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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第二章“教規”

異端的權利 斯蒂芬·茨威格 13715 2018-03-20
第二章“教規” 當這一消瘦的、苛酷的人進入科納文門時,一個最重要的、空前的實驗便開始了。國家要轉變成一個僵硬的機構。無數的心靈、具有這樣那樣感情和思想的人們,要納入到一個無所不包的和獨一無二的體系之中。這是歐洲第一次嘗試:以一種思想的名義,把一致服從強加於全民。加爾文開始有條不紊地致力於實現他的計劃:把日內瓦改造成塵世上第一個上帝的王國。這是一個沒有污染、沒有腐化、動亂、墮落或罪惡的公社;日內瓦要成為新的耶路撒冷,成為一個中心,從這裡輻射世界的拯救。這唯一的思想紮根在加爾文的生命裡,他將全部的生命奉獻給這一思想。這位鋼鐵一般嚴酷的理論家,以最嚴肅、最神聖的態度對待他崇高的烏托邦。在他精神獨裁統治的四分之一的世紀裡,加爾文從來也沒有懷疑過:當他要求他的追隨者“正直地”生活時,他正在恩賜給他們以巨大的利益,他的意思就是說,他們應該按照上帝的意志和指示生活。

乍一看去,這似乎夠簡單的。但是細細一想,疑問就出來了。上帝的意志是怎樣被認識的呢?上帝的指示從何處可以發現?加爾文回答說,在福音書那兒。而且只有在那兒,在永恆的《聖經》中。這是活生生的、不朽上帝的意願和旨意。這些經典由於意外,沒有為我們保留下來。上帝明確地把不成文所傳的寫成了文。這樣,上帝的戒律就清楚易懂,並被人們銘記在心,福音先於教會、高於教會,凡真理皆無所不包。因此,在一個真正的基督教國度裡,上帝旨意,就是至高無上的道德、信仰、法律和生活的體現。 《聖經》作為一部書,體現了全部的智慧、全部的正義、全部的真理。對加爾文來說,《聖經》就是始終,就是首尾。對所有事物的所有決定,必須以《聖經》的內容為根據。

就這樣,上帝旨意的成文就成為世間行為至高無上的權威。看來加爾文不過是重複宗教改革最初的、眾所周知的要求,但實際上,他跨了一大步,超出了宗教改革的範圍,井完全從原有的思想圈子裡衝了出來。因為宗教改革在開始的時候是作為一種在精神和宗教事務上保證和平的運動。它意圖把福音交給每一個人而不加任何限制。是個人信仰,而不是由羅馬教皇和基督教協進會塑造基督。這一“基督教徒的自由”由路德開創,它連同每一其他形式的精神自由,被加爾文無情地從路德派的信徒那里奪走了。對加爾文來說,上帝的旨意是絕對清楚的。他因此頒布命令說,除他一人外,任何人都不准闡述上帝的旨意或註釋神聖的訓諭。正像石柱支撐著教堂的屋頂一樣,《聖經》的詞句必須支持教會,使它永遠保持穩定。上帝的旨意已不復起“世界的普遍規律性精髓”的作用,已不作為永恆的創造和有改革能力的真理,而僅作為一勞永逸闡述日內瓦基督教法律的真理。

就這樣,加爾文創立了一種基督教正教以代替羅馬天主教。可以十分公平他說,這一新型的教條獨裁統治,已打上《聖經》統治集團的烙印。從此一本書成了日內瓦的上帝和法官。上帝是立法者,上帝的傳教士是獨家闡述那神聖法律的權威。在某種意義上,是摩西天命的法官,是凌駕於國王們和百姓們之上的法官;他是由權力裝備起來的,對抗它即為犯罪。除宗教法庭所作的解釋外,其他的一概無效。日內瓦立法的基礎,是宗教法庭而不是市行政會。只有他們才能夠裁決什麼是許可的和什麼是禁止的。誰膽敢向他們的統治挑戰,他就該倒霉;誰否定教士獨裁統治的合法性,他就是反對上帝。對《聖經》妄加評論將立即付出血的代價。武力的統治,由嚮往自由的運動引起,而反對自由思想,卻往往比反對異端勢力更為厲害。那些靠革命起家當上官的人們,成了進一步改革的最愚昧最不寬容的反對者。

凡獨裁者在開始時總是試圖實現一個理想。但理想總是從企圖實現它的人那裡取形上色的。加爾文教條是精神上的一個創造,因此不可避免地在外表上酷肖它的創造者。任何人,只要看一看加爾文的相貌,就可以預見到,與以前對基督教義作出的解釋相比,這一教義將更加苛刻、更加乖僻和暴虐。加爾文的臉龐酷似石灰岩,宛如一幅孤寂、遙遠、多岩石的風景畫。情調可能神聖,但沒有一點兒人性。凡是能使我們的生命豐碩、快樂、美好、溫暖、富於情慾(取這個被濫用了的詞的好的方面的解釋)的東西,在這張不仁慈、不合群、不適時的禁慾主義者的臉上是看不到的。加爾文的臉長而橢圓、粗糙醜陋、多棱、陰鬱、不和諧。前額狹窄嚴肅,下面是深陷的、象灼炭般閃光的眼睛。鷹釣鼻專橫地從凹下的面頰中間突出;薄薄的嘴唇在臉上構成一個橫向的裂縫,一張難得有笑容的嘴巴。無光澤、蒼白的皮膚上沒有血色。這張臉看上去是那樣的慘白和病態,就好像因為發燒連頰上的血都已被吸血蝙蝠吸光了一樣。只在憤怒之下,在剎那間,它才變成潮紅。這先知的鬍鬚(所有加爾文的信徒和教士都盡可能模仿他們大師的式樣)徒勞地在那暴躁易怒的面容上添加上男子漢活力的外表。稀疏的頭髮,象它們所附的臉皮一樣,毫無生氣。它們不像古畫里摩西的髯,威嚴地下耷,倒像是長在瘠土上稀稀朗朗、一無生意的灌木。

好一張陰暗而寡歡、孤寂而緊張的臉!很難相信會有人要把這一貪婪和好教訓人的狂熱分子的畫像掛在私室的牆上。如果你在日常行動中,一直感到這雙警戒而偵察的眼睛在盯著你的話,你會倒抽一口冷氣。沒有個人的歡愉能同它對抗。澤巴倫爾以西班牙狂熱主義者同樣的風格,最成功地繪描了加爾文:他代表了禁慾主義者和隱士。在一片漆黑的背景中,人們住在遠離世界的洞穴裡,都永遠看著《聖經》,同時帶著其他精神生活的工具,死人的骷髏和十字架。之後陷入那沮喪、黑暗和不可接近的孤寂之中。人類有其不可接近的一面,而終加爾文的一生,就由這一面守衛著。從青少年時代起,他就穿黑色的衣服。教士的四角帽也是黑的,一直蓋住前額,這頭戴介於修道士的頭巾和兵士的頭盔之間。教士飄拂的長袍是黑色的,其長及靴。法官穿官服,他的任務是不斷地懲罰人;醫生穿長袍,他得永遠試圖治病救人。黑色,永遠是黑色,永遠是嚴肅、死亡和冷酷。除了這職務上的象徵顏色外,加爾文從來沒有以任何其他裝束出現過。因為他希望讓人望而生畏,他是穿了執勤長袍的上帝僕人的代表。他不希望別人像一個人和一個兄弟那樣愛他。

然而,如果說他對世界是那樣的嚴酷,他對自己的嚴酷也不少遜。他恪守最嚴格的教規。為了心靈之故,他只允許他的身體享受絕對的、最低限度的食物和休息。夜間只睡三小時,至多四小時;一天只進一頓節約餐,很快吃完,餐桌前還翻開著一本書。他不散步閒蕩,沒有任何娛樂,不尋求消遣,特別避開那些有可能使他真正欣賞的事物。他工作、思索、寫作、辛勤勞作和戰鬥,卓越地獻身於宗教,從來沒有一小時的私生活。 加爾文從來不知道享受青春年華。比方說,他生來就像大人。他的另一主要性格是全然無需聲色口腹之樂,肉慾嚴重威脅了他的教義。其他的改革者們相信並宣稱,人可以可喜地領受上帝的天賦,而真誠地為神聖的目的服務。他們基本健康而正常,他們以健康和有力量享受為樂。茲溫格里在他的第一個教區裡留下了一個私生子。路德有一次笑著說:“如果妻子不要的話,姑娘倒要的”——一言蔽之,他們是男人,樂於痛飲和縱情歡笑。與此相對照,加爾文完全克制了他本能上的情慾成分,或只讓它們以最隱蔽的形式出現。他憑著狂熱的理智,一直生活在上帝的旨意和精神世界裡。對他來說,只有當真理是合乎邏輯、明了和始終如一時,它才成其為唯一的真理。加爾文只知道、只容忍有紀律,嫌惡無紀律。他理智得近乎執拗,他從來不需要任何能使人沉醉的快樂,諸如:醇酒、婦人、藝術或上帝賜與塵世享樂的多種天賦。在一生中,他只有一次是按照《聖經》的傳統辦事的。他去求婚,不是被情慾而是由信念所驅使——一個已婚的男人可能工作得更好些。他不是自己考慮作出抉擇,而是委託他的朋友為他找一個合適的配偶。結果,這個情慾的兇惡敵人險些失誤——與一個輕浮的女人訂了婚約。最後,在幻想破滅的情況下,他同一個他使之受再洗禮的寡婦結了婚。但命運否決了他享受快樂的資格。他妻子為他育的獨子未能活下來,生下幾天就死去。之後不久,妻子又死,他成了鰥夫。其時他還不滿三十六歲。這個還有二十年活力的男子正當盛年,他得處理結婚事務,得接觸婦女,但他從來不再接近其他婦女。他把自己的一切都獻給了宗教、教士和教規。

然而,一個人肉體上的需求並不亞於思想上的需求,誰忽視它,他就會遭到殘酷的報復。我們人類的每一器官都有一個按其天然能量充分運轉的本能上的要求。每時每刻,血液需要更自由地循環;心臟需要更有力地跳動;肺部要擴張;肌肉要自行緊張;精液要尋自然的終點。如果有人想用自己的理智去抑制持續的生命衝動的願望,抑制它們,不去滿足它們,那麼或早或遲將面臨自身器官的造反。加爾文的身體因厲行教規而得到可怕的清算。雖然禁慾者試圖假裝說或自己譬解說慾望是不存在的,但神經卻不斷折磨這一暴君,明顯地強調說慾望是實際存在的。在那些精神生活的大師們中間,可能很少有人比加爾文忍受更多的因肉體的造反而造成的痛苦了。小病接踵不斷加劇。幾乎在加爾文的每封親筆信裡,都可覺察到一種由於不可思議的疾病所造成的、惡作劇似的奇襲。時而他提到偏頭痛,那使他臥床幾天;時而提到胃疼、頭疼、痔瘡發作、絞疼、重感冒、神經痙攣、出血、膽結石、癰疽、短時間發燒、寒戰、風濕病、膀胱病,他得繼續不斷地看醫生。他的身體是如此的脆弱,以致似乎每一部分都會在壓力下垮掉而成為造反的一個中心。加爾文有一次呻吟道:“我的健康好像是一個長期的死亡。”

但這個人就像他的座右銘那樣:“從絕望深處振奮精神奮力前進。”他拒絕讓疾病奪走他分秒的工作時間。這一騷動著的身軀經常要用他跋扈的精神去從頭制服。如果高燒使他無法緩步走向佈道台,他會讓人用擔架抬到教堂佈道;當他不能參加市行政會的會議時,他會召集那些成員在他家裡開會。要是臥床不起,牙齒打戰。蓋上四五條熱被子才使他可憐發抖的身體升起一些熱意,他仍會在房間裡留下兩或三個秘書,輪流向他們口授。如果他同一個朋友到近郊換換空氣,消磨一天,他的助手會同他驅車同行。而在這夥人還未到達目的地之前,成車的信使已匆匆地在城鄉間來回待命。每次大病方愈,他會立即提筆,恢復他勞累的主活。 我們不能認為加爾文是不活躍的。他是一個精力過人的魔鬼,每天勞作不輟。在破曉前很久,當其他人還在沉睡時,他書齋的燈火已亮了;午夜後,日內瓦所有的人都已休息,他的燈火還得亮幾小時。從日落到日出,那些抬頭看他窗口的人,會覺得這孤單單的燈光好像永遠是點燃著的。他的工作量使人簡直難以相信,我們不得不認為他有四個或五個大腦可以同時使用。可以毫不誇張他說,這一被證實為重病號的人,確實千了四五個不同職務的事。他主要的公事,聖皮挨爾大教堂的傳教士,只不過是許多公事中間的一件。這一兼差的聖俸者,受歇斯底里權力狂的激勵,逐漸地取得了多種職務。雖然他在上述教堂發表的佈道,已印刷成冊裝滿書架;雖然謄寫員發現自己全部時間都化在抄寫文件上,而所抄寫的也只是所收集的加爾文著作的很少部分。加爾文作為宗教法庭的首席法官,沒有他的幕後操縱,法庭從未作出一個決定;這一“聖經牧師”作為無數神學和論戰論文的編者,作為《聖經》的譯者,作為大學的創立者和神學院的創始人,作為市行政會的長期顧問,作為宗教戰爭的參謀本部政治官員,作為最高的外交官和新教教會的組織者,指導並執行他的神學王國所有其他牧師事務。他管理從法國、蘇格蘭、英格蘭和荷蘭送來的傳教士們的報告,他指導對外宣傳。通過印刷廠和銷售者,他建立了一個秘密機構,把他的觸手伸向全世界。他同其他新教領袖進行討論井同親王們和外交官談判。幾乎每日每時都有外國來賓。所有的學生、所有未來的神學家,經過日內瓦時都來向加爾文求教並向他致敬。他的家好像一所郵局,是有關政治和私人事務信息的來源。有一次他不無感慨地寫信給一個朋友說,他記不起,在他的公務任期中,曾有過連續兩小時不受干擾而致力於工作。

每天,從最遙遠的地方諸如匈牙利和波蘭,通過他所信得過的代理人,源源不斷輸來急件,他要向無數求援的人提出個人的忠告。有時是一個流亡者要求在日內瓦定居,並為他安頓家眷。加爾文發起募捐,保證他同教派的人受到歡迎和支持。有時是有些人要結婚;有時是另一些人要離婚。兩條路都通向加爾文。因為在日內瓦,未經他的批准,任何精神上的事件都不能發生。要是獨裁的貪求僅限於其正常的範圍裡,僅限於精神上的事務上,那就好了!然而,加爾文卻認為他的權力是無限的,作為神權的執行者,他認為塵世間的每一件事,都必須服從於神和靈。他殘忍地把他專橫的手伸向國家和城市的每一事務。市行政會議的記錄裡,沒有一天不看到這樣的句子:“關於此事,最好同加爾文大師商量。”沒有東西可以逃過他戒備的眼睛,我們只能把這靈敏頭腦的持續勞動視為奇蹟。這樣一種精神上的禁慾主義帶來了數不清的危險。無論是誰,全部放棄了個人享樂(即使是自願放棄的),也必然會把放棄作為法律強加於人,而且將試圖使用武力,把對他是自然的,但對別人卻是不自然的事物強加於人。以羅伯斯庇爾為例,我們可以看到禁慾主義者往往是那種最危險的暴君。一個人如不全面地愉快地分享他夥伴的生活樂趣,就必將對他們毫不寬容。

教規和冷漠無情的嚴峻是加爾文教條的基礎。在加爾文看來,人沒有權利抬起他的頭坦然地向四面八方觀看,沒有權利無畏地在世界上前進。他必須經常留在“敬畏上帝”的陰影之中,卑賤地向那無希望的、不適當的信念低頭。從一開始,加爾文清教徒式的道德就使他把快樂和不受約束的享受作為“邪惡”。凡事能帶來美飾並推動我們塵世繼續存在的,凡事能消除心靈緊張、能促進解放並減輕我們負擔的,都被加爾文法典判定為虛浮、無用和多餘。尤有甚者,這些苛刻的武斷也強加於藝術,甚至那些幾世紀來同神秘主義和宗教儀式密切地結合著的宗教領域裡的藝術。加爾文也強制執行了他自己思想體系上的講求實際。凡能夠使官能產生興趣的,或者能夠使感情易於順從和搖擺不定的,都無情地掃置一旁,一無例外。因為真正的信徒,不能在靠近上帝的寶座時,還帶著一個藝術家那樣易於感動的靈魂。他們會在芬芳香煙繚繞中被弄得朦朧不清,會在音樂聲中被愚弄,會被貌似虔誠的聖畫和聖雕之美引人迷途。 真理,只有當它完全明確時,才是真理。上帝的旨意,要不是絕對地明了,就不成其為上帝的旨意。橫掃一切偶像!把聖畫聖像從教堂裡丟出去:清除多彩的法服;把聖案從彌撒書中和鍍金的神龕裡解放出來。上帝不需要過份的裝飾,橫掃使奢侈享樂之徒心靈麻木的宴飲。在神聖的儀式裡,不准有音樂,不准有響亮的管風琴演奏聲。甚至教堂的鐘聲,在日內瓦從此靜寂無聲。因為真正的信徒不需要那金屬的鏗鏘之音來提醒他的責任。虔誠從來就不依靠心靈外在的事物,不依靠祭品和奉獻,而只依靠內在的順從。清除教堂精心設計的禮儀,清除宗教寓言畫和宗教儀式,停止喜慶和節日。加爾文一舉消滅了日曆上的全部節日。早期基督教徒在羅馬的墓窖裡就開始的複活節和聖誕節的宗教儀式,在日內瓦也被廢除了。加爾文的上帝不要宗教儀式,甚至不要愛戴,而只要敬畏。 試圖以入迷或振奮精神來靠攏上帝,而不是從遠處以永恆的崇拜來侍奉上帝,這對人類來說是一種放肆。這裡提出了加爾文主義者對價值再估價的深刻意義。加爾文希望把神盡可能地抬得高於世界,希望把塵世撂進深淵,希望把上帝的概念給予至高無上的尊貴地位來貶低人類的概念。這位憤世嫉俗的改革家把人類當作一群任性的暴民、一群烏合之眾的罪犯。他一直懷著恐怖和憎惡凝視著那不斷增長的塵世快樂的浪潮,那種快樂有萬千來源,是生命給予那些禁慾氣質較少的人們的。加爾文一再哀嘆,上帝的決定何等莫測高深,他所創造的人是那樣的不全和無德,他們不斷地傾向於墮落和罪惡:他們不能辨別神聖,他們急於要再次投入罪惡的深淵。當加爾文凝視他的同教弟兄時,他充滿了厭惡。從來沒有一個偉大的宗教締造者用如此卑劣的措詞來描述過人類:“不可馴服的、殘酷的禽畜”,還有更糟的,“一堆垃圾”。他在《原理》一書中說,“當我們僅從天賦方面來看一個人,我們會發現他從頭到足,一無是處。如果在他身上還有一絲值得讚揚的,那也來自上帝的恩賜……我們所有的正義是不公正的;我們的禮拜是骯髒的;我們的光榮是羞恥的。甚至從我們身上所表現出來的最好的東西,也常常被不潔的肉體所感染而墮入邪惡,井同污垢混合。” 顯而易見,凡是從哲學觀點出發,把人類看作為上帝未完成的和半途而廢的工藝品斷片的,將永遠不願意像神學家和政治家那樣承認:上帝可以給予這樣的。人以少量的自由和獨立。全能的上帝一定要無情地剝奪這些腐敗和貪婪的人們的自決權。 “如果我們聽其施行詭計,他們的靈魂除惡事外一無所能。”我們一定要一勞永逸地阻止亞當孽種們的放肆看法,他們居然自以為有權按照他們自己的個性,發展同上帝、同我們塵世的關係。我們越是嚴厲地鎮壓那種放肆行為,越是抑制人而使其服從,於他們就越好。不許有自由,不許有自主的意志,因為人只會濫用特權。一定要強迫他們在上帝的偉大之前十分恭順。我們一定要使他們清醒;一定要嚇唬他們;阻止他們的放肆,直到他們無抵抗地接受那虔誠而順從的黔首地位,直到他們把自已的個性結合在黔首群中。這樣,個性特殊性就消失無影。 要實現這種對個性的殘酷鎮壓,要實現這種對個人所有權的破壞性的剝奪而利於集體,加爾文有他自己的一套方法。那就是著名的宗教“教規”,就是對人類的衝動和慾望強加以迄今沒人設計過的、苛刻的控制。從他獨裁統治開始,這卓越的組織者就把他的羊群——他的全體教徒,放在一個有刺的條例和禁令的(即所謂的“法令條款”)鐵絲網裡放牧。同時,他創建了一個特殊的部門,去監督恐怖主義者德行的工作。我們剛才所說的組織名為宗教法庭,它的目的定得十分模棱兩可。比方說,監督宗教團體以“使上帝能十分純潔地受到尊敬”。單從表面上來看,這一道德檢查人員的影響僅限制在宗教生活裡。但是。由於把塵世同加爾文國家極權主義概念的哲學密切地聯結起來,從此,最起碼的獨立活動就被當局控制了。宗教法庭的巡捕,(“羅馬人”)顯然是監視每個日內瓦人的私生活的。他們絕對不能放鬆監視,而且希望他們留意的“不僅是言論,而且是觀點和思想”。 從制定對私生活進行如此廣泛控制開始,在日內瓦就很難說還存在什麼私生活了。加爾文一躍而超越了天主教的宗教法庭。後者總是依靠小報告以及各種來源的告密,後來還派遣了一些心腹和密探。但在日內瓦,根據加爾文的宗教哲學,人性本(並永恆地)向惡而不是向善。因此某人可以先驗地被懷疑為一個罪犯,每一個人一定要容忍監督。在加爾文回日內瓦之後,所有屋子的門好像突然敞開了。牆壁好像變成了透明的玻璃。每時每刻,每日每夜,都可能響起叩門聲,大批“宗教警察”不容公民抗拒就宣布進行“訪問”。不論貧富貴賤,每月一次,都得服從這些職業“道德警察”的盤問。一連幾小時(因為“法令條款”宣稱這種考查一定要以從容不迫的方式進行),白髮蒼蒼的、受人尊敬的、久經考驗的、迄今可靠的人一定要像小學生似地經過考查,諸如他們是否記得禱告詞,或者他們為什麼不參加加爾文大師的一次佈道。經過這樣的盤問和教化之後,“訪問”仍未結束。衛道的“肅異委員會”的成員們事事都要插手。他們觸摸婦女的衣服,看他們的裙於是否太長或太短,衣服是否有多餘的飾邊或危險的開叉。警察仔細地檢查發式,務使它不要做得太高,他們數受害人手指上有幾個戒指;翻看櫃裡有幾雙鞋子。他們從臥室檢查到廚房的餐桌,以查明飯食是否超過規定的一湯或一菜,是否藏有糖果和果漿。接著,虔誠的警察繼續檢查其餘的房間。他窺探書架,巴不得有一本未經宗教法庭出版許可的書。他查看抽屜,希望尋出一張聖者的畫像,或者一串念珠。僕人們被查問有關他們主人們的行為,孩子們被盤問有關他們父母親的所作所為。 當這一加爾文主義獨裁者的奴才上街時,他一直豎起耳朵以查看是否有人在唱一支世俗的歌,或者奏樂,或者沉溺在惡魔般邪惡的快樂之中。從此以後在日內瓦,當局一直在追獵任何帶有快樂的事,追獵“任何淫蕩下流的行為”。如果當場抓住一個自由市民,他在工作之餘到酒館喝一杯酒,藉以恢復精力,此人就倒了黴;如果有人墮落地用擲骰子或玩紙牌作樂並被當場抓住的話,他也就倒了黴。追獵日復一日地繼續著,那些密探們都疲於奔命,連安息日也得不到休息。他們要一次又一次地進行逐戶訪問,因為有些懶漢會躺在床上不去聆聽加爾文大師的佈道教誨。在教堂裡,告密者註意動靜,隨時準備呵斥那些遲到或提早退出“上帝之家”的人。這些官方的衛道士們孜孜不倦地四處奔波。入夜,他們在羅納河邊灌木叢中窺探,看是否有一對罪犯情侶縱情地擁抱;在旅店,他們檢查床鋪並徹底搜查過客的行李。每封出入城市的信件都得拆開檢查。宗教法庭精心組織的戒備遠遠超出了城牆。在驛車裡,在公共划艇裡,在橫渡湖面去外國市場的船隻裡,在城外的旅店裡,密探到處出沒。一個在里昂或巴黎訪問的日內瓦市民說了任何不滿的話,都會被確鑿無誤地報告上去,但是,更為不能容忍的情況是,無數非官方的密探以志願者的身份,同那些合法任用乾那項工作的人一起活動。一旦一個國家開始實行恐怖統治時,志願告密的毒草便會像可厭的種子那樣萌發滋長。當原則上允許甚至希望告密時,其他正派人就會被恐懼所驅使,而扮演告密者的角色。單是為了不被懷疑是“站在魔鬼一邊而是站在上帝一邊”,在加爾文獨裁統治下的每一個日內瓦公民都會對他的朋友懷疑蔑視。 “熱中的恐懼”使他們迫不及待地要走在告密者的前頭。幾年以後,宗教法庭廢止了官方監督,因為所有的公民都已志願受其控制。無情的告密潮流日漲夜高,推動了精神上宗教法庭的碾輪輕快地轉動。 在這樣一個制度下誰能有安全感呢?誰能肯定他沒有違反某一條聖旨呢?因為加爾文實際上已禁止了每一件能使生命愉快和有益的事。戲院、娛樂、傳統節日、任何一種舞蹈或遊戲都被禁止。甚至如滑冰那樣無害的運動也使加爾文暴跳如雷。他唯一能夠容忍的衣服必須十分樸素,幾乎是僧侶式的。因此,裁縫們除非有市行政當局的特許,並按規定新樣裁剪,將被禁止。未滿十五歲的姑娘不得穿絲綢,而超過這年齡,則不得穿絲絨。金銀花邊、無用的鈕扣和褶飾均被禁止,佩戴金飾或其他小件飾物也違反規定。男子不得蓄長發,禁止婦女把一綹綹頭髮捲起來並用梳子定型。禁止花邊;禁止手套;禁止褶邊和開叉的裙;禁用轎子和四輪馬車;禁止家宴邀請客人超過二十人。在受洗和訂婚宴會中,上菜不得超過指定的道數;不得供應糖果和果脯。除當地出產的紅酒外不得飲其他的酒。娛樂場合不論四足的獸或有翼的禽一概禁止,糕點也禁止。新婚夫婦在結婚時,或在婚後六個月內不得互贈禮物。當然任何性質的婚外性行為是絕對禁止的,即使已經正式訂婚的,也同樣不得疏忽。 日內瓦公民不准進入旅店;除非做過禱告,旅店主人不得供應過客食物飲料。大體上,酒菜館的老闆們都得到指示要探查他們的客人,要非常留心每一句可疑的話或每一個可疑的姿勢。沒有特別許可不得印書。禁止向國外寫信。聖像、其他雕塑和音樂部被禁止。至於唱讚美詩,法令條款宣稱:“務必”要避免耽於曲調而不注意集中於歌詞的精神和意義上,因為“只有活的詞才能讚美上帝”。公民們在加爾文來到之前自以為是自由的市民,現在甚至不准為他們的孩子們選擇受洗的名字。雖然幾百年以來,克勞德和阿馬德的名字一直很普遍,但現在被禁止了,因為它們沒有在《聖經》上出現過。一個虔誠的日內瓦人必須為他的兒子取名為艾薩克、亞當或諸如此類的名字。禁止用拉丁語作禱告;禁止複活節和聖誕節宴會。凡是能夠使一個存在的實體不那麼灰色、那麼單調的每件事,都被禁止。當然,在言論出版方面的任何思想自由都是禁止的。對加爾文獨裁政治進行批評則是罪上加罪,更被禁止。城市的公告宣讀人,以鼓為前導,嚴正警告自由市民“除市行會在場外,莫談國事”。 禁止,禁止,禁止,何等可憎的腔調啊!在驚疑中,人們會問自己,在這麼多的禁止之後,允許留給日內瓦人的還有什麼呢?不多了。允許他們去活、去死、去幹活、去服從,以及去教堂。這最後的一項,實際上豈止是允許,而且如缺席就要嚴懲的。如果自由市民不去所屬教區聽傳教講道的話,就倒了黴。星期日兩次,一周三次,還有專為兒童的特別教誨時間。高壓統治的重視,甚至在主日也毫不放鬆。在主日,仍然是一連串的責任、責任、責任,毫不寬容。整整一周,用辛勤勞作換得每日的麵包,到了周末這一天,則禮拜上帝。一周為勞動,星期日為教堂。這樣撒旦就得不到或保不住立足之地,即使在罪人中也不可能。就這樣,自由和生命的快樂就此告終。 在驚疑之餘,我們不禁要問:一個幾十年來已習慣於瑞士式自由的共和城市,怎麼能夠容忍象薩馮納羅拉在佛羅倫薩那樣嚴厲的獨裁統治呢?一個基本上是快快樂樂的南方民族,怎麼能夠忍受如此對生命快樂的扼殺呢?為什麼像加爾文那樣的禁慾者能夠有效地掃除成千上萬的快樂呢?加爾文的秘密井非創新。他的手段是古往今來的獨裁者都用過的。恐怖!加爾文就是神聖的恐怖。讓我們直言不諱他說,由於軟弱,暴力就無所顧忌地嘲弄人道,並很快就形成壓倒之勢。把恐怖統治暴虐地強加於一個制度,就會瓦解個人的意志,使社會生活成為不可能。它像是一種毀滅性的疾病,腐蝕靈魂。很快,暴力就成了秘密活動的核心。由於普遍存在著膽怯,獨裁者就能在各處找到幫兇。因為當一個人一旦知道他自己被人懷疑,他就會懷疑起他的鄰居來。在恐慌之中,狂熱分子的行為往往超出了他們暴君的命令和禁令。 一個有組織的恐怖統治就會創造奇蹟。當權威受到挑戰時,加爾文毫不猶豫地一再創造奇蹟。在這一方面,能勝過他的其他暴君可說是絕無僅有了。沒有理由可以認為,他的專制,就像他所有的品質一樣,是他理論的合乎邏輯的產物。可以認為,這一神經過敏、幽靈一般卻又才智過人的人,對流血是憎恨的。就像他自己所公開承認的那樣,他不能忍受殘酷的景象。在他統治時期,日內瓦非常頻繁地處決和燒死人,他從不參加執刑。在這兒,人們發現了這些熱情的理論家最嚴重的毛病。像這種典型的人,他們(又一次象羅伯斯庇爾)從來沒有勇氣去目擊執刑,更不用說要他們親自動手了。他們會輕易地下令判處上百或上千人的死刑,只要他們自己內心充滿了他們的“理想”、他們的理論以及他們的體系。現在加爾文把嚴厲地對待“罪犯們”作為他體系的基石,從他的哲學觀點來看,他把不懈地實施這一體系看作是上帝所降於他的大任。那就是為什麼他無視於自己夭性的激勵,不讓任何憐憫的苗子露頭,有系統地訓練自己去殘忍。他“磨煉”自己的頑強意志,就好像那是一門精細的工藝一樣。 “我嚴格訓練自己,那樣我就有可能更好地向世界上的惡行作鬥爭。”我們不能否認,這鐵一般意志的人在自我訓練,使自己殘酷無情方面獲得了非常的成功。他坦率地承認,他寧願知道有一個無罪的人受到折磨,也不願讓一個罪人逃脫上帝的審判。在無數次的行刑之中,有一次,由於劊子手的笨拙而將執刑延長為一次可憎惡的折磨。加爾文寫了一封開脫的信給法里爾:“沒有上帝特別的意志,就不可能發生這種使已判處死刑的人被迫忍受這樣長時間折磨的事。”加爾文的論點是,如果關心到“上帝的榮譽”,寧嚴勿寬。除不恤嚴刑外,沒有辦法能使人的行為合乎道德。 很容易理解,在這樣一個前提之下——耶穌基督是無情的,上帝的榮譽要不斷地加以“保護”,必然的後果就是殺人。在一個還沒有從中世紀脫胎出來的世界裡,那可能的結局又能是什麼呢?加爾文統治的頭五年期間,在這一人口比較少的城市裡,絞死十三人,斬首十人,燒死三十五人,七十六人被趕出家門——更不用說那些及時躲開恐怖手段而逃跑的人了。在“新耶路撒冷”,獄為之滿,以至於監獄長通知行政長官,他無法再接納更多的犯人了。牢房裡的非刑(不僅僅是對已經判決的,嫌疑犯也一樣)是那樣的令人毛骨悚然,犯人們自行肆意毒打比進拷打室更厲害。最後市行政會不得不下令,“為了減少類似的意外事故,犯人應日夜上手銬”。加爾文對這些今人厭惡的事情不置一辭。為了建立這樣的“秩序”和“教規”,這個城市得付出可怕的代價。日內瓦過去從來不知道有這許多死刑、刑罰、拉肢酷刑和流放,而現在加爾文以上帝的名義統治該地就這樣乾了。所以還是巴爾扎克說得對,“加爾文的宗教恐怖統治比法國革命最壞的血洗還要可憎”。加爾文激進的宗教不寬容,在道德上比羅伯斯庇爾的政治不寬容更為殘酷。如果他有比日內瓦更大的勢力範圍的話,他會比那可怕的政治平等倡導者放出更多的鮮血。 儘管如此,加爾文主要不是依靠這些野蠻的判決、處決和折磨來破壞日內瓦人自由的觀點。乍一看,當我們讀到加爾文著名的“教規”,發現其中論述是何等瑣細時,我們會覺得有趣。但如果讀者低估約翰·加爾文大師精細的技巧,他是認錯人了。他深思熟慮地以特別細的篩眼結出禁網,其篩眼細到實際上不可能有魚漏網。這些禁律特意涉及一些瑣事,所以每一個人都可能受到良心的譴責,並會產生對無所不能、無所不知的當局永久的畏懼。在我們每天要走的路前面所設置的鐵蒺藜越多,我們越難自由地和無憂慮地尋路前進。不久,在日內瓦沒人覺得安全了,因為宗教法庭宣稱:人只要還在呼吸,幾乎每時每刻都會犯罪。 我們只要打開市行政會的記錄簿,就可以看出恐嚇手段是何等的巧妙。一個自由市民在參加受洗時微笑:三天關押。另外一個,因炎夏困怠而在佈道時間睡覺:坐牢。有幾個工人在早餐時吃糕點:罰三天只吃麵包和水。兩個自由市民玩九柱戲:坐牢。兩個人用骰子賭四分之一瓶的酒:坐牢。一個男人拒絕給他的兒子命名為亞伯拉罕:坐牢。一個盲琴師彈了舞曲:驅逐出城。另外一個人稱讚卡斯特里奧翻譯的《聖經》:逐出日內瓦。一個姑娘在滑冰時被抓獲;一個寡婦撲在她丈夫的墳上,一個自由市民在拜神時敬他的鄰居吸一撮鼻煙,他們都被傳到宗教法庭,告誡後下令做苦工贖罪。如此等等,沒完沒了。有幾個人開玩笑,在主顯節把豆嵌在餅裡:罰二十四小時只吃麵包和水。一個自由市民稱加爾文“先生”而不稱“大師”,一對農民夫婦按照古代的風俗,一退出教堂便談論生意經:坐牢、坐牢、再坐牢。一個男人玩牌:紙牌掛在脖子上枷頸示眾。另一個人在街上縱情唱歌:他被告知“他可以滾開,到別處去唱歌”,這句話的意思是他被放逐出城。兩個遊艇船員吵架,無人受傷:處死。兩個男孩舉止粗魯,起初判處火刑,之後從寬,強迫他們觀看火刑執刑現場。 在所有犯人中量刑最野蠻的是:敢向加爾文政治和宗教上的“一貫正確”挑戰的人。一個男人公開抗議改革者的宿命論主義,他被殘酷地在城中所有十字路口受鞭笞並放逐。一個印書商酒後抱怨加爾文,判處在放逐出城之前用熱烙鐵在他舌頭上穿孔。雅克·格魯特僅因管加爾文叫偽善者,先上拉肢刑然後處決。每一犯法行為,即使是最微不足道的,都會詳細地登錄在宗教法庭的記錄簿上。這樣,每一個公民的私生活就可以作為反對他本人的可靠證明。 如此夙夜匪懈的恐怖,其結果必然會使個人和群眾兩者的尊嚴感和活力掃除殆盡。在一個國家組織中,每個公民都不得不接受盤問、檢查和判刑,他隨後就會知道那看不見的密探正在註視著他的所作所為,記錄著他的議論。無需通知,不問晝夜,公民的屋子應服從“訪問”。這樣,人們的精神就屈服了。一種群眾性的焦慮情緒接踵而來,甚至傳染給最勇敢者。最堅強的意志因鬥爭無效而瓦解。多虧了著名的“教規”,加爾文的日內瓦成為如他所希望的那樣:悲哀、畏縮和膽怯,沒有能力對抗加爾文大師的意見。 就過那麼幾年,日內瓦在這一教規下呈現出如此新貌。這一度曾是自由和快樂的城市,現在好像被埋在棺罩之下了。色彩鮮明的服裝看不見了,代之以黃褐色。教堂鐘摟不再鳴鐘:快樂的歌聲不再在街道上蕩漾;家家戶戶象加爾文信徒禮拜之所那樣單調樸素。旅店人空,樂師不能再召集人們去跳舞;九柱戲不再能玩;骰子不再在桌上快樂地跳躍。舞廳已空,過去情侶們常去漫遊的暗巷已空寂無人。周復一周,只有教堂一無陳設的內部,才是情侶們參加氣氛陰鬱寂靜集合的場所。整個城市呈現出象加爾文自己一樣憂鬱的面貌,逐漸變得像他一樣令人討厭。或者是不自覺地模仿他的嚴酷、陰險和緘默。人民不復能自由地、心情愉快地到處漫遊;他們的眼睛不復閃爍著歡樂;他們的目光只有恐懼,因為快樂有可能被誤會為情慾。他們不復無拘無束,因為他們害怕那可怕的人,而那人是永不快樂的。甚至在家庭私生活中,他們學會了竊竊私語。因為他們的男女傭人可能就在房門外的鑰匙孔中竊聽。當害怕成為第二天性時,那被嚇破膽的就不斷地註意密探。最大的事是不要惹人注目。不要做可能引起別人注意的任何事,諸如服飾或一句脫口而出的話。或者是快樂的面容。避免引起懷疑;保持被人遺忘。日內瓦人在加爾文統治的後期,盡可能坐在家裡。因為在家裡,他們屋子的牆壁,以及門鞘門柵可能在相當程度上防護他們免於窺探的眼睛和被人懷疑。但是,如果他們從窗口看出去,他們會看到幾個宗教法庭的巡捕在街上走過來,他們就吃驚地縮回。因為說不定哪一個鄰居已經告發了他們。當市民們非出門不可時,他們躡手躡足偷偷摸摸地走,眼睛往下看,身體裹在黃褐色的外套裡,就好像他們是去參加聽佈道或葬禮。甚至連孩子們,他們在這新教規中成長起來,也被“教誨課”徹底嚇昏了。他們不復象健康而快樂的小孩子那樣地做遊戲,而是像一隻踡縮著的一隻怕挨打的劣種狗一樣。他們萎頓得好像在半黑暗中從來得不到充分陽光的花兒一樣。 城市的節奏與時鐘的節奏一樣有規律,冷冰冰的嘀嗒之聲從來不會被喜慶佳節所打斷——單調、有秩序和可靠。任何第一次訪問日內瓦的人走在街上,一定會相信這城市在國喪期中。居民是那樣的冷淡和悲哀、那樣的沉默寡歡;精神氣氛是那樣的難以忍受。教規令人吃驚地維持著。但加爾文強加於日內瓦的這一不寬容的節制,是以喪失所有神聖的活力為代價的。除非有充分的、無拘束的自由,那活力才能生氣勃勃。雖然如此,加爾文還是創造了許多虔誠的公民、認真的神學家和卓越的學者,他們使城市名傳千古。但是,另一方面甚至在加爾文死後兩個世紀,這羅訥河畔的城市,依然沒有世界弛名的畫家、沒有音樂家、沒有藝術家。為平凡捐棄了非凡;為徹底馴服的屈從捐棄了創造性的自由。直到很久以後,一個藝術家在日內瓦誕生了,他的全部生命都獻身於反抗對個性的束縛。只有借助於他,借助於這位讓·雅克.盧梭,借助於日內瓦公民們充分的獨立性,日內瓦才能夠從加爾文強加於它的囚服中解放它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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