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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二)旺兒的小子與彩霞

紅樓夢的真故事 周汝昌 1112 2018-03-20
鳳姐的事,有三款:受賄破婚,暗害二姐,放賬圖利。她的招忌積怨,卻也有三“線”:一是邢夫人恨,二是趙姨娘嫉,三是眾家人怨。怨是怨她管理懲治太嚴,這並非都應推在她一邊,而為惡奴刁僕開脫過惡。但大家都要“生吃了”她,這種情勢也就很緊張了。可是,給她招禍引災、造罪敗名的,還有一個旺兒的小子。 這小子已然十七歲了,還尋不著女人,因為沒人願把女兒給他糟踏。不知怎麼,來旺兒夫婦看上了彩霞,要為兒子求婚配。彩霞是王夫人房內的丫環,誰也不敢輕啟妄動。可是彩霞的人材好,近日出脫的更是品貌不凡了,於是來旺家計欲必得,當然就走鳳姐的門路。 鳳姐在這件事上,倒也全無惡意壞心,不過是好勝要強的習性,為自己的陪房謀求些好處,自己也顯得更有臉面。可巧近日偏偏王夫人把彩霞放出去了,老子娘可以自己擇婿了,來旺媳婦便去求婚,誰知碰了釘子,只得又來求鳳姐。適逢賈璉也在座,她便巧推給賈璉。賈璉正滿心裡無數件大事要料理,正傷腦筋,沒把這小事看重了,就隨口答應,想用自己的名義去“吩咐”彩霞的父母。不想等他從林之孝大管家口中得知,來旺兒子在外酗酒賭錢,“無所不至”——而且長得也醜陋難看。林之孝勸賈璉,莫管此事。

賈璉其實是個精明、正直的掌家人,除拈花惹草是他一生短處外,並無任何缺失過錯;他聽了林之孝一說,不但不替他討老婆,立即要給懲處。林之孝反而又須勸他不要急在一時。誰知鳳姐親自找彩霞之母親說這頭親事,她母親因鳳姐情面,受寵若驚,卻又滿口應承了。彩霞無法,暗自有個盤算,不甘認命。這都罷了,偏趙姨娘喜愛彩霞,就調唆賈環張口討她,賈環羞於啟齒。趙姨娘便找空子向賈政求討。賈政不允,說等一二年再給寶玉賈環放房里人。 這麼一來,陰錯陽差地,在彩霞身上又引出了趙姨娘與鳳姐的一段嫉恨。彩霞的親事已不能更改,過門之後,果見那來旺的小子太不成人,家里外頭,打著榮府的旗號,吃喝嫖賭,欺凌詐騙,無所不為,人樣子也是個狗頭鬼面,難看無比。彩霞無法忍受,夫妻如同仇人冤家,宅無寧日。不久,就釀成了慘劇——那小子下毒手生生將彩霞害死!

人命出來了,里里外外傳開了。人人皆知賈府出了事,聲名十分不妙。趙姨娘聞得此訊,正是又痛又恨,安下一條心:這回,可饒不過你了!罪名自然又栽到鳳姐的頭上! 趙姨娘使心腹錢槐家去勾串彩霞家,告到官裡,命犯自是來旺之子,主使人卻是王熙鳳。 前已說過:勢敗如山倒,牆倒眾人推。此案一發,連三推五,諸案俱發。告到察院時,先前受賄假斷張華一案的官,已被參革,換了新員,人命的事,哪裡還有關照回護的舊情誼。案情一詳上去,先要傳王熙鳳、賈璉和他們的親信來旺兒。不但這來旺兒是主犯之父,就連榮府的大管家林之孝、賴大等人,也都拿去鞠訊。 什麼事——新的老的——翻騰不出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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