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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談《紅樓夢》的回目(下)

紅樓心解 俞平伯 4780 2018-03-20
(十四)不見全書,回目點破之例 第六十三回“壽怡紅群芳開夜宴,死金丹獨艷理親喪”。 本書狀美人,有虛實明暗種種寫法,不及備說,卻有一個最特別的寫法須一表的,即尤氏之是否美及其如何美,全書一概沒有,只在本回上用“獨艷”點明。記得從前曲園先生曾談及《紅樓》,說尤氏是很美的,想必也根據這回目罷。 前文曾說,詳不必重,略不必輕,回目之文必不會長,正當作如是觀。萬綠叢中一點紅,原非常突出;以“獨艷”對“群芳”又是很有分量的。且尤氏之美,從她的得姓亦可以知道。本書六十六回寶玉講起二尤,“真真一對尤物,他又姓尤”已明點出來。二尤如此,則尤氏可知矣。 像這樣的筆法,的確有點像《春秋》了。作者小題大做,難道專為寫尤氏的美貌?當然別有用意的。

我以為本書是以《風月寶鑑》和《十二釵》兩稿湊合的。 《風月寶鑑》之文大都在前半,卻也並非完全在前半部。若寶玉、秦氏,鳳姐、賈瑞,秦鐘、智能等事固皆《寶鑑》舊文,但下半部也是有的,如賈敬之死只尤氏理喪以及二尤的故事,疑皆《風月寶鑑》之文。仔細看去,文章筆路也稍微有些兩樣,不知是我神經過敏否。 “死金丹獨艷理親喪”實和“王熙鳳協理寧國府”遙遙相對。敘賈敬之死與秦氏之死,對文還多,茲不詳列。有一個人物,老在暗地裡,非常隱晦的,即賈敬是。如賈赦、賈珍之惡不言可知,賈政之假正經亦不言可知,惟獨賈敬不大引人注意,作者卻在曲文裡給點破了,所謂“箕裘頹墮皆從敬”,將賈氏一門種種罪惡歸獄於賈敬,文筆深冷之至。尤其應該注意,此句用合傳法寫在秦氏曲中,殆所謂上樑不正下樑歪歟。脂評雖說得是,後人卻盡有不解的,認為賈敬有什麼錯呵[12],亦可見深隱之筆,每不被時人所知。若體會了這句話,則本回及以下各回便迎刃而解了。

僅就尤氏之美著想,自未得作者之心,卻也算找著了一條線索。區區一尤氏,其為美惡皆屬尋常,何必深文。既有深文豈無微意,再思再想,就明白了。 (十五)回目直書,正文兼用曲筆之例 第六十九回“弄小巧用借劍殺人,覺大限吞生金自逝”。 尤二姐之死,一曰“殺人”,二曰“自逝”。到底她自殺還是被殺呢?緣鳳姐有必死二姐之決心,故歸獄鳳姐,稱為“殺人”,老當之至。 回目跟正文彷彿《春秋》經傳的關係。這裡回目用直筆,正文兼用曲筆。如殺人之法為“借劍”,而“借劍殺人”書中有的。 鳳姐……用借劍殺人之法,坐山觀虎鬥。等秋桐殺了尤二姐,自己再殺秋桐。 似乎並無曲直之異,卻正相符合了。不過二姐之死並非完全由於受秋桐的氣,被她所害,主要的由於胎被打下了。書上說:

況胎已打下無可懸心,何必受這些零氣,不如一死到還乾淨。 其記打胎之事,多遮掩之筆,荒唐之文。如胡君榮之來也,只說: 誰知王太醫亦謀乾了軍前效力,回來好討蔭封的。小廝們走去,便請了個姓胡的太醫名叫君榮。 果真這樣,是小廝們走去便請了來麼?最大的關鍵在於藥誤。書上又這樣記胡醫的胡塗,才用錯了藥: 尤二姐露出臉來,胡君榮一見,魂魄如飛上九天,通身麻木一無所知。 今人假如這樣寫小說,我想醫生工會要提抗議的,難道真見了美色,即一無所知嗎?況且賈璉已說過: 已是三月庚信不行,又常作嘔酸,恐是胎氣。 本家這樣明說,醫生雖庸,何至置若罔聞。況胡醫既戀二姐之色,以常情論,用藥必更鄭重,何至於違反賈璉之意,一死兒用定了虎狼藥呢。

到後來闖下了禍,賈璉查問,不過這樣說: 急的賈璉查是誰請了姓胡的來的。一時查了出來便打了半死。 到底查出了下落沒有呢?如果查不出來,為什麼查不出來呢? 這很顯明,這大段的敘述虛頭很多,事實上有大謬不然者。請胡君榮的小廝乃鳳姐授意的,而胡醫堅決用打胎的藥殆出於鳳姐的賄囑。胡醫雖庸,但這兒與庸或不庸無關;他雖姓了胡,與胡塗不胡塗亦無關,循文細誦即可明了。鳳姐害人的行為書多明敘,這兒忽改用暗場,必有深意。況在五十一回目錄先出“胡庸醫亂用虎狼藥”,好像胡醫一向這樣亂七八糟的,他用錯了藥打下胎來不足為奇,千里伏線,早為本文佔了地步。 打胎之事關係尤二姐之死,卻不見於回目;回目所謂“借劍殺人”,包括胡醫用藥在內可知。回目上既已明說二姐被鳳姐殺害,正文改用暗場什麼緣故?難道回護鳳姐麼?再看本文這一段就明白了。

鳳姐比賈璉更急十倍,只說:“咱們命中無子,好容易有了一個,又遇見這樣沒本事的大夫。”於是天地前燒香禮拜,自己通陳禱告,說:“我或有病,只求尤氏妹子身體大愈,再得懷胎生一男子,我願吃長齋念佛。” 她要吃長素念佛,保佑尤氏妹子生男,咱們信不信?下文接說: 賈璉眾人見了,無不稱讚。 明明真人面前說謊話哩。荒唐肉麻到如此,作者豈有不感覺之理,蓋藉以形容鳳姐之惡耳。若上邊不用暗場,這一段文字便安插不下了。不但本回如此,即六十八回鳳姐騙賺尤二姐,句句通文達道,口口聲聲自稱奴家,正亦此意。 須知回目用直筆者,斷鳳姐之毒辣;正文用曲筆者,狀鳳姐之虛偽;言非一端,各有所當,實為互明,並無兩歧。甚言鳳姐之惡,已情見乎詞,非但不曾替她回護,而且進一步去批判她。

(十六)敘次先後顛倒之例 第七十九回“薛文龍悔娶河東獅,賈迎春誤嫁中山狼”。 按回目薛蟠之娶在前,迎春之嫁在後。本文呢,先敘迎春將嫁,寶玉感慨賦詩,後碰見香菱,說出薛蟠娶親一事,其敘述程序恰好先後相反。 以上十五例的說明,大都出於我個人的看法,本節完全依據庚辰本“脂評”,且有作者自評之可能。原文抄寫訛誤極多,略以意校正,引錄如下: 此回題上半截是“悔娶河東獅”,今卻偏連“中山狼”倒裝,工(致)細膩寫來,可見迎春是書中正傳,阿呆夫妻是副。賓主次序嚴肅之至。其婚娶俗禮一概不及,只用寶玉一人過去,正是書中之大旨。 這文大體上還算明白。我想有些問題大家會提出的,既然正文的“賓主次序嚴肅之至”,那末回目為什麼顛倒敘次呢?是否把這賓主次序搞亂了呢?若作“賈迎春誤嫁中山狼,薛文龍悔娶河東獅”豈不符合正文,一切都對了麼?這些疑問,如不細看本書也很難回答。我以為回目應當肯定的。

第一,回目依據本事而來,不能改寫。按本回的故事雖迎春待嫁在先,薛蟠之娶在後;但金桂河東獅吼之威本回之末已見大凡,而七十九回書上於迎春只言其將嫁,未言其已嫁,更別提誤嫁什麼中山狼了。其事見於第八十回。事實既先河東獅而後中山狼,回目自然不得不如此,無所謂錯誤。 第二,脂評所謂“賓主”,雖從次序說,也並不限於次序,更有文章風格的關係,所謂“工致細膩寫來”。用這樣的風格來表示“主位正傳”,並非先主後賓這形式所能束縛的。既然這樣,回目的先薛蟠而後迎春,並不會搞亂這賓主關係可知。 第三,就回目說,上下句法的先後排列,非即重輕的區分。以本書而論,如第二、第三、第十、第五十八、第七十八回重點均在下一句。此外,還有重點在上一句的,也有不分輕重平列的。回目本不以上下句分“輕重”,自亦無關於“賓主”了。

以上說明,回目正文雖次序互倒,而意不相違。脂評裡更有一些值得注意的話,稍費解釋。如曰: 今卻偏連中山狼倒裝。 按“中山狼”事不見本回,而回目逆探下文連類書之,故曰“偏連”。 “偏連”者,本不連而把它連起來也。何謂倒裝? “倒裝”者,無論就回目、就本文看,迎春誤嫁事均在後,今卻將其待嫁情形先作一冒放在薛蟠將娶以前,故曰倒裝。此外還有一句: 只用寶玉一人過去,正是書中之大旨。 文理似欠通順,意卻甚精。寶玉到紫菱洲一帶徘徊瞻顧,另有脂評雲:“先為對竟(境)悼顰兒作引。”這裡方見作者真意。阿呆夫妻其非正傳不必說了,即迎春之為正傳,脂評雖這般說,還是相對的虛筆,直引起寶玉追懷黛玉,才是真正的正傳呵。所謂“書中大旨”指此而言,若阿呆之與二木頭,河東獅之與中山狼,亦伯仲之間耳,又何必斤斤較量其孰為賓主耶。

是脂評雖佳,每多虛筆,卻藉此看出作者寫定本書,安排回目,的確費了一番苦心。有好幾回書,至今猶缺回目,則當時下筆鄭重可知。今日雖作閒談,亦談何容易。以上諸例若有一二中肯處,也只好算蒙對了罷。 余文 引言提到的熟故事恕我引用全文。 《宣和畫譜》曰: 張僧繇嘗於金陵安樂寺畫四龍不點目睛,謂點則騰驤而去。人以為誕,固請點之。因為落墨,才及二龍,果雷電破壁,徐視畫已失之矣。獨二龍未點睛者在焉。 回目的作用也彷彿如此,只未免說得過於神奇耳。 要了解回目的做法,先要了解回目的三種最基本最簡單的情況:(一)文字總比較簡短,(二)上下兩句相對,(三)與正文有密切的關係。根據這三點來說:從(一),須用最精簡的文字,於是有了“煉字”和“用典”;從(二),須用駢偶的文字,於是有了“對比”與“相因”的寫法;從(三),須與正文發生配合的作用,卻不一定重複,於是有了“離合”與“錯綜”。當然也還有別的,就一時想到的說來如此,這些都從回目的基本性質上來的。

第一點尤為凸出。回目大都沒有幾個字,如何能容納拖沓的文章呢?因此有必要,也更容易接受中國文字精簡的古老傳統。所謂“凝煉”、“緊縮”在詩詞中例子很多,不用說了。在近古的小說戲劇裡卻比較少用,因為這裡需要的是口語流暢。若過分凝煉,便會妨害了流利之美,減弱了普及的功能。但在白話小說為異軍突起,非其他小說可比,它綜合了、發展了中國文字語言的一切長處而自成一家。所以兼備凝煉與流暢之美,即在正文中已往往有之,在回目裡凝煉的狀況尤其顯著。 “煉字”、“用典”同為文字的精簡,而稍稍不同。典故每把一個整的故事緊縮成幾個字,暗示當更多一些。如本篇第八例“環燕”即用典之例。十二例“慧”“忙”“慈”“痴”,十三例“假”“虛”“真”“痴”,十四例“獨艷”,並煉字之例。此外本篇未及載的,如第四十二回“蘅蕪君蘭言解疑癖,瀟湘子雅謔補餘香”,今本多作“補餘音”。補餘香似乎費解,而含蘊卻深。所謂“同心之言其臭如蘭”,香字從此翻出,示釵、黛二人之交誼漸深,補餘音好像易懂,其實意義反不明確。這是煉字和用典的混合型。 第二點是回目兩句之間的關係,如第十一例以“割腥啖羶”對“白雪紅梅”;第十四例以“獨艷”對“群芳”,即是“對比”;第五例始於鐵檻終於饅頭;第十三例以“假鳳虛凰”明“真情癡理”,即是相因。自然,第五例“鐵檻”、“饅頭”欲作為對比看亦未嘗不可,隨文立說,無須拘執也。 第三點是回目與正文的關係在本篇中比較多,如第一例賈雨村所懷乃丫環嬌杏,而回目上書閨秀;第五例王熙鳳在饅頭庵弄權而回目稱鐵檻寺;第十三例本文不見“茜紗窗”,第十回本文不言尤氏美,而回目俱特筆點明,並皆“離合”之例。如第四例名字互見;第九例“喜出望外”,回目指平兒說,本文指寶玉說;第十五例,直書曲筆之異;第十六例事實敘次的不同,雖情形各別,並為“錯綜”之例。 本篇偶舉十六例,在全書回目的比重上,不過百分之二十左右,以上概括得也很不完備,聊表大意而已。以回目論回目,固有這些情形,此外本身也另有一種情形必須一表的,即有過多的微言大義。引言中曾拿它來比《春秋》經,讀者或未必贊成,不過我確是那樣想的。以綱目來比,則回目似綱,本文似目。以《春秋》來比,則回目似經,本文似傳。上邊所舉回目的特點,大都可以在《春秋》經上去找的。就與本文離合這一點來說,與《春秋》經傳的關係十分相似。如《左傳》上明說趙穿弒靈公於桃園,而經文承晉史董狐之舊,書趙盾弒其君。本篇第十四例以“獨艷理親喪”貶斥賈敬,第十五例以“借劍殺人”歸獄鳳姐,用筆深冷,實私淑《春秋》得其神髓。蓋作者生值專制淫威之朝,出身封建禮法之家,追憶風月繁華,歷盡淒涼境界,悼紅軒削稿,黃葉村著書,豈獨情深,實茹隱痛,固未嘗不以石破天驚古今第一奇書自命,雖託之於小說,亦只可託之於小說,妄揣其心,實有不甘於小說者,於是微言間出,幻境潤翻,讀者或訝其過多,殊不知伊人自有其衷曲,所謂“滿紙荒唐言,一把辛酸淚。都云作者癡,誰解其中味”;又云,“字字看來都是血,十年辛苦不尋常”,誠慨乎其言之矣。殘墨未終,淚盡而逝,於今百世之下識與不識皆知為奇書,宿願之償在於身後,作者自可無憾於九原。然而知人論世,談何容易,若茲野人芹獻,君亦姑妄聽之可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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