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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二四大計

順生論 张中行 2878 2018-03-20
大計指對群體有大影響的決定和措施。有大影響,故不能不求好,不能不慎重。 先說大計。由理論方面說(實際方面總是難於劃清界限),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方向性的,即為了都活得更好,認為應該順著哪條路往哪裡走。這也是意見,總的,遠見的,會牽涉到製度,來於某種看法或信念,通常名為主義。另一類,眼所望不是將來,是少則三年五年,多則十年八年的現在,著眼點大致是兩個方面:一個方面,舊的情況或措施有了間題,要用新法治理;另一個方面,雖然不改弦更張也過得去,可是為了變齊為魯,以改用新法為合理有利。前一類,影響面大,而且深遠,稱為大計,名實相副。後一類呢,內容複雜,包羅萬象,只有少數,影響的面和度大的,如包產到戶,計劃生育之類,可以算作大計;至於從重從快處理刑事犯罪,鼓勵發明創造之類,雖然也是重要措施.因為影響的面和度有限,就可以不算。以下先談談這兩類大計。

第一類大計是一種看法或意見,關於如何制定整個社會形態以及其中所有人的生活方式的。顯然,這,如果見諸實行,影響的廣度和深度就太大了。其直接(時間未必短)的結果是社會的治亂興衰和其中男女老少生活的難易和苦樂。影響大,問題也就不能小。先想到的一個問題可能是,這看法之來是否出於救世之心。這問題是由理論來,就是說,理論上也“可能”不出於救世之心;至於實際,這種可能是幾乎沒有的。不過,意在救世與能否救世是兩回事.以太平天國為例,起兵反清以及若干新措施,當然也是意在救世,可是,如攻下南京以後,強制人民晨昏呼拜天父天兄,青年夫婦分住男館女館,不知信徒怎麼樣,至於一般人,就必致受不了。所以評價這類大計,眼睛不應該放在動機方面,而應該放在效果方面。效果方麵包含兩方面的問題:一是所設想的新形態是否真好;二是假定真好,能不能真正實現。兩方面的問題都很難解決。先說好不好,其評定,可以形而上,從哲理方面下手;也可以形而下,從人的愛惡方面一下手。不管由哪方面下手,結果都不會是異口同聲。人各有見,怎麼辦?有哲理癖的人是舉理據,但這還是會人各有見,互不相下。一般人是用武斷法,都爭喊自己如何正確,罵異己者不通。這樣,走到十字路口,何去何從,理論的或理想的辦法縱使可以從多數(自然,多數能否作為評定好壞的理據,也還是問題);而實際,最後有抉擇之權的.總是能夠“馬上得之”的。這是力,可以與理合,也可以與理不合;但既已抉擇,也就只好試一下,無其他路可走。總之就可見,這類大計的好不好,其分辨雖然絕頂重要,而取得分辨的既合理又滿意的結果是幾乎不可能的。再說能不能真正實現。顯然,這只有實驗,過個或很長或不很短的時期才能知道。還會有不利的條件,即人力很難估計的:一種。人是活的,不會百分之百地照前人估計和希望的那樣行動;另一種,客觀情況可能會有意想不到的變化;總之,依照因果規律,因不能固定不變,果之能否原樣實現就很可疑了。這樣,方向性的大計,照以上的分析,好不好,能不能實現,就都成為難定。但是人,擴大到杜會,都要存活,就不能靜待有定,然後活動。所以理想終歸是有價值、值得重視的。這就又遇到兩歧,打個比喻說,是不能不吃,又怕燙嘴,如何處理?

有些人討厭溫和的中道。其實,有關人的生活形態的很多事,常常是,突變大變,難於適應;慢變小變,容易適應。慢和小是中道。舉一兩個突出的例,早晚拜觀世音菩薩,請求保佑,由滿腦子賽先生的人看來是迷信,理應破除,可是就舉起賽先生的大斧,把觀音塑像砸碎,那位信士弟子必受不了,再有,也作用不大,因為只要信仰還在,早晚還會望空遙拜的。又如自由是個崇高的信念,誰也不敢觸動它,哪怕是一點皮毛,可是談到選擇不再活下去的自由(一般是為結束難忍之痛苦),總是既沒有理由駁斥,又不敢表示贊成。像這樣的情況,我們對付的辦法,前一種是承認信教自由,後一種是裝作視而不見。承認,裝作,都是有所見而暫且不動手,這是中道。處理方向性大計的中道是理想與現實兼顧。這有如黑夜涉水,手持木棍,試探著走,到對岸是理想,試探而後舉步是現實。這樣做有很多好處,舉其大者。其一,理想只是“一種”看法,其價值不是絕對的,就是說,也可能並不好,或不十分好,試探著走,錯誤的危險會小些。其二,時時顧及現實,對理想而言,就既可以起修正(如果有不妥)的作用,又可以起保證實現的作用。其三最重要,是群體中的個個人容易適應,因而也就可以少些困難,甚至少些困苦。如果承認民本的原則,與生民的苦樂相比,一切大道理,冠冕的名號,都是微不足道的。所以,只是為了生民能夠適應,能夠忍受,在理想與現實之間,萬不得已,難得折中.還是偏祖現實一些較為穩妥。

再說大計的第二類,針對現實,採取某種涉及全民的措施,以求治病,以求改進的。與方向性的大計相比,這類性質的大計,問題不會太大,只要有權出主意並付諸實行的人不醉心於遐想。遐想即脫離現實口所以對付這類大計,也適用理想與現實兼顧的原則.與方向性大計的理想相比,這對付現實的理想是近視的,因而影響就不會過於深遠。但既然有變,其影響就不能不觸及人民(或其中的一部分)的生活,因而也就會產生苦樂。談到苦樂,問題也不簡單。專說量(質的分辨更加複雜),苦樂有現時的大小,有長遠的大小,有時為了避免長遠的大苦,就寧可忍受目前的小苦。計劃生育是個典型的例,由於某時期的無知和專斷,人口過度增加,一碗粥幾個和尚喝,困難來了。如果不限制,更大的困難就會到眼前。可是限制小兩口生一個,仍然迷信三多九如的人會感到苦惱。這是理想與現實不能協調。怎麼辦了只得偏袒理想。但這種偏袒不是不顧現實,而是兼顧未來的現實;還有一個因素最重要,是拿得準,因為不這樣,終於會有一天要落到旅鼠的境地,食物淨盡,不得不集體跳海。所以,處理有關大計的問題,理想與現實兼顧的原則之外,還要附加一個,或者也稱為原則,是,要拿得準。

怎麼就能夠拿得準?以行路為喻。有一次由北京出發.乘汽車,往慕田峪長城。車過了懷柔,路變為不明朗,岔路很多,有時還像是環繞。我心裡想,這不會走錯嗎?但不久竟到了。我衷心欽佩司機的認路本領,心裡說,自己不能的.確是應該信任專家。這說廣泛一些,是應該尊重學識。與乘車到某地相比,有關全民苦樂、國家興衰的大計是天大的大事,所以如本篇開頭所說,必須慎重。慎重不是不辦,是定措施之前,先聽聽專家(一般還要集體討論)的。換句話說,要由科學作主,不由某一個人作主。專家,眼望到目的地,會清楚了解應該順著哪條路走,行程中會遇到什麼間題,怎樣解決。而且要同樣有專業知識的一些人參加討論,討論中不免有爭論,一般是明顯站不住腳的被丟棄,比如說,通過來一次浩劫的可能總不會有吧?所以慎重之道無他,不過是信任科學,不信任某一個人的幻想而已。

為了萬無一失,慎重也要不厭其繁。這是說,凡是可以稱為大計的,付諸實行之前,一定要人民點頭。前面已經談過,人民,數目太大,只能由其代表機構行使批准或批駁之權。這樣的機構,比如名為議會之類,批准或批駁之前,當然也要研究討論,其結果,也許還要凝聚為法條的形式。總之,就精神說,還是科學加慎重,因為大計是大,影響深遠,甚至人命關天,就不能不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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