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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二九育人

順生論 张中行 2502 2018-03-20
人,由呱呱墜地算起,得生於自然。自然付與的資本不少,可見者為肉體,不可見者還有本能、資質之類。但為了能活並且活得好,他或她就還要取得應付環境(包括自然的和社會的)的多種能力。這多種能力,首要者可以概括為兩個方面,知和德。或者換個說法:人生來都是野的,為了能在已然的社會中生活,而且活得好,就必須變野為文。變野為文,要靠身外的力量以文明化之。這化的大業,由社會方面說就是育人。 育,要有方法,或兼有設施。育者教,受育者學,形式可以集中(時間、地點、規模等),可以不集中。我們可以稱集中者為狹義的育人,典型的為各類學校、各類訓練班之類。這狹義的育人,特點為明確、整齊,比如初中一年級,收多大歲數的,學什麼,何時上課,考試及格如何.不及格如何,等等,都有明確規定。不集中的廣義育人是個大雜燴,大大小小,各種形式,凡是受育者知見上有所得的都是。舉例說,幼兒初次看見驢,呼為小馬,媽媽告訴,是驢,不是馬,這也是育人;大街上吐痰,受罰,自然也是;甚至投稿,字跡不清,審稿人批個“字多不識,故退”,同樣是育人。這廣義的育人,重要的是一些大類,也說不盡,容.易見到的如宣傳(典型的如各種廣播)、出版、社會風氣,直到通過各種規定和措施,讓玄奘去譯經,李清照去填詞,等等,都是。但目的則是簡簡單單的一個,無論就個人說還是就社會說,都是求變野蠻為文明。

人類過群體生活,置身於社會.凡是社會都是有文化(可高可低,可好可壞)的社會,所以就個人說,想在社會中生活,就要融入某種文化。如何融入了要經過歷練成為熟悉。熟悉,或提高說是造詣,有程度之差。算作舉例,可以分為高低兩等。低是能夠靠自力存活,或說具有“必須”具備的過社會生活的能力(這是就一般成年人說,病殘例外)。比如會說話,能夠從事某種勞動以取得工資等就是。高是除了過社會生活所必須的能力之外,還具備某種或多種非必須的可以為文明大廈增添磚瓦的能力。比如在科技方面或文學藝術方面以及其他技能方面有超出一般的成就就是。由育人的要求方面看,比喻有個目標,低的造詣是必須達到的;高的造詣是超過,雖然就某個人說不是必須,可是就整個社會說,這屬於理想性質,反而應該努力追求。

無論是低的造詣還是高的造詣,都要幹里之行,始於足下,或說以纂些最基本的文事為基礎。這文事,最基本因而也就最重要的是知識和品格。所以育人,具體的方法和所求雖然千頭萬緒,作為樞紐,不過是變無知為有知,變無德為有德。關於品德的重要及其培養,前面談道德的時候已經談過,這裡只談知識。知識取廣義,包括以之為基礎的各種大大小小高高低低的能力。在這方面,育人的要求,或說原則,是兩個。一是一般的高度(大致相當於義務教育培養的目標),應該是勢在必成。這一般的高度指一般的文化常識,雖然名為一般,名為常識,內容卻非常廣泛。比如對於某事有意見,無論用口還是用筆,都應該能夠把論點和論據,有條理地說清楚。知識呢,俗語有所謂七知天文,下知地理,天文,如我們居住的大地不過是太陽系的一個行星,地理,如赤道以南還有不少國家,也屬於常識範圍,應該知道。由古今方面說,應該大致了解我們的歷史,朝代的遞遭,直到今天,我們的經濟情況,等等。此外,看來較冷僻的,如邏輯常識,似乎也應該算在一般文化知識之內,因為分辨是非對錯的時候常常要用到。總之,這一般的高度,雖然是育人的低要求,達到卻並不容易,原因很複雜,不好說;只說現象,如果連掃盲都做不到,那就這一般的高度也成為理想,甚至幻想。談到理想,就上升到另一個原則,是要盡大力,求一部分人(多多益善)由一般的高度再往前走,在某一領域取得更高的造詣。這是培養拔尖兒的人才,社會的從速發展、向上,甚至可以說主要是靠這方面的育人取得成效。

育人,求群體中的人人(病殘除外)都達到一般的高度。盡人皆知,主要的辦法是普及教育。比如說,能做到成年以前都高中畢業,就差不多了吧?但說容易,真做就問題不少。一個最大的問題恐怕是,人太多,錢不充足。還有另外的問題,比如說,有上學的機會,有些人寧可去叫賣賺錢,怎麼辦?可見普及教育,還要社會風氣不扯後腿。此外,如上課教什麼,怎樣教,師資的質與量,出版以及圖書館等能不能配合,等等,都會對能否達到一般的高度產生影響。 培養拔尖兒的人才,困難就更大,因為不能專靠學校。或主要不是靠學校。由理論方面說,最好能夠做到,消極方面不屈才,積極方面人盡其才。天之生材不齊,有的人見數字就頭疼,卻喜歡並能夠作詩,那為育人計,就不要讓他去鑽研數學,而去鑽研文學。最大的困難是人的興趣和才能尚未顯露之前,怎麼能夠經過分辨,讓杜甫去學詩文,讓李時珍去學本草。這裡只能說個原則,是想盡辦法(規定、措施等),讓人人有自由發展的機會。譬如有那麼一個人,本來是從事農業勞動的,可是喜歡音樂,並表現出有這方面的才能,就要使他不很難地從農村跳到某音樂的單位。顯然,沒有適當的財富、人事、社會結構等方面的條件,這是很難做到的。

育人方面還有個像是看不見卻永遠存在的大問題,是育人者總希望受育者信己之所信,跟著自己的腳步走,這究竟對不對?好不好?這問題大,還因為它太複雜。一方面,人總不當(幾乎也不能)教人信教者自己所不信的。如孔孟信仁義,就不會告訴弟子,說仁義不好,不要行仁義。可是還有另一面,是某人之所信,可能並不對或不好。反觀歷史,這樣的事太多了。一時的,如秦皇、漢武相信求得仙藥可以長生,錯了。長時期的,如相信天子聖哲,因而應該君辱臣死,我們現在看也錯了。可能錯,實事求是,似乎應該容許甚至要求受育者存疑。但這就不好登上講台了,尤其傳授一般常識的時候,怎麼能兼說這未必靠得住呢。一條由夾縫中擠出來的路,可能只是,教者自教,容許受教者不信。這種態度來自一種精神,用佛家的話說是鳥身自為主,用康德的話說,人是目的,不當看作手段,其實也就是民本主義。看作本,育人的最高要求就應該是,育成的人,對於復雜現象和不同意見,有根據自己理性以判斷其是非的能力。

為了社會的向上,我們最需要的是能夠判斷是非並甘心取是捨非的人;或退一步,為了治平,需要的是能夠適應社會生活的人。所以我一直認為,一個社會,諸種建設之中,育人應該是首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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