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宗教哲學 法律的創世記·從聖經故事尋找法律的起源

第4章 第3章上帝反應過度——降洪水淹沒世界

此時世上的人口繁眾,也生女兒,上帝的兒子看見凡人的女兒貌美,選中哪個就娶來為妻。 上帝說:“人類屬血氣之物,我湧動的靈不會世世代代留在人類身上;就讓他們擁有一百二十年的壽命吧!” 當時大地上還有巨人,後來也有,當上帝的兒子來會凡人的女兒,他們就生下(子女)——他們就是上古英武有名之人。 現在上帝看到人類在世界裡惡行重大,而且心裡整日想的全是惡事。於是上帝后悔自己在世界上造人,心如刀割。上帝說:“我要把我創造的人類,從世界上消滅,從人類到動物,地上爬的天上飛的,因為我後悔創造他們。惟有挪亞在上帝眼中蒙恩。” 《創世記》第六章第一至八節 現在上帝賜福給挪亞跟他的兒子們,並對他們說:“你們要生養眾多,遍滿大地!凡大地上的動物和天上的飛鳥,地上爬的昆蟲和海裡所有的魚,都必懼你怕你——它們全歸你們管轄。凡活著的動物,都可以作為你們的食物,就像蔬菜一般,我全賜給你們。不過有生命的、帶血的肉,你們不可以吃!同樣地,流你們的血、害你們的命的,無論是獸是人,我必討他的罪,就是向各人的弟兄也是如此。”

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為上帝造人是照自己的形象造的。你們要生養眾多,在大地上昌盛繁茂! 上帝對挪亞和他的兒子們說:“至於我,我要與你們以及你們的後代立約,並與你們這裡的一切活物立約也就是飛鳥、牲畜、走獸等凡從方舟裡出來的活物。我與你們立約,凡有血肉的,不再被洪水滅絕,也不再有洪水毀壞大地了。” 《創世記》第九章第一至十一節 上帝就像某些統治者,對罪犯手腕軟弱,又不滿意其後果,於是產生過度反應,做出另一個極端的對策。我們在自己的這個世界裡,就看到這種事情一再發生:本世紀六十年代,毒品管制法執行鬆散;死刑似乎成為昔日遺跡;暴力罪犯的刑期持續縮減。接著大眾與政客群起抨擊節節升高的犯罪率。結果毒品管制法規變得嚴峻,死刑大幅增加,監獄人口暴增。在人類的早期,上帝也看到惡行。他的反應是後悔創造人類——用我們翻譯的語言來說——然後把世上所有人都殺了,只饒過一個家庭,那就是正直的挪亞一家。

在我們談論這樣的大屠殺有無天理可言之前,我們不妨先想想,上帝沒想到他創造的東西會做出那些惡事,所以一個後悔或懊悔自己創造人類的上帝會有什麼想法? 《米大示》裡有一篇描述,上帝宣稱以塵土創造出人類,“是讓我遺憾的錯誤”上帝竟會承認這種事!這樣的上帝還算全能嗎?如果還算,那麼他創造人類時,就該知道這些小東西到時候心裡想的全是壞念頭。 《米大示》裡有一篇,把上帝比擬成把麵團做壞的麵包師如果連麵包師自己都嫌,那麼這個麵團該有多糟。 ”另一篇則把上帝模擬成植樹的人類,知道自己有一天必須把樹砍了。不過,上帝並非廚藝不佳的麵包師,人類也不是樹,上帝應該是全能和全知的。然而連他都沒想到人類行惡的能耐那麼大,因此他決定不但要滅絕他所創造的人類,連動物、飛鳥、魚類都不放過。

上帝的惱羞成怒,像是求學中的青少年,球打不贏別人就退出校隊,而且還索性把球也拿回家。然而,在這個案例裡,上帝不只是參加學校球隊而已;更何況創造者也沒有權利毀滅自己創造的生命。父母不能因為子女變壞就把他們殺死。任何人心中只要有點正義公理,就不會做出毀滅一切、從頭再來的事,連上帝也一樣。拯救一個家庭並未解決道德問題。上帝似乎有義務跟他創造的東西,一起想辦法解決問題。然而,聖經沒提到上帝在下滅絕的極刑之前,有沒有採取任何改進步驟來想辦法改善人類。可能只需降一部法典,或許殺雞儆猴。上帝好歹也該在試過比較人道的方法卻無效之後,再來不分善惡地一併消滅所有生物。可是不然。上帝直接從前後不一且難得執行的懲罰方式,跳到全面毀滅,為後世立法者立下不良的範例。在人類歷史裡,這種情況不幸地一再重演。

我們應該從這樁肆無忌憚、毫無約束的權力展現裡學到什麼教50法律的創世記:從聖經故事尋找法律的起源訓?我們知道上帝有能力降下洪水——任何二流上帝都有這個能耐!但是,為什麼這位上帝卻沒有能力對於邪惡力量做出理性、恰如其分、因罪論刑的反應?為什麼他要牽連得這麼廣泛?解經家對這個問題所做的解釋,沒有幾個能教人信服。 於是為果設因的理論又派上用場,在中東地區也許真的發生過一場大洪水,害得當地大部分人類與動物都遭溺斃。許多古文化都記載了規模龐大的毀滅性洪水。這個可怕的事件,成為聖經諸多作者的意識和傳統的一部分。於是有必要給予一個宗教性的解釋,也就是挪亞方舟的故事。以人類學史觀來看,這類民間故事可以理解。但要把它當作是上天展現正義公理的故事,就必須進一步做合乎常情的闡釋。

傳統的解經家把重點放在幾個可以自圓其說的解釋上。第一點,洪水是該隱謀殺亞伯的懲罰,只是延後執行而已。如果是這樣,這種懲罰就太沒天理了,因為犯下罪行的人成為一城之主,而且長命百歲、事業有成,但是他幾代之後的後代,不論是無辜或有罪,全體遭到滅絕。第二點——最能以優生學來形容這點的特性——是說上帝的兒子(不管說的是誰)娶了凡人的女兒做妻子,而繁衍出世人。這裡還提到那時候世上還有“巨人”儘管沒有科學證據,有些人穿鑿附會地說,這段怪異的內容也許代表一個來自太古洪荒的遙遠的集體記憶,那時候早期的曾與晚期的尼安德特人或其他原始生物共同漫遊於地球表面。總之,上帝需要清除地球上日益壯大的雜交品種,好讓人類能夠繁盛。任何要達到優生的解決方案,勢必要把無辜嬰兒連同有罪的成人一同消滅。不過,這點聽在現代人耳裡,實在是怎麼說都說不過去。

有一個《米大示》的篇章,把洪水比作自然界裡的“瘟疫,橫掃世界,好人壞人都一起遭殃”不過,洪水畢竟不同於瘟疫,洪水是上帝刻意降下的懲罰。有些解經家聲稱,上帝其實給過世人警告與悔悟的機會。從這樣的詮釋來看,上帝提到人類壽命為一百二十年,無異是包裝過的威脅:人類有一百二十年可以修業進德,否則上帝就要毀了他們。這個論點還有另一個說法,那就是挪亞曾經勸告其同胞停止暴行。只是他苦勸無效,上帝便實現他的威脅,毀滅全人類。 有關上帝毀滅世界這件事,辯護律師型的解經家反對有任何不公正的可能解釋。對這些解經家而言,上帝的公正是常數,其餘的一切則是會變化的。不過,猶太教聖經裡的上帝,不但是位老師,也是個學生,也許他降洪水是個錯誤。他後悔下了毀滅世界的決定,正如同他以前後悔做了創造人類的決定,似乎等於承認他的過失。當洪水過後,上帝與挪亞達成協議,他承諾永遠不會再降洪水來毀滅世界。然而他知道人類還是會變壞。一點也沒錯,他明白承諾永遠不再,“我不再因為人的緣故詛咒大地,因為人們從小時候開始所想的就是惡念。”(《創世記》第八章第二十一節)

無論如何,他完全禁止自己再降任何洪水。這種堅決態度顯示,上帝也許明白自己犯了錯,不想再重蹈覆轍。當他看到惡人窮凶惡極的樣子,在震驚中對自己有了新的了解:這種邪惡的生物,是他完全依照自己的容貌所創造的,這麼說來,或許他也有行惡造孽的能力,他自己也必須學習去控制這種能力。就像一個人明白自己需要公開的承諾來控制自己的毀滅本能,上帝以承諾永遠不再降下洪水來約束自己。就連上帝也需要守法。 上帝在大洪水之後,做了他在消滅所有生靈之前該做的事。他頒布一套法典,明令:“殺人者償命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經由這個做法,上帝認清一件事,那就是人類的惡性可以受到控制,至少部分受法律約束。自此以後,上帝處理惡行會採取有準則可依循、針對違犯者而發的方式來執行,而不是一視同“罪”此外,他的法律會得自人類與上帝的經驗,而非由他專斷獨行。人類由於看過沒有法律的後果,也就了解到法律的必要。

上帝不但以成功作則,也引失敗為鑑,這樣的教師形象教人可親。只要是好老師都知道,承認錯誤並從中學習,是個絕佳的教學技巧,從許多層面來看,這都比假裝無所不知或完美無缺要好。我剛任助理教授的那年,問某位正念第一個學期的學生一個問題,是有關我們正在研習的案例里法官給陪審團的指示。他以疑惑的眼神看著我,顧左右而言他。我一時明白我的問法不對——我假設這個案子該由陪審團審理,其實它該由法官審理。我立即承認是我弄錯。從那時候起,課堂裡的氣氛就活躍開放起來。學生至此也比較不怕犯錯,因為連台上的教授都承認錯誤。從那時起有好幾年,我都故意重演這場認錯的戲。 猶太教聖經的神奇奧妙(特別是《創世記》這一部)有個重要因素,便是劇情裡的每個角色都不完美,包括擔任主角的“那位”猶太人的上帝偉大且強大,不過就連他也不盡完美,至少開始的時候不是。

對於相信上帝必須完美的人,這種論點有宗教上說得通的地方,完美的上帝了解,為了成為好老師,他必須在人類面前做一位不完美、尚在學習當中的上帝,既會犯錯也會爭論,還能加以說服及願意悔改。因此,他以人類的語言來表示他後悔創造人類。我們不久就會看到,他願意與一介凡人爭論,甚至辯不過自己所創造的東西。上帝肯承認自己的心靈被凡人改變,他真是偉大的老師。我們要是想學會怎麼做一位好老師,可以從《創世記》里永遠不停止學習的上帝身上學到許多教學方法。 因此大洪水的故事講的是上帝對邪惡過度反應;他未能以公正的態度處理;他終究了解自己錯了;他承諾不再犯同樣的錯誤;他立下法規以懲治犯錯的個人。其實,上帝學習與教導的過程,還持續到聖經的下一段故事。在那裡,上帝似乎走回頭路,而亞伯拉罕給他上了重要的一課:先衡量每個人的功過,再來施展正義手腕。老師變成了學生,學生變成了老師。總要有人把上帝的正義公理導上正軌,才不至於無法挽回,萬劫不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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