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文學理論 紅樓十二層

第49章 第九層《紅樓》真本(5)

紅樓十二層 周汝昌 2517 2018-03-20
湘雲的後來及其他 黛、釵、湘是關係到寶玉結局的主要三少女,曹雪芹在八十回後如何寫她們?長期以來,我們的頭腦往往為高鶚續書的框框所束縛,認為就“應該”是那樣子,再不肯去想想這裡存在的一連串的問題。就中黛玉的問題還比較易見,寶釵便不那麼容易推考想像。但最成為問題的是湘雲的問題,研究者對此的意見分歧也最大,就是想試談一談,也最難措手。雖然如此,到底也該試作一些推考。推考不一定都對,但研究問題在“卡”住了的時候,有人能提個端倪,作點引緒,往往還是頗有必要的。因為可以由不盡對的引到接近對的,總比全是空白好。 推考湘雲時,其情況與推考黛、釵不同,最困難的是線索太少,我們簡直“抓”不住什麼可資尋繹的憑藉。但有一點又很明白:在前八十回如此重筆特寫的一個典型人物,絕不會是像高鶚所寫那樣,全無呼應,數語“帶過”,就算“歸結”了她。她在後半部的事故和地位顯然極關重要。

前八十回寫湘雲時,有幾個特點,最宜首先註意。 一是寫她首次出場,一點也不同於釵、黛各有一段怎樣入府的特寫,而是家人忽報:“史大姑娘來了。”彼時寶玉正在寶釵處頑耍。 ——這已是遲至第二十回了! 二是湘雲來後,立即引起寶、黛的角口,甚至由此引出聽曲文,悟禪機——“赤條條來去無牽掛”,一直注射到“懸崖撒手”等情節。 三是她來後並立即引起襲人的不痛快,馬上對寶玉進行“箴”規。 ——其事可說又直注射到抄檢大觀園。 四是在與元春有關、與議婚相聯繫的兩次大事“歸省”與“打醮”中,湘雲俱不出場;“盛”事一過,卻立即出現:“人報史大姑娘來了。”兩次如出一轍。而第二次端午節出場後,立即寫湘雲已有人“相看”了,向她道喜,並立即寫“論陰陽”“拾麒麟”一大段特寫。

五是重要詩社,如菊花詩,柳絮詞,雖在大觀園中,反而都是由湘雲引起或作東道主,即雅謎、酒令亦如此。尤其令人注目的是,中秋深夜聯吟那一臨近前半部收尾的最後聚會的重要場面,卻是眾人都已散去,睡了,只有她與黛玉(妙玉稀有地出面加入)來收場。 六是割腥啖羶,是以她和寶玉為主角。 (黛玉於此戲言:“哪裡找這一群花子去!”亦非泛語,即預示寶、湘後來淪為乞丐。) 我們只要看一看上列線路,就不能毫無感受,而認為作者那樣有意安排、著重抒寫的一個重要形象,會在八十回後全失作用與色彩——連面也不再露,只是聽說嫁的男人病了,已難望好,賈母臨死亦不能來,就此為了。 ——這像嗎? 如果讀者也和我一樣,感覺確是有點不像,那就應該來就她的後半部情節作作推測。

一般意見,以為“脂批”中關係到湘雲後來的,有那麼一條。就是第三十一回的回後總評: 後數十回若蘭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綱伏於此回中,所謂草蛇灰線,在千里之外。 研究者於是認為:這就是湘雲後來嫁了貴公子衛若蘭的證據。而且認為:這個為寶玉所得的麒麟,後來到了若蘭腰間,恰如“茜香羅”事件一樣,暗示它起了作用,引線牽絲。有的設想得更細緻些,以為賈珍設了射圃,寶玉是參加習練人之一,後來遇見若蘭被邀比射,寶玉把麒麟賭賽,輸與了若蘭云。 這樣設想,未嘗不見心思。但我還是期期不敢苟同。 何以言?假使那樣的話,則曹雪芹費了偌大的力氣,繞瞭如彼其大的一個圈子,目的僅僅是為說明湘雲(早已訂了婚約,被人道了喜的一位待婚者)嫁與衛若蘭——曹雪芹豈不成了一個大笨伯?況且這究竟又有何意味、有何意義可言?曹雪芹的意匠筆法,確是出奇地細密和巧妙,但他何嘗令人略有弄巧成拙、故意繞圈子、費無謂筆墨之感?所以我不相信就是這麼簡單而又浮淺的一回事情。他也不會去寫“茜香羅”的雷同文字。

“脂批”提出了若蘭,湘雲和他發生了一定的關係,應不會錯。但是還該注意,寶玉最初所以留意那隻“雄”麒麟,卻是由於從寶釵口中表示了“史大妹妹有這麼一個”。而且,又是由黛玉心中想到—— 近日寶玉弄來的外傳野史,多半才子佳人,都由小巧玩物上撮合,或有鴛鴦,或有鳳凰,或玉環金佩,或鮫帕鸞絛,皆由小物而遂終身。今忽見寶玉亦有麒麟,便恐因此生隙,同史湘雲也做出那風流佳事來。 我們都深知,曹雪芹的用筆,總無閒文淡話,都各有作用。這如果也只是為說明“嫁”了若蘭的問題,他豈肯在此硬安上這樣的特筆? 還應注意的是,寶玉對此麒麟,珍同性命,且看他的話是怎麼說的: 倒是丟了印平常。若丟了這個,我就該死了! (此際襲人送茶,說:“大姑娘,聽見前兒你大喜了!”史湘雲紅了臉,喫茶不答。)

這種種筆致,總非無緣無故,等閒泛設。 ——這個和什麼汗巾子、茜香羅,哪裡有半點相似意味?如果只是與衛若蘭有關的一件東西,寶玉何必那樣性命以之? 其實,寶玉、湘雲一問一答,丟印丟麟的對話,同時又是“伏線千里”。 寶玉的麒麟如何到得若蘭腰間?他絕不會以此物來作賭押品去遊戲和冒險。在園子裡的“小丟”,是假丟,是為他後來真丟作引線,他到底真丟了這件珍藏秘襲的佩器,而為衛若蘭無意中揀到,也並不知是誰之物。 按下麒麟不表。可以再說說湘雲一面。八十回後,先是王夫人下令寶玉搬出園外,盛會解體,園中人物,風流雲散,大觀園先成了荒涼淒寂之地。隨即賈家事敗。正如第四回門子講“護官符”時所說:賈、史、薛、王四大家族是榮枯成敗,息息相關的,史家同樣陷入敗局。被抄家籍產的同時,人口女子,例要入官,或配與貴家為奴,或發賣與人作婢。此時史湘雲前者“不答”的那件道喜的婚事,早已生了變故,成為虛話①,未婚少女,遂在被籍由官府處置發落之數內(出家的、已嫁的、早死的,都倖免了這一命運)。

於此,我且岔一下話頭,請讀者看一看李煦(史家可能是在素材上有所取資於他家的一種藝術創造)事敗後的一個情況。 在雍正二年十月十六日,總管內務府的大臣有一道奏摺,其中有云: 準總督查弼納來文稱:李煦家屬及其家僕錢仲璿等男女並男童幼女共二百餘名口,在蘇州變賣,迄今將及一年,南省人民均知為旗人,無人敢買。現將應留審訊之人暫時候審外,其餘記檔送往總管內務府衙門,應如何辦理之處,業經具奏,奉旨:依議,欽此。經派江南理事同知和額解送前來。等因。當經臣衙門查明,在途中病故男子一、婦人一及幼女一不計外,現送到人數共二百二十七名口,其中有李煦之婦孺十口,除交給李煦外,計僕人二百十七名,均交崇文門監督五十一等變價。其留候審訊錢仲璿等八人,俟審明後,亦交崇文門變階。等因。為此繕折請旨。

按“左鍵←”返回上一章節; 按“右鍵→”進入下一章節; 按“空格鍵”向下滾動。
章節數
章節數
設置
設置
添加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