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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第一層《紅樓》文化(3)

紅樓十二層 周汝昌 2321 2018-03-20
“紅”,對我們來說,是七彩之首,是美麗、歡樂、喜慶、興隆的境界氣氛的代表色。它還代表鮮花,代表少女。 過年了!千門萬戶貼上春聯,那是一片紅。結婚了,慶壽了,衣飾陳設,一片紅。不論哪時哪地,只要有吉祥喜慶之事,必然以紅為主色,人們從它得到歡樂和美感。也許由於漢族尤其重紅色,所以辛亥革命之後,成立了民國,那代表五大民族的國旗是五色以標五族:紅黃藍白黑——漢滿蒙回藏。 花,是植物的高級進化發展的精華表現,顯示出大自然的神采。花有各種顏色,但人人都說“紅花綠葉”。李後主的《相見歡》的名句:“林花謝了春紅!”他怎麼不說“謝了春白”?宋詩人說:“等閒識得東風面,萬紫千紅總是春!”你也許辯論:這不也出了個紫嗎?要知道,紅是本色,紫不過是紅的一個變色(雜色)罷了。

這就表明:中華人的審美眼光,是以“紅”為世界上最美的色彩①。 花既為植物之精華,那麼動物的精華又是什麼呢?很清楚“人為萬物之靈”!人是宇宙造化的一個奇蹟,他獨具靈性。而人之中,女為美,少女最美。於是“紅”就屬於女性了,這真是順理成章之極。於是,“紅妝”、“紅袖”、“紅裙”、“紅顏”、“紅粉”……都是對女性的代詞與讚詞。宋詞人晏幾道,在一首《臨江仙》中寫道:“靚妝眉沁綠,羞臉粉生紅。”這“紅”奇妙,又有了雙重的意味。 說到此處,我正好點醒一句:紅樓,紅樓,人人口中會說紅樓,但問他,此樓為何而非“紅”不可?就未必答得上來了。 昔人愛舉白居易的“紅樓富家女”之句來作解說,我則喜引晚唐韋莊的詩,比白居易的詩有味得多——

長安春色誰為主,古來盡屬紅樓女。 美人情易傷,暗上紅樓立。 明白了這些文化關聯,才會領略雪芹所用“紅樓夢”三字的本旨以及他的文心匠意。 好了,由韋莊的佳句正又引出一個“情”字來了。 “情”是什麼?不必到字書詞典裡去查“定義”“界說”。此字從“心”從“青”而造。中華語文的心,與西醫的“心臟”不同,它管的是感情的事,而感情亦即人的靈性的重要構成部分。再者,凡從“青”的字,都表最精華的涵義:“精”本米之精,又喻人之精;“睛”乃目之精;“清”乃水之精;“晴”乃日之精;“倩”“靚”也都表示精神所生之美。那麼,我不妨給“情”下個新定義:“情,人之靈性的精華也。” 在中華文學中,“情”是內心,與外物、外境相對而言,現代的話,略如主觀、客觀之別。但在雪芹此書而言,“情”尤其特指人對人的感情,有點像時下說的“人際關係”。

在中國小說範圍所用術語中,有一個叫做“言情小說”。這原是相對“講史”、“志怪”、“傳奇”等等名目而言的,後世卻把它狹隘化了,將“言情”解得如同西方的“戀愛小說”了。 那麼,雪芹所寫,所謂“大旨談情”,是否是“男女愛情”呢?不就是“寶、黛愛情悲劇”嗎?這有何疑可辯? 答曰:不是,不是。 我提請你注意:20世紀20年代魯迅首創時,他將第二十四章整個兒專給了,而其標題,不但不是“愛情小說”,連“言情”也不是——用的卻是“人情小說”! 這道理安在?請你深細體會參悟。 前面講“紅”時,已引及了寶玉在幻境飲的茶酒是“千紅一窟”、“萬豔同杯”,百年前劉鶚作,在自序中早已解明:雪芹之大痛深悲,乃是為“千紅”一哭,為“萬豔”同悲。劉先生是了不起的明眼慧心之人。

既然如此,雪芹寫書的動機與目的,絕不會是單為了一男一女之間的“愛情”的“小悲劇”(魯迅語也),他是為“普天下女子”(金聖嘆語式也)痛哭,為她們的不幸而流淚,為她們的命運而悲憤。 這是人類所具有的最高級的博大崇偉的深情。懂了它,才懂了。 至此,也許有人會問:你既提出這“三綱”,那它們是各自孤立的?還是相互關聯的?如是前者,似覺無謂亦無味;如是後者,那關聯又是怎樣的呢? 我謹答曰:當然是相互關聯的。試想,此是三種天地間突出特顯之物的精華極品,即礦石之精,植物之華,動物之靈。三者是互喻而相聯的。好花亦以“玉”為譬,如“瑤華”、“琪花”、“瓊林玉樹”皆是也。南宋姜夔詠梅的詞,就把梅瓣比做“綴玉”——梅蘭芳京戲大師的“綴玉軒”,即從其取義。所以人既為萬物之靈,遂亦最能賞惜物之精與植之華,如見其毀壞,即無限悲傷憫惜。 “玉碎珠沉”,“水流花落”,這是人(我們中華人)的最大悲感之所在!

“眾芳蕪穢”,“花落水流紅”,“流水落花春去也”,“一片花飛減卻春,風飄萬點更愁人”,“無可奈何花落去”…… 雪芹的正是把三者的相互關聯作為宗旨,而寫得最為奇妙的一部天才的絕作。 這就是《紅樓》文化代表著中華文化的道理。 中華文化見《紅樓》 ——說“情” 誰都記得起,一部《紅樓》,“大旨談情”。這是作者曹雪芹自定自訴的,我們不能離開它另做文章。所以先要講這個“情”字。 可是問題立刻就來了:“情”可以講,但今天要聽的是與中華文化,那麼“情”難道會是中華文化的最大最主要的主題嗎? (未見有何人何書曾如此說過寫過。) 好,這一問就引入我們的討論之核心了。 如要舉足以代表中華文化的典籍為證,則位居“六經之首”的里就有一句話,叫做“聖人之情見乎辭”。這就大有意味,由這一句就夠我們講一個“學期”了。

只這一句,便昭示了三個“亮點”和它們之間的關係:人——情——辭。 這三者,也就概括了中華文化的主要內涵。 先須將三者的定義“界說”粗略一講。 聖人也是人之一員,所以稱聖,是因為他有道德學識,足以垂範於永久。人,古語云:“人為萬物之靈。”今日科學還是承認、沿用了這個“靈”字而將人歸入動物學的“靈長類”。靈是什麼?古人又說:“人為天地之心。”可知這“心”與那“靈”是一回事,故又曰“心靈”。 心靈所司何事,有何功用?它“掌管”思維與感受,領會與表達。思維,是理智的考慮;感受是情意的振動;此二者皆由口之語與書之文而得以“發表”與“傳達”。 這就是:人有情感,有情感必然表現,而表現則以文辭為載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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