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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一五分工

順生論 张中行 2367 2018-03-20
前面說,組織是人的各種活動的重要表現形式,那表示有組織就有分工。比如你是農村某生產隊社員,你就務農而不經商,這是較大的分工;在生產隊,你被分配種田,就不管養雞,這是較小的分工;種田,一次下田,你被分配施肥,就不管播種,這是更小的分工。還可以再分。也不能不再分,因為,睜眼一看便知,所謂生活,可以理解為只要有生就不能不活動;活動,大致說,少量與謀生無關(如吟詩、吸煙之類,不干同樣能活),多數與謀生有關,這有關的種種,有人做,事實必是乾這個就不干那個,這就是分工。 所以要這樣,是因為事無限,一個人幹不了。其中還有非人力所能左右的,那是前面提到過的延續種族。人力無可奈何,屬於天;這裡單說屬於人的。總的原由是人要活得適意,就離不開文化,而且有了文化。文化是個大雜燴,而且隨著時間的推移,越靠後越雜,或者說,內容越來越多,精細的程度越來越高。即以內容較少、精細程度較差的春秋、戰國為例,莊子也說:“庖人雖不治庖,屍祝不越樽俎而代之矣。”現在自然就更甚,一個人,自耕而食,自織而衣,只能存於幻想,何況在家還要看電視,出門還要坐汽車呢。所以活,離不開各種享用,就不能不分工。

分工來於要享用。享用可以分為兩類。一類不必用人力換,如空氣,以及蘇東坡所謂“江上之清風與山間之明月”等等就是。但這-終歸是少數。絕大多數屬於另一類,要用人力換,所謂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用人力換來的,有的能直接看到,如瓜、豆之類,有的不能,如製度、意識之類,總稱為文化。文化總是後來居上。上包括多和精,所以分工總是越來越細,越來越不可免,換個說法,是專業性越來越強。古代男耕女織,可以解決衣食問題;現代,以先進國家為例,從事耕織的人已經很少,因為耕織之外添了許多新花樣,小至可口可樂,大至航天,都要有人幹。分工越來越細,它的勢力就越來越大。大的一種後果是往新的領域擴張。先舉一種已見於事實的,是著述,早先年都是自思自寫;現在,有的人是專管思,把寫交給打字員了。再舉一種尚未見於事實的,是有人設想,延續種族將來也分工,即選出若干適於優生的男女,專司生育,其他落選的就甘心伯道無兒了。這好不好?問題很大,很複雜,只好留給將來的人去考慮。這裡只說,隨著文化的發展,分工必是越來越細。

當然,細也要有個限度,不能一往無前。有兩種情況,或不可分,或不宜於分。一種,如通常所謂創作,著文、作畫、雕塑之類,即使篇、件很大,也總以一個人有始有終才好。另一種,日常生活,一個人多才多藝,比如衣服破了會縫,髒了會洗,電燈壞了會修,以至於能做組合家具等等,總比任何事都必須找專業工人做為好。 分工是事實;語云,事出有因。理想的因是量材為用。這會碰到兩種困難。一是材難量,尤其年輕,或混跡於人群,未顯露頭角的時候難於量得準。二是量要人量,誰來量?理想是既有知人之明,又有內舉不避親、外舉不避仇之德的,哪裡去找這樣的人?或說得更實際些,這樣的人怎麼就能爬到有分配之權的高位?所以分工的怎樣分。古今也照樣,還是大多要走傳統的老路。這老路包括多種情況。弓人之子常為弓是一種情況,所謂近水樓台,學著方便,將門出虎子。這可以上,直到世襲,如秦二世胡亥,雖然混蛋,仍舊可以作皇帝。其他如二王,大小李將軍,二晏,大小米,等等,都是子承父業。還可以下,父農子農,父工子工,直到標榜祖傳秘方,賣狗皮膏藥,都是。另一種情況,數量也相當大,是靠機遇。本來處陋巷,無名無位,而碰巧一個親友飛黃騰達了,於是就藉這股風也上了天。其普通者如本來想藉友人張三之光,入商界,可是碰了壁,轉而求李四,成了,進了工廠。還有一種情況,也許只是少數,或靠有才兼用功,或只是靠用功,而就真有了世人多看到的成就,於是就走上自己想走的路。不管由哪條路走到某一地,用總括的眼看全體,分工的結果必難免出現以下幾種不平衡的情況。一是地位高低人能平衡。以舊時代為例,最突出的是皇帝與小民,高的太高,低的太低。其下,即以工頭和普通工人而論,也是高低有顯著的差別。二是勞逸不能平衡。通常是地位低的勞,地位高的逸。還有地位同而勞逸不同的,如同是售貨員,在繁華街道勞,在偏僻街道逸;賣食品勞,賣古董逸。三是獲得不能平衡。古今一樣,用力多少不異的,所得未必相同。反而常常是,費力多的所得很少,費力少的所得很多。以上三種情況,這裡說是不平衡,不說是不合理,因為其中有些現象,可能是不可免的;更不說是不平等,因為平等不只牽涉到社會問題,還牽涉到哲學問題(後面還要專題談)。但是,未必不合理是一回事,樂於接受與不樂於接受是另一回事,這就會引來一些值得慎重考慮卻未必容易解決的問題。

談問題之前,想先說一下,是分工不只不可免,而且有不容忽視的優點。其一,很明顯,是學就因單一而比較容易。比如就知識分子(古曰士)說,秦以前要兼通禮樂射御書數,現在就用不著,能通學科的一門就可以當大學教授。其二是因此而學術、技藝等就提高得快。其三是也因此而生活就可以減少不少煩瑣。其四是分工之後,打總生產,效率會高得多;有不少甚至是變不可能為可能,如煉鋼、鋪鐵道、製造飛機之類。其五是,如果沒有較大的不合適,至少是表面上,就像是人人能夠各得其所。 說像是,是因為很難做到真各得其所。間題,總的說是很難分得合適。原因上面說過,是不得不多靠家傳和機遇。其結果就不免出現兩種不合適。一種是由總體方面看,不能人盡其才,比如本來有數學天才,甚至數學造治,卻被分配去掃街道。另一種是由個體方面看,職業與興趣常常不能協調,比如本來是喜歡歌舞的,卻被分配去演話劇。此外,即使沒有這類的不合適,分工過細,一個人走上某崗位,如板上釘釘,長年不變,終身不變,至少有些人,就不能不感到單調。這不好辦,幸而這屬於凡事有所得必有所失的性質,看作不是問題也無妨。

分工引來的最大最麻煩的問題來自治者與被治者的分工,留到後面慢慢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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