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宗教哲學 法律的創世記·從聖經故事尋找法律的起源

第8章 第7章雅各行騙——也受騙

生產的曰子到了,腹中果然是雙胞胎!先出生的是通體發紅、渾身有毛、如裹皮衣的嬰孩,於是他們就給他取名為以掃,就是“毛茸茸”的意思。隨後又生了以掃的兄弟,他的手抓著以掃的腳跟,於是他們給他取名為雅各,意思就是“抓住”的意思…… 兩個孩子漸漸長大:以掃善於打獵,常在田野;雅各為人安靜,常留在帳棚里以撒愛以掃,因為常吃他的野味;但是利百加卻愛雅各。 有一天,雅各在煮湯,以掃正好從田野回來,滿身疲憊。 以掃對雅各說:“求你把這紅豆湯給我喝一些,我累壞了!” 雅各說:“你今日把長子的名分賣給我吧。” 以掃說:“我餓得半死,這長子的名分要它何用?” 雅各說:“那此時此地就起誓吧!” 他便發誓,把長子名分賣給了雅各。雅各於是把餅和紅豆湯給以掃;他吃了之後便起來走了。以掃就是這樣輕忽自己的長子名分。

《創世記》第二十五章第二十四至三十四節 以撒年老,眼睛昏花,不能看見。 他呼喚以掃,他的長子,並對他說:“我兒!”以掃回答:“我在這裡。” 以撒說:“如今我老了,不知道哪天會死。現在取你的器械,也就是箭囊與弓,往野外裡打些野味回來,照我所愛的做成美味,送來給我吃,好讓我在死前給你祝福。” 以撒對他兒子以掃說的話,利百加也都聽見了。利百加就對她兒子雅各說:“我聽見你父親對你哥哥以掃說……現在我兒,你要照著我所吩咐你的去做,聽從我的話。你到羊群裡去,拿兩隻肥美的羔羊給我,我便照你父親所愛的給他做成美味。你拿到你父親那裡給他吃,使他在未死之前給你祝福。” 雅各對他母親利百加說:“我哥哥以掃渾身長毛,我身上光溜溜的,倘若我父親摸著我,他必認為我欺哄他,我會受到他咒詛,哪來祝福!”

他母親對他說:“就讓我來承擔這個咒詛吧,我兒!你只管照我的話做,去把羔羊給我拿來。” 雅各便出去取來羔羊給他母親,他母親便照他父親所喜愛,做成美味。利百加把家裡所存大兒子以掃上好的衣服,給她小兒子雅各穿上,又用羔羊的毛皮包在雅各手上與頸項的光滑處,然後把所做的美味與餅交在她兒子雅各的手裡。 雅各便到父親那裡,並說:“父親!” 以撒說:“我在這裡。我兒,你是誰?” 雅各對父親說我:“是以掃,你的長子;我已照你所吩咐的做了,請起來坐著,吃我的野味,好給我祝福。” 以撒對他兒子說:“我兒,你如何這麼快就捕捉到東西?” 他說:“因為耶和華——你的上帝,讓我遇到獵物。” 以撒對雅各說:“我兒,你近前來,讓我摸摸你,好知道你真的是我兒以掃。”

雅各就挨近他父親以撒。 以撒摸著他說:“聲音是雅各的,手卻是以掃。” 不過卻沒有認出是雅各,因為他的手上有毛,就像以掃的手,於是就給他祝福,然後又說:“你真是我兒子以掃嗎?”雅各回答:“我是。” 《創世記》第二十七章第一至二十四節 拉班有兩個女兒,大的名叫利亞,小的名叫拉結。利亞的眼神黯淡,拉結卻生得美貌俊秀。 雅各愛上拉結。他說:“我願為了你的小女兒服事你七年.·…·”雅各就為拉結服事了七年;因為他深愛拉結…… 到晚上,拉班就把大女兒利亞送來給雅各,雅各就與她同房。拉班將自己的女婢悉帕給女兒利亞做使女。 到了早上,雅各一看是利亞,就對拉班說:“你怎麼如此對待我!我服事你,不是為了拉結嗎!你為什麼欺騙我?”

拉班說:“大女兒還沒有給人,先把小女兒給人,在我們這地方是沒有這種規矩。你為這個滿了七日,我就把那個也給你,你再為她服事我七年。” 雅各就如此行。滿了利亞的七日,拉班便將女兒拉結給雅各為妻。拉班又將自已的婢女闢拉給女兒拉結做使女。 雅各也與拉結同房,並且愛拉結更甚於愛利亞,於是又服事了拉班七年,拉結後來生下約瑟,雅各把彩衣給了他。 《創世記》第二十九章第十六至三十節 約瑟到了他哥哥們那裡,他們就剝了他的外衣,就是他穿的那件彩衣,然後把他丟在坑里…… 有些米甸的商人從那裡經過,哥哥們就把約瑟從坑里拉上來,講定二十舍克勒銀子,把約瑟賣給以實瑪利人(Yishmaelite)。他們就把約瑟帶到埃及去了。

他們宰了一隻公山羊,把約瑟的彩衣染了血,打發人送到他們的父親那裡,說:“我們找到這個,請認認是否是你兒子的外衣?” 他認得便說:“是我兒子的衣服!有惡獸把他吃了!約瑟被撕碎了!撕碎了!” 《創世記》第三十七章第二十三至三十三節 雅各是《創世記》所載的族長裡,極為複雜又饒富趣味的一位,他一生充滿偉大事蹟,並且全心服事上帝,不過卻也終身行騙使詐,而他的子女似乎也頗能克紹箕裘。但是,上帝一再賜福於他,賦予他兒子族長的尊榮地位。為什麼這般毀譽參半的行為,受到如此豐厚的賞賜? 約略檢視雅各的過去,我們發現這個人兩度欺騙他的雙胞胎哥哥以掃。第一次,年輕的雅各不給虛弱欲暈的兄弟食物,逼以掃把長子的名分“賣”給他。第二次,成年的雅各,在他善攻心計的母親指使之下,誘騙他眼瞎垂死的父親,把原本要留給哥哥的祝福賜給了他。根據《米大示》某個篇章所言,雅各甚至在子宮裡就想搶先出世,一把抓住哥哥以掃的腳。該篇章為這位未來族長所作所為的合法性,提出說明,聲稱“先受孕的本來就是雅各”如此臆測的理論當中,比喻的成分多於科學的成分第一滴人種形成的想必是雅各;假如把兩顆鑽石放入試管中,先進的不就是後出嗎? ”

有些解經家則費盡苦心為雅各的狡詐找理由,辯稱他因此而更適合做一個領導人,此外,因為上帝向他們的母親預言“年長的將成為年幼的僕人”所以雅各只不過是在實行上帝的意志罷了。教會裡的主事者,像是拉比們,也原諒這樣的欺瞞。稱它為值得稱讚的謊言,與則為雅各的欺騙行為辯護。有些解經家辯稱以撒其實沒有被騙,因為他已懷疑是雅各接受了祝福。不過,就算這些都正確,雅各的確是用了誤導與詐欺等現代法治社會所不容許的手段。那麼從雅各的欺騙行為裡,我們要學到的是什麼東西呢? 讓我從法律系教授的觀點,為各位提供一種詮釋。整部《創世記》是早期人類社會司法制度的發展史,雅各所生的時代並沒有什麼法條規範欺騙行為,因此有許多相互衝突的案例。雅各的父親、祖父,也就是以撒與亞伯拉罕,都謊稱妻子是妹妹,好保住自己的性命。再說,上帝對自己的威脅與承諾,也未必說到做到,所呈現出來的是一個暴力且無法無天的世界。別忘了,在《創世記》的世界裡,並沒有死後的世界這種想法,好讓人世間的善在天堂獲得獎賞,而人間的惡在地獄受到懲罰。在《創世記》的世界裡,一切賞罰,不管是來自天上或是人間,都在這一世解決,讓大家在這一世可以看到公理正義的運作。但是,在雅各這個時代的居民卻常常看到善行遭到懲罰,而惡行反而得到獎賞——至少短期來看是如此。

直到雅各出現,他的一生證明了,就長期而言,善惡終究有報:凡行騙的人到頭來必將被騙。聖經的敘述中常特別說明,雅各一而再、再而三地的欺騙行為,後來都害到他自己。此外,加諸雅各的欺騙行為,也與雅各加諸他父兄的一模一樣。 首先,他被岳父拉班所欺騙。拉班先誘雅各上鉤,然後把答應嫁給他的女兒調包。雅各為了年輕貌美的拉結替拉班工作了七年,洞房夜後醒來,卻發現身邊躺的是拉班的大女兒,也就是拉結的姐姐利亞。拉班對自己欺騙行為的解釋,正表現出一報還一報的精神:“大女兒還沒有給人,先把小女兒給人,在我們這地方是沒有這種規矩。”拉班曉得雅各之前的騙行,形容他的女婿“是我的親生骨肉”有人認為這句話是騙子惺惺相惜之語。雅各從這件事裡得到慘痛的教訓,那就是他以欺騙的手段扭轉了兄弟之間自然的長幼輩分,於是他受騙先取了拉結的姐姐,讓長幼順序又扭轉回來;他利用父親視力不良來行騙,而他自己也在昏暗的洞房帳棚裡受騙。

《米大示》中有一個篇章,把雅各故事裡的報應不爽加以發揮。新婚之夜後的早晨,當雅各醒來,看到自己身邊躺的是利亞,他責罵她:“你這個騙子,騙子的女兒,為什麼我喚拉結的名字,你要答應我呢?”利亞回答有其師必有其徒。我是從你那裡學來的。你父親叫你以掃時,你不也回答說我在這裡嗎?因此你叫我拉結,我自然就答應了。 ” 雅各娶了拉班的兩個女兒以及她們的侍女,並且與她們生兒育女。後來雅各趁拉班在割羊毛時,便帶著自己一家大小與牛群偷偷溜走。雅各以“巧妙的言詞”說服兩位妻子加人他。雅各的妻子拉結還偷走父親的神像,並且隱瞞自己的竊行。 (《米大示》中有一個篇章還認為,拉結偷走父親的神像,是為了“防止她父親求助於這些邪神惡靈”而得知他們一家人逃走。這顯示拉結真的相信這些神像有通靈的能力!

雅各後來還被自己的子女欺騙。想想他們的家傳與經歷,他們本性善騙,這應該不令人感到意外。在底拿的故事裡(下一章會詳談)“雅各的眾子包藏毒計,欺騙了示劍與其父親哈抹”雅各的兒子騙了所有哈抹家族的男性成員,要他們進行割禮,然後底拿的哥哥西緬與利未,就趁哈抹等人傷口未癒時,把他們殺得一個不留。 雅各也被眾子所騙,以為他的小兒子約瑟被野獸所吞噬。他們怎麼欺騙雅各,就好像當初雅各怎麼欺騙以撒。雅各以羊毛皮造成假相,而雅各的眾子則殺了一頭“多毛的山羊”取其血來染紅約瑟的彩衣,一報終還一報。 在我所教的個案與接手的案例當中,我們可以一再地觀察到欺騙會帶來什麼後果。有一則顯著的案例是關於一位餐廳老闆的經歷,他的餐廳不幸被大火夷為平地,然而經過調查之後,卻發現餐廳保險的保額太高,其價值遠超過微薄的營收,基於這個理由,老闆被控詐欺與縱火。最後,餐廳老闆只得向他的律師坦承,他為了逃稅,一直在做假賬以壓低營收數字,其實餐廳非常賺錢,而且大都是現金收人,所以保險額其實還算低呢!也因為如此,老闆的死對頭在知道他有這個難言之隱後,便放火燒了他的店。該案最後以認罪辯訴協議收場,也就是老闆認了刑罰較輕的罪了事。這個案例,正如英國小說家沃爾特·斯科特爵士(Sir Walter Scott)所說的:“一旦撒起謊,便陷網中網!”

如果我們把雅各的故事視為警世小說,告誡世人欺騙的代價,那麼為什麼雅各又受到上帝豐厚的眷顧?為什麼上帝選擇他作為他選民的領導人?想要了解為何上帝對他們一家父子似乎過當的寵愛,我們必須體會,他們是在一個沒有法律的世界裡做出那些事情。在這樣的狀態下,使詐與欺騙成為一種有價值的特質,特別是可以取代暴力。在《創世記》的世界裡,沒有任何的法制資源可以運用,投訴無門,沒有禁制令,也沒有罰則的製裁。人們為了成功與免於受害,只有訴諸暴力或騙術。有野心的人若覺得自己比兄長更有資格繼承父業,很可能會把與其競爭的手足殺害。 在歷史和文學裡,已有許多這類兄弟相殘的例子。雅各智取以掃,只是步上其父祖所建立的家族傳統,兩人都靠著聰明騙過國王,而不像其祖該隱,採取殺害手足的手段。就像希臘文學裡的《奧德賽》(Odyssey),雅各素有足智多謀的名聲,擅長使詐與欺騙,以安然航過人生的危險水域。雅各在與他人的互動當中,就避免以暴力來對抗比他強壯的雙胞兄長以掃,而採用智取的手段。 在體型懸殊的競爭裡,詐術才是更有用的武器。雅各知道自己若與比自己強壯的哥哥動武,絕不是對手。而他的族人,在人數與兇猛好斗上也不比其他部族,因此他必須運用機智。有一點相當耐人尋味,聖經裡的男女人物有個共同的特性,那就是狡詐多計。儘管女性在肉體、精神及經濟上,都比對等的男性角色來得弱,但她們卻同樣善於利用計謀來扭轉局勢。夏娃、羅得的女兒、撒拉、利百加、拉結、利亞、她瑪、波提乏的妻子,全都依賴她們女性的狡詐。雅各好用詭計而非其強壯兄長所擁有的蠻力,表現出了利百加雙胞胎兒子身上一個猶太民族的面向,也就是女性陰柔的一面。猶太人與《創世記》裡的女性,都有訴諸狡詐的需求,以彌補他們在力氣上的先天不足。 雅各對待族人的行為,往往是手段運用多於原則遵守。在下一章底拿受辱的故事中,我們看到雅各譴責兒子西緬與利未的暴行,並不是因為他認為那樣不對,而是因為那樣有損雅各一族在附近各族眼中的形象,而且可能遭致報復。有一點值得特別注意,雅各並未譴責兒子們利用割禮遂行毒計,只對他們付諸暴力予以斥責。對雅各而言,高貴的目的可以作為行為卑劣的理由,只要利大於弊就行了。由於他的族人人數較少,智力卻較高,因此雅各寧可用智慧作為武器,而不願意舞刀弄槍,他選擇他有勝算的戰場。在沒有法律的世界裡,還有什麼條件比這個更適合當領袖? 雅各欺騙並侵占他哥哥的長子名分,因為他知道自己更適合當領導人。雅各想得沒錯,不僅他母親這麼認為,就算是他瞎了眼睛的父親也心有所感,況且上帝知道他對。也許讓雅各在比他強壯的手足之後出生,是要考驗他有沒有領導才幹:次子有沒有能耐把長子從“先天決定”的領袖地位上拉下台來?事實證明雅各輕鬆通過考驗,雖然他付出了在道德和心理上的沉重代價。 儘管雅各詭計多端,但是他從來不曾企圖欺騙上帝。他與上帝討價還價,甚至跟他僵持不下,不過他總是對上帝坦誠無偽,結果上帝賜給了他領袖的地位,只是上帝也讓他明白行騙的代價就是被騙,而使詐的人終究會為詐騙所欺。在欺騙具有短期利益的世界裡,雅各的一生讓我們看見“自作終究要自受”回顧雅各的一生,正如回顧一段歷史,我們看到在無法無天的世界裡,雅各穩坐族長地位的領袖特質,同時也付出了慘痛的代價。雅各告訴法老王:“恐懼與邪惡是我一生日日相隨的東西。” 顯而易見,儘管雅各是位頗有建樹的偉大領袖,但是長年累月的欺騙行為,卻讓他個人付出了沉重的代價。這樣的條件交換,在歷史裡一再重演,特別是在偉大領袖的人生當中。 有位現代的解經家,在雅各的敘述裡讀出一則更強有力的教訓:“上帝的記憶是公正的,不是不報,只是時候未到。我們遲早都要自食其果。”為了佐證善惡終究有報的理論,他列舉一則拉比對於雅各故事的詮釋誰要是認為上天的正義之網有所疏漏,那他就大錯特錯了。上帝也許按兵不動,不過終究會算得一清二楚。雅各只讓以掃痛哭一次,但是……雅各的後代卻要為此受罰。 ”不管從短期來看,或是縱觀猶太人的歷史,皆是如此。 有時我們也會看到類似報應不爽的例子,就像在雅各身上看到的一樣。每次像這類天理伸張、終究有報的事件,總會登上報紙頭條。就像賈哈(Lamija Jaha)的例子,他是阿爾巴尼亞的回教徒,其父母在大屠殺期間曾庇護猶太人,而他的家人則在大約六十年之後被以色列人所救。人生更常見證《傳道書》中的悲痛見解: 我見惡人埋葬,歸入墳墓;又見行事正直的離開聖地,在城中被人忘記。這也是虛空。 因為斷定罪名部立刻施刑,所以世人滿心作惡。罪人雖然作惡百次,倒想長久的年日;然而我準知道,敬畏上帝的,就是在他面前敬畏的人,終久必得福樂。惡人卻不得福樂的,也不得長久的年曰;這年日好像影兒,因他不敬畏上帝。 世上有一件虛空的事,就是義人所遭遇的,反照惡人所行的;又是惡人所遭遇的,反照義人所行的。我說,這也是空虛。 如果雅各故事的本意是要傳達自作終會自受的觀念,那麼則是不實且相當危險的。罪惡所得到的報應往往是榮華富貴與幸福,這全是因為正義公理原本就不是人類與生俱來的條件,或是上帝必然的施為,因此我們必須主動追求而不能視之為當然。正如後來《申命記》所命令的:正義公理,你得“主動地”追求。同時,公理正義也並非簡簡單單地就可以取得,正如亞伯拉罕教導我們的,為了不讓無辜的人受到冤獄之災,我們就必須容許某些有罪的人無罪開釋。對於相信有死後世界的人而言,那些罪人終究會得到應得的報應;對於相信正義公理必須在塵世里達成的人而言,偶爾讓有罪的人開脫,是任何公平的司法程序運作所必須付出的代價。而獲釋的罪人,也許終身都會承受像雅各所受的道德和心理折磨,也許不會。 雅各的故事所傳達的,正是在沒有一套嚴整的法律制度下正義公理終究會得到伸張的思想。然而,就算在今天法製完備的真實世界裡,也不能保證正義公理得以完全伸張。不過,如果世界上沒有法制的話,往往會造成報復尺度失控、私刑濫用的惡果,正如下一個故事所展現的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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