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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政者,正也。子帥以正,孰敢不正

溫文爾雅 汪龙麟 1770 2018-03-20
季康子問政於孔子。孔子對曰:“政者,正也。子帥以正,孰敢不正?” ——《論語·顏淵》 2003年3月21日,國務院召開第一次全體會議,溫家寶總理以“恪盡職守,奮發向上,全力做好新一屆政府工作”為題發表重要講話。在談到政風建設時,溫總理說道:“全面履行政府的職責,做好今後五年的工作,必須進一步轉變作風,嚴格紀律,形成良好的政風。古人講:'政者,正也。子帥以正,孰敢不正?'為政就是要正。良好的作風至關重要。” 溫總理引用的這段話出自《論語·顏淵》。季康子問政於孔子,孔子用詞源學的本意來解讀政事,認為“政”就是“正”。並以“子帥以正,孰敢不正?”作為補充說明。季康子是魯國的正卿,孔子以“政”字的本意來回答季康子的提問,並告誡他為政時自己首先要“正”,為政者起到表率作用,誰敢不正?

對於“政”的義理,古人多有論述。成書於東漢和帝永元十一年(公元100年)的《說文解字》對“政”的解釋直接沿用孔子的說法,即“政,正也”。成書稍晚於《說文解字》的《釋名》亦取此說,但有進一步的補充:“政,正也,下所取正也”。 《說文解字》與《釋名》在解釋名源時採用的是聲訓的方式。所謂聲訓,就是用聲音相同或相近的字來解釋詞義。聲訓在先秦典籍中已有採用,孔子對“政”的解讀無疑當屬於此。 總體而言,在中國的文化傳統中,統治者“為政”的方式是一種行為準則,要讓被統治者有所遵循。所以說“政”就是“使不正歸於正”,就是所謂“下所取正也”。 那麼何為“正”呢?管子為我們做了詳細的說明:“政者,正也。正也者,所以正定萬物之命也。是故聖人精德立中以生正,明正以治國。故正者,所以止過而逮不及也。過與不及也,皆非正也;非正,則傷國一也。勇而不義傷兵,仁而不法傷正。故軍之敗也,生於不義;法之侵也,生於不正。故言有辨而非務者,行有難而非善者。故言必中務,不苟為辯;行必思善,不苟為難。”

這段話的意思是說:政,就是“正”。所謂正,是用來正確確定萬物之命的。因此,聖人總是精修德性,確定中道以培植這個“正”字,宣揚這個“正”字來治理國家。所以,“正”,是用來製止過頭而補不及的。過與不及都不是“正”。不“正”都一樣損害國家。勇而不義損害軍隊,仁而不“正”損害法度。軍隊失敗,產生於不義;法度的侵蝕,就是產生於不“正”。說話有雄辯而不務“正”的,行為有敬懼而不善良的,所以,說話必須合於務“正”,不苟且強為雄辯;行為必須考慮善良,不苟且保持敬懼。規矩,是矯正方圓的。人雖有巧目利手,也不如粗笨的規矩能矯正方圓。所以,巧人可以造規矩,但不能廢規矩而正方圓。聖人能製定法度,但不能廢法度而治國家。所以,雖有明徹的智慧、高尚的品德,違背法度而治國,就等於廢除規矩來矯正方圓一樣。

第二部分文政者,正也。子帥以正,孰敢不正(2) 這段文字出自《管子·法法》篇,該篇講述法治的推廣和施行,篇首開宗明義講“法”的作用。管子說:不以“法”推行法度,則國事沒有常規;法度不用“法”的手段推行,則政令不能貫徹。君主發令而不能貫徹,是因為政令沒有成為強制性的法律;成為強制性的法律而不能貫徹,是因為起草政令不慎重;慎重而不能貫徹,是因為賞罰太輕;賞罰重而不能貫徹,是因為賞罰還不信實;信實而不能貫徹,是因為君主不以身作則。所以說:禁律能夠管柬君主自身,政令就可以行於民眾。 由上文可見,作為法家的管子對“正”的解讀側重於製度層面,領導者“帥以正”更多的是帶頭遵守和執行法律規範,這與儒家單純從道德層面強調人的模範作用有較大區別。

如果拋開“音訓”的方式而以“形訓”的方式解讀“政”字,則管子所強調的“政”的意義是否會多一些呢? “政”字右邊的偏旁在繁體字中為“攴”字,讀作“撲”,本意為輕輕地敲打。我們可以藉此認為,要想“為政”者“正”,也需要靠外在的力量經常地敲打。外在的力量可以是法律規範,也可以是民眾的監督。如果“為政”者既能自覺具有“至關重要的良好作風”,同時又受到“輕輕的敲打”,那麼“正也”的目標就很容易達到了。 在溫總理髮表這次講話後的第二年,也就是2004年8月14日,新華網登載了一篇《官德淪喪:對執政黨的嚴峻挑戰》的文章,批評有些官員“官德缺失、官德敗壞、官德淪喪,已超過了人們的預期,突破了民間的道德底線”。個別官員為政不正的問題可以說已經到了非常嚴重的地步,溫家寶總理引用的這句話在今天仍然意義深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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