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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曹雪芹自比林黛玉

紅樓心解 俞平伯 1727 2018-03-20
警幻仙曲演紅樓夢 近來人都相信曹雪芹以書中人寶玉自寓生平,甚至於有想得過分,講得過火的,彷彿書主人賈寶玉一舉一動都代表曹雪芹似的。這樣的說法,非但是錯誤,不能解決什麼,而且不必要,還會生出更多的麻煩來。我在《紅樓夢簡論》裡曾經談過一點,這兒只提出“曹雪芹為什麼也可比林黛玉”那樣的問題,來破除這類迷惘的見解。 我曾說過書中人誰都可代表作者的一部分,卻誰都不能代表他的全體;又說假如寶玉的《芙蓉誄》有資格收入曹雪芹的文集,那末黛玉的《葬花詩》豈不同樣同等有這樣的資格麼?因此有人拿林黛玉來比曹雪芹,作者且以之自比,似乎很奇怪,實在一點不奇怪。所以覺得奇怪,只為咱們被“自傳說”所惑,一死兒把作者曹雪芹拴在賈寶玉的身上哩。

脂硯齋甲戌本第一回在“滿紙荒唐言,一把辛酸淚”上眉批: 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淚,哭成此書。壬午除夕,書未成,芹為淚盡而逝。余嘗哭芹,淚亦待盡。 “芹為淚盡而逝”一句,再明白沒有了,評者拿雪芹來比書中人林黛玉。按“還淚”之說見於第一回,茲錄庚辰脂本之文: 那絳珠仙子道:“他是甘露之惠,我並無此水可還。他既下世為人,我也去下世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淚還他,也償還得過他了。”因此一事就勾出多少風流冤家來陪他們,去了結此案。那道人道:“果是罕聞,實未聞有還淚之說。” “淚盡”之說見於第四十九回: 黛玉拭淚道:“近來我只覺心酸,眼淚恰像比舊年少了些的,心裡只管酸痛,眼淚恰不多。”寶玉道:“這是你哭慣了心裡疑的,豈有眼淚會少的。”

若其他黛玉每哭哭啼啼都不引了。 “欠淚的淚已盡”是林黛玉有名的故事,為什麼拿她比雪芹呢?不但此也,甲戌本第一回另有兩條脂評,更進一步地表現了這個。 知眼淚還債大都作者一人耳。餘亦知此意,但不能說得出。 眼淚還債只有作者一人知道,可見這事與作者有非常密切的關係了,這且不說。其另一條似更有關係,在“絳珠草一株”本文旁,夾批雲: 點紅字。細思絳珠二字豈非血淚乎。 這不但把林黛玉來比曹雪芹,簡直用“絳珠仙草”來比。你怎麼知道?按“血淚”之說見於甲戌本開首題詩: 字字看來都是血,十年辛苦不尋常。 血淚云云明為作者真實的自敘。絳珠即血淚的影射,其可以比曹雪芹,不但應該這樣,而且是惟一可能的合理的比喻,即上文所謂“知眼淚還債大都作者一人耳”。

或者有人會說這都是批者的話,作者自己似乎不曾這樣說。他有血淚,林黛玉亦有血淚,但他幾時把黛玉跟自己拉扯在一塊呢?不錯,這是批者的話。但這樣的話已分明代表了作者的意思,把“血淚”跟“絳珠”合起來看,決不算胡拉扯,這姑且都丟開。實在,作者自己也這樣說了。如上引“字字看來都是血,十年辛苦不尋常”已是作者的話,尤值得注意的是上邊的兩句詩: 謾言紅袖啼痕重,更有情癡抱恨長。 這分明上一句說林黛玉,下一句指自己。翻成白話,即“莫說美人愛哭,情癡的人亦復如此”。雪芹自己既這樣說了,那“甲午八月”的評稱為“淚盡而逝”,不管是脂硯還是畸笏吧,反正深得作者之意。若雪芹沒有這樣的意思,沒有這樣說過,則脂硯、畸笏之流如何能把書中的女子來比雪芹呢?

上文歷歷證明“的確已如此”,下文說“為什麼要如此”,這樣寫法有什麼意義。我認為這問題的解答也很必要的。 “還淚”之說本是寓言,作者藉此發發牢騷而已,既非真有那麼一回事,依小說裡情事來講也很不通的。據書上說,絳珠要報神瑛的恩,所以把眼淚來還他。但還了淚,神瑛有什麼好處呢?沒有。像裡林黛玉這樣的哭哭啼啼,寶玉是非常的糟心。最後她“淚盡夭亡”,當然更糟。以之報恩,無乃顛倒。可是這非但是神話,且是虛而又虛之筆,用筆雖虛,感慨卻是真實的。主要的意思畢竟只是: 滿紙荒唐言,一把辛酸淚。都云作者癡,誰解其中味。 謾言紅袖啼痕重,更有情癡抱恨長。字字看來都是血,十年辛苦不尋常。 即另一脂評所謂:

以頑石草木為偶,實歷盡風月波瀾,嚐遍情緣滋味,至無可如何,始結此木石因果,以洩胸中悒鬱。古人云,一花一石如有意,不語不笑能留人,此之謂耶。 這裡說明“木石因果”並屬他自己而言。石既如此,木亦當然。雪芹以黛玉自寓只在這一點上,不過“奪他人的酒杯澆自己的壘塊”,並非處處肉肉麻麻將美人來比自己,像後來才子佳人鴛鴦蝴蝶派的小說一般。這一點我最後必須鄭重說明的。不然,才脫了一重魔障,又掉到另一個迷魂陣裡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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