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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第一章禮儀說古

中國古代的禮儀制度 朱筱新 4289 2018-03-20
我國的歷史源遠流長,5000年的文明史不僅造就出偉大的中華民族,更為後人,乃至全人類留下了一份極其珍貴的文化遺產。作為精神文明重要組成部分的禮儀,就是在漫長的歷史進程中逐漸產生,不斷發展,逐步完善的。當然最初的禮儀僅僅是人們的一種習俗,也可以說是約定俗成。但是當人們自覺或不自覺地遵守這一習俗,並開始把它與神靈聯繫在一起,又加上各種論說,其中又雜以附會,從而使習俗反過來約束人們的言行舉止的時候,約定俗成的習俗也就變成了一種“禮儀”。不過,在歷史上,禮儀從產生以至於形成一套與之相關的製度,則是以後才出現的事情。 禮儀的產生,可以追溯到遠古時期。具體地說,它起源於原始社會時期的祭祀活動。那時,由於生產力低下和人們對自然界的認識有限,因此,人們對於自然界經常出現的風雨、雷電、霜雪、地震、洪水、日蝕、月食,以及自身的生、老、病、死等等現象,不知其因,更無力加以製止和改變,只能聽其自然,任其擺佈。可人們總希望自己的生活能夠一帆風順,於是便希望能夠駕馭這些現象,使之按照自己的意願變化,為人們的需要服務。於是,人們便認為世上還存在著一種超越現實和自然的力量——鬼神,而將一切無法解釋的自然現像都歸咎於受鬼神的驅使和支配。在這樣的意識下,古人十分崇信鬼神,又十分害怕鬼神,所以就想方設法討好鬼神,讓它滿意,祈求它消災祛禍,降福於人間。但鬼神只是人們想像出來的,現實生活中根本見不到它。如何才能讓它知道人們在向它祈求呢?古人又認為鬼神的生活與人一樣,只是生活的空間不同。於是便採取祭祀的方法,像對待世間的活人那樣,將食品等物品供獻給鬼神,所選擇供奉的物品當然是人們認為最好的。由於在現實的生活中,人們所遭受的諸多災難大多來自天和地,由此人們便設想出兩位分別主宰天、地的神,即天神和地神。天神、地神分別生活在天上、地下,祭祀的方法也有區別,用燒烤食物後冒出的青煙表示祭天;向地上灑酒或灑牲畜的血表示祭地;並用敲擊器物發出的聲響,通報和召喚鬼神,以此令鬼神滿意,進而達到使人們免除災難、瘟疫的目的。在當時的人們心目中,鬼神是神聖威嚴的,因此每當舉行祭祀活動時,人們總是懷著誠惶誠恐的心情,把這項活動搞得既莊嚴,又隆重。祭祀活動年年舉行,代代相傳,逐漸形成了固定的儀式,這就是禮儀產生的萌芽階段。

在《禮記·禮運》中有一段對早期的禮儀活動的描述:“夫禮之初,始諸飲食,其燔〔fan凡〕黍捭〔bai擺〕豚,汙〔wu污〕尊而抔〔pou〕飲,蕢〔kui潰〕桴〔fu俘〕而土鼓,猶若可以致其敬於鬼神。”意思是說,最初人們在行“禮”的時候,要事先準備好酒和各種食物。而後把黍和屠宰後劈開的小豬擺放在石頭上,再點燃柴草烘燒石頭,炙烤食物;另外在地上挖一個坑,把酒傾倒在坑里,人們用手從坑中捧酒而飲;此外,還要用土捏成鼓和鼓槌,用來敲打撞擊,發出聲響。採取這樣的形式和方法,就可以表示人們對鬼神的崇敬之意。從這段文字中,可以看到,在遠古時期的行“禮”活動中,已經有了作為貢獻給鬼神的“禮物”,又出現了因供奉鬼神不同而方式各異的活動內容,還有了擊鼓作樂,並且出現了一些屬於這種場合下所特有的儀式和程序。

早期的禮儀僅僅表現在祭祀活動中,這是受當時的社會發展水平低下的局限,古人最關注的首先是與自身的生存關係最為密切的事物,在這方面,自然災害對人類生存的威脅最大,所以最早祭祀的對象便是人們設想的自然界中的神。雖然有了固定的儀式和程序,可仍是約定俗成,還沒有形成一套制度。原始社會的氏族制時期,人們平等相處,無貴賤尊卑之分,氏族的首領是經過本氏族的成員們推舉產生的。凡遇氏族或氏族部落有重要的事情,如內部財產的分配、與其他氏族部落間的爭執或衝突等,一般都要經過氏族會議決定,即使是氏族首領也不能擅作主張或更改氏族會議的決定。但到了原始社會的晚期,即父系氏族社會的後期,氏族之間多結成了部落聯盟的形式,首領的權力隨之也逐漸擴大,個人的地位不斷加強,那種民主選舉首領的製度和人際之間的平等關係逐漸被打破。傳說曾擔任部落聯盟首領的堯,在他晚年的時候,一度想讓位給自己的兒子丹朱;在堯之後的舜,也曾打算讓兒子商均繼任首領;而著名的部落聯盟首領禹在位期間,更是為兒子啟培植勢力,以便使他能夠繼任聯盟首領。雖然丹朱和商均由於遭到聯盟會議的反對,未能繼承父輩的權力和地位,從中卻可以看出,在堯、舜時期,把權力和地位當作一種私有財產的觀念已經產生。所以在禹死後,部落聯盟內部的權力之爭便公開化。還在大禹治水時,東夷族首領伯益率領部眾積極協助,與大禹一起風餐露宿,頂風冒雨,疏導洪水,因此而被選定為王位的繼承人。然而此時已牢固掌握著部落聯盟軍事權力的啟,對通過“禪〔shan善〕讓”制,即民主推選王位繼承人的方法極為不滿,一心想從伯益手中奪取像徵著權力和地位的王位。他不顧大家的反對,執意起兵攻打伯益,將伯益殺死後,自己作了夏朝的國王,傳統的“禪讓”制最終被廢止。從此,禮儀又和私有製聯繫在一起,成為統治的工具。

還在大禹建立夏朝的時候,就開始把禮儀從祭祀活動擴大到政權建設中。他在逐步鞏固政權統治的過程中,一方面為防範和鎮壓被統治者的反抗和外族的入侵,而設置軍隊、官吏、監獄、刑罰等政權機構和法律;一方面又鑄造“九鼎”,用它作為權力和地位的象徵。鼎是銅、錫等金屬經冶煉、燒鑄而成的一種青銅器,其形制多為圓形或方形,底部有三足或四足支撐鼎身,鼎身上多有鼎耳。這種青銅容器,實際多用於燒煮肉食。大禹鑄造九個大鼎,目的是要顯示自己高貴的地位,同時也為了在政權內部區別貴賤尊卑。正是大禹的“鑄九鼎”,從而賦予鼎以新的特定的內涵和特殊的作用,所以鼎從夏朝開始,便成為禮儀的專用器物。商周時期,隨著禮儀制度的逐步建立和日趨嚴格,鼎又成為特定禮儀場合中必備器物。鼎作為禮儀制度的組成部分,在形制和數量上,也受到禮儀制度的嚴格規定和限制,鼎因此而被冠以“禮器”的稱號。

既然禮儀在遠古時期主要用於祭祀鬼神的活動,突出地表現了人們對鬼神的敬畏之情,那麼夏朝及其以後的歷代統治者,為什麼要把它移植到政權建設中?其用意是顯而易見的,統治者既可以通過操縱祭祀活動,而成為“萬民之主”,又使自己與鬼神處於同等的神化地位,令舉國上下敬畏自己,不敢有絲毫的觸犯和怠慢。因而最高的統治者便堂而皇之地自詡為“天子”,意為天之驕子。正是由於禮儀制度具有“神化”統治的特殊功能,歷代統治者便不遺餘力地強化它,利用它,以維護自己至高無上的統治地位。生活在春秋時期的孔子,對“禮”有這樣一段論述:“夫禮,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故失之者死,得之者生……是故夫禮,必本於天,殽〔xiao淆〕於地,列於鬼神,達於喪、祭、射、禦、冠、昏(婚)、朝、聘,故聖人以禮示之,故天下國家可得而正也。”(《禮記·禮運》)孔子的這段話突出了禮的重要性和作用,他把禮也加以神化,即禮是出自於天,仿效於地而產生的,天地鬼神與統治者的地位並列等同,禮因此而作為治國之本,凡是人的生死、祭祀、戰爭、治理國家,以及人到成年、結婚,和入朝、派遣使臣覲見天子等一切社會活動,都應該有一個禮作為標準。只有嚴格遵循禮的規定,才能治理天下國家。孔子在另一段關於“禮”的論述中,更進一步地闡明了禮與治國安邦的關係。 “是故,禮者君之大柄也。所以別嫌明微,儐鬼神,考制度,別仁義,所以治政安君也。故政不正,則君位危;君位危,則大臣倍,小臣竊。刑肅而俗敝,則法無常;法無常,而禮無列;禮無列,則士不事也。刑肅而俗敝,則民弗歸也。是謂疵國。”(《禮記·禮運》)禮的作用一言以蔽之,即禮是國君用於治國安邦的一件法寶。用它可以明辨是非,洞察細微的過失,還可以接待神祇〔qi其〕,孝敬祖先,考訂法令規程,區分賢明忠誠,通過禮的這些作用便能夠治理國家的政務,鞏固國君的統治權力。所以當國家的治理出現偏差時,則國君的統治地位就會出現危機;君權一旦出現危機,大臣們就會無視君命,甚至抗命反叛,下等官吏便趁機偷盜財物。到了這時,儘管有嚴厲的刑罰可以製裁他們,然而他們也會利用刑罰的空隙繼續為非作惡,從而導致貪婪無恥的風氣蔓延,造成國家的法令雜亂無章。這種混亂的局面,又致使禮儀淪喪,社會秩序紊亂。禮儀的衰敗和動蕩的社會秩序,將使有知識的人無所事事。在嚴刑峻法和社會風氣敗壞的影響下,民心必定渙散。這樣的國家,可以稱作病疵之國。孔子的這一席話,道出了禮與治國安邦休戚相關。儘管一個國家有法律,但如果沒有禮的配合,要想實現長治久安也是不可能的。

不過,禮既然作為統治階級的一種工具,因此在禮的使用上是有一定限制範圍的,即所謂“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統治者認為,低賤、貧困的人終日從事勞動,沒有時間去參加各種“禮”的活動,更拿不出符合要求的“禮物”作貢獻,所以禮也就和他們無緣。只有天子和公卿大夫等上流社會成員才有“禮”可言,並能受到“禮”的待遇,有資格按照“禮”的規定行事,但同時也要受“禮”的約束。顯然,在統治者看來,“禮”只能在統治階級內部使用。而對於“庶人”則要施以“刑罰”,用嚴刑峻法對他們嚴加控制,不允許他們有任何反抗的表示。所以在“禮”移植到政權建設中以後一段很長的歷史內,它更多的是用來協調統治階級內部的關係,維護統治階級內部的秩序。在這個基礎上,為使“禮”成為統治階級內部進行一切活動的依據和標準,統治者又根據不同的性質和用途,將“禮”分為不同的類型,比較詳細地規定了各種“禮”的使用範圍和具體的實施要求,以及行“禮”的過程。這樣“禮”便通過“儀”得以體現。於是“儀”便成為“禮”的具體而且形象的表現形式,不同的“禮”必定有不同的“儀”。不僅如此,統治者還把“禮儀”與統治政策相聯繫,逐步使之規範化、制度化,最終便產生了一套專門與禮儀相配套的製度,統治階級正是用它來統一人們的思想和行為。

從禮儀發展到禮儀制度,經歷了一段漫長的歷史,禮儀一方面不斷得到統治者的推崇,一方面也越來越為社會所重視,漸漸滲透到社會生活的各個角落。更為重要的是,從春秋開始,私家辦學的風氣興起,尤其是孔子“有教無類”的辦學思想和原則,打破了“官學”一統天下的局面,使更多的人,其中也包括生活在社會底層的“庶人”,有了進入學校,獲得知識的機會。從“學在官府”到興辦私學,是一種社會的進步,從此“知識下移”。禮儀也隨著“知識下移”,傳播到更加廣闊的社會之中,並被越來越多的人們所接受和遵守。於是在中國古代社會中,禮儀既有嚴格的製度對人們的言行加以約束,又最終成為全社會自覺檢查和約束自己言行舉止的依據和標準。禮儀因此走向社會化,“禮儀之邦”由此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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