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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第二節豬仔華工

南洋華僑史話 巫乐华 2487 2018-03-20
1840年鴉片戰爭後的100年間,中國人,主要是東南沿海省份的勞動人民,大規模出國謀生,每年平均在10萬人以上,累計出國人次超過1000萬人,足跡遍及全世界,形成了“海水到處,便有華僑”的格局。 中國人在鴉片戰爭後大量移居國外的原因主要是:第一,由於資本主義列強的入侵,中國逐步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自然經濟被破壞,大批破產的農民和手工業者,處於極端的貧困之中,為尋求生路,不少人飄泊異鄉。第二,西方殖民主義者為了掠奪東南亞和其他殖民地的資源,加快了對這些地方的開發。特別是19世紀後期,隨著“自由”資本主義向帝國主義過渡,開始了向落後國家進行資本輸出。在這個過程中,他們特別需要來自中國的勞動力。在殖民主義者眼中,中國人不僅是廉價的勞動力,而且是“不持武器而又勤懇的民族”,有較高的勞動技藝,這是礦山開採、園丘種植、公共設施的修築中不可缺乏的。因此,他們大批招誘中國人出國。此外,華僑的大規模出國,和清政府政策的改變也有很大的關係。清初承襲明朝的“海禁”政策,將出國視為大逆不道,一律禁絕,如有私出,要治殺頭之罪。鴉片戰爭後,隨著《北京條約》等不平等條約的簽訂,清政府被迫廢除“海禁”政策,使西方資本主義在中國掠奪勞動力合法化,這也是形成華僑大規模出國的重要原因。

華僑在這一時期移居的地方遍及世界各地,但主要還是集中在南洋。有一部分人是以自由人的身分到南洋去的,但大部分人是通過“契約華工”的方式出國的。 “契約華工”,是西方殖民者的叫法,是指華僑“自願”通過簽訂契約,應招到外國去做工。其實華工的“契約”是在暴力、誘逼下簽訂的,幾乎和賣身契差不多。也有把“契約華工”叫“苦力”(coolie)的,它源出於印地語。還有一種更普通的叫法是“豬仔”,說明“契約華工”在殖民主義者眼中與牲畜無異。 “契約華工”在鴉片戰爭前已經出現,但規模小,影響不大。大規模的“契約華工”出國是鴉片戰爭以後的事,它一直延續到20世紀初期才結束。 “契約華工”的買賣(“苦力貿易”、“賣豬仔”)是在“招工”的牌子下進行的。它大致的過程是這樣的:

1.“招工”。南洋各地的種植園主和礦場主將自己所需的華工人數及條件列出,交到設在中國東南沿海的洋行,由他們代招。洋行再轉由專事人口販賣的“豬仔館”去操辦。 “豬仔館”付款給人口販子即“豬仔頭”,由他們到各處去“招”人。所謂“招”其實是採取欺騙或擄掠等手段,將壯勞力拉進“豬仔館”。常見的手段,是用花言巧語誘拐被招募的對象,如說出洋做工可以賺大錢,勾引那些赤貧的人們上鉤。為湊足所需人數,在誘拐不成時,不惜採取野蠻的綁架手段,在荒村僻巷、通衢歧路,突然襲擊,將人劫走。 “豬仔”一進入“豬仔館”就失去了自由。這種掛著“招工”牌子的“豬仔館”,在我國東南沿海各口岸均設有,其中以澳門最多。 1855年,清末著名學者容閎曾親眼看見“豬仔館”的“無數華工以辮髮相連,結成一串,牽往囚室”。這種“奴隸牛馬之慘狀”使他感到鼻酸。在這種暗無天日的“豬仔館”囚禁的華工在登輪出洋前,還要受到僱工單位及當地官吏的盤查,供詞先由“豬仔頭”口授,要說外出做工是出自“自願”,否則就押回去吊打一頓,直至說出“自願出洋”而被記錄在案為止。 “契約”是洋文的,主要內容是出洋做工,完全出於“自願”,並規定了做工年限、地點、工資等等。豬仔大部分是文盲,當然也認不得洋文,一切只得任人擺佈,在“契約”上按上本人指印。契約合同一經簽立,領得一點“安家費”後,就“已為砧上之肉,釜中之魚,欲炙炙之,欲烹烹之”(《鄭觀應集》上冊12頁)。下一步便是苦難的海上航程了。

2.“浮動地獄”。運載“豬仔”的客船多是幾百噸到一千噸的帆船,設備簡陋,飲水不足,航速很低。由於販運“豬仔”十分有利可圖,船主為攫取暴利往往超額濫載。 “豬仔”登船後即監禁於艙門緊閉的船艙裡,形同囚徒。他們被鎖在隔成幾層的底艙裡,非常擁擠,白天只能肩挨著肩屈膝而坐,晚上人靠人躺下。空氣混濁,衛生條件惡劣,致使疾病滋生。 “豬仔”們稍有不順,即遭鞭笞。在漫長的旅途中,他們要忍受著肉體上病、餓、渴、悶、打的煎熬和人格的侮辱,死亡率高達20%—30%。在這海上的“浮動地獄”中忍無可忍的“豬仔”們常常被迫奮起反抗。他們殺死可憎的人口販子、船長和水手。如果反抗失敗,就寧可投海自盡而不屈服。 “浮動地獄”的倖存者到達目的地後就被送進“新客館”等待出售。

3.“苦難歲月”。運到南洋的“豬仔”,主要以新加坡為集散地,那時那里共有六家“新客館”。館中設有一排圓木大柵欄,用來禁閉新到的“豬仔”。而且還有武裝的會黨人物防守,嚴防“豬仔”逃脫。從這裡“豬仔”陸續被賣往東南亞各地的礦場和胡椒、香料、甘蔗等作物的種植園,在這些地方,“豬仔”的命運是十分悲慘的。一名“豬仔”,從招募至運達南洋,盤纏食宿費用約五六十元,售價二三百元。根據契約合同,每月工資五元,期限三年,工資共180元,但經層層抽剝,“豬仔”本人所得不過幾十元而已。如果無其他嗜好,三年約滿,可以恢復自由。但是在種植園內,往往有煙、酒、賭博引誘,稍有沾染,就需欠債,到時只能繼續當“豬仔”以抵債。 “豬仔”們還會遇到生命危險。在印尼的勿里洞島礦區,勞動條件極為艱苦和惡劣。如挑錫泥,華工要踩著狹窄的木板從三四十米深的湖底把錫泥挑上來,每擔有百多斤重,勞動強度極大,許多人因體力不支,失去重心而身墜湖底。正像廣東客家山歌唱的那樣:“挑等(著)錫泥過浮橋,千轉(回)過得千轉好,一轉失腳命會無。”熬過了苦難的“豬仔”生涯,許多人獲得了人身自由,雖然心懷家鄉,總想攢夠了錢,落葉歸根,回歸祖國,但實際上能實現願望的人並不多,更多的是終生留在南洋。他們和他們的子孫在異國他鄉辛勤勞動、生息、發展。

契約華工製度從19世紀中期起盛行至20世紀初期才結束。這是華僑史上血淚斑斑的一頁。 從古代到近代,中國人大批出國到南洋,主要目的是外出謀生,他們絕不是去征服和掠奪的殖民主義者。他們來自一個有優秀文化傳統的國度,刻苦堅毅,有很好的生產技術,在遠離家鄉的新天地裡,他們憑著自己的勞動和智慧,譜寫出有血有肉的歷史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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