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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第十四章印尼的土生華僑

南洋華僑史話 巫乐华 618 2018-03-20
印尼的土生華僑叫作“伯拉奈幹”(Per-anakan),其原意是土生的人,後來成了專有名詞,專指土生華僑。男性叫“巴巴”(Baba),女性稱娘惹(Nyonya)、諾娜(Nona未婚)。土生華僑的特點是:男性娶原住民女子為妻,或在土生華僑之間通婚,諾娜一般不嫁原住民而與“新客”移民結親,因此任何一位土生華僑都有母系方面的原住民血統,而且有三代以上的僑居歷史;一般不通或會講一點華語或中國方言,日常生活交流隨母親講當地方言,如巽他語(西爪哇)、爪哇語(東、中爪哇);雖然從父輩那裡繼承了一些中國的文化習俗和行為準則,但由於受母系方面的影響,文化習俗和行為準則更加接近原居民。總之,土生華僑是中國和印尼兩個民族通婚的結晶,也是兩國文化交流的產物。

中國人較早的時候就到達印尼,唐宋時期那裡就有華僑定居,明朝時在爪哇北部、蘇門答臘南部沿海地區形成了華僑村落。據載,直到17世紀末,才有一位中國婦女來到印尼,她的到來還引起了一番轟動。可以想見,在此以前,華僑娶當地女子為妻、生兒育女是很普遍的事,可見土生華僑早已出現。 16世紀,中國人大批移居印尼,至19世紀中期和20世紀初達到高峰。一方面是“新客”源源而來,華僑人口驟增,另一方面是異族通婚現象越來越普遍,其結果是形成了人數日益增多的土生華僑社會,中國移民自然融合於居住地社會,成為其中的一員,“隔絕聲教,語番語、衣番衣、讀番書……奉回教,不食豬犬,其製度與爪哇無異。”(王大海:《海島逸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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