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水必遠水,客絕水而來,勿迎之於水內,令半濟而擊之,利;欲戰者,勿附於水而迎客,視生處高,無迎水流,此處水上之軍也。
“絕”,過。上條說“絕山依谷”,通過山地要靠近山谷。這條說“絕水必遠水”,渡河之後要遠離河流。
客絕水而來,勿迎之於水內,令半濟而擊之,利;欲戰者,勿附於水而迎客。
敵軍渡河來攻,首先我們列陣要遠水,不要“附水”,依附在水邊。也不要在水上迎擊敵人,等他渡過一半再擊。
所以孫子的水戰法,還是陸戰法,如果都在水上打,就是水軍了。
不在水邊列陣,水邊列陣可以阻止敵軍渡河,但他不渡過來,我們也沒法打他。
我們放棄河岸防守陣地,引他渡河。他渡河,也不在水面上迎擊他。等他渡過一半的時候打。這樣敵軍只有一半的兵力能投入戰鬥,而且他們在河灘,在低處,我們從自高往低衝擊他,對我們有利。
這和我們平時想像的防守和登陸作戰不一樣。比如諾曼底登陸,德軍如果不在海岸上設防,還等盟軍“半渡”再打,那真是不可想像。所以這個做法有個前提——“欲戰者”,就是我方的目的是作戰消滅對方,而不是防守,才適用這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