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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第三節貨幣、高利貸和土地、人身、勞動力的買賣

中國古代商業 吴慧 1517 2018-03-20
商品交換的頻繁促進了貨幣制度的發展。起源甚早的金屬貨幣到春秋中晚期使用更廣,戰國時貨幣經濟益趨活躍。戰國的銅幣有四種類型:一是鏟形的“布幣”,二是刀形的“刀幣”,三是環形的“圜錢”,在北方各有其不同的流行地區;四是銅貝,流行於南方的楚國,稱“蟻鼻錢”。各大城市紛紛鑄錢,錢上大都鑄有地名,豪家富商也自行鑄錢。民間交易已大量使用銅幣,主要農產品粟的價格都用銅錢計算;有的地區賦稅也徵收貨幣,即所謂的“刀布之斂”;銅幣還被用來支付“庸客”的工資;“握粟出卜”的實物交付現像已經少見。黃金代替珠玉,作為“上幣”在各國之間通用。一些象牙床、千里馬、寶劍、狐裘之類的貴重商品的買賣都用黃金論價。國君賞賜臣下、官僚相互送禮賄賂等也常使用黃金,動輒千斤、萬鎰(一鎰24兩),已非春秋時期的饋贈、納獻、賄賂、交易還以珍寶實物為主,即使有黃金使用也是少量的情況可比。金屬貨幣的大量應用是商業發展的結果,但貨幣越發展,交換手續越便利,反過來又給商業進一步的發展創造了條件,同時也給商人操縱物價提供了方便,使商業資本的積累加速進行。

商品貨幣經濟的發展,在社會上造成了濃厚的拜金思想。據《史記》所載,蘇秦之嫂對蘇秦“前倨”,是因為他“黃金盡,貉裘敝”,到秦國去遊說,空跑了一趟;“後恭”,是因為他這番榮歸,“位高多金”。那些食人之食,憂人之憂,替主子殺仇的食客,有的就是被人以錢收買的對象,其中不少人是屠狗、賣漿、市井商人出身。學術界竟也出現了“拔一毛而利天下不為也”的利己主義的楊朱學派。有錢人不但生前愛錢,還希望死後有錢享樂,大量地以冥幣隨葬的風氣日見普遍。有的人還以天平、砝碼、算籌、竹簡、筆等商業用具附葬,好像死後還準備去做買賣賺錢似的。 隨著商業貨幣經濟的發展,高利貸也盛行起來。孟嘗君以錢貸於封邑內的農民,一次收息就可達10萬錢之多。富商大賈也不示弱,往往乘農民窮困之時,發放高利貸,農民還債時再壓價收購農產品,進行雙重剝削。到東周末年,甚至週赧王也成了個負債累累的債務人,還不起債,只好躲上高台去避債,週人名其台為“避債台”,後世“債台高築”一成語,即從這故事而來。

土地被捲入商品貨幣的浪潮之中,其自由買賣愈益盛行,“田裡不鬻”的舊制已成為歷史的陳跡。戰國時,平時誇誇其談、長平一戰全軍覆沒的趙括,當趙王拜他為將時,其母表示反對。理由之一就是趙括不把趙王賜給他的金帛與將士分享,卻“歸藏於家,而日視便利田宅可買者買之”(《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土地買賣使饒有資財的商人也因購買大量土地而成為商人地主,不少商人更在放高利貸中兼併還不起債的農民的土地,集商人、地主、高利貸者於一身。 奴隸在戰國時還被作為商品買賣。 “民無饘〔zhan氈,厚粥〕者,賣其子”(《管子·揆度》),“天飢歲荒”而“嫁妻賣子”(《韓非子·六反》),小農的破產,高利貸的作祟,造成了一種前所少見的“債務奴隸”(奴隸社會的奴隸主要由俘虜罪犯而來)。秦國設奴婢之市,與牛馬同欄。但奴隸的來源畢竟較前為少,價格也因此上漲,贖一逃奴百金,買一美女三千金。奴隸主要用於家內勞動、商業和手工業。以後在封建社會裡,一直保留著買賣家奴的舊制度的殘餘。

勞動力的買賣現像在戰國時也日漸增多,當時稱“庸”(傭);賣傭往往通過市場,謂之“市傭”。在工商業中也有僱工,稱傭作、傭保;酒店的佣工即稱酒保。荊軻行刺秦王,其酒友高漸離為他擊筑送行,荊軻失敗後,高漸離“變名姓為人傭保”,即為歷史上傭保的著名之例(《史記·刺客列傳》)。 貨幣制度的發達,高利貸的盛行,土地、奴婢、勞動力的商品化,都是商品經濟相當活躍下的社會現象。由此可看出這一時期(尤其是戰國時期)的商業確非過去奴隸社會水平不高的商業所能比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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