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文學理論 定是紅樓夢中人

第49章 第四十八篇一條脂批未讀懂

定是紅樓夢中人 周汝昌 1812 2018-03-20
史湘雲醉臥 評論張愛玲“紅學”的好文章,我只見過錢敏先生的一篇。他總結了《夢魘》的幾條要點,其中包括張女士對於史湘雲問題的看法,同時指出高鶚續書四十回,儘管種種可議俱所緩論,最不可原諒的就是把史湘雲這個後半部極關重要的人物給“消滅”了——再無一筆涉及到她,只於最後才說了幾句嫁一富家子而其壽不永以致守寡云云,即如此極端潦草敷衍地“扣”了第五回的判詞所云(其實理解也全錯誤)。 這樣說來,錢先生正好在這一關節上集中地揭示了偽續的歪曲雪芹原旨的酷烈已達何等地步。 但這個問題張愛玲因為沒有讀懂一條脂批而誤作了歧途考據和結果,這就是“金玉姻緣已定,又寫一金麒麟,間色法也。何顰兒為其所惑?” 她不知這裡的“金玉”,已不再指通靈、金鎖的假金玉姻緣,而是指假格局過後(釵亦早卒)的真金玉姻緣,即寶、湘方是“已定”的姻緣(中經百般曲折)。又加上她也沒讀懂“又寫一金麒麟”這句最重要的話——這是說:湘雲的麟珮,早已為“金玉”定局。現在於清虛觀故事內,“又寫一金麒麟”,這是藝術手法的“間色”(即“加一層色”的寫法),這是那批語的原意——卻被錯解為“麒麟是金鎖的間色法”,全不可通了!

因為,若是那個語意,就該寫成“金玉已定,又寫金麒麟,間色法也。……”何必說“又寫一”?又寫一個者,針對原佩有一個也! 只因她沒懂這一層重要無比的曲折,於是就又完全誤信了什麼“湘雲後嫁衛若蘭”的臆揣。衛若蘭是後來綰合寶、湘重圓的俠友,他不是什麼“廝配得、才貌仙郎”——他哪兒來的“仙”氣? 只因這麼一來,害得她“十年一覺迷考據”,原為追踪“舊時真本”的湘雲(她承認即脂硯齋的藝術化身),為了湘雲的真結局,無法解決,卻弄成了自己放棄了目標而只好說是“伏白首雙星”的回目是舊有的,後來改了——而又捨不得把舊格局全歸埋沒了云云。 ——《四詳》認為“白首雙星”原指衛若蘭與湘雲偕老,書中有了太虛幻境之後,十二釵都屬薄命司,才改湘雲早寡,是錯誤的。 ——

顯然早本有個時期寫寶玉湘云同偕白首,後來結局改了,於是第三十一回回目改為“撕扇子公子追歡笑,拾麒麟的預兆指向衛若蘭,而忽略了若蘭湘雲並未白頭偕老,仍舊與“白首雙星”回目不合。脂批諱言改寫,對早本向不認帳,此處並且一再代為掩飾。 世上的作家,能有這樣的情理嗎?雪芹、脂硯,能夠於心契然嗎? ! 其實,清虛觀打醮這回書,正是“後半部”的開端,在這回書中,由張道士、史太君的對話暗暗地伏下了(確定了)寶、湘的真金玉之奇緣—— 張道士以“國公爺替身”的身份,說出哥兒也該議親了,於是引出了老太太的心思話:只要摸樣兒、性格好,就是家裡窮,也不要緊。 請問這指誰?誰符合這三個條件? 只有湘雲! ——老太太心裡的,但因是自己的內孫女,不能由自己說是要選這湘雲。

“性格兒”一條,排除了林黛玉。 家裡窮,排除了薛寶釵。黛玉也沒有了什麼“家裡”的問題。 只有湘雲,家已困頓,夜作半宵,賣點兒針線活計,苦得很。 這回書是真正的奇文!明面上,寶玉聽張爺爺給他提親——也不知是指誰(其實這才是關鍵),生氣了,說再不願見張道士。黛玉聽了,驚心動魄,二人大鬧了一場,弄得老太太也傷心落淚——這複雜的關係微妙極了!然而寶玉一聽寶釵說明湘雲原有一個金麒麟,他趕緊揣起來——偏偏黛玉見了,他又不好意思說假話,說是給黛玉留著……。 以後接的,就是湘雲、翠縷拾麟並大論“陰陽”之妙諦了。 還用絮絮詳陳,抄來《紅》書原文嗎? 我不禁要問張愛玲的芳靈:難道雪芹十年辛苦,研血滴淚,寫出這種文字,就只為了讓湘雲“嫁衛若蘭”嗎? !

我料想,她若有靈有聖,定會重作一番思考。她會最後承認,她為了追踪真本的寶湘重會,並沒有走錯路頭,應該滿心高興。 順便說一句“題外”之話:拙著《紅樓奪目紅》裡,不過是為了矯正高鶚偽續如彼其悍然歪曲寶、湘的關係,所以稍稍表揚了湘雲,希望讀者不要受他的大騙,只知一個林黛玉,此外什麼也不明白雪芹的作書本旨了——這就幾乎傷了大家的感情,有些仁人提出了善意的批評,還有為黛玉抱不平的說了些難聽的話,我很理解,接受善意仁心,但也感嘆高鶚的影響之如此牢不可破——有人可以為黛玉不平,提出“抗議”,可是為何卻沒有一個比拙著更早一點為湘雲也抱些不平呢?難道這也算公平嗎? 張愛玲第一個提出:湘雲是有原型的、作者的真幼侶,而黛玉這人物與相涉的“愛情故事”卻是後來修改增刪時添加的。

為黛玉大抱不平的人,是否也要深思一番此為何故? 詩曰: 物不得平則必鳴,揚林抑史偽書成。 不知真假誰當辨,試問誰平誰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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