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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第九層第十層《紅樓》索隱(3)

紅樓十二層 周汝昌 1276 2018-03-20
如今,就可以看看這個北靜王與寶玉的關係,又是如何了。 首先是北王與賈府的關係也應理解清楚:原來他們兩家“當日祖父相與之情,同難同榮,未以異姓相視”。這是什麼話?懂得清代歷史的,不是立刻就又會明白:這說的正是滿洲皇族中有與漢姓人氏曾經生死與共的情誼嗎? “異姓”正指滿漢主奴之別,是清代特用語。 ——由此也就明白:他們之間的要緊人物如果“壞了事”,也定然是一案相連,彼此“同難”的! 書中寫北王家與賈家之密切,還有特筆,就是當一位老太妃去世辦喪之時,在“下處”寓居的,獨獨北王家與賈家兩院相鄰,彼此照應。也就是說,他們的命運總是連在一條線上。 至於寶玉,對現下襲爵的“年未弱冠,生得形容秀美,情性謙和”的北府小王,“素日就曾聽得父兄親友人等說閒話時,贊水溶是個賢王;且生得才貌雙全,風流瀟灑,每不以官俗國體所縛。每思相會,只是父親拘束嚴密,無由得會……”那北王對寶玉恰好也早已“遙聞聲而相思”——正說明是一流人物,“正邪兩賦一路而來之人”也。北王親口向賈政說了話,要寶玉常去相會,自然不敢違拗,從此寶玉就是北府之小客人了,形跡日親日密——不過雪芹在書中總是東鱗西爪,點染勾勒,不肯以正筆出之罷了。

在雪芹原書中,“虎兕相逢”,兩雄較量,元妃致死,賈府敗亡——正是“王爺一級”的政治巨變的干連結果。 有一位讀者向我說:“北王寫得就像個小皇上。”一點不差。在清史上,乾隆四、五年之時,正有這樣一件特大事故發生,那一次,廢太子胤礽之子弘皙,已經成立了內務府七司衙署等政治機構,實際上自己登了皇位——要與乾隆唱對台戲,並且曾乘乾隆出巡之際佈置行刺。怡親王之子弘皎(寧郡王)等也在內。很多人都在案內牽連,並且也涉及到外藩。這恰恰是“雙懸日月照乾坤”的背景。 雪芹慣用閒筆,於漫不經意之處特加逗漏的。還有一回書,即第七十二回敘鳳姐因理家事重、財力日艱,自言恐不能支,說做了一個夢,夢見另一個娘娘派人來向她索要錦匹,並且強奪。這也是“兩處宮廷”的暗示。

在雍正時,他回顧往事,就說過諸王作“逆”時,是羅致各色人等,包括僧道、綠林、優伶、外藩,西洋人……在乾隆四、五年大案中,恰好也是如此。明乎此理,則仔細體會一下雪芹之筆端的蔣玉菡(優伶)、柳湘蓮(強梁)、馮紫英、倪二、馬販子王短腿……隱隱約約,都聯在一串,都是後來“壞了事”的北王這一面勢力旗幟下的人物。寶玉、鳳姐落獄,一因僧,一因道,又頗有下層社會人等前往探望營救。 “三春去後諸芳盡”,正是這個“雙懸日月照乾坤”的總結局。 雪芹原意在於傳寫閨友閨情,本不擬“干涉朝廷”——但寫這些閨友的慘局,又無法避開朝廷時世,所以他才在書的開端再四聲明表白:我本意原不在此,但既忠實於生活經歷,就不能不用隱約之筆也讓讀者看出這層緣故。 ——此意歷來評者也並未能見真而言切。

正因八十回後涉及了上述之事,朝廷(獲勝者)當然是不許不容的。將八十回後雪芹真書砍盡焚絕,另續假書四十回,目的何在?就為此故。迷戀偽續,為程、高高唱讚歌,打抱“不平”的,當此紀念雪芹220週年祭的時候,也許還在慶幸:多虧程、高,關切雪芹殘書,為之完卷,功高德厚,是雪芹的大恩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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