格。每逢家族內遇有大事,由家族內的尊長者,即族長(或叫宗主),率族內的男子入廟祭告。

不過,在中國歷史上,還有一些特殊的祠堂。這些祠堂不具有宗廟的性質,而是為了紀念歷史上的某位傑出人物,以使後人永遠緬懷他的業績,激勵後人繼承和發揚他的道德風尚。這些祠堂雖然在名稱上與宗廟性質的祠堂相同,但它多由非家族成員,甚至是官府出資修建的,位於今天北京東城區府學胡同內的文天祥祠就是一個典型的代表。文天祥是南宋末年著名的抗元將領,被元軍俘虜後,寧死不屈,奮筆寫出《過零丁洋》詩,以“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詩句,表現出視死如歸的英雄氣概。直至被押解到元大都(今北京),面對元世祖忽必烈的多次勸降,他依然拒不投降,最後遭殺害。明朝滅亡元朝後,於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始建文天祥祠,並於祠堂中塑文天祥像,以示紀念,供人憑弔。到永樂六年(公元1408年),明朝政府又將祭祀文天祥正式列入朝廷的祭典之中,成為明朝“五禮”中“吉禮”的一項重要內容。當然,這類祠堂在祭祀的禮儀上沒有宗廟祭祀禮儀那麼繁縟、複雜,但它所蘊含的“訓誡”,即教育後人的功能,卻較之宗廟祭祀更為突出。

祭社稷,這一項重要的祭祀活動源於古老的傳說。社和稷是傳說中的兩位神,即土神和穀神。相傳在黃帝時,有一位共工氏,他的兒子勾龍能平水土,被人稱為“后土”,又被後人尊為社神。另有一位厲山氏,他的兒子農(又稱為柱),能播植百穀,後人又尊他為稷神。古人認為社神是造化和養育生靈、萬物之神,稷神則是掌管養育人類繁衍生息所需的穀物糧食之神。國有土,民有食,是實現國泰民安的最基本條件,所以古人格外敬重社稷。 “建國之神位,右社稷,左宗廟。”(《周禮·春官·小宗伯》)按照禮儀制度的規定,社稷與宗廟同為一個國家建立所必不可少的重要標誌,而且分別建在王宮的左右兩側。祭祀土神、穀神的地點一般就稱為社稷。在古代,社稷因此常作為國家的象徵,並作為國家的代名詞。祭祀社稷的目的是為了祈求五穀豐登,在歷史上也稱為“祈穀”。

祭祀社神、稷神,要先修築高台,稱為壇,祭祀的主要活動便在壇上進行。先秦時期,社神與稷神是分開祭祀的,所以壇也是分開修築的。社壇上最初是植上一棵樹,這便是“社主”。以後,又以一塊木製牌位取代樹木“社主”。稷壇呈方形,壇上依東、南、西、北、中五個方位,分別放置著青、赤、白、黑、黃五種顏色的泥土。西周時期,天子分封諸侯時,要根據封地的方位,從壇中取一撮相應方向的色土賜給受封的諸侯,作為封賜的標誌。從東漢開始,合祭社神、稷神,但兩座壇依舊分置。唐朝以後,祭祀社稷的製度逐漸固定下來,社壇上的“社主”用條狀的石頭製成,稷壇則放置五種顏色的泥土,只有元朝全部放置黃土。明太祖朱元璋定都應天府(今江蘇南京)後,在營建都城時,又將社、稷兩壇合為一體,而合稱為社稷壇。壇仍呈方形,作為“社主”標誌的條石位於壇的中心,但只露出一個尖頭。另外再分立社、稷二神的木製牌位。明成祖朱棣營建北京城時,按照“右社稷”的禮制規定,將社稷壇建在紫禁城的右側,與太廟相對稱。社稷壇依然承襲南京社稷的形制,此後又被清朝所沿襲。明、清兩朝祭祀社稷的場所就是今天天安門右側的中山公園,社稷壇分三層,用漢白玉砌成,因壇上放置著青、赤、白、黑、黃五種顏色的泥土,所以人們習慣上稱之為“五色土”。在壇的中心,有一塊微露尖頭的條石,這便是“社主”。在中山公園五色土的北面還建有一座大殿(今稱中山堂),是當時舉行祭祀社稷活動的地方。每年的春、秋二季仲月(每季的第二個月)內舉行祭祀,多由皇帝親自主持,並在祭祀的大殿內供奉牛、羊、豬三牲。儀式開始後,還要用鐘鼓奏樂。除都城建有社稷壇外,地方的府、州、縣也建有供奉社、稷二神的祭台,其規格當然不能與京城社稷壇相比。不過,在每年皇帝主持祭祀社稷的同日,地方也要舉行祭祀活動,由府、州、縣長官主持。

祭祀天地,在古代是一項極為莊重的活動,其儀式十分隆重,在禮儀制度中為大祀。這項古老的祭祀活動,在傳說中的舜、禹時期,就已出現。據文獻記載,那時已經有了稱為“類”的祭天典禮。天和地,是人們想像中的自然界的神,並賦予它們人格化。天神在殷商的甲骨文中,記作“帝”或“上帝”,在商朝人的眼裡,它成為自然界,乃至人類的主宰。在它的周圍,還有日、月、風、雨等一批眾神,作為天神的陪臣,協助它治理自然萬物。商朝人對天神的敬仰和崇信達到登峰造極的程度,每逢祭天的時候,不惜耗費大量的財富,甚至要殺死為數眾多的俘虜及牲畜,作為供奉的祭品。從西周開始,最高統治者又有了“天子”的稱謂,意為天之驕子。這使得周王借天神之威統治天下,也神化了他手中的權力。由此可知,祭祀天神既表現了人們對自然的敬畏,也成為統治者強化統治的一種欺騙工具。因此儘管最高統治者位居顯赫,但仍要像侍奉父親一樣侍奉天神。禮儀制度中的祭天禮正是因此而製定。到後代,對天神的稱謂越發繁多,如昊天、皇天、昊天上帝、皇天上帝、維皇上帝、天帝等。而對這位想像中的、人格化的神的祭祀活動,也越發神聖、隆重。

祭祀天神也要修築祭壇。古時有“天圓地方”之說,即古人們認為天是圓形的,地是方形的,天像一口鍋倒扣在地上。因此祭天壇是一座圓形的祭壇,稱為圜丘。圜丘建在國都的南郊,祭天與祭地,因為都在郊外築壇祭祀,所以又常統稱為“郊祀”。祭天禮在商周時期也曾使用過以“屍”代祭的辦法,之後也逐漸以神主牌位取代“屍”。祭天禮中比較特殊的儀式是“燔燎”,即將宰殺供奉的犧牲連同供奉的玉璧、玉圭、繒〔zeng增〕(古代對絲織品的統稱)帛等祭品,一同放在柴草上,由天子點燃柴草。頓時,煙火升騰,直上天空,人們以為這樣便能讓天神嗅到氣味。祭天禮在每年的冬至這天舉行。 古代有“父天而母地”之說,即視天神為父親,地神為母親,可見古人對地神也是十分敬重的。地神在古文獻中稱為“地示〔qi其〕”,也寫作“地祇”。地示是大地之神,不同於社神,社神通常被認為是主某一方土地之神,所以《禮記·王制》中記載道:“天子祭天地,諸侯祭社稷。”祭地禮在每年的夏至這天,地點在國都北郊一座建在水澤之中的方丘上舉行。祭地壇為方形,合於“天圓地方”之說。建在水澤之中,則喻指大地被四海所環繞。祭地神的儀式與祭天禮基本相同,但不用燔燎,而是在祭祀儀式結束後,要在地上挖一土穴,將犧牲、玉帛等祭品埋入其中。 除去圜丘祭天、方丘祭地之外,在古代的禮儀制度中,還有合祭天地之禮,稱為“封禪”。封禪是要在泰山舉行的。 “此泰山上築土為壇以祭天,報天之功,故曰封。此泰山下小山上除地,報地之功,故曰禪。”(《史記·封禪書·正義》)可見封禪是專門在泰山舉行的祭祀天地的禮儀活動。之所以選擇泰山,因為泰山為東岳,是五嶽之首,故又稱其為岱宗。封,要在泰山頂上舉行,因為那裡離天最近;禪,則在泰山腳下進行。雖然封禪是合祭天地,但實際上,封重於禪。封禪泰山與其他的祭祀活動一樣,同樣受到禮儀制度的規定限制,封禪儀式一般由帝王親自到泰山主持,非帝王是不能享有這種權力的。春秋時期,齊恆公任用管仲為相,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使齊國的實力迅速強盛。此後齊恆公兼併周圍的小國,擊敗實力強大的楚國,使齊國在中原地區聲威大振。齊桓公因此欲成霸業,他約集魯、宋、衛、鄭、許、曹等國的國君,在葵丘(今河南蘭考東)舉行盟會,連周天子都派人參加。會上,齊桓公與各國國君共同訂立盟約。葵丘之盟後,齊恆公成為中原諸侯的霸主,可以挾天子以令諸侯了。但他還不滿足,又想效仿週天子封禪泰山,其用意在於想與週天子平起平坐。但上卿(國君之下的最高執政官)管仲告訴齊恆公,按照禮儀制度的規定,只有受冊命為王者,才有資格行封禪之禮。齊恆公雖稱霸中原,但並沒有得到天子的地位,他只好放棄這一打算。 封禪與其他祭祀活動不同的是,它沒有規定明確的祭祀時間,所以不是每年都要舉行的。據資料的記載,歷史上舉行過封禪泰山的帝王只有秦始皇、漢武帝、東漢光武帝、唐高宗、唐玄宗、宋真宗,而宋朝以後,再沒有舉行封禪之禮。秦始皇帝統一六國後第三年(公元前219年),東行到魯國的故地,經與當地的儒生們商議,決定行封禪之禮,於是他便率隨行的臣僚們登上泰山。在舉行了祭天儀式後,一行人便返回山下準備祭地。不料,下山途中突遇暴風雨,秦始皇君臣只好暫時躲避在一棵大松樹下,直等到雨過天晴,才繼續下山。因這棵樹護駕有功,而被秦始皇封為“五大夫”。至今泰山上仍有“五大夫松”,不過已是明代補植的了。唐開元十三年(公元725年),唐玄宗封禪泰山。因封禪是祭祀中的大典,所以唐玄宗下詔,三公以下官員一律升遷一級。詔令下達,官員均升一級,但唯有擔任封壇使的宰相張說的女婿鄭鑑卻從原來的九品官升到五品,官升四級。唐玄宗得知後,十分驚訝,問手下官員原委,無人應答。後來一位叫黃繙綽的伶人(樂人)上奏道:“此泰山之力也。”他的回答十分巧妙,借封禪泰山,而張說又任封壇使之事,暗示鄭鑑官升四級的原由。以後,便有了稱妻父為泰山的稱謂。與封禪泰山有關的這兩個典故,也反映了封禪這一禮儀制度的一些情況。 南宋之後,封禪不再單獨進行,而是與在郊外舉行的祭祀天地的“郊祀”合併為一了,封與禪也一併進行。建圜丘合祭天地的禮制在以後的歷史中時有變動。朱元璋建立明朝後,於洪武十年(公元1377年)改定這一禮儀制度。他下令在應天府城南郊重修祭天壇,並於壇上建造一座圓形的大殿,名為大祀殿,以覆蓋祭天壇。又規定每年孟春正月在此合祭天地。明成祖朱棣將國都遷到北京後,又按照南京祭天壇的形制,在正陽門(今前門)南營建天地壇,也在壇上建造大祀殿。永樂十八年(公元1420年)建成後,這裡成為明朝祭祀天地的場所。嘉靖皇帝即位後,認為合祭天地不符合古代禮制,於是下令在大祀殿南面另建一座圓壇,以取“天圓地方”之意,壇稱圜丘,不久又改稱天壇,俗稱祭天台、拜天台。壇分為上下三層,各層的欄板、望柱和台階的級數均為“天數”(又叫“陽數”,即為九及其九的倍數)。每年冬至這天,皇帝都要率文武大臣來此祭天。根據“四時分祀”的禮制規定,嘉靖皇帝另在京城北郊擇地建成“方澤壇”,又稱地壇。壇為北向,是一座用漢白玉築成的二層方形壇,專門供皇帝率文武大臣在此祭祀地神。此後,每年夏至這天,都在此舉行祭地禮。另於京城東郊建成“朝日壇”,又稱日壇。壇為西向,一層方台,供皇帝在這裡祭祀大明神(即太陽)。於京城西郊建成“夕月壇”,又稱月壇。壇為東向,也是一層方壇,供皇帝在這裡祭祀夜明神(即月亮)。北京城的天、地、日、月四壇建成後,明朝的禮儀制度得到進一步的完善。清朝定都北京後,繼續承襲明朝的“四時分祀”禮制,並對四壇進行數次改建,在每座壇都修築配套建築,使各壇更加合於古代禮儀制度的規定。不過由於古人認為祭祀天神與地神為大祀,祭祀日神與月神則為中祀,因此在祭壇和配套建築上,規格是有差別的。但不管如何差別,作為祭祀的配套建築,都離不開祭壇、享殿、宰牲亭、井亭、齋宮、具服殿等建築。對天、地、日、月四神的祭祀,除冬至、夏至分祭天、地外,每逢天干為甲、丙、戊、庚、壬之年,由皇帝親自赴朝日壇祭日,其餘之年則由文臣代為祭祀;每逢地支為醜、辰、未、戌之年,由皇帝親自赴夕月壇祭月,其餘之年則由武臣代為祭祀。始建於明朝的北京四壇,雖經歷了數百年的風雨,仍一直保留至今,但如今已不再是祭祀的場所,而是供人們遊覽、休息的公園。從現存的建築中,不難看出中國古代祭祀制度的嚴格與規範,感受到莊重而又虔誠的祭祀氛圍。 古人除去祭祀天、地、日、月四神之外,對自然界中的其他一些事物也曾設神祭祀,如星辰、山川等。只是這些祭祀活動在禮儀制度中屬於中祀,甚至小祀,人們對它們的重視程度遠不及天、地,因此在建築上規格很小,有的甚至附祭於其他神,僅設一塊牌位而已。 不同的祭祀活動根據禮儀制度的規定,有不同的儀式和程序,而且歷朝歷代又時常變更,有的極其繁瑣,有的又很神秘。不過,各種祭祀也有共同之處,這是因為古人認為祭祀神鬼是一樁十分嚴肅、神聖的事情,必須在祭祀活動的全過程中體現出人的崇敬與虔誠。因此在舉行各種祭祀之前,都要首先進行“齋戒”,即沐浴、更衣,還要獨居,靜心養性。齋戒一般又分為兩步進行,“七日戒,三日齋”。戒,又稱為散齋,是指齋戒最開始的七天要居住在寢宮的外室;齋,也稱為致齋,是指“戒”後還要在寢宮的正宮里居住三天。齋戒的十天內,必須停止參加一切娛樂活動,更不能參加哀弔喪禮,目的在於使人心靜,以排除自己“心”中的雜念,而進行“五思”:思其居處,思其笑語,思其志意,思其所樂,思其所嗜,從而達到“心誠”的效果(參見《禮記·祭義》)。齋戒期間,還要忌食腥葷之物,以避免在祭祀時口中存有“穢氣”,褻瀆了先祖或神靈。齋戒的時間,在西周訂立的禮儀制度中定為十天,沿襲到後代則縮短到三五天,甚至更短。祭祀那天,主持者和參加者很早就要起床,待沐浴完畢後,再更換吉服(祭祀時穿著的服裝及佩飾),而後前往祭祀場所舉行正式的儀式。 凡逢祭祀之日,居喪者不得啼哭,著喪服者不允許入城,以免衝犯神靈。祭祀神鬼時,都必須準備“犧牲”作為供奉的祭品。 “犧”是指毛色純正的牲畜,“牲”則專指牛、羊、豕(豬)等。帝王祭祀神鬼時,一般要供奉牛、羊、豕三牲,凡三牲齊備稱為“太牢”。而諸侯祭祀時,則不許供奉牛,只用羊、豕二牲,稱為“少牢”。可見同樣是祭祀活動,卻因主持者的地位不同,在供奉的物品上還有等級之分。除犧牲之外,璧、琮〔cong從〕等玉器和束帛等也常被用作祭祀的供品。璧為圓形玉,中央有孔;琮則是呈方柱形或方圓形的玉器,中間也有孔。束帛是長10端(一端長一丈八尺,寬二尺四寸)的彩色絲織品。祭祀時,要將璧和琮分別放在束帛之上,由祭祀者手捧著,供奉在神鬼的牌位前。祭祀開始和進行中,由宮廷樂師組成的樂隊,要隨著禮儀的程序,演奏相應的禮樂,以和歌、舞,同時也烘託了祭祀的氣氛。
按“左鍵←”返回上一章節; 按“右鍵→”進入下一章節; 按“空格鍵”向下滾動。
章節數
章節數
設置
設置
添加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