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宗教哲學 笛卡爾文集

第5章 四、方法導論

笛卡爾文集 笛卡尔 11892 2018-03-20
引言 又譯《談談方法》,全名為《談談正確引導理性在各門科學上尋找真理的方法》。文章以半自傳的形式,深入淺出地介紹了作者新的哲學方法及其形成過程。作者從幾何學和代數學的優缺點總結出四條原則: (一)不要把任何事物看成是真的,除非對它已經認識清楚了。 (二)要用逐步分析的方法系統地解決問題。 (三)思考時,由簡到繁。 (四)要徹底複查一切,做到確實無遺漏。 在四條規則中,作者指出了三種具體的方法:懷疑的方法、分析、演繹和列舉推理的方法。尤其主張普遍懷疑,認為一切都可懷疑,只有懷疑者本身不可懷疑,從而得出“我思故我在”這一哲學公式。對於作者,懷疑和懷疑的克服學說是哲學的入門途徑,這種學說的鋒芒是直接針對當時佔統治地位的經院哲學,因此被譽為西方近代哲學的宣言。

第一段 在世界上的一切事物中,惟有健全的理性是為人人所最均等分有的。因為每一個人都認為他已經充分地有了這種天然的禀賦,所以甚至那些在任何別的事上最難感覺滿意的人,獨在理性方面除了他們所已有的外,通常也更不望再有多求。在這件事上既然不像人人都會犯錯誤,這便可以證明正確的判斷力和分辨真偽的能力,即所稱為健全的常識或理性是人類與生俱來的共有之物。這樣看來,我們彼此之所以有不同的意見,並不是因為我們當中某些人比其他的人賦有更多的理性,乃是純粹因為我們把思想引領到不同的路線,以及各人所注意的對象並不相同。僅有一個元氣充健的心性是不夠的,主要的條件是要能善於運用。最大的心性可能造成最高的優德,也可能造成最大的惡行;那些行走緩慢而遵循正徑的人,可以比那些飛奔疾馳而背離正道的人有更真實的進步。

至於我自己,我從來沒有幻想到我的心性比其他一般人更完全。相反地,我毋寧常希望我自己跟一些別的人能夠同有敏捷的思想,或清晰明了的想像力,或充沛與持久的記憶力。除了這些之外,我再也想不出有任何東西可以幫助完成心性的功能。理性或常識即是造成人之所以為人,和人之所以異於禽獸的唯一事物,我便相信它是全部為人人所同有的。在這一點上,我採納一般哲學家共同的意見,認為程度多少的差異,僅可以在偶然的意外的事上發生,但是在同一種類之內,一切(個體)的本性或(格式)(form)卻無分別之可言。 然而我可以毫無躊躇地說,我特別幸運,早在童年時代便已踏入沉思和愛好金玉良言的途徑,由此而理出了一種思想方法。藉著這種思想的方法,我認為我已經有了一個在我平凡的才能和短促年壽裡可以充分地逐步增進知識,以達於最高峰的工具。因為根據我經驗的成果,雖然我已經有一樣不是徒勞無益的,但是我卻在追求真理已經獲得的進步上,得到了無上的滿足,而且不自禁地懷抱著一種未來的希望,相信在人類一切的事業中,如果有任何一種是真正高貴而重要的,那便是我所選擇的事業了。

然而我很可能有錯,以至於將一塊小小銅片和玻璃誤認為黃金和鑽石。我深知我們是如何地容易在與我們本身有關的事上發生迷惘之見,同時也深知我們是如何地應當置疑於外人友輩對我們的褒揚之詞。但是我將盡力在這個方法論中講述我所依循的途徑,並且描繪我的生平,以便讓每個讀者各加自己的評論。這樣我便可以從眾人的意見中獲得新的指示,把它拿來加入我所慣於採用的思想方法中。 因此,我的計劃並不是要在這裡指示一個為要善用理性人人都當遵循的方法,乃是僅願描述我自己如何督導自己的理性。凡是以教師自居的人們,很自然地要以為自己比受教的人更有熟練的技能;所以他們如果在很微小的事上發生了錯誤,便應當受人指責。但是這個小冊子既然只是一個歷史的或故事的敘述,其中除了一些或者值得仿效的範例之外,多半恐怕是不大適宜採用的。所以我希望這個小冊子能夠有助於一些人,而無害於任何人;也希望凡讀它的人,還能同情我的直爽和坦白。自童年時代起,我始終是與書文為伍。為了有人會這樣說服我:書文是足以幫助人生旅程上所必需而甚有益的那種清楚而確實的知識,所以我那時如飢似渴地向這方面求教。可是當我完成了全部學習的課程以後,按照常例正式合格而被列入於學者之林的時候,我卻全然改變了我的見解。因為我發現自己被捲入了懷疑與錯誤的漩渦中,深覺在致力追求學問方面惟一的進展,乃是發現了自己每一件事上的無知。然而我當時是在歐洲一個很著名的學校裡求學,並且認為,如果世界上真有博學多聞的人,我那學校裡必然也有。我在那裡學完了一切別人所學的,卻對學校所講授的各種科學都不滿意。我在正課之外,又加讀凡能到手而又被譽為討論各種最新奇和珍貴的知識的書籍。那時雖然有些同學已被學校聘請來接替我們幾位教師的職位,但是我深知一般人對我的評論:我從未發覺有人認為我是比不上任何其他的同學的。總而言之,我認為我們的時代,在堅強頭腦的人看來,是與任何已往的時代一樣地昌明和鼎盛。因此,我便毫無拘束地決定以我自己作為評判其他一切人的標準,而且也斷定世界上並沒有如我從前所會置信的那種十足確實性的科學廣泛存在。

但是我那時依然重視著學校裡的各項功課,我深知學校所講授的各種課程,如語言是了解古代著作必要的工具;小說的溫婉,可以激發心靈;歷史上可資紀念的事蹟,不但可以提高思想,如果加以品味,也足以有助於是非的判斷;讀珍貴的書籍,猶如與先賢相對,甚至是一種仔細而具有條理的對話,使我們獲得作者自己思想的精華;雄辯術有其無比的氣勢和優美;詩詞韻文有其盪魂的柔和與愉悅;數學以其多種縝密的發見,不但可以滿足一般好學多問的人,也可以促進各種藝術的發展和減輕人生的勞苦;倫理的著作包含許多非常有用而引人入德的教訓和勉勵;神學指示我們上天堂的路;哲學教我們談論一事物儼若已把握了真理,並使那些學識較淺的人心生仰慕;法律、醫學以及其它科學,給凡是研究它們的人,帶來了榮譽和財富。綜括地說,一切的學問,甚至於即使充滿了迷信和錯誤的學問,都值得我們去注意研究,以致可以判定它們的真正價值,並且避免受欺騙之害。

但是我那時相信,我已費了足夠的時間去學習語言。並讀過先賢的著作,以及他們的歷史和寓言。因為和古人對話幾乎與旅行無異。明了其他各國不同的風習是一件很有益的事情,因為如此我們便可以對自己的國家作較正確的評論,並可避免以為凡與我們風習不同的皆可為笑與不合理的偏見--凡是經驗中限於本國的人,常不免有這種偏見發生。從另一方面說,我們若過於花費時間在異國旅行,便成了自己國家的陌生人;並且凡對古代的風尚過於愛好的人,則於現代的習俗往往茫然無知。除此之外,小說的描寫使我們幻想許多不可能的事情以為實有,甚至那些最忠實的歷史記載,即使它不全作曲解。或每侈飾浮詞以增加其閱讀興趣,至少也常常刪除了那些最卑微和不動人的事蹟。以此,凡是誠受采錄的,並不能代表歷史的真相;因而那些以歷史記載中的例證作為行為規範的人,便更容易墮入那傳奇小說中俠士式的狂妄與幻想,而希冀實現出乎自己能力之外的圖謀。

我那時對雄辯術有很高的估價,對詩詞作品也熱愛欲狂。但我認為這兩者都出自天才,而不是由學習得來的果實。那些理性力特殊,而又能善於明晰敏巧地表達其思想的人,雖然只會講地方不列顛方言,而完全不懂演說和修辭規則,卻經常是最能說服別人,使別人相信他所提出的真理。那些富有動人的幻想而又善於綺麗和諧地把它表達出來的人,縱使不諳詞章韻律,卻不失為第一流的詩人。 我那時對數學有特殊的愛好,為了它的推理具有精確和明證的特長。但是我當時還不會確實了解數學的真正用途,而以為它僅在機械技術的發展上有其貢獻。我驚奇著:為何人類在如此堅強穩固的數學基礎上,沒有建造出更高的層樓。另一方面,我常把古代倫理學家的著作,比作專以沙泥為根基的瑰宮瓊殿:它們列舉美德之名,頌揚為大地上無可倫匹的無上珍品,然而並沒有給我們留下一個衡量德性的充足標準;而且其中所稱為美德者,往往不過是無情,或驕傲,或失望,甚至殺親的行為而已。

我那時也敬仰我們的神學,並且和別人一樣地希望能上天堂。但是,既然有人萬分確鑿地這樣告訴我,說人類不分智愚,都不容易踏上天堂的路,而導入天國的啟示真理,卻也不是我們所可了解的;因此,我便未敢以我脆弱的理性來作研究神學的嘗試。我認為非有自天而降的特殊濟助和超人的資格,研究神學而有成是屬萬不可能的事。 至於哲學,除了下面的幾句話,我不願多說什麼。根據我的觀察,雖然若干世紀以來最著名的人都在研究哲學,但是直到今日為止,沒有一個哲學上的問題不是仍在爭論之中,所以也沒有一個不是可以脫於懷疑。因此,我那時並未希望自己有哲學上的成就比別人大。此外,既然每一個問題只能有一個正確的答案,而學者卻往往有若干彼此衝突的意見,我便決定把一切只具或然性的論斷,看作近乎完全錯誤。

至於其它的各種科學,既然都是哲學中藉得它們的原理,我便斷定在那麼不穩固的基礎上,必不能建造出堅實的屋宇來。所以不論科學所能給予人的名譽或財利,都不足令我決心去研究它,因為,感謝上帝,我那時的環境,並不迫使我拿科學作為商品來增加我的資產。雖然我未必承認自己是一個蔑視虛榮的犬儒學者,但是我卻把那些只能由假冒和藉故的手段而獲得的榮譽看得十分輕淡。總而言之,我想到我所了解的這些虛偽科學的價值,徒足令我對一煉丹術者的應許、占星卜士的預言、魔術家的哄弄,退避三舍,提防上當,或是對於那些自稱內行而實一無所知之人的巧計和矜誇,望而卻步,免致受欺。 為了這些緣由,當我的年齡達到了不再直接受教師約束的時候,我便完全放棄了書本的學習,並決志向一切科學告辭,以便專心一志地從事“認識自己”和關於大社會的學問。我利用我青年時期剩餘的年月四處旅行,走訪宮廷和軍旅以及結交各階層各異興趣的人,匯集各種各式的經驗,在幸運給我安排的各種環境中考驗我自己,特別是審思我所經歷著的事物,以期獲得確實的改進。我覺悟到我可以在每一個人對他的親自感著興趣的事物上之推理,發現更多的真理,因為如果他的斷論是錯誤的,他便要自受其罰。然而那些坐在書齋內的博學之士所推論的事物,反倒不能給人以真理,因為這些都是無關實際的空論,對他本人幾乎毫無益處,除了離開常識愈遠愈能增進他的虛榮之外。如果他要把這些空論與玄想變成比較或許可能,並非使他運用極大的智慧與技巧不可。除此之外,我時常抱著一個極大的願望便是要知道如何辨別真偽,以便很清楚地判定人生的正途,並且坦然無懼地向此邁進。

誠然當我審察其他民族的風習和好尚,也幾乎沒有發現一件可稱令人心折的定案,並且他們自己亦常有彼此不同的意見,正與一群哲學家們自相矛盾的主張沒有什麼兩樣。我從那研究所得的最大益處乃是留心到:雖然有許多我們認為是狂妄可笑的事,卻不約而同地在其他偉大的國家裡被採納和嘉許。這就使我學會瞭如何避免對那些僅由先例和風俗而折服我的,全不信以為真。因此,我逐漸地脫離了許多的錯誤。這些錯誤,不但十足可以削減我們本性上的聰慧,也可以大量地剝奪我們聽順理性的本能。但是在我這樣好幾年研究人類社會的情形和結集若干經驗之後,我終於決志拿我自己作為研究的對象,並利用我思想的一切能力,來選擇我所應當遵循的途徑。從事這種事業,使我收穫頗大。然而如果我沒有出國旅行,或拋棄書本,就不會有這樣的成功。

第二段 我那時候正在德國。我之所以到德國去,是因為那裡已發起了那現在仍在進行著的戰爭。當我由皇帝加冕大典回到軍隊裡的時候,嚴冬的臨到使我留阻在一個地方。在那裡既然沒有什麼社交活動,也頗私幸沒有任何雜慮和激動來攪擾我,我便終日獨自匿身於一個設有火爐的房間裡,聚精會神地審察我的思想,這時來到我腦海中的第一個思想是:由許多人執筆而章段不相連貫的著作,終不如由一個人寫成的那麼完善,例如我們看出凡是由一個工程師設計和建造的房屋,往往都是比那由幾個工程師出主張的來得美觀而合用,因為後者常不得不拿舊牆故壁,勉強供作並不出自他們原定計劃之用的緣故。 同樣,凡起初不過是小村邑,經過相當時間,而現在已變成了大城市的地方,若與純由一個工程師專家自由設計,而在平原之上建造成功的大城市相比較,則其懸殊霄壤可想而知。當然,如果我均把其中的建築物作個別的觀察,古老城市和建築物往往可以與現代城市裡的建築物兩相比美,甚至超而過之。但是當一個人看到古老城市建築物的情形:這裡一大排房子,那裡一小排房子,加上彎曲不直和大小不一的街道,他便會覺得那裡的排列完全出於偶然,而不是出於有理性思想的人工設計。 雖然在一切時代中,各城市都有專門的官吏來統管一切私人房屋的建造,以便對於全城的美觀有增無減,而結果終仍不能合於理想,由是人們可以知道若只利用別人的舊材料,工作之達於完善是如何地困難了。再者,我常想像到:有一些由半野蠻生活而慢慢演進到文明地步的民族,他們因受了特種罪案和爭訟的痛苦經驗,而迫於逐步地設立並改進他們的法例。由此之故,這些民族其製度文化,終遠不如從一開始組織社會便可遵守那由智慧的立法家所訂立的法制的一些民族,得以達到完善的境地。 這樣,我們可知那持有由上帝直接設立之教規的宗教,與一般其它的宗教相比較,必有無可比擬的超越性。論到人事方面,我相信古時斯巴達(Sparta)的興盛,並不是由於它法律的備臻完善,因為它實有許多條例非常古怪,甚至與道德相抵觸。但是由於它一切律條製訂純出一人之手,因而同具一個目的,而得總束民心。根據這一切的理由,我就認為書本內所講論的各種科學--至少那些根據懸想而無事實證明的科學理論--既然是逐漸地由許多不同的個人意見所湊成的,所以如與一個有天禀理性的人,以其自然和無偏見的判斷力,由自己實地經驗中所得到的簡明推論來比較,自不免離真理更遙遠了。再者,我們都是經過了由嬰兒到成人的階段,並且必然在其間某一時期受了本人慾望和家教師長兩方面的支配,這兩者的指使又常彼此矛盾,且或者都不見得很健全。於是我進一步決定:要我們的行使判斷十分正確或堅實可靠,是幾乎不可能的事。除非我們一出世便有成熟的理性,而且始終只遵循這理性而行,那我們的判斷當然就要好得多了。 當然,通常我們不大會把一個城市裡所有的房屋加以全部拆毀,而根據別一種的新設計另起爐灶,以求達到全市的美觀。然而私人拆毀自己的房屋以圖重新建造,以及為了避免日久坍塌,或根基動搖的危險,以致不得不把它拆毀,這卻是常有的事。根據這個例證我就看出,如果一個私人為求彌縫及修正本國的缺陷,而竟想根本改變它,或全部摧毀它,那自然是顛倒錯誤的舉動。同樣,我們也不能這樣地徹底改造各種科學,或在學校中講授科學的次序。但是,至於我個人多年來所持的私下意見,我認為最好的辦法,卻是立時決定把它們都掃除淨盡,以便可以採納比它們更正確的新見解,或在經過我理性考驗之後,證明舊的還不錯就再重新採納它。這樣做,我堅決地相信,在引導自己的生活上,必要比之建立於舊根基,和依賴我自童年時代所一向相信的理論有更大的成功,因為雖然我知道採取這種方法行事有各種的困難,但是這些困難並不是不可補救,而與在輕微地改良社會時所遇到的困難相比較,它們真是渺乎其小了。凡是巨大的形體一旦坍塌,便很難再樹立起來,甚至僅僅一次劇烈動搖之後,也難再次被扶直。其倒塌必然造成很大的災禍。如果國家的法制具有缺陷的話(而它們彼此的矛盾抵觸,也足夠證明它們都有缺陷存在),一般的風俗習慣無疑地已使那些缺陷不大引起人民的反感,甚且把這些缺陷完全迴避掩飾過了,或在無形中為之糾正若干,比之賢哲明達出而領導改革的還更有效。 簡而言之,我們寧願容忍有缺點的製度,而不願見其變動至不得不予以革除。這有如迴旋於群山之中的通路,經過不斷地踏用之後,它們逐漸地變成了光滑寬敞的大道。這種山道雖然彎曲迴旋,但是徜徉其間,比之直爬山嶺,下入深谷,以求行走直路,要好得多了。 因此我絕不贊成那些不肯安定而老是主張改良社會的人。他們無論在門第上講,或在機緣上講,都毋勞其擔負管理公眾事務的職任,但是他們偏愛東奔西走忙忙碌碌地叫囂改革。如果我想到在這個小冊子內,有任何地方足以把這種錯誤歸於我的話,我將絕對不會讓它出版。我不過計劃革新我個人的見地,把它建造在純屬我自己固有的根基上。我對所成功的雖多少感覺滿意,而寫這個小冊子給大家披覽,但是我並未存心叫人去仿效我的作法。那些從上帝那裡得到更多天才禀賦的人,或許懷抱著更崇高的計劃,但是為一般的群眾著想恐怕就是我現在所作的這一點了。在他們看來都算是太冒險而難以模仿了。論到決心放棄本身從前所持的全部意見和信仰,就是這一個單純的決志也不是人人所應當做的。大多數的人可分為兩種,而這兩種人都不適合於這種決定。第一種是那些過於相信自己才能的人,他們都是倉猝地下判斷,無耐心作系統的思想。這種人一旦懷疑自己一向所保持的信念,離棄了平坦康莊,便永遠不會知道如何行走那直通捷徑的羊腸小道,終於迷失方向而徬徨終身。第二種人是具有足夠的覺感或虛心,以至於承認在分辨真偽的事上,別人比他自己更能幹,所以應多多領教,並以毋寧信服別人的意見為滿足,而不願依憑自己的理性去追尋更正確的實際。至於我自己,假使我從來只跟一個教師學習,或是向不熟悉自從有史以來所流行於一般偉大學者之間的學說是怎樣分歧百出的人學習,那現在我無疑地也是屬於第二種人。然而,我遠在大學讀書的時期,就深知任何一種意見,無論它是如何荒誕離奇,只要能夠想像得出,沒有不是曾經被哲學家所提倡過的。後來在我的四方行役中,我才看出那些與我們保持絕對相反意見的民族,並不因此就是野蠻凶悍的民族;相反地,他們和我們一樣或比我們更多善用理性。我同時也注意到:一個人既然有一樣的理性,但是如果他生長在法國或德國,便和他生長在中國人或其他野蠻人中所養成的品質和性格大不相同。同時有些時裝的樣式,在10年前頗受人們歡迎,在10年之內可能再受歡迎,但是往後卻被看作放誕可笑。因此我便推想:我們的意見極大多數是以風俗習慣和已有的成例為依據,而少以準確的知識作根據,而且無論如何,大多數人的同意不一定就能保證那些不易被發現的真理,因為這一類的真理,大多都是一個人單獨的尋獲,而很少是許多人的集體發見。同時我既然在大眾的意見中,尋找不出任何一種值得選取的,我便迫於無奈而以自己的理性為人生的嚮導了。 但是我覺得自己好像一個在黑暗中孤獨行走的人,所以我決志慎行慢步,這樣即使我沒有很大的進程,至少就不至於跌跤。甚或有些不受理性的指示而爬進我信念中的學說,我尤不願隨便一裹腦兒摒棄它們,必先要費充足時間來考察我正在進行的工作,並且追尋正確的方法,藉以獲得我能力所能達到的知識。當我年紀尚輕的時候,我便在哲學的範圍內研究邏輯,在教學的範圍內研究解析幾何和代數。這三門學藝或科學,據我看來應該對我的計劃有幫助,但是經過詳細的研究之後,我便發見邏輯學的三段論法等許多法則教條都只能解釋我們所已了解的東西,或像拉勒氏(Lully)所發明的機器一樣,可以幫助講解(不下斷定)我們所不懂得的事物,而不能用以採究我們所不知道的東西。固然邏輯學含有若干正確和卓越的定律,但是也有許多有害或無需要有的糟粕混糅雜存,以至於在其間分辨真偽,困難不亞於從一塊粗樸未經雕刻的大理石中分開一個明晰的塑像來。至於古代的解析幾何和今世的代數學,除了雙方都是討論高度抽象的東西而顯然沒有實際用途之外,前者只限於玩弄圓形,以至於叫人非使想像力感到極大疲勞,便不能運用其理解;而後者則全部被限制於某些定律和方程式中,結果只形成一種既混亂而又模糊的科學,以至於不但不能栽培心智,反倒有礙於其發展。為了這些原故,我那時才決心尋找一種新的方法,可以包括以上三種科學的長處,而沒有它們的缺點。而且,正如繁多的法令常常成為增加犯罪的藉口,因而一國的盛治毋寧系乎律文之簡而執法之嚴。同樣,我想也無須邏輯學所由構成的大多繁複規條,而只採取下列四項定律,並以堅決不移的態度,嚴格地在任何事上從不違犯它們。這樣作,我相信即能滿足我的需要了。 第一條,在不清楚明白知道某件事為真之前,就絕對不要接受它。換言之,即謹慎地避免鹵莽和偏見,並除了那呈現在我的理性之中既極清晰明了,而又毫無懷疑餘地的事物之外,不作任何其它的判斷。 第二條,要把每一項在審察中的困難,盡問題所許可地劃分成若干部分,好達到充分的解決。 第三條,要按次序引導我的思想,由最簡單和最容易明了的事物著手,漸漸地和逐步地達到最複雜之事的知識,甚至在那些本質上原無先後次序的事物,也為假定排列層次。 最後,在每一種研究上,枚舉事實要那麼周全,而且審查要那麼普遍,但可確實地知道沒有任何遺漏。 幾何學家為了證明最困難的問題,總是利用一連串簡單而容易的推理而達到結論,這事使我聯想到:凡屬人類知識範圍之內的事物,也是同樣地彼此跟踪相銜鎖的。只要我們不把假當真,又始終在思想中保持由此一真理推斷彼一真理的必要次序,那末世界上便不會有高遠而不可達到的知識,或不會有隱藏而不能發現的真理了。因此沒有經過多大的困難,我便決定了必須由某種事物開始,因為我早已知道應當由最簡單和最容易明白的事物下手。想到已往在各科學中尋求真理的人們,唯獨數學家才發現了真正證明的方法,即確實而有證據的推理,而他們之所以有這些發現,無疑地是為了他們在研究的時候,採用了由淺入深和由簡而繁的定律。但是我之所以採取這種方法,並未企圖有其它的利益,只希望養成自己的思想使得接受好真理,唾棄虛假和不健全而已。但是我並沒有為了這個原故,就計劃研究數學範圍內的各項特種科學。根據我的觀察,雖然這些特種科學所研究的對象各各不同,但是它們的手續卻是一致的,就是都要把本科對象所寓有的種種關係或比例加以研討揭示,如此而已。所以我就覺得為了達到我的計劃,最好是盡可能概括地來研究這些關係。而不論及它任何特殊的事物,除非那些事物是極有助益於明了這些關係,而我亦不要使這些關係受限制於那些事物,好使我以後可以更適宜地把這些普遍關係應用到其它各種相宜的事物上去。再者我觀察到,為了明了這些關係,我有時需要把它們一一作個別的研究,有時則只要雇它們,或把它們作一綜合而論。所以我認為,為要更有效地把它們作個別的研究,我就應當把它們看作介於直線之間的關係,因為世上再沒有比直線關係更簡單或更容易想像和明晰感覺到的東西了。從另一方面說,為了把它們蘊蓄在記憶裡,或包羅它們的整體,我應當以最簡明的格式來表明它們。藉著這種方法,我相信可以獲得解析幾何學和代數學的精華,而且可以藉著它們兩者彼此的長處,來糾正它們彼此的短處。 實際上,我可以毫無拘束地說,我切實遵行這幾項定律的結果,使我很輕易地清理了這兩種科學所包含的一切問題。我既然由最簡單和最普通的事物著手,並以每一種所發現的真理作為幫助發現其它真理的法則,所以我在兩三個月的研究之內不但解決了從前認為極其困難的問題,而且對那些我仍舊不知道如何解決的問題,最後也好像看出了可能解決的方法和範圍。在這裡我並不是誇大其詞,因為既然每一件事只有一個真理,所以凡發現了那一個真理,便知道了那一件事的全部真理。例如一個小孩子在學會了算術之後,如果他依照法則計算一個加數,他便不妨大膽地自信,就在這一實例中他已經發現了人類的才智所可能發現的一切。總而言之,那教人遵照事物的正當次序,並列舉事物的詳細條件的研究方法,正是包括了一切使算術法則成為準確無誤的方法。這種方法使我感覺最滿意的地方,是因為藉著它可以很有把握地在一切事上運用我的理性,即使不到絕對完全的地步,至少也達到了我的能力所能達到的最大限度。除此以外,我覺得藉著這種方法,我的思想可以漸漸地從那事物得到更清晰和更明了的概念;而且我既然沒有把這方法限製到任何特種的事物上去,所以我也希望把它用來解決其它科學中的困難問題,可不亞於用它解決代數學上的問題。然而我並未敢因此就企圖立刻考察各項科學中的我所見到的一切困難,因為那不免違反上述方法所規定的次序。但是我認為,既然一切科學的原理都是來自哲學,而在哲學中我從未發現任何準確的理論,所以我便覺得我的第一要務是建立哲學的原理。可是我很知道為哲學創造原理是一件重大無比的事,而且極容易墜入鹵莽或成見的危險中去。況且我當時才值23歲,所以我想到應該等我達到比較成熟的年齡,並先用充分的時間從事準備。在準備的事項中,我要一方面從我的心中拋棄一向所接受的一切錯誤的意見,一面又蒐集各種不同的經驗,作為我推理的材料,同時在運用我所採擇的方法上不斷地訓練自己,以求達到更能純熟利用它的目的。 第三段 最後,在沒有開始重建我們現在所居住的房子之前,若僅把這房子拆毀,把重建的材料和建築員工準備齊全,或是根據事前縝密設計的圖樣而由我們真的親自動手,這都還是不夠的。我們必須同時準備另外一座房子,以便在重建工作進行的時期可以很舒適地住在裡面。這樣一來,我便可以在行動上不致傍徨失措。縱使我的理性不許我即作最後判斷,並且為要使我生活的前途或可造成最大可能的幸福,我就整理出了一套暫定的道德法典,其中包含了三四個格準。現在我願意把它們介紹於後,以供大家研究:第一,是要服從我自己國家的法律和風俗習慣,始終保持我從童年時代靠上帝的恩典所學到的那些宗教信仰,並且在其它的事上,都以同胞中明達諸賢所同意而採納的最中庸而遠離極端的意見來督導我的行為。因為,我既然已經開始以我自己的意見為虛空無用,而願意把它們詳加考核,所以我深信在過渡時期,最好是遵從那些明達諸賢的意見。而且雖然在波斯和中國無疑地有些人與我們中間的人是同樣地賢達,但是為圖方便起見,我就認為我應當以那些與我必定同處在一個社會的人的意見作為我行為的規範。 同時,我覺得要查明這些人的真正意見為何,我毋寧應當考察他們的行為,而不應當只聽他們憑口講說。這是因為在我們腐敗的習俗中,不但很少有人願意全部吐露他們所相信的,而且因為有很多人並不自知他們所相信的是什麼。其實那使我們相信一件事物的思維作用,和那使我們知道我們相信某件事物的思維作用是兩件不同的事,因此可以有這個而沒有那個。再者,在不同的人所採納的不同意見中,我之所以選擇其最中庸的,不但是為了它常最便利於實行,而且可能是最好的(因為一切極端的意見通常都有弊端),也是為了我如一旦墜入錯誤之中,便可以離正道不太遠,這樣總比錯誤地選擇某一個極端好得多。我特別把剝奪我們某些自由的一切約束劃入極端之列,這並不是說我不贊成用法律來防範那些意志薄弱的人發生動搖變卦,因而許可雙方在企圖達成一件美好的計劃時互立誓言,互訂合同,以便彼此忠信守約,甚至為了通商貿易的安全而批准同樣性質的誓約,雖然其所要達到的目的是無關於道德。但是我在地球上未曾尋見完全比變化還優越的任何事物;同時,我自己也希望漸漸地改善我的諸多判斷,而不讓它們停滯退化。 所以我認為,若因為前時曾讚許過一事,就必須以後也讚許它--其實那件事或許已經變了質,或者我自己已經對它不再作同樣的估價--那不免是嚴重地冒犯了我們的良知。我的第二個格準是:在行動上我要盡量堅定不移。倘一旦採取意見之後,雖是最可懷疑的,卻要像最可靠的意見一樣堅持到底。在這一點上,我彷效旅客的榜樣。當旅客們迷途於森林中的時候,他們就不應當徘徊不定,更不應當停留一處而動。他們應當一致地朝著一個方向一直前進,不以任何輕微的理由而改變,即使這個方向的選擇,在起初純乎出自偶然。因為這樣做,即使他們未能達到真所希望的目的地,他們在最後至少會達到一個總比呆在森林中心更好的地方。同樣,我們生活的行動常常是不許可有所耽延的,所以當我們無法決定什麼是真確的意見時,無疑地應當根據最大或然性的意見而行動。甚至當我們不能決定在兩種意見中哪一種有可能較大的真確性時,我們也當選取任何其一,而以後在有關實際的行動方面,把它當作完全真正確實的意見,而不再去懷疑它了,因為那使我們決定選取它的理由本身,確是十分真實的緣故。後來,這個原則十足地使我避免了那些意志薄弱動搖不定的人每在良心上所感到的痛悔。他們今日所採納而認為美好的行動原則,次日就把它放棄而認為不好了。 我的第三個格準是:始終要勉力克服我自己而不是命運,要改變我的慾望而不是世界的秩序;並且一般地說來,要使我慣於相信除了我們自己的思想之外,沒有一件事是絕對地歸我們支配的。所以當我們對於身外的事盡了最大的努力之後,而畢竟失敗了的,單就我們來說,是絕對不可能再成功的了。我認為只有這條原則也盡足以防止我會奢望我所不能得到的事物,而因此給予我安心樂意。因為既然我們的意志本來很自然地僅在追求我們的理性所認為可以得到的那些東西,那末很顯然地,如果我們把一切身外的財物都認為是在我們的權力之外,我們就不會再因為原非由我們的過失而缺乏那些好像我們一生下來就當享有的財物而心抱感傷,就如同我們並不因為中國或墨西哥王國之不屬於我們而感傷一樣。這樣一來,我們必然不會再在病痛中希望健康,或在監牢中希望自由,猶如我們現在不希望保有如鑽石一般不可朽壞的身體或生雙翼以展翅飛騰高天。但是我承認,為要使我們的思想習慣於這樣地觀察一切事物,長期的鍛練和屢次的默想是必要的。我也相信那些歷代哲學家之所以能超越命運的支配力,在痛苦與貧困中自得其樂而使鬼神都羨慕不已,其秘訣端在於此。因為他們既在隨時注意到大自然所命定他們能力所及的限度,他們便完全信服除了自己的思想之外,沒有一件事是在他們的權力範圍之內的。這種信念的本身已經足夠阻止他們對其它的事物懷抱任何奢望,他們又對控制自己的思想是那麼完全,使他們因此而估量自己比那些縱受大自然及命運之厚遇,而因缺少這種控制自己思想的哲學就永遠不能實現他們慾望的人更富足,更有權力,更自由和更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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