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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第十六篇金玉緣與金石緣

定是紅樓夢中人 周汝昌 1574 2018-03-20
張愛玲討論“全抄本”,題曰“初詳……”,詳是動詞,不易譯為“白話”;比如註釋家遇有註不出的,就寫上“未詳”二字,意謂還考不明,弄不清——沒懂得。她特用此“詳”字,其有意乎? 如她用“詳”字是自云要考個明白,那麼“初”又何也?難道她讀《紅樓》是從此本開始的?當然不是。只能解釋為:要想弄清各本先後異同,應從此本開始;而先後異同一“詳”,雪芹寫作的歷程也就可窺大概了。 這種識見,比那死抱一個《庚辰本》而認定它是“最好”本子的看法,就高明多多了。 她舉的例子中,包括著耐人尋味的“謎”。即如,晴雯的身世家庭原有表哥,何以說連籍貫、姓氏也不知情?晴雯是真病死?有無自盡可能? ——我就如此疑過。 《芙蓉誄》特例破口痛罵的“詖奴”“悍婦”是誰?她解開一向誣指襲人之誤,大有說服力。我自幸拙見也與之一致。

還有一個檀雲的疑案。張愛玲認為檀雲這個丫鬟似有如無,彷彿虛設,只在寶玉所作《夏夜即事詩》中出現了“窗明麝月開宮鏡,室靄檀雲品御香”一聯,麝、檀二人為對仗,而有一處又將“檀雲”抄作“香雲”。 這引起我的很大興趣:我曾以為此聯下句實與湘云有關——香雲正即“消息”之一端也。 為何這麼說?此聯的“宮”“禦”字令我注目,這不是誇張榮府用品“檔次”高,皆有皇家規格(或解為皆元春所賜)。其實這與湘雲的牙牌令“雙懸日月照乾坤”、“御園卻被鳥啣出”兩句隱義緊緊相聯。 這兒的“宮”“禦”都非乾隆的事,是指弘皙自立朝廷,謀刺乾隆的“大逆案”的那一邊——此案方是導致曹家二次抄沒而徹底敗落的巨變,而曹家的少女有的是在弘皙府當差服役而被株連的。元春應即其一。張愛玲誤從別人之說把“省親”拉扯在平郡王妃上,全弄錯了。

在《初詳》中,她對寶、黛等年齡作了討論。這更複雜,略說如下—— 她相信此本中和尚療救寶玉時說的“青埂峰下別來十五載”的“五”字是原稿,其它抄本作“三”是後改的,黛玉五歲別父上京,而她入府答問時卻“十五歲”——“路上走了八年”! 那麼,誰對呢?絕對排除抄誤或某人在那底本上妄改嗎?只怕不能這麼絕對。我總覺得對這些“數目”字別太“鑿死卯”,糾纏一氣,沒大必要。退一步說,如改為“十三歲”是對了,就承認“三”合,有何不可? 但她又舉:諸本傅秋芳是“二十三歲”,而此本實作“二十一二歲”,“三”是連寫訛字。如23歲,寶玉方13歲,如何還有議親之可能?若秋芳21,寶玉15,還勉強合乎情理。 這個剖析,卻是有道理的了。

她又相信別人之說,誤以為“老太妃”薨逝年月本指元春之死,云云,由此又計算歲時。她不知那老太妃即康熙庶妃熙嬪,正卒於乾隆二年正月,一絲不差——這與元春之遭難風馬牛不相及。 做學問,就怕聰明自作,胡亂拉扯,妄言誤人——誤了聰穎異常的張女士。 她又舉了一個奇例:“金玉緣”不止一次抄成了“金石”。 這可真怪了! 我不相信這是抄手的粗疏。石、玉是分別的,是關鍵的變幻:石是青埂峰下大石,尚未入世。玉是“點化”以後投胎為人的“玉”(不只是掛在項下的那塊玉飾)。只因此故,方發生“金玉”與“木石”之紛。 怎麼如此本所抄,卻二者“重新組合”的呢? 我覺其中奧秘無窮。張愛玲於此未加深究。 石頭,孤獨寂寞,日夜號哭,二仙偶至,口言“恕我蠢物不能見禮了”,無轉動之“機能”也——它又與誰有“緣”結“盟”?絳珠草不云在峰下,遠在“西方”河岸上。河岸邊的草卻要等“神瑛”的甘露來救枯萎,這叫與“石”有緣有盟嗎?

講不通,正表明雪芹的“木石前盟”另有緣故“本事”。那是石,不是玉。 如今的“金石緣”之出現,讓我十分驚奇而不禁再四玩索那個“盟”字。 即使神瑛救萎,那兒也沒有什麼“盟”,誓約生死,三生不變。 石頭幻形下凡,是媧皇煉後破天荒,以前何來“三”生?如若有之,皆是“後話”。這是無法顛倒先後的。 “金石”何解?欲向張女士之靈拜問,她後來又有新意否? 詩曰: 剝繭抽絲妙緒生,多方待究要聰明。 暫時未達雪芹旨,何必輕加惡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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