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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三卷信仰-2

人的使命 费希特 4429 2018-03-20
我感覺到在我之內有一種向外活動的意向和努力;這看來是真的,而且是關乎這個問題的唯一真理。因為感覺到這一意向的正是自我,我既不能用我的全部意識,也尤其不能用我的感覺超越我自己,而且這個自我本身就是我把握那意向的最終點,所以在我看來那意向當然是一種基於我本身的意向,它要採取一種基干我本身的活動。但是,雖然我沒有察覺,這會不會是一個我所看不見的異己力量的意向呢,而那種關於獨立性的看法,會不會只是我那圃於我自身的視覺範圍所產生的欺騙呢?我沒有任何理由承認這一點,但也同樣沒有理由否認這一點。我必須承認,我對此毫無所知,也無法再有所知。 難道我也感覺到了我覺得自己——這很令人奇怪——無所認識的那種實在活動力量嗎?不!那實在活動力量是按照眾所周知的思維規律給被規定的東西虛擬的可規定的東西,一切能力與力量都是通過這種思維規律產生的,而那被規定的東西則是同樣虛擬的實在行動。

從單純的概念向外導至其假想的實現,除了是一切客觀思維的通常熟悉的做法——因為這思維決不想成為單純的思維,而且也想預示思維之外的東西——以外,還是某種別的東西嗎?憑什麼不老實的態度才使這種做法在這裡比在其他情況下更有價值呢?難道給對於思維的想法再附加上這種思維的實現,會比給桌子概念再附加上實際的桌子具有更深刻的意義嗎? “目的概念是我之內發生的現象的特殊規定,它以雙重形式表現出來,一方面表現為主觀東西,即思維,另一方面表現為客觀東西,即行動”;我能援引什麼理性根據來反對這樣的解釋——這解釋也無疑不會缺少一種發生學的演繹——呢? 我說,我感覺到這意向;當我這樣說時,我自己真的是這樣說、這樣想嗎?我是真的在感覺呢?還是僅僅在思考感覺呢,我稱之為感覺的一切東西不是僅僅通過我的客觀化的思維而呈現於我嗎?這一切東西不是一切客觀化過程的真正的、首要的過渡點嗎?再說,我是真的在思維呢,還是僅僅在思考思維呢?我是真的在思考思維呢,還是僅僅在思考一種對於思維的思維呢?有什麼能阻礙思辨不提出這樣的問題,不漫無止境地繼續提出這樣的問題呢?我能向思辨回答什麼呢?我能使思辨不提這些問題的終點在哪裡呢?

——我當然知道,而且得向思辨承認,我們又可以思考意識發展的每一個狀態,創造出對於前一種意詛的新意識,從麗總是把直接的意識推移到一個較高的階段,把前一種意識弄得晦暗可疑;我也同樣知道,並得向思辨承認,意識發展的這個階梯是沒有止境的。我知道,一切懷疑都是建築在這一做法上的,我知道,那種使我受到很大震驚的學說體係也是建築在貫徹和明確意識這一做法上的。 我知道,如果我不想跟這種學說體係單純玩弄另一種令人眼花緒亂的遊戲,而是想真正照著它去辦,那我就得拒絕聽從我心中的那個呼聲。我不能想行動就行動,因為按照那個學說體系我無法知道我能否行動,我也決不會相信我真正在行動;凡我覺得是我的行動的,必定於我毫無意義,只不過是一種欺人的映像而已。在這種情況下,一切嚴肅與一切趣味就都從我生活中消失殆盡了,我的生活正像我的思維一樣,變成了一場單純的遊戲,它從無開始,而以無告終。

難道我應該拒絕聽從那內在的呼聲嗎?我不願意這樣做。我甘願接受這意向賦予我的使命;在這個決斷中我同時也想把握住關於這意向的實在性和真實性的思想,把握住關於這意向所假定的一切東西的實在性的思想。我要堅持這意向安排給我的樸實無華的思維的立場,而拒絕那一切只會使我懷疑這意向的真實性的無謂思考與瑣屑分析。 高貴的精靈,現在我可理解你了。我現在找到了一種官能,通過它我可以理解這種實在性,也許同時還能理解全部其他的實在性。這官能不是知識;沒有一種知識能論證它本身,能證明它本身;每種知識都是假定一個更高的東西為其根據,如此上溯,以至無限。這宮能是一種信仰,是對自然而然地呈現給我們的觀點的一種志願信賴,因為只有根據這種觀點我們才能完成我們的使命;正是這信仰才對知識表示了贊同,把知識提高到確實可靠與令人信服的程度,而沒有這信仰,知識就會是一種單純的妄想。信仰決不是知識,而是使知識有效的意志決斷。

我將永遠堅持這說法,這說法不單是語句上的辨別方式,而且是真正的、深刻的辨別方式,它對我的整個倫理態度都會產生最重要的後果。我的所有確信只是信仰,這信仰源出於倫理態度,而不是產生於知性。在我明白了這一點以後,我就不想參與爭論了,因為我預料爭論將毫無結果;我不會因爭論而使自己陷入迷途,因為我的信仰的源泉高於一切爭論。我不想讓自己隨心所欲,要用理性根據來強迫別人接受這信仰;在這樣一種計劃遭到失敗時,我也不會感到驚訝。我採取我的思維方式,首先是為了我自己,並不是為了別人,我也僅僅是想在我自己面前證明這種方式正確。凡是具有我這樣的倫理態度,我這樣的忠誠善良的意志的人,也都會得到我這樣的信仰;但如果沒有那種倫理態度,便無從產生這信仰。在我知道了這一點以後,我也知道我自己的以及別人的一切涵養由何產生——由意志產生,而不是由知性產生。只要意志義無反顧地、誠實地向善的方面進展,知性便會自行把握真理。

要是只有知性在發揮作用,而意志卻被忽視,那就只會產生一種進入絕對虛空中去作無謂思考與瑣屑分析的技能。在我知道了這一點以後,我就能駁倒一切可能會反對我的信仰的偽知識。我知道,所有由單純思維產生,而不以信仰為根據的所謂真理,肯定都是虛偽冒充的,因為這樣產生的單純知識只能導致一種認識,以為我們什麼也不會知道;我知道,這樣一種偽知識除了它通過信仰置於它前提中的內容以外,永遠不會發現某種別的東西,而且由這些前提還可能推出錯誤結論。在我知道了這一點以後,我就有了一切真理和一切信仰的試金石。只有從良心中才產生出真理來。凡是違背良心的東西,或阻礙良心實現其所能與決定的東西,肯定都是假的,永遠也不會令人信服,即使我不能揭示導致這種偽知識的謬論何在。

一切已經誕生到世界上來的人,也都是如此。他們即使未曾意識到這樣的事情,也單靠信仰去把握為他們而存在的一切實在;這信仰與他們的生存同時,闖入了他們的心中,是他們生來就有的。事情怎麼可能是別樣呢?要是在單純的知熾、單純的直觀與思考中不包含任何根據,把我們的表象視為勝子雖然單純而必然在我們眼前出現的映像,究竟為什麼我們要把我們的表像都視為勝於這樣的映像呢?為什麼要把某種獨立於一切表象而存在的東西作為我們的表象的基礎呢?要是我們都有超越我們最初的、自然的觀點的能力與意向,究竟為什麼只有這麼少的人超越它呢?為什麼當別人勸說他們超越這種觀點時,他們甚至還以一種忿恨的情緒加以抵抗呢?是什麼東西使他們拘泥於這最初的、自然的觀點呢,這不是理性的根據,因為決不可能有這類東西;這是對一種實在的關切,而這種實在是他們要創造的;——善人一心為了創造這實在,庸俗好色之徒則是為了享受這實在。凡是活著的人,沒有一個能超脫這種關切,同樣也不能超脫這關切所帶來的信仰。我們大家都生來就有信仰——瞎活著的人盲目地聽從秘而不宣的、不可抗拒的衝動;有眼力的人則自覺聽從這種衝動,並且他有信仰,因為他要信仰。

人的天性本身是多麼統一和完整,多麼尊嚴呵!我們的思維並非不依賴於我們的意向和傾向而以自身為基礎;人並不是由兩個獨立並存的部分組成的,人是絕對統一體。我們的全部思維都以我們的意向本身為根據;一個人的傾向如何,他的認識也就如何。只有在我們尚未認識到這種強制時,這意向才會迫使我們採取某種思維方式;一俟我們認識了這種強制,它就消失不見了,這時按照意向形成我們的思維方式的就不再是意向了,而是我們自己。 但是,我應該睜開眼睛,應該徹底認識我自己,應該懂得那種強制,這就是我的使命。因此我應該形成,並且在這種前提下也必然會形成我的思維方式本身。這樣,我就會完全獨立,自我完成。我的一切其他思維和全部生活的最初源泉,那個產生一切在我、為我與由我而可能存在的東西的淵源,即我的精神的最內在的精神,並不是異己的精神,相反地,從最嚴格的意義上說它完全是由我自己創造的。我完全是我自己的創造物。我也許可以盲目地聽從我的精神天性的意向。但我不願成為天然的產物,而願成為我自己的產物;現在我已經成為這樣的產物,因為我願意這樣。我也許可以作漫無止境的瑣屑分析,使我的精神的自然觀點成為晦暗可疑的。但我自由地信賴這種觀點,因為我願意信賴它。我現在所持的思維方式,是我經過考慮,有意從其他一切可能的思維方式中遴選出來的,因為我認為這種思維方式是唯一符合於我的尊嚴、我的使命的思維方式。我自由地、自覺地使我自己回到了我的天性也曾經讓我依賴的立腳點。我所接受的東西也正是我的天性所宣稱的東西;但是,我之所以接受它,並不是因為我非這樣不可,相反地,我之所以信仰它,是因為我願意信仰它。

我的知性的崇高使命使我充滿敬仰之感。知性已不再是那種從無到無的空虛映像表演,它已經為一個偉大目的而賦予了我。為此目的而培養知性的任務已經託付給了我;這項任務掌握在我的手中,它聽從我的傳喚。它就在我的掌握之下。我直接知道——在這裡,我的信仰無需進一步苦思冥想,就接受了我的意識的這一陳述——我知道,我不必讓我的思想盲目地、無目的地到處飄蕩,我可以隨意喚醒和引導我的注意力,使它離開這個對象,而盯著另一個對象;我知道,當我還沒有完全了解這對象,還沒有對它有一個最完整的信念時,不放鬆對它的研究,則完全在我;我知道,既不是盲目的必然性迫使我採取一定的思維體系,也不是空洞的偶然性拿我的思維開玩笑,而是自我在那裡思維,我可以思考我想思考的東西。正是由於思考,我才發現了更多的東西;我發現,僅僅是我自己獨立自主地產生了我的整個思維方式,產生了我對於一般真理所抱有的特定看法;因為我是苦思冥想而喪失一切真理感呢,還是虔誠服從而信賴真理呢,這全在於我。我的整個思維方式,我的知性所接受的教養,以及我使知性注意的對象——這一切完全視我而定。提出真知的見是功勞,而歪曲我的認識能力,漫不經心,昏庸無知,謬誤百出,毫無信仰,則都是罪過。

我必須全神貫注而不斷思考的只有一點,那就是我應當做什麼,怎樣才能最合乎目的地執行這項命令。我的一切思維必然關係到我的行動,必然被看成是達到這個目的的一種手段,雖然這手段不是近在咫尺。否則,思維就是空洞的、無目的的遊戲,就是浪費精力與時間,就是敗壞那種為了達到全然不同的目的而賦予我的高尚才能。 我可以期望,我確實可以期望,這樣一種思考定會得到良好結果。我必須在其中行動的自然,並不是一種異己的、與我毫無關聯地產生的、決不能被我深入了解的東西。這自然是依照我自己的思維規律鑄戍的,並且必定符合於這種思維規律;對我來說,這自然必定到處都是完全透明的和可以認識的,甚至可以深入到它的內在本質中。無論在什麼地方,這自然都只不過是表現我自己對我自己的關係與聯繫;正像我確實可以期望認識我自己一樣,我也確實可以期望探明這自然。如果我只尋求我要尋求的東西,那我就會找到它;如果我只詢問我要詢問的東西,那我就會得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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