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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一)來旺兒和他媳婦

紅樓夢的真故事 周汝昌 1784 2018-03-20
前已講過,鳳姐的悲劇在於她一心為全家與壞人鬥抗,終因自身有錯被人抓住作了由頭,掩了她的真才真德而淪為罪人,受盡屈辱而無可聲辯,也無人代為憐惜表白。 她一生大小罪過,似非一端,但我們明白知道的不過兩件。至於偷用公銀私放利息,也是一端,但她既未假造開支侵吞公財,也未剋扣上上下下的月例錢,無非是比規例遲發了幾日,這確實夠不上是什麼重大的罪款。 她私受了三千兩銀子,硬破了一樁婚姻。這引起了男女兩方各出一條人命,但又都是自尋短見,非出對方殺害,更不與鳳姐構成直接聯繫。 另一件呢,弄小巧,用暗劍,致尤二姐無路可走,也是自己畢命的。其罪過還在於連帶扼殺了一個男胎——在那時是個“宗祀”的大問題。但是賈璉有妻有妾之人,偷娶二姐,不以妾名,眾稱“新二奶奶”——這等於逼奪鳳姐的合法身份,使她無復立足之地。不為那個時代那種情勢的婦女設身處地,不作任何公允的對比評判,只責罵她的險心辣手,難道不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片面之見嗎?在這兩案中,鳳姐所信託支使的心腹是誰呢?巧得很,都是來旺兒。

頭一次,為了逼著守備(男方)家退婚,用他上司“長安節度使”雲光的力量去壓他,就是叫來旺兒即時趕回家中,找主文相公(師爺)假託賈璉的名義給雲光寫的信。果然生效,守備家忍氣退了婚,但張金哥聞被退婚,不願嫁與李衙內(知府的少爺),一條繩自盡了——而守備的公子(原未婚夫)聞聽此訊,痛悼貞義的未過面的妻子,也投河而亡了。 第二次呢,說來也奇:尤二姐也是個訂下了親事的閨女,未婚夫叫張華,他父親是個皇糧莊頭,與尤老娘的前夫有交,因此指腹為婚的。為了偷娶二姐,賈璉必須設法讓張華退婚才行。張華那時窮極了,得了銀子便認可退婚。可是鳳姐得知此情后,卻遣來旺兒尋著張華,叫他告賈璉,一面又買託了察院反責張華,最後又叫來旺兒在路上將張華打死滅口。來旺兒這回卻沒全依指命,偷偷把張華放走了。

要知道,那時的司法規矩,主家犯了案,照例先傳訊他的親信管家、僕役人等,先得了這些人的口供,再與本主對證,常是本主不實供,無奈他的佣人們已經洩底了。及至賈府被人舉告,也正是如此。 鳳姐事發,本人是婦女,更要先抓她的手下得用之人。來旺兒是頭一個。來旺兒為什麼能在鳳姐手下如此得用?原來他媳婦是鳳姐的陪房(如同王夫人手下之周瑞家的,邢夫人手下的王善保家的),來旺媳婦所掌何事?就是鳳姐私下放錢圖利的經管代理人。你看第十六回,賈璉從江南蘇州回來後,一次正在屋裡與鳳姐說話,偏她來送利錢銀子,被平兒攔截下了——因為這種事是瞞著賈璉的。 在鳳姐協理秦可卿喪事時,來旺媳婦首次出現,是拿對牌到外院支領“呈文京榜紙札”,眾人一見,連忙讓坐倒茶,按數取了紙,抱至儀門口,方交與她自己抱紙進內去。可見她的身份是如何了。

等到賈府敗勢一顯,外面仇家—齊紛起,報復的報復,趁火打劫的打劫,最先被舉告的不是賈政這邊,卻是賈赦、賈璉父子。而賈璉本人罪款的當中,又實際是鳳姐做的隱私之事。 案情一發,首先傳訊的就是賈赦那邊的王善保夫婦和來旺夫婦。 王善保夫婦二人,雖然無法盡為賈赦之罪回護掩飾,卻滿可以乘機嫁禍,將許多事推在了賈政這邊的頭上——而夾在兩邊當中的糾紛“箭靶”,最後集中在鳳姐一個人身上。 於是來旺兒倆口兒成了最倒霉的替罪羊。 “長安節度”雲光受託壓守備退婚一案,有主文相公代寫的書信為物證文證。張華一案,有都察院狀紙和受賄五百兩經手人為文證人證。這都無法推託。但也不能“拔高”加重處分,倒是放貸吃息的案更是瑣碎麻煩,——頭緒紛繁,款項多夥,賬目不能明寫的事,壞人一加歪派,可就再也扯不清了。

鳳姐素來對下太嚴,這是周瑞家的初見劉姥姥來找她時就“介紹”的一條,可知非同—般。平兒口中卻也透露:府中的這些管事執役的媳婦婆娘們,“哪一個是好纏的?”連鳳姐也暗中畏懼她們“三分”!這些人一見鳳姐的大勢已去,誰不加油添醋,有的沒的也渲染上幾筆。 鳳姐放賬,積有私財,賈璉也並非一字不知,只是無法得探其詳就是了。因為來旺媳婦當他的面向鳳姐回話時已提到此事。那一回,鳳姐已經明言:眾人因此恨不得“生吃了”她,而來旺媳婦也說,若收了不再放賬收利,她也可以“少得罪人”。所以眾人盯的,倒落在放賬一事上。 來旺兒和他媳婦,有天大的本事,到此情勢,也就連嚇帶挨整的弄傻眼了。 來旺媳婦對利錢的細賬,已經交代不清。這可給鳳姐添加了大災難。

這個災難,誰來解救的了? 沒人想得到——是小丫頭林紅玉,小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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