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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記嘉慶甲子本評語(下)

紅樓心解 俞平伯 3834 2018-03-20
(十七)亦有因版本錯誤而妄批的。如第七十一回寶玉聽賈政回來“又喜又愁”,這嘉慶本很特別,作“又喜又悲”(道光本仍作愁),這悲當是錯字,而批者云: 子聞父歸,喜且有餘,悲於何有。父歸見子,又有傷感之意。骨肉之間不應至此。孟子所謂,離則不祥莫大焉,可於賈政父子驗之。 說賈政父子關係的疏遠雖然不錯,但根據這“悲”字,卻是錯的。這例比較簡單,更有版本之誤加上理解之誤而妄批的。如本書第五十四回: 賈母又命寶玉道:“你連姐姐妹妹的一齊斟上,不許亂斟,都要叫他乾了。”寶玉聽說答應著,一一按次斟上了。至黛玉前,偏他不飲,拿起杯來,放在寶玉唇邊,寶玉一氣飲幹。黛玉笑說:“多謝。”寶玉替他斟上一杯。鳳姐兒便笑道:“寶玉別喝冷酒,仔細手顫,明兒寫不的字,拉不的弓。”寶玉道:“沒有吃冷酒。”鳳姐兒笑道:“我知道沒有,不過白囑付你。”

批曰:“鳳姐排擯黛玉,於此見端。”這不但嘉慶本如此,即晚出的《金玉緣》本亦評曰:“薛姨、寶釵曾同勸寶玉吃冷酒,今用鳳姐勸之,直是群攻黛玉。”這都受了程、高續書的影響,造成釵鳳結黨群攻黛玉的觀念,不必說了。其他又有版本上的問題。他們似都認為寶玉喝了黛玉的殘酒、冷酒,其實不是的。 先說當時的情形,賈母本叫寶玉,姐妹的酒一齊斟上,寶玉按次斟上了,當然都是熱酒。莫非獨不給黛玉斟麼?黛玉不喝叫寶玉代飲的,正是他剛才斟的熱酒。寶玉一氣飲幹,又替她斟上門杯,實在斟了兩杯酒。所以這“寶玉替他斟上一杯”“替他”之上應該有個“又”字,以有正戚本為正,它作: 寶玉又替他斟上一杯, 而各本每脫此字[14]。缺了“又”字,便變為寶玉喝的是黛玉以前未喝的冷酒(其實這杯冷酒早已倒掉了),而這次新斟的才是熱酒(其實第二杯了)。因為版本的錯,引起誤解;因為誤解,致有妄批。上文說過,還有對本書理解的錯誤,不完全由於版本。

因此下文鳳姐說,寶玉別喝冷酒,用意很深。寶玉回答,沒有吃冷酒,這是事實。鳳姐還說,我知道沒有,不過白囑付你。既知道沒有,為什麼白囑付呢?諷刺之妙,含蓄之深,殆非如一般評家所言,這兒不能詳說了。 (十八)第五十五回探春理家時,平兒來說: “奶奶說,趙姨奶奶的兄弟沒了,恐怕奶奶和姑娘不知舊例。若照常例,只得二十兩。如今請姑娘裁度著,再添些也使得。”探春早已拭去淚痕,忙說道:“又好好的添什麼。” 批曰:“恐怕不知舊例,奶奶和姑娘並說;裁度添些,單請姑娘。鳳姐之意,明明只照舊例,不得增添。所謂'若不按例,難見你二奶奶',探春早已逆料及之。讀者偏有議探春待生母太刻者,未知探春有不得不然,探春之於趙姨尤不得不然也。”我想,這話是對的。

關於探春理家還有一條。第五十六回總批: 歷朝有言利之臣,則國脈已傷;治家而搜括小利,則元氣將絕。大觀園系元妃行幸之所,原宜隨時修理,謹敬封鎖。茲奉命將姐妹們各住一院,既不令佳人落魄,又不使花柳無顏,而乃因賴大家花園中出息,搜括大觀園中微利,此探春之敗筆也。作者並不說破一字,下文五十九回特寫“嗔鶯叱燕”一篇,以見氣象之難堪。大觀園從此日形蕭索矣。 他以為本回系貶探春。第五十六回總批說她“榮府人材完璧,而作者猶不滿之,故接寫興利除弊一篇,以著白圭之玷”,意尤明顯。得作者之意否,卻大有商量之餘地。 “大觀園從此日形蕭索”,固是事實,而賈府傾頹之勢已成,歸罪探春不亦稍過。況五十六回目錄作“敏探春興利除宿弊,賢寶釵小惠全大體”(亦有作“識寶釵”者),似系讚美,並非貶斥。雖回目與本文有互見之例,但本文裡也看不出貶詞來,他所謂“並不說破一字”是也。所以這不過評者的一種看法而已。下半部文章從這裡開始,大觀園中因此生出多少是非,卻是真的;若說是探春的過失,恐作者未必有這樣的意思。

(十九)在第五十六回“甄賈寶玉”有批語四條還好。甄家女人說,“今兒太太帶了姑娘進宮請安去了”,批曰: 進宮請安也有貴妃在內。此書但寫賈貴妃,不提甄貴妃,真即是假,暗藏得妙。 又說,“我們看來,這位哥兒性情,卻比我們的好些”,批曰: 要說性情一樣,偏說性情好些;惟說性情好些,正說性情一樣。用筆之妙,天仙化人。 寶玉夢見甄家的丫鬟罵他“臭小子”一段,批曰: 就借寶玉肚裡的話罵寶玉。 這也說得對,連罵人的話都是寶玉自己的。又如: 榻上的忙下來拉住笑道,原來你就是寶玉,這可不是夢裡了。寶玉道,這如何是夢,真而又真的。 批曰:“明明是夢,偏說不是夢,然則世之明明非夢者,實無一不是夢也,此之所以命名歟。”

寫甄、賈二姓如鏡花水月,賈家有什麼,甄家必有什麼。賈家有貴妃,甄家也有貴妃,便是這個道理。甄貴妃者,豈有其人,不過賈元春的影子而已。其寫甄、賈寶玉,身外有身,亦同倩女離魂一般。甚至於甄家罵寶玉,亦若出寶玉口中。這種寫法,跟程、高續書寫甄寶玉大不相同。評者未必了解此點,但上引四條相當的好。 (二十)第六十二回:寶玉、平兒、寶琴、岫煙四人同生日。 湘雲拉寶琴、岫煙說:“你們四個人對拜壽,直拜一天才是。”探春忙問:“原來邢妹妹也是今日。我怎麼就忘了。” 有批語兩條: 次說岫煙同日,苟非湘雲說出,亦置之不問矣,隱見世態炎涼,周旋疏忽。 忘了二字是明明知道的。岫煙已從賈府過帖,與薛蝌定親,與寶琴親姑嫂同辰,焉有不知之理。

下文記探春忘了黛玉的生日。批曰: 但記寶釵,不記黛玉,以襯出本日但知寶琴,不知岫煙。探春十二釵中之表表者,亦不免隨人冷暖耶。此皆作者不滿探春處。 作者未必不滿意探春,但人情冷暖卻是真的。 (二十一)第六十二回:“湘雲道:'寶玉二字並無出處,不過是春聯上或有之,《詩》、紀載並無,算不得。'香菱道:'前日我讀岑嘉州五言律,現有一句說此鄉多寶玉,怎麼你倒忘了。'”批曰: 作者於此固寫湘雲已醉,不然,《尚書》“分寶玉於伯叔之國”,《春秋》“竊寶玉大弓”,“得寶玉大弓”,如何說《詩》、紀載並無。 這條說“寶玉”在經典上有出處,話雖不錯,未免拘泥了。湘雲此時並無醉態,說湘雲已醉亦不合。這全是虛筆。 《詩》、記載雖有“寶玉”,湘雲楞說沒有也無礙。如她說春聯上或有之,其實又何以見得春聯上有寶玉呵。這也不甚可解,不過隨便說笑而已。即如香菱引岑嘉州詩來駁她,若改引《春秋》“陽虎竊寶玉大弓”如評家所云,豈不大殺風景麼?小說貴機趣天然,風神諧暢,直掉書袋,便落俗套。如後半部令人不耐,即此緣故耳。

(二十二)第六十三回,芳官先唱“上壽”唱了一句即被打回去,改唱“邯鄲掃花”。批曰: 是戲子習氣,卻是即景生情,偏打回去,寫出當時絕無拘泥,另有一番雅興。 此出名“掃花”。此回系群芳開宴,且各佔花名,第一簽即唱此曲,已寓一掃而空之意。 “上壽”是伶工俗曲,卻很吉祥,改唱“掃花”,腔格細膩卻很蕭瑟,過渡處妙在使人不覺。此夕芳官未掣花名簽,此曲當暗示她的結局,評家指出群芳消散,亦是。 (二十三)第六十八回鳳姐到尤二姐處,她的打扮: 只見頭上都是素白銀器,身上月白緞子襖,青緞子掐銀線的褂子,白綾素裙。 批曰:“賈璉與賈敬從堂,服系緦麻,無此純素之禮,況此時百日已過,何素之有。此系鳳姐要重賈璉家孝一層之罪,故意用此欺人法。”照服制講,的確用不著這樣。鳳姐彷彿穿的是公公的服,對賈璉的從堂伯父何須如此。批語以為欲重家孝故意欺人,亦似有理。其實文章必如此寫來方才有神。鳳姐此日之對尤二姐,完全一團殺氣,自非這樣穿章打扮不可。接著下文所謂:

眉彎柳葉,高吊兩梢,目橫丹鳳,神凝三角。 肅殺神情活現紙上矣。批語云雲,似尚隔一層。 (二十四)還有一些駁正本書錯誤的。如第二十三回鳳姐說,“若是為小和尚小道士們的那事”,批曰,“和尚應作尼姑,道士應作道姑”,話雖不錯,但和尚道士本是通稱,未為不可,若改作“小尼姑小道姑”云云,反而顯得彆扭了。 有駁得較有風趣的。如二十九回鳳姐說,“把那些道士都趕出去”。夾批雲:“道士都趕出去,誰打平安醮。”同回“小道士也不顧拾燭剪”;又說,“一手拿著蠟剪,跪在地下亂顫”。夾批雲:“蠟剪已不顧拾,此時何得又有此。”看筆跡這是另一人所批,時間大約較晚[15]。 亦有雖見到,但無關宏旨的。如二十八回寶玉在王夫人處吃飯一段,批曰:

此次賈母吃飯,何以王夫人、鳳姐均不伺候,且探、惜春等均在王夫人處。此是疑團,不敢強解。 亦有不了解程、高續書而批的,如第十五回批曰:“下文水月庵饅頭庵分,此處合而為一,疑有誤。”不知合為一者乃雪芹的原文,分為二者乃程、高的錯誤也,已見《紅樓夢研究》。 亦有主張一說不甚妥當者,如彩雲、彩霞究竟一人還是兩人,本是一個雖小而頗麻煩的問題。他主張彩雲即彩霞,共有兩條: 此處彩雲彩霞明是一人,後文分而為二,疑有誤。 (第二十五回) 彩霞就是彩雲,猶鸚哥之改名紫鵑也。 (第七十二回) 說得對不對姑不論,這問題自來有兩說的。但彩霞在七十二回已被打發出去了,他又說彩雲即彩霞。那麼,第七十七回王夫人怎麼又叫彩雲找人參呢?因此在本回,又批道:

彩雲疑有誤,當作玉釧兒。 我想這話不對。關於這個問題說來很瑣碎,俟有機會再談吧。 亦有對本書的毛病企圖解決,而不甚妥的。如賈母的生日本是個古怪的問題。六十二回探春明說在燈節以後,即在正月;七十一回卻又有“八月初三日乃賈母八旬大慶”的明文(其實慶八旬也不對)。七十一回批曰,“此中必有舛錯”,這話倒不錯。但九十一回又批道: 生日無定,深譏之詞,看者切勿被他瞞過。 這說賈母連生日都沒有準日子,近乎惡罵,實無此必要,恐怕不對。 批者對程、高續書非常恭維,八十一回以後之評概不錄。我在《紅樓夢研究》曾說起巧姐兒忽大忽小的情形,這裡也有一條批在第九十二回上: 巧姐一混就大,是此書不解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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