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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第三章發展的“馬鞍形”——漢唐的商業

中國古代商業 吴慧 4270 2018-03-20
《史記·貨殖列傳》對西漢前期商業的發展有一段描述:“漢興,海內為一,開關梁,弛山澤之禁,是以富商大賈周流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得其所欲。”《鹽鐵論·力耕》中也說:“自京師(長安)東西南北,歷山川,經郡國,諸殷富大都無非街衢五通,商賈之所臻,萬物之所殖者。”可見商業的繁榮景象,保持並發展了戰國以來商品交換活躍的勢頭。西漢末人口已達6000萬,三倍於戰國之世,商品流通的規模自然有相應的擴大。 西漢(公元前206一公元25年)商業之所以比戰國又前進一步,根本原因是戰國以來個體小農經濟的持續發展(秦末受挫,西漢前期又復蘇)和農業生產力的持續提高,生產量增長,從而商品量持續增長。而國家的統一——自秦以來,通關塞、修馳道、統一幣制、統一度量衡,與戰國時七雄分立的局面相比,又為商業的發展提供了更為有利的條件。秦始皇不收關稅的政策,進入漢代仍承襲下來。西漢政府並進一步放寬政策,開放山澤之利,取消秦時的鹽鐵官營,給商人以更為廣闊的活動場所。再加漢代按人計徵的算賦、口賦、更賦都收貨幣,農民須多多出售產品,換錢繳賦。這就使商品交換日益頻繁。地主經濟也有較大的發展,某些地區出現了一定數量專門以出售為目的的商品生產,如“安邑千樹棗,燕秦千樹栗,蜀漢江陵千樹橘,淮北常山已南、河濟之間千樹楸〔qiu秋〕,陳、夏千畝漆,齊魯千畝桑麻,渭川千畝竹”、“千畝卮〔zhi知,可做胭脂〕茜〔qian欠,茜草,根可做紅色染料〕”、“千畦姜韭”等(《史記·貨殖列傳》),這些都增加了市場上流轉的商品品種,並為手工業提供重要原料。

由於經濟的發展和歷史傳統的影響,在西漢時全國已形成五個經濟區——關中地區、三河地區、燕趙地區、齊魯梁宋地區、楚越地區。以京師長安為中心的關中地區(今陝西)是商業最繁盛的地方,連同巴蜀隴右之地(附屬於關中經濟區)面積僅佔全國1/3,人口也不過佔3/10,但全國3/5的財富都集中在這裡。過去由六國統治的黃河流域的三河地區(河東、河南、河內)以及燕趙、齊魯梁宋地區繁華僅次於關中。淮河、長江流域的楚越地區,“地廣人稀”,“火耕水耨”,大部分土地還未開發。人民“不待賈而足”。兩廣到漢武帝時才闢為郡縣。南方各經濟區人口僅佔全國的6.3%。經濟重心既然在北方,商人們周流所及之處主要在黃河流域,其次才是江淮地區,商業的發展在地域上也還有很大局限性。


西漢五大商業區
東漢(公元25—220年)的農業和手工業生產技術在某些方面雖比西漢有提高之處,但總的看來,即使在全盛時期,其人口、墾地、糧食產量都沒有超過西漢的最高水平,商業的發展總的也不可能超過西漢。黃金流通量比西漢減少,其貨幣作用減退(寶藏為主);谷帛等實物有時常被用作流通手段,這是商品經濟規模縮小的徵象。唯一有所進步的是長江以南各郡經濟開始略有開發,人口漸增,商業比過去繁榮,有一些新興城市發展起來。 東漢商業發展變慢的一個重要的經濟上的原因是自給性增強的田莊經濟的出現,縮小了商品生產的範圍,削弱了商品流通的基礎。東漢建國以來即由豪族當政,中央集權衰落,地方勢力膨脹,豪強地主兼併大量土地,役使大量的奴婢和徒附(依附農民),團聚宗族,收養賓客,築堡立塢,建成一個個封閉性很強的田莊。田莊里生產各種農產品和手工業品,消費大部分自給,不須他求,這與西漢時扶植的個體農民經濟同市場有較多聯繫的情況很不相同。田莊經濟的發展,不但加強了地方的自然經濟,而且由於擁有武裝力量,成了後來分裂割據者實力上的憑藉。到東漢後期因鑄錢惡濫,錢賤物貴,連政府本來以貨幣徵收的賦稅也逐漸改收布帛,從而減少了農民同市場的聯繫。魏晉南北朝(公元220—589年)的阻礙商業發展的田莊經濟和實物經濟,其實從東漢時(尤其是東漢後期)就已種下根子了。

東漢末,由分裂割據勢力挑起的軍閥大混戰(公元190—208年),破壞了北方的經濟,摧毀了城市,殘殺了人民,秦漢以來發展起來的商業驟然衰落下去。經三國分治(公元220—280年)和西晉統一(公元265-316年),商業得到短暫的恢復。但西晉末年又發生“八王之亂”,接著由於少數民族上層帶領的入侵,晉室南渡,建立東晉政權(公元317-420年)。北方前後經歷了十六國和北魏、東魏、西魏、北齊、北周等許多政權和朝代,後者統稱北朝(公元386—581年)。南方則自東晉後經歷了宋、齊、梁、陳四朝,統稱南朝(公元420-589年)。在這政局動盪、南北對峙的形勢下,商業的發展受到了嚴重的影響。 首先是黃河流域一次又一次地淪為各族相爭的戰場,商業凋敝不言自明。北魏統一北方(公元439年)商業才重見起色,粟帛產量增加,物價下降(帛一匹由千錢降到二三百錢)。大商人劉寶,在州郡都會都立一商號,養馬10匹,傳遞商情。北魏後期,國土分裂,豪強兼併,生產停滯,戶口減少,商業也就沒有什麼進展。在北方戰亂頻仍的同時,偏安的南方局面相對穩定,戰事較少,與過去很少開發時相比,經濟發展較快,商業的發展就快於北方。在江南縱橫交錯的河道上,商船往來接連不斷,小的也可載貨幾千斛,大的可載貨萬斛(約合千噸)或二萬斛。當時人顏之推說:“昔在江南不信有千人氈帳,及來河北不信有二萬斛船。”(《顏氏家訓·歸心篇》)

南北對峙的局面阻遏了南北的物資交流。只有在相對和平的日子裡,才從權允許通商;雙方通使時使臣往往擔任著互市的任務。這樣,在時戰時和、防奸重於通商的情況下,商賈往來大不如國家統一時自由。南北特產在對方都感缺乏。無怪在北周做官的南朝人庾信,忽然看到南方的檳榔,就禁不住作詩以志興了。 南方商業雖有一定的發展,但由於大土地所有製的田莊經濟比東晉時更有迅速的發展,商品經濟行進的步子仍是緩慢的。農民因戰爭或貧困破產而被迫投靠私門,人身依附關係加強,出現了中國歷史上的第二次農奴化。建築於剝削依附農民基礎之上的規模頗大的田莊,糧果菜藥魚禽俱全,繅織舂釀冶鍛都能,田莊主可以“謝工商與衡牧”,無需同商人多打交道。田莊經濟的自給性向來是縮小商品經濟的因素,東晉南朝時其對商業的箝制作用更大了。不但南方如此,北方的豪門士族也廣佔土地,多蔭農戶,強化了他們的田莊經濟和塢壁組織,“閉門而為生之具以足”(顏之推語),田莊的自給性在一段時間裡也影響了商品交換的恢復與發展。但由於北魏太和以來實行均田制,扶植自耕農經濟,這又成了北方商業發展比南方有利得多的因素。

魏晉南北朝期間商業發展受阻還同賦稅、貨幣制度有關。漢代按貨幣徵收的算賦口賦,到曹魏時正式變成一種實物稅——“戶調”(收絹),到唐後期改用兩稅法前,實行了500多年,賦稅的實物化,使商品交換在農村大大退縮了一步。而這一時期幣製本身比東漢時更趨紊亂。或是錢幣減重,幣值低落,物價高漲,或是鑄錢不多,通貨短缺,物價下跌,都使商品流通的正常進行受到難以承受的干擾。前者如劉宋時輕薄易碎的“孝建錢”、“鵝眼錢”和入水不沉的“綖〔ting汀〕環錢”、北魏末期薄於榆莢、上貫便破的劣錢等,還有蕭樑時的鐵錢,都導致“商貨不行”,谷帛等的實物交換更加盛行。後者如北魏前期和東晉的錢荒,尤其蕭齊更是有意識地緊縮通貨,結果錢貴物賤,“工商罕兼金之儲,匹夫多飢寒之患”,從另一個方面給商業以沉重的打擊。此外,魏晉南北朝時,尤其是南方,由於恢復了關津之稅的徵收(稅率1/10),“稅斂繁多”,“逼遏商賈”,對商品流通自然也發生不利的影響。

隋取代北周(公元581年),並平定江南,於公元589年統一了全國,結束了長期分裂割據的局面。幾經波折的商業,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又得到一個向上發展的機會。唐朝前期出現貞觀一開元之治,商業又呈現空前繁榮的景象。據研究,唐盛時人口墾地與西漢時的最高數字差不多,而糧食畝產增加,從而人均佔有糧食數量則高於西漢盛時,因之,商品流通的規模比漢時應是有過之無不及的。 以唐都長安為中心,“東至宋(商丘)汴(開封),西至歧州(鳳翔),夾路列店肆,待客酒饌豐溢。每店皆有驢,賃客乘,倏〔shu殊〕忽數十里,謂之驛驢。南詣荊(江陵)襄(襄陽),北至太原、范陽(今北京),西至蜀川、涼府(甘肅武威),皆有店肆,以供商旅,遠適數千里,不持寸刃。”(《通典·食貨七·歷代戶口盛衰》)在大江南北的水路上,是“舟航所聚,旁通巴漢,前指閩越,七澤十藪,三江五湖,控引河洛,兼包淮海,弘舸巨艦,千舳萬艘,交易往還,昧旦永日。”(《舊唐書·崔融傳》)從這兩段話可見盛唐時水陸交通的發達,商旅出門比分裂割據時方便得多,交易往還也比那時頻繁得多。漢代四海為一,“重裝富賈,周流天下,道無不通”的盛況復見於唐代。

唐代商業的複興,因國家統一,交通暢順,再度免徵關稅,幣制經整頓又趨健全,這些固然是有利的條件,但尤為重要的是生產關係的局部調整,促使生產力提高,從而擴大了商品流通的物質基礎。唐初實行均田制,像漢初那樣大力扶植自耕農的個體經濟,並放鬆對手工業者的控制(無償服役時間由過去的兩個月減至20天),加上興修水利,開墾荒地,改進工具,提高技術,農業和手工業生產有了較快的增長。商業也相應地加快了它發展的進程。

唐代商業城市及商路
可是好景不長,唐中葉以後,土地兼併之風熾烈,均田制弛壞,大土地所有製的田莊經濟又日益興起,許多自耕農紛紛破產逃亡,淪為依附於田莊的佃客、蔭庇於豪家的“私屬”,商業的發展又受到很大的限制。統治階級內部矛盾與民族矛盾的交織與激化,於天寶末爆發了安史之亂,戰亂期間北方再一次遭到嚴重的破壞,商業一時又陷於凋敝。戰後,藩鎮割據,唐政府財政收入主要依靠江南,因而著意加強對南方的控制和經營,全國的經濟重心逐漸顯露出向南轉移的趨勢。人口多數集中在南方,商業的發展也以南方為快,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了唐前期北方商業的優勢地位。

唐後期由於均田制、租調庸制的崩潰,而於德宗時(公元780年)改行兩稅法,兩稅中的戶稅按錢計算,部分或全部交納現錢,這就促使農民同市場的關係重新趨於密切,有利於商業的發展,其意義不亞於漢代算賦口賦之收取現錢。因此,隨著生產力的恢復與發展,唐後期的商業比之唐前期還是有新的發展的。但由於唐政府財政困難,肆意搜刮,除再稅關津外(2%),掠奪商民的病商之政層出不窮,唐後期商業的發展仍不能不受到相當的限制。 唐末,藩鎮割據,農民起義,統一的封建王朝瓦解,繼之而起的是五代十國(公元907—960年)。北方政權屢告更迭,南方小國割地自保,分裂局面又持續了半個世紀。但在一段時間裡,南方經濟倒有進一步的開發。商業又因戰亂和分裂割據而放慢其發展的進度,只是在南方商業才有一定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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