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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第二節左秉隆和黃遵憲

南洋華僑史話 巫乐华 1227 2018-03-20
新加坡是南洋華僑商務活動的中心,同時也是英國在東南亞的最重要基地。 1877年初,駐英國公使郭嵩燾上任不久,即與英國外交部進行在新加坡設領事館的外交談判。英政府對此事持消極態度,但此前它已在中國派駐了多處領事,因此要完全回絕清朝的要求也是不可能的。他們採取拖延、推託、限制的對策,只同意清政府在新加坡一地設領事館,而且對領事館的職能作了很多限制,把領事館設置當成是臨時安排,領事只能作商業代辦,不能過問華僑事務。尤為令人氣憤的是要求第一任領事不由中國委派,而從當地華僑中遴選。為達到設領事館的目的,郭嵩燾答應了英外交部的要求。 1877年10月,中國駐新加坡領事館開館,第一任領事是僑領胡璇澤(本名胡亞基)。胡璇澤死於1880年,在任不滿三年。他作為一位華僑領袖是頗有些作為的,但作為一名外交官,政績就乏善可陳了。

胡璇澤的繼任人左秉隆、黃遵憲等的政績倒是相當突出的。 左秉隆,字子興,於1881—1891年任駐新加坡領事,1907—1910年任駐新加坡總領事,前後駐節新加坡10餘年。左秉隆是清朝同文館的高材生,同文館是培養外語和外交人材的學府,因此左的英文很好,曾隨清使臣曾紀澤出使英國,任翻譯官。左秉隆是清政府中比較通曉外交事務的官員,他任職期間做了一些好事,如:關心華僑疾苦,阻止新加坡販運“豬仔”華工的活動;發動華僑募捐賑濟祖國自然災害;最為突出的是積極傳播中華文化。他辦“會賢社”,每月出題課士,宣傳儒家思想,成立“英語雄辯會”,每週辯論一次政治、社會、文化等問題。他還大力提倡中文教育,支持創辦義塾,加強華僑與祖國的聯繫。左秉隆的所作所為頗得上司好評,華僑社會對他任內的政績也有相當讚譽。

黃遵憲,字公度,1891—1894年間出任駐新加坡總領事。黃是一位舉人,能詩善文,文學造詣很高,曾擔任過駐日本使館參贊,外交經驗豐富。和左秉隆相比,黃遵憲顯得更為大刀闊斧、更為果斷一些,更符合時代潮流。左秉隆辦“會賢社”,課士時出的題通常是傳統國學舊論,而黃遵憲上任,將“會賢社”改組為“南社”,題目也改為結合當時列強和中國的現實問題。他還注重調查研究,實地了解僑情,對華僑不願回國的現象,經詳察後指出,是由於回國後要面臨“官員之查究,胥吏之侵擾,宗黨領里之訛索,種種貽累,不可勝言”,華僑“孤行孑立,一遭誣陷,控訴無門”,因此有家想回而不敢回。他上書朝廷,請廢除舊法,另立新章,豁除海禁,招徠華僑回國。黃遵憲在任內努力維護華僑利益,和英殖民政府公開抗爭,因此英殖民官員對他十分不滿,認為“如果他再留職五年,此地華僑對我們的忠誠將極大地削弱,華僑對我們的好感也會大受損害”,這倒是對黃遵憲政績的很好肯定。

晚清駐東南亞的外交官中,左秉隆和黃遵憲是最突出的。但不論他們個人怎麼努力,想盡其“護僑”之責,由於中國國力衰弱,正像左秉隆在一首詩裡寫的“世無公理有強權……外侮頻來緣國弱”那樣,一介領事在如此惡劣的政治環境中,是難有作為的。 弱國無外交,這是一個不爭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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