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宗教哲學 笛卡爾文集

第4章 三、世界(論光和論人)

笛卡爾文集 笛卡尔 14468 2018-03-20
引言 世界的形成過程,是自然的過程,在自然的過程中,自然界本身能夠依照規律縷析混沌中的無序性,由於混沌微粒彼此衝突形成統一的漩渦運動。在這種漩渦運動中,它們逐漸地分裂為土、空氣和火三種“要素”。由於持續旋轉,土“要素”拋開了中心,逐漸形成了地球和諸行星;火“要素”停留在中心,逐漸形成了太陽和恆星;空氣“要素”則形成充斥世界空間的以太。作者在文中勇敢地宣布:“給我廣延和運動,我將造出這個世界。” 第一章 感覺與產生感覺之事物的區別本文提出探討的主題是光。我首先要引起大家注意的是,我們具有的光的感覺(即通過眼睛媒介在我們的思想中產生的關於光的概念)與物體使我們產生光的感覺的感覺(即太陽或火焰中有的,我們稱之為"光"的感覺)是有所區別的。儘管人們都普遍地確信,我們頭腦中具有的這種光的概念與產生這種概念的物體是完全相似的,然而我卻看不到能給我們以確鑿證明的任何理由。相反地,我特意進行了許多觀察,使我們有理由對這種想法產生懷疑。

正如大家所熟知的那樣,語言與其所指事物之間沒有任何相似之處。然而它們使我們想到相應的這些事物,甚至在我們並沒有特別留心這些詞語的發音或音節時,也經常如此。可能會發生這樣的事,我們聽到了某種說話聲,對其表達的意思也完全明白,可是隨後卻無法說出是用哪些語言講的。詞語只是人們的約定俗成,除此之外什麼也不是。 如果存在足以使我們對與其毫不相似的事物進行思想的語言,那自然界為什麼沒能設立一些關於光的感覺的符號,哪怕這種符號本身沒有實實在在的內容而僅與這種感覺相似?難道自然界不是已經存在著笑容和眼淚,使我們從人們的臉上便能讀到喜悅和悲哀? 或許大家會說,不全者耳朵只能使我們聽到說話的聲音,眼睛只能使我們看到哭笑的表情,而能夠追憶這些聲音和表情的含義的則是我們的大腦。正是我們的大腦,在耳朵聽到和眼睛看到的同時向我們表達出它們的含義。根據同樣的思路我可以說,同樣是我們的大腦,在眼睛感受到稱之為光的行為時,使我們產生光的概念。為避免在討論這個問題時浪費時間,我舉另一個例子。

假設我們只聽到了某種說話的聲音,而沒有註意到是什麼意思,我們會認識到在大腦中形成的這種聲音的概念像發音物體嗎?人張開嘴,轉動舌頭,呼出氣體,我看不出這些行為與那些使我們產生想像的聲音的概念有相同之處。大多數哲學家堅持聲音只是一種傳導給我們耳朵的空氣的振動。所以,如果聽覺傳導給大腦的是客體的真實映像,而不是使我們想像到聲音,那麼這就會使我們想像到部分空氣的運動,空氣的運動鼓動我們的耳朵。但並不是所有人都相信哲學家的話,所以我再引用另一個例子。 在所有感覺中,觸覺被認為是最真實和確定的,因此,如果我使大家認識到即使觸覺使我們想像到的概念也會與產生這種想像的物體毫無相似之處,那麼我想當我再說視覺與此相同時,就不會讓人感到大驚小怪。人們都知道癢和痛的感覺,物體碰到我們時,大腦便會產生這種感覺。而這種感覺與那些外在的物體並沒有什麼相似之處。假如用一根羽毛在一個熟睡著孩子的嘴唇上輕輕拂過,他自己會感覺發癢。試想一下,這種癢的感覺與這根羽毛帶來的什麼東西有相似之處嗎?一個在戰場上激烈戰鬥的士兵,可能他受了傷卻感覺不到,當他退出戰場冷靜下來的時候,他感到疼痛并相信自己受傷了。叫來外科醫生,將盔甲卸下來進行檢查時,卻發現原來這個士兵感到疼痛,只是由於扣環和綁帶在盔甲下面的擠壓。如果士兵的觸覺能夠感受到是綁帶,並在大腦中產生這樣的印象,就沒有必要去找來外科醫生告訴他感覺到的是什麼。

現在,我看沒有什麼理由使我們相信,對物體本身發光而產生的感覺,比羽毛和綁帶使人產生的痛癢的感覺更像感覺。到目前為止,我還沒有舉出一些實例,使大家完全相信,物體本身的光與進入人眼中的光是有區別的。我僅想讓大家知道這其間必定有所不同,以防大家接受相反的觀點,並使大家能夠更好地協助我進一步探討這一問題。 第二章 火焰中光和熱的構成我認為世界上能產生光的物體只有兩種,即星和火(或火焰)。很明顯,與火相比星離人類更遙遠,所以我首先試圖解釋一下我所觀察到的火。我們用肉眼就可以看到,用火燃燒木頭或其它類似的物體時,火焰不斷地觸及木頭的許多微小粒子,把它們撕裂開,生成火光、空氣和煙,剩下的便是灰燼。樂意的話,可以想像一下火焰的形狀,產生的熱量和木頭燃燒變成與之截然不同物質的過程。對我來說,我擔心會錯誤地以為,在木頭里面比我們真能看到的有更多的什麼東西。因此我傾向於把自己的思想限定在木頭各個粒子的運動方面。可以隨心所欲地將"火"和"熱"加到木頭上,使其燃燒。但是如果假定只有木頭的某些粒子運動,將這些粒子與其鄰近粒子相隔絕,那麼,可以想像木頭將不會發生什麼變化或改變。另一個方面,拿走"火",拿走"熱",使木頭熄滅。如果大家同意我的觀點,認為有某種力量,能使木頭中那些尚好部分產生劇烈運動,與燃燒所剩的灰燼相分離,那麼我認為這種力量獨自便能產生木頭燃燒時可觀察到的相似的變化。

想像一個物體不通過自己的運動而去移動別的物體,好像是不可能的。既然如此,我可以得出如下結論:作用於木頭的火焰是由微小的粒子之間獨立地以一種極快速和劇烈的方式運動的。運動時,它們不斷撞擊所碰到物體的各個部分,並能移動那些沒有產生太大阻力的部分。可以說說火焰的各部分獨立運動,但我們永遠也看不到它們作用於所觸及物體時的每一個部分,它們總是協同努力而導致一個結果。還可以說說,它們的運動很迅速和激烈,只是由於太小,我們不能用視覺加以區分。因此,如果它們的運動速度太小,不能彌補其形狀微小的缺點,那麼它們則不會擁有上述力量。 我沒有提及各個粒子運動的方向,是因為運動的力和決定向哪個方向運動的力是完全不同的,二者不是相互依存的,可以獨立存在(就像我在《光學論》中解釋的那樣)。實際上,我們可以簡單地認為,每一部分都在以一種自由的方式運動。這種方式能根據周圍物體的位置,使其阻力降到最低。在同一束火焰中,可能有一部分在上升,其它部分在下降;可能有一部分做直線運動,其它部分做環形運動;也可能向各個方向運動,而所有各部分作為火焰的性質是不變的。當大家看到幾乎所有各部分都傾向於向上運動時,不必去尋找別的原因,原因只有一個,這就是在所有其它方向上火焰觸及的物體幾乎總是給其以較多阻礙。

既然我們已經認識到,火焰的各部分是以這種方式運動,那麼為了理解火焰是如何具有消耗掉木頭而燃燒的力量,想像其運動也就足夠了。隨後我建議我們可以提出這樣的疑問:用相同的原理是否足以使我們理解,火焰是怎樣提供給我們光和熱的。如果能夠這樣理解的話,討論火焰是否具有其它別的性質就沒有必要了。我們將能夠說,其它性質只是這種被我們現在稱之為"光和熱"的運動,其作用的不同效果而已。談到熱,我認為我們可能會有的感覺是,在這一運動劇烈時被認為是一種灼痛感。正如我們曾經說過的那樣,在我們思想之外,沒有什麼與感覺痛癢的概念相似的東西。我們也可以相信,在我們的思想之外,沒有什麼與熱這一概念相類似的東西。當然,這種感覺應在我們體內產生並通過某種東西,這種東西是由手和身體其它部位的許多微小部分的各種運動所建立的。這一觀點被許許多多的直接觀察所證實,如我們的雙手僅僅通過相互摩擦便能發熱。談到光,我們也可以想像火焰中的這種運動足以引起我們對它的感覺,由於這是我這次工作的主要部分,所以在開始討論這個問題時我將力爭在一定程度上先予以解釋清楚。

第三章 固體和液體我相信世界上永遠進行著各種無窮無盡的運動。我們注意到(年、月、日更替)那些最顯著的變化,然後我們還能觀察到:空氣永無停息地被風刮來刮去;大海永無寧日;泉水和河流不停地流淌;最宏偉的建築也會倒塌,最終成為廢墟;植物和動物總是在生長或死亡。總之任何地方都沒有一成不變的事物。從這裡我清楚地知道,火焰內眾多粒子永不停息地運動,這一現象並不是惟一的;其它物體也有這種粒子,只是由於粒子太小並且其運動不是這麼劇烈,所以我們不能通過感官感覺到。 我不想駐足探尋這些部分運動的原因,只要假定自從世界存在以來,它們就開始運動,對我來說這便足夠了。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可以據此判斷,它們的運動可能從未停止過,甚至除了其自身的原因外從未改變過運動的方式。也就是說,某個物體內自我運動的優勢和能量確實可以全部或部分地傳輸給另一物體,然後不再保持起初的狀態;但它也不會在世界上完全消失。在這一點上,我覺得我的理由很充分,只是我還沒有機會敘述。此時大家(像大多數的學者那樣)可能會想像世界上有一些極快的運動,以難以置信的速度進行,它們是世界上出現的所有其它運動的源泉。

第四章 虛空、及其如何使我們感覺不到某物體在其中的存在我們必須更加詳細地考察一下空氣。雖然空氣也是一種物體,但它卻不能像其它物體那樣被人的感覺所感知。在這一方面,我們應該從幼時所形成的錯覺中解脫出來。一開始我們便認為除了那些可以被感覺所感知的物體外,在我們身邊並沒有什麼東西圍繞著我們,即使感覺到空氣的話(在某種程度上能夠感覺到),也不像對大數物體所感覺的那樣,具有實體感或固體感。在這一問題上,首先我很高興大家已經註意到,所有物體,不管是固體還是液體,都是由相同的物體構成的。這一物質的每個組成部分都被其它部分所包圍和碰撞而成為具有一定硬度和體積的物體。想像一下各個部分不可能去不斷地形成一個更為堅硬和體積更小的物體。根據我的看法,如果到處都可以有真空存在,那麼這個"真空"肯定是一種堅硬的固體而不是液體。顯而易見,固體的各個組成部分比液體更容易相互擠壓排列在一起,因為液體能不斷流動,而固體是靜止的。 例如,將粉末裝入壇內,搖晃和拍打壇子,以便勻出空來裝入更多粉末。如果是將液體倒入壇中,它則會立刻自動地溶入壇內任何小的空間。實際上,哲學家們常用一些實驗證明自然界中沒有真空。考查一下這些實驗,會輕易地發現所有那些人們以為是空間或認為只有空氣的空間,其實都是滿滿的、都充盈著相同的物質,這就像我們感覺其它物體存在的空間一樣。

通過觀察,我們知道自然界中最重的物體能上升,最堅硬的物體能粉碎;更不用說讓這些物體的某些部分相互分開而與另外其它物體聯成一體。如果自然界發生這些變化的同時,使容易向各個方向擴散的空氣能夠保持相互靠近,卻沒有接觸或者其間沒有相接觸的其它物體,那麼大家是否樂於告訴我,這種可能性有多大?有人真的會相信僅僅為了充滿抽水管,井水便會違背其自然屬性而上升?或者如果其中各部分之間存在著最小的真空,那麼我們就會真的認為雲中的水就不必降落以充滿地上的空間?這里大家可能會提出一個相當重要的問題,即除非液體之間有空隙,或者至少有其它部分運動時騰出的空隙,否則液體的各個組成部分似乎就不能像我所說過的那樣無停息地運動。如果沒有了解以下情況的話,我將很難回答這一問題。通過各種各樣的觀察可以知道,世界上的所有運動都是以某種環形方式進行,那就是,一個物體離開其位置,總會進入另一個物體的位置,這樣不停地連續進行直到最後一個,而最後一個會在同一瞬間佔據第一個物體所騰出的位置。因此,物體運動時的空間並沒有比靜止時具有什麼更多的真空。這裡要注意的是,這種運動的發生並不一定非得要求物體各部分協同運動,必須排成一個精確的圓圈或者排成一個真正的環狀。即使物體各部分大小相等,也不一定如此,而且大小或形狀的不相等,可以很容易地被其速度的抵消。

我們習慣於認為空氣只是一種什麼也沒有的空間,所以當物體在其中運動時,我們總是認識不到這些環形運動,但是看一下魚是怎樣在水池中游動的吧:如果魚不游到水面,那麼即使它們以極快的速度游動,也根本不會引起水的運動。從此可以清楚地看到,魚只是推動前面的水,而不是毫無選擇地推動全池的水。它們所推動的水能夠使它們更好地完成環形運動,並能更好地填補其運動後騰出的空間。這一觀察足以證明環形運動,不過我想再引進另一項觀察。由於酒桶頂部是封閉的,其桶中的酒便不會從桶底部的縫隙中流出。但如果像通常所認為的那樣說這是"害怕真空"所造成的就不那麼恰當了。我們很清楚,酒本身沒有什麼思想,更不會害怕什麼;即使我們完全幻想一下,假設酒本身有思想,我卻看不出有什麼理由使酒害怕這種真空。相反,我們必須說酒不會流出桶是有以下原因的,在任何東西的外面都充滿著空氣,若想讓酒從桶中流出來,除非我們在桶頂開一個口,使空氣能夠從中進去佔據酒的位置,以便於形成環形運動。

總之,我並不非要堅持自然界中根本沒有真空。我擔心要是我用長篇大論來解釋這事,這篇論文就會顯得非常拖沓。上述幾項觀察不足以完全證明這一觀點,但它們至少是進一步證實了這一觀點。在我們感覺到什麼也沒有的空間充滿著一些物質,這些物質與我們所能感覺到的物體中的物質是相同的,起碼前一空間與後一物體所佔據的空間飽含著同樣多的這種物質。例如我們會想到一艘裝滿金條或鉛塊的船並不比空船包含更多的物質。對許多人來說,這看起來好像很奇怪。這些人的判斷力僅局限於其手指的範圍之內,除了他們所能摸得著的東西外,他們會以為在世界上就沒有別的了。但是稍微仔細考慮一下我們如何感覺或如何感覺不到物體,我敢肯定在這一點上,我們會發現沒有什麼難以置信的。對於我們周圍能感覺到的東西,對於那些與此相反、經常存在而極少感覺到的東西,對於那些總在那裡、而根本感覺不到的東西,我們到目前為止都已經習以為常了。我們心臟的熱量很大,但由於它老是在那裡,我們並沒有感到;我們的體重都不很輕,可我們並不感到不適;我們甚至感覺不到衣服的重量,因為已經習慣於穿著它們。原因再簡單不過了,除非這些物體在我們的感官表現中發生某些變化,否則是感覺不到的,這是確鑿無疑的。換句話說,這些變化是以某種方式移動感官組成物質中的微小部分。物體並非總是保持現狀,倘若擁有了足夠的能量,它們便能產生某些變化。這些物體作用於感官時破壞了某些東西,當它們不再作用時,這種破壞自然地隨即被修復。看一下不斷觸及我們的這些物體,如果它們始終擁有一種能量,使我們的感覺產生變化並移動感官物質中的某些部分,那麼肯定是在我們生命的一開始就已經移動了這些部分,並由此將這些部分與其它部分完全分離。在此情況下,感官中只能留下一部分物質,這些物質能完全抵制那些物體的作用。在這種方式下,這些物體無論如何也不會被我們的感覺所感知。從這里大家可以看到,毫無疑問,在我們周圍有許多空間,我們不能通過感覺感知到其中有物體的存在,即使這些空間裡包含的物體與我們能夠極好地感覺到物體的空間相比,並不是很少。無論如何難以想到,我們呼吸時吸進的一般空氣,也有像水或土壤一樣的質密性。空氣在運動時變成風,被封閉在氣球內時看起來很堅硬,儘管它們只是由一些散亂的氣體和煙氣組成的。哲學家們都認為空氣是稀薄的,我們也接受這一公認的觀點,這可以通過觀察輕易地弄明白。通過熱的激發,一滴水的各個組成部分可以分離,產生出比水佔有的空間所容納空氣多得多的普通空氣。在這裡我們可以得出確定的結論,在空氣的各個組成部分之間有大量的小間隙,僅僅如此而已。如前所述,這些間隙不可能是空的,因此我斷定必然存在一個或很多其它的物體與空氣混合在一起,盡可能緊密地填滿各部分間的微小間隙。搞明白上述問題後,我還有最後一個問題需要考慮:其它物體是不是也是如此。我希望通過上述討論,再去理解光的性質將不會太難。 第五章 元素及其性質哲學家認為在雲層之上,有一種比我們的空氣更為純淨的空氣,不像我們周圍的空氣,其組成中不含有地球表面物有的水蒸氣,僅由單一的一種元素組成;哲學家們還認為在這層空氣之上,仍有一種更為純淨的物體,他們稱其為火元素。此外,哲學家們認為這兩種元素,即空氣和火,與水和土相混合構成了下面地球上的所有物體。僅僅按照這一觀點,我就可以作出如下假設:在我們呼吸的普通空氣的各部分之間充滿著更純的空氣和火元素,它們相互交錯排列成的這些物體,組成了具有各種硬度的大塊。 為了讓大家理解我在這個問題上的看法,並使大家不要以為我在強迫大家去相信所有那些哲學家們所說的有關元素的事,我必須用我自己的方式敘述這些元素。隨後是關於火、氣、土三個元素的簡述。笛卡爾僅僅按照大小、形狀和運動方向對它們進行了區分。 --譯者註在解釋這些元素時,我沒有像哲學家們那樣使用所謂的"熱、冷、濕、幹"等性質。如果大家覺得這很奇怪,那麼我將告訴大家,對我來說,這些性質本身似乎就需要解釋。的確,除非是我錯了,否則,不只這四種性質,就連所有其它種類的性質,甚至包括無機物的構成,都應給予解釋,而不是猜測。除了運動方式、大小、形狀和各部分的排列之外,對於重要的內容都不應猜測。因此,我將輕而易舉地讓大家明白,為什麼除了以上我所描述的三個元素外,我不承認有其它什麼元素。因為在這三個元素與其他哲學家們稱為"混合物"或"複合物"的物體之間一定存在著區別。事實上,區別之處在於這些混合物的各構成部分總是具有不相同的性質,這些不同的性質相互對立和對抗,或者至少沒有相互依存的趨勢。但事實上元素的構成一定是單一的,相互之間各部分一定沒有不能完美協調的什麼性質,每一個構成部分都能促進相互之間的依存關係。 現在,除了我已經描述過的三個元素外,世界上再也沒能找到任何這樣的構造。關於構造,我在分析第一個元素時就曾將其它物體能使其停止。此外它們也沒有必要保持什麼限度的大小、形狀或狀態。第二個元素(氣)的構造主要在於,其各組成部分大小適中,運動緩和。如果世界上還有什麼可以增強其運動和減少其大小的原因的話,那麼只能是像許多其它物體那樣,正好有一個對立物,因此它總是像原來那樣保持一個適度的狀態而維持平衡。第三個元素(土)的構造在於其各個部分很大或緊密地結合在一起,它們總是具有抵抗其它物體運動的力量。只要大家願意,可以通過各種各樣的運動形狀、大小和物質各部分之間不同的排列,檢查一下所有混合物的構造。我敢肯定大家會發現沒有什麼構造不包含在其自身的性質之中。這些性質使物質產生一種趨勢:經受改變,不斷變化,減化為一種元素笛卡爾繼續闡述為什麼我們周圍的物體必須是三種元素的"混合體"或其粒子復合體,他把這些物體比作海綿,其"毛孔"充滿著第一和第二種元素的粒子,它們不能被感覺所感知。見《原理》第二部分第六條。 --譯者註……在這裡還有許多其它問題需要解釋。我本人也樂於補充一些論據,以使我的觀點更加可信,但為了防止長篇大論引起大家的反感,我打算以一個寓言的形式介紹。在這一過程中,我希望能把真的東西翔實地講清楚,並且能比平鋪直敘的敘述更加生動和樂於接受。 第六章 一個新世界的描述及其組成物質的性質那麼就拿出一會兒時間,讓大家的思想徜徉在這個世界之外,去觀察另一個世界。那是一個幻想中的全新的世界,我將把它帶到大家的面前。哲學家們告訴我們空間是無限的,我們理所當然地應該相信他們,因為正是他們發明了空間,為了避免被這種無限性所阻礙或迷惑,我們可以試著不要在這世界裡一直往前走,我們只需進入某一個足夠遠的時點就夠了。在這個時點上,上帝在五六千年前創造的所有生物尚未存在在某個確定的地點停下來,我們可以假設上帝在我們周圍重新創造了許多物質,使得我們無論在想像的哪個方向都感覺不到有空虛的地方。 大海是有限的,但是當人們乘船航行在大海中時,極目遠望,看到的卻好像是無限的,海水比我們看到的要多。同理,儘管我們的想像力似乎是能無限延伸,我們還是假定上帝新創造的物質為有限的,但我們仍可以認為這一物質填充空間時比我們所能想像的要多。為了保證這一假定中不會含有令人不快的事,我們不要讓想像走得太遠。我們特意將想像限定在某一明確的不太大的空間,比如說不大於地球與太空中那些主要星星間的距離。我們再假定上帝創造的這些物質在向所有方向的遠方擴展。我們可以很好地限定思想活動的範圍,這比去限定上帝的工作要合情合理些。 那麼既然我們正在毫無顧忌地按照我們的想像製作這種物質,樂意的話,我們可以將這種物質歸因於一種性質,在此性質下,不存在絕對的、人們不能完全認識的事物。為達到這一目的,我們可以特別假定這一物質沒有像土、火或氣,或其它像木頭、石頭、金屬等這樣的特殊構造。我們還可以假定這一物質沒有或熱或冷、或乾或濕、或輕或重等性質,也沒有什麼味道、氣味、聲音、顏色、光亮或其它自然界所具有的這樣的性質。它肯定會被認為是不為人們所熟知的某種東西。 另一方面,我們不認為這種物質是哲學家們所說的"基本物質"。對於那些"基本物質"哲學家們完全捨棄了它的構造和形狀,沒有留下使我們可以清晰理解它的什麼東西。我們更願意把這種物質想像成為一種真實的、完全的固體,均勻地充滿這個巨大空間的全部的長、寬、高向量上,而我們的思想就停留在這個空間的中心。這一物質的各個部分總是佔據那一巨大空間的一角,並且安排得是那樣精確和適合,以至於既不能裝進一個大一點的,也不能擠進一個小一點的;它在某處的存在,排斥別的物體的存在。 我們可以補充一下,假定這種物質可以被分成我們所能想像得到的盡可能多的粒子,這些粒子具有我們所能想像得到的盡可能多的形狀,其中每一個粒子都能進行我們所能想像得到的盡可能多的運動,而且我們假定上帝真的將其分成許許多多這樣的粒子,一些具有某種相同的形狀,一些具有另外的形狀,等等,不管我們怎麼去想像,有人認為上帝會將這些粒子相互分離,以便能在它們之間產生空隙。事情並非如此。我們寧願認為上帝在這一物質內部創造的差別完全在於上帝所給予這一物質中粒子運動的多樣性。在創造這些粒子的第一瞬間,上帝使一些粒子在一個方向上開始運動,其它粒子在另外的方向上運動;使一些粒子比較快,另外的粒子比較慢(或者如果願意的話,甚至可以使其根本不運動)。我們假定,除了上述外上帝沒再創造別的,沒有建立什麼秩序或比例,構成這個世界的是那些詩人們才能描述的混亂的、無序的混沌狀態。儘管如此,但上帝已經以如此宏大的方式創立了這些運動及其規律,這就已經足夠了。這些自然規律足以使處於混沌狀態的所有粒子自我理順,並以一種良好的方式自我排列整理,以形成那種非常完美的世界的結構。在這個完美的世界裡,我們不僅能夠看到光,還能看到其它的所有東西,一般的及特殊的在現實世界中存在的東西。在我們使用較大篇幅解釋這個世界之前,暫停一會兒去思考一下這個混沌狀態,可觀察到在這個世界裡沒有包含什麼大家不能完全理解的事物,所以不能對其漠不關心。如:談到我引進來的那些性質,大家可能已經註意到,我假定它們只是這麼一類大家能夠想像得到的東西。至於我所構思的組成世界的物質,那是沒有什麼比之再簡單的或更易於理解的無生命的東西,這一物質概念在很大程度上包括在其它所有我們能夠想像到的思想當中。所以對這一物質我們肯定能夠想像到,除非我們一無所想。 然而,哲學家們是這麼地敏銳,他們能在那些對其他人來說看似非常清楚的事物中發現出問題。對所謂的"基礎物質"他們認為相當難以想像。這一經驗使他們錯過了對我正在談論的物質的認識。因此在這一點上,我必須告訴他們,如果我沒有錯誤的話,他們所面臨的關於物質問題的所有難點僅僅在於,他們想通過這一物質的數量及其占有空間的特性來辨別它--即想通過物質佔據空間的特性辨別它。當然,在這裡我很希望這些哲學家們的思路是對的,因為我不想停下我的工作去故意與他們作對,但是,如果我提出下述假設,他們也不應感到奇怪。我以為我所描述的物質,其數量與其實質相比沒有什麼大的不同,就如同數目與其用以計數的事物之間沒有什麼大的不同一樣。如果我想像這種物質的擴張,或者說它佔據空間的特性,不是一種偶然,而是在於其實際的構造和本質,那麼哲學家們也不應感到奇怪。他們會承認用這種方法想像物質會更容易些。我的目的不是像他們那樣去解釋現實世界中的物質存在,我只是隨心所欲地去製造一個世界。在這個世界上,沒有什麼即使是最愚笨的人也不能想像的事,只不過這是一個憑我的想像而製造的世界。 倘若我把不易理解的最少的一點東西放進這個新世界,那也可能會掩蓋某些使我覺察不到的深藏的矛盾,大家則會由此以為我一定在假設某種不可能發生的事物。反之,由於我在此提議的所有事物都可以被直觀地觀察出來,很顯然,即使在舊世界裡沒有這種東西,上帝也會在新世界裡創造出來,因為毫無疑問,上帝能創造我們所能想像得到的所有事物。 第七章 新世界的自然規律我不想再多浪費時間,我要告訴大家,以及上帝賦予自然的那些規律是什麼。對於我曾談過的那種無序的混沌狀態,自然界是採用何種方式自我理順的。首先要注意,這裡我沒有用"自然"來表示某些女神或其它想像中的力量,我寧願用這個詞表示物質本身。此處我認為它把我賦予它的所有性質綜合在一起,這種綜合是從上帝以與創造它相同的方式而繼續保存它的條件下進行的。從上帝繼續保存自然這一個事實中,必定能得出一種結果:自然的各個粒子一定會有許多變化。我認為對於這些變化似乎不能完全歸因於上帝的作用,(因為上帝的行為是永恆不變的)。因此,我將這些變化歸因於自然,其發生時所遵守的規律,我稱為"自然規律"。為了更好地理解,在這裡可以回想一下在討論物質的性質時,我們曾經假定,物質粒子從被創造的那一刻起就具有了各式各樣不同的運動,而且在粒子的所有表面上它們都相互連接,在任何兩個之間都沒有什麼空隙。由此我們一定能得出結論:從這些粒子開始運動起,它們就開始相互碰撞,不斷改變運動方式,使其運動呈現多樣化。因此,如果隨後上帝以與創造它們相同的方式來維持它們,那麼它不會將其維持在相同狀態。也就是說,上帝行動時總是採取同一種方式,結果從本質上看總是產生同一種效果,而好像是由於偶然性,這同一效果內有許多不同的方面。人人皆知,上帝是永恆不變的,他總是以同一種方式行動,對此我們也都樂於接受。但是我沒有更多地陷入這些形而上學的觀點。我將建立兩條或三條主要的規則,我相信,通過這兩三條主要規則將足以使大家熟悉所有其它的規則。 第一個規則是:物質的單個粒子。只要它與別的粒子的碰撞沒有促使它改變原有狀態,它總是繼續保持同一狀態。也就是說,如果粒子有大小,除了其它粒子將其分割開外,它不會變得更小;如果它是圓的或方的,除了其它粒子迫使它外,它將永遠保持那一形狀;如果將其帶至某個地方,除非其它粒子將其趕出,它將永遠不會離開那個地方;如果它一旦開始了運動,除非有其它粒子阻止或延遲它,否則它將始終擁有同樣的力量繼續運動見《原理》第二部分第三十七條中,關於這一規則的公式。 關於大小、形狀、靜止和其它無數這樣的問題,在我們這個舊世界裡,沒有人會不相信這同一規則的存在。然而哲學家們把運動排除在這一規則之外,而這恰恰是我最明確地希望包括在其內的。他們所說的運動與我所想像的運動是大不相同的,因為很容易發生這樣的情況:在一個觀點中是正確的東西,在另一個觀點中卻是錯誤的。他們自己也承認,他們那種運動的性質是不易理解的。為了以某種易理解的方式解釋和演繹運動,哲學家們所做的都沒能比這些術語更為清楚:motus est actus entis in potentia,prout inpotentia est.見亞里士多德《物理學》Ⅲ,Ⅰ201a10。笛卡爾在《規則》中的第十二規則也批評了這一定義。對我來說這些詞是這樣地晦澀難懂,我不能翻譯它們,只好用拉丁文把它們留在那裡。 (事實上,用"運動是就其潛力而言的,有潛力生命的活動"這句話來翻譯也不恰當。)相比而言,我這裡所講的運動的性質卻是易於理解的。因此,幾何學學者們,那些人類中最擅長直觀地想像的人們,認為運動是比他們所研究的面和線的性質還要簡單和易於理解的。事實上,他們把"線"解釋成一個點的運動,把"面"解釋成一條線的運動。 哲學家們也提出,有許多物體不改變地方便可進行運動,如他們聲稱motusadformam,motusadcalorem,motusadquantitatem(關於構造的運動、熱的運動、數量的運動)以及其它無數的運動。對我而言,除了比幾何學學者們所研究的線更易想像的運動外,即除了使物體從一個地方到另一個地方,其間連續佔據所存在的整個空間的運動外,我不知道還有別的什麼運動。 此外,哲學家們給予這些最基本的運動比靜止更確定和更真實的生命力。他們認為運動只是一種獨自運動而不是其它別的什麼。然而對我來說,我覺得就像運動是我們所認為的物質在改變位置時的一種性質一樣,靜止也應是一種物質的性質,只不過是在物質停留在某個地方時我們所看作的性質。 最後,哲學家們所講的運動具有奇特的性質。所有其它事物只是為了維護自我而奮爭,都有一個完美的結果。與之不同的是,他們認為運動沒有除靜止之外的其它終點或目標;與自然界的所有規律不同,運動是心甘情願地去實現自我毀滅。與此正相反,我按照相同的一些自然規律所假定的運動,通常具有在物質中所發現的所有性質和各種傾向,包括那些經院哲學家們所稱的Modos Etentia Rationis Cum Fundamento Inre(在事物中所發現的思想模式和實體)以及Qualitaters Reales(它們的"真實的性質",在這一點上我坦白地承認,沒有發現運動有比其它事物更多的真實性)。 第二個規則是:我假定當一個物體擠壓另一物體時,它不能給另一個物體所運動,除非它在同一時刻失去了與其一樣多的運動;一個物體不能奪走另一個物體的運動,除非前者的運動本身獲得了同樣多的增加見《原理》第二部分第四十條,第三個自然規律。 。這一規則與前述規則一樣,與我們全部的觀察所見非常吻合。在那些觀察中,我們看到一個物體開始或停止運動是因為它被其它物體推動或阻止。通過上述規則,我們解決了經院哲學家們的難題。一塊被扔出的石頭在離開手後為什麼還會繼續運動?經院哲學家們在力圖解釋這一問題時遇到了困難。然而反之,我們會問為什麼石頭不繼續永遠運動?理由很容易給出。誰能否認是石頭運動於其中的空氣產生了某些阻力?石頭在空氣中穿行時我們能聽到聲音;扇扇子或在空中移動其它輕而大的物體時,能通過手中的份量感覺到空氣在阻礙它們的運動,而不是像某些人所說的那樣保持它們的運動。但是假定我們不去按照第二個規則解釋空氣阻力的效果,只是認定:一個物體,它阻止其它物體運動的能力越大,所提供的阻力也就越多(可能就像我們首先要論證的那樣)。在這個問題上,我們將遇到一個很棘手的難點,這就是為什麼石頭的運動,在碰到一個較軟的、給予阻力較緩和的物體時,比碰到一個更硬的、給予阻力較強的物體時減弱得更多。同樣地,我們也難於解釋為什麼在後一種情況下,石頭一碰到阻礙就會立刻改變路線,而非因此而中斷或停止運動。從另一個方面看,如果我們接受這個規則,那麼就根本沒有什麼不易解釋的難題了。這個規則告訴我們,某一物體的運動由於與其它物體的碰撞而受到延遲或阻礙,這種阻礙與後者的阻力大小不成比例,而其運動的變化僅與對後者阻力的克服程度和後者按照這一規則而吸收前者放棄的運動力的程度有關。 然而,我們在現實世界上所能看到的大多數運動中,並沒有感覺到物體開始或停止運動是由於被其它物體所推動或阻止。但這並沒有理由使我們認為這兩個規則沒有被嚴格地遵守。很顯然,物體時常得到火和氣兩種元素的作用,這種作用總是在我們感覺不到的情況下也存在著(如上所述),物體僅從普通空氣中也可受到這種作用,我們卻不能感覺到。同樣很顯然,有時物體也可以將這些作用傳輸給周圍的空氣,甚至整個地球。而當這種作用在後者擴散時,我們也難以感覺到。即使我們在現實世界中所經歷的任何事物看起來都與這兩個規則中所包含的內容背道而馳,我仍然相信,我所闡述的推理是強有力的。在所描述的這個新世界裡,我是不得已才進行假設的,因為要創立一個真理,或者只是希望去隨心所欲地選擇真理,我們必鬚髮現比上帝的穩定和永恆不變更加堅實和有力的依據。 上帝是永恆不變的,始終以同樣的方式行動,總是產生同樣的效果,僅從這個事實我們就可以明白無誤地得出這兩個規則。假定上帝在創造物質的第一瞬間,就廣泛地賦予了所有物質一定數量的運動,那麼,然後我們必須要么承認它始終使物質維持著同樣數量的運動,要么不相信這樣。此外,各種各樣的物質粒子,其運動是散亂的,它們都具有力量,假定從那第一瞬間起,它們開始保有這些能量,或者相互之間不斷地進行轉移,那麼我們必定會想是上帝促使它們始終不停地這樣做。這是上述兩個規則所包含的內容。我還要提出第三個規則:物體運動,如果不是像我們上面所說的以某種環形方式,那麼則不會有任何運動。雖然物體大部分的運動是沿著一條彎曲的線路進行的,但其上每一個粒子總是獨自傾向於沿著直線不停地運動〖ZW(〗見《原理》第二部分第三十九條。〖ZW)〗。因此這些粒子的行為,比如其必須運動的傾向,與其運動是不相同的。例如,我們使車輪繞著其軸心旋轉,儘管其所有部分都在一個圓上運動(由於相互之間連接著,它們別無選擇),它們的趨勢仍然是向前沿著直線運動。顯而易見,如果其中一部分碰巧與其它部分分離,那麼立刻,其運動變得自由了,便會停止旋轉,繼續沿著直線運動。 同樣地,旋轉投石環索,一旦將石頭從環索中擲出,它不僅會筆直地飛出去,而且由於石頭在環中時給環一個壓力,飛出後還會引起繩索的收縮。顯然,石頭始終具有沿著直線運動的傾向,之所以做環形運動是由於受到控制。這一規則與其它兩個一樣,建立在相同的基礎之上:僅僅依賴於上帝通過連續的行動維持每一事物的存在,這種維持不是在某些較早的時候,只是在開始維持的那短暫的一瞬間。事實上,在所有運動中,只有直線運動是最簡單的,可以在一瞬間全部捕捉到。為了想像這種運動,這樣思考一下就足夠了:物體處於一個確定方向上的運動過程中,並且在每一個決定性的瞬間都是如此。相比之下,為了想像環形運動或其它可能的運動,必須至少考慮兩個瞬間或者選兩個粒子,並且要考慮兩者之間的關係。我並沒有說直線運動能在一個瞬間產生,我只是說要求進行直線運動的事物是存在的,在運動過程中的每一個瞬間都可做出這種選擇。相反地,並非所有要求進行環形運動的事物都是存在的……鑑於此,哲學家們(尤其是詭辯學派的)在這裡就找不到耍耍小聰明的機會。 那麼按照這一規則,就運動的存在而言,就運動的直線性而言,只有上帝一個是所有運動的創造者。僅僅由於物質具有多樣性的傾向,才使這些運動變成曲線的和不規則的。同樣地,神學家們告訴我們,就我們的行為的存在和行為的善良本性而言,上帝都是我們所有行動的主宰。只是由於我們慾望的多樣性傾向,才使某些行為變成罪惡的。在這裡我還可以進一步建立許多規則,詳細地定義每一物體的運動,在何時、如何、在多大程度上可以被改變和通過與其它物體的碰撞而增加或減少。總的來說,這些規則可使我們以一種簡明的方式理解自然界中的所有現象。我很樂意告訴大家,除了上面已經闡述的三個規則,除了沿著永恆真理前進所不可避免的規則外,我不想再假定別的。那些永恆真理,數學家們經常據以進行最確切的、最淺顯的證明。我所說的真理,是指上帝告訴我們的,他據以在數目、重量和量度方面安排所有事物的真實。這些真理的知識對我們的思想來說是這樣地理所當然,我們能清晰地想像它們,並不會懷疑它們的可靠性;也不會懷疑,如果上帝創造了很多個世界,那麼在其它世界裡,這些真理也是正確的。 因此,那些能夠充分檢驗這些真理和我們那些規則的結果的人,將能夠辨認出它們作用的效果。為了應用學術術語進行表達,在這個新世界所能產生的每一個事物中,它們將被優先予以證明演示。為了刪除妨礙我們的例外情況,如果願意的話,再假定上帝在新世界中不再創造什麼奇蹟,智能、理性的思想等在後來假定存在的東西,都不會以任何方式攪亂自然的一般過程。然而其結果會是,我不一定非要對所講的事物建立一種精確的證明。當大家在探尋過程中遇到困難時,我只是指指路,以使大家自己發現它們,這就足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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