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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原是天真爛漫之人

劉心武揭秘紅樓夢3 刘心武 8367 2018-03-20
一位來訪的年輕朋友看見我在電腦上敲出這個題目,不假思索地說:“啊,你這回是要寫晴雯吧?” 我對他說,會提及晴雯,但“原是天真爛漫之人”這句考語,曹雪芹可不是寫給情雯的,他就猜:“黛玉?芳官?……” 這位年輕朋友對文本不熟悉,產生這樣的反應是不稀奇的。我就告訴他,這個對人物的直接性評價,出現在第七十四回,是曹雪芹對王夫人秉性的一個概括。年輕朋友吃了一驚:“真的嗎?怎麼會呢?王夫人她'原是天真爛漫之人'?!” 從1954年以後,把王夫人定位於迫害女奴的封建女主,已經成為許多論家乃至受其影響的讀者的思維定勢。這種以角色階級地位為其定性的觀點,應當尊重。曹雪芹的文本具有浪漫色彩,不是嚴格地寫實,他還原是天真爛漫之人特別愛使用“煙雲模糊”的藝術手法,一開篇就宣稱他所講述的故事朝代年紀、地輿邦國“失落無考”,但是,通過文本細讀,我們還是不難認定,他寫的朝代年紀就是清代康、雍、乾三朝,而主要情節背景是在乾隆朝初期,我認為從第十六回到八十回,大體是寫了乾隆朝一春、二春、三春里發生的事情,到八十回後,則“三春去後諸芳盡,各自須尋各自門”;邦國呢,就是中國,地輿呢,從第三回以後至八十回,基本上都寫的是北京。因此,總體而言,的文本特性,還是寫實的。它的人物、事件、物件、乃至細節和某些具體的人物話語,多半是有原型的。魯迅先生對它的評價是“正因寫實,轉成新鮮”,抓住了它本質的一面。請注意,我說到原型時,說“多半是有”,並沒有絕對化。我對某些書中角色進行原型研究時,並不是把生活原型去跟藝術形像畫等號,我的目的,只在於揭示這類寫實性作品從生活真實昇華為藝術真實的奧秘。

書中有一大事件和一大空間,顯然是藝術想像大大地超越了生活真實。一大事件就是元妃省親,一大空間就是因元妃省親而派生出的大觀園。余英時先生早在三十多年前就有《紅樓夢的兩個世界》的論述,對文本的寫實世界和虛構世界有嚴格區分,也論及其相互交融。 我現在要強調的是文本的寫實成分。曹雪芹生活在十八世紀中葉,馬克思創立歷史唯物主義學說,以及恩格斯關於寫實性質的小說應該塑造出“典型環境中的典型人物”的論斷,都是十九世紀下半葉的事情了,但一些論家仍能根據的文本,論出書中人物的階級特性,並將主要的一些藝術形象納入“文學典型”的範式。當然不能據此去判定曹雪芹早於馬、恩就具有了唯物史觀的階級分析能力,以及刻意要塑造“典型環境中的典型人物”的藝術自覺,曹雪芹不可能有那樣的歷史觀和藝術觀。但他寫下的文本能讓二十世紀的一些論者並不特別困難地使用階級分析和藝術典型的方法,來詮釋這部作品,卻也證明著曹雪芹的偉大——正因為他從自身生命體驗出發,以真實為目的,因此,他就提供了後世論家對這樣一部基本寫實的長篇小說的開放式閱讀欣賞的可能。這是寫實的勝利,可謂“真實就是力量”或“真實就是魅力”。

小說中王夫人的原型,應該就是康熙朝後期至雍正朝初期江寧織造曹的正妻。當然,從原型到藝術形象,曹雪芹有許多的變通之處。曹和其正妻本是過繼給康熙寵臣曹寅未亡人李氏的,李氏哥哥蘇州職造李煦也是康熙的寵臣,李氏這個原型到了小說裡,化為了賈母。小說裡迴避了原型人物間的過繼關係,甚至把本沒有一起過繼到李氏這邊的曹的一位哥哥,也虛構為賈母的兒子,而且是大房長子,襲了爵位——但在具體的情境描寫上,曹雪芹還是忠於生活的真實,他寧願有悖那個宗法社會的倫理常規,把賈赦安排到與榮國府隔開的另房別院裡住,讓賈母那並未襲爵(只當了個員外郎)的二兒子賈政和王夫人住在榮國府中軸線的主建築群裡,溪流匯江再奔騰入海般展開著小說裡的生活流程。

曹雪芹筆下的王夫人,和其他許多藝術形像一樣,顯得非常真實。這真實的魅力源於什麼?我以為,他是進入了人物的內心,把握住了人性的真實。這是小說藝術中最重要的一種功力。說王夫人是一個封建禮教的推行者,戕害了若干丫頭,有人命案,最後更扼殺了兒子寶玉的愛情,使他活得無趣,終於懸崖撒手,那是近半個世紀一些論者的論說。這樣的論說當然有一定道理,但曹雪芹絕對不是心存這樣的道理來刻畫王夫人這個角色的。從道理出發,即從概念出發,是絕對寫不好小說,塑造不了生動的藝術形象的。 前八十回裡除了某些片段有比較激烈的衝突呈現,在大多數篇章裡,其實是一派平靜,無非是晚輩對長輩的晨昏定省,吃了這頓吃下頓,或者再在飯前飯後飲茶吃點心,要么就是紅白喜事,過節擺宴唱戲,老一輩的多半在那裡客氣來客氣去,小一輩的吟詩填詞,人們互相說一些話,而且多半是“因笑說”、“遂笑道”。王夫人除了在一次午睡時突然起身打罵金釧,以及後來抄檢大觀園前後怒斥晴雯、芳官、四兒等人,算是偶爾露崢嶸,在更多的情節流動中,她基本上是安靜的,甚至還顯得有些木訥。一般論家、讀者因此也就多從攆金釧、逐晴雯等“大動作”來認知她。

其實,曹雪芹是著力來寫榮國府的家族政治的。所謂政治,就是權力與財富的配置。在榮國府裡,最重要的家族政治,就是寶玉的婚姻。從王夫人的立場來考慮這個問題,不消說,最理想的方案就是把薛寶釵嫁給寶玉。這還不僅是因為寶釵符合封建道德的規範,更重要的是,寶釵的母親薛姨媽是她妹妹,這樁婚事成功,也就意味著她們王氏姐妹牢牢地控制住了榮國府的內部權力。第八回第一次寫到“金玉姻緣”之說,還只是藉鶯兒發端,表達得比較含蓄,但是到第二十八回,就通過寶釵自己的心理活動,挑明了寫:“因往日母親同王夫人等曾提過金鎖是個和尚給的,等日後有玉的方可結為婚姻……”可見王氏姐妹聯手大造“金玉姻緣”的輿論,對她們來說,那是勢在必得的。按說,寶玉的婚事,決定權在賈政手上。但書裡寫得很清楚,賈政中年以後幾乎完全不理家務,凡事都交給王夫人去處理,對於處理結果,往往以一句“知道了”打住。曹雪芹筆下的賈政,從典型論的角度分析,確實也很典型。這是一個那個時代常見的,把政務、家務、性事截然分開的官僚。關於這一點,我在本書中《薛寶釵雪洞之謎》中已作過說明,在此不再复述。因此,娶寶釵為寶玉正妻,只要王夫人擇時提出,賈政絕對不會阻撓。

寶玉雖然跟所有的青春女性都願意親近、非常友好,但是,他愛的是黛玉而不是寶釵,這一點王氏姐妹是看在眼裡,痛在心中的。但那個時代,青年公子和千金小姐的婚事,都得聽憑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寶玉篤信“木石姻緣”而排拒“金玉姻緣”固然是個麻煩,但對於王氏姐妹來說,也還不是什麼難以克服的麻煩。 那麼,王氏姐妹所遇到的難以逾越和排除的障礙是什麼呢?是賈母。 不少讀者因為讀的都是包括高鶚續寫的四十回在內的一百二十回通行本,因此,深受高續中“調包計”情節的影響,高鶚筆下的賈母不僅成全“金玉姻緣”,甚至還非常冷酷地對待黛玉,使黛玉徹底絕望,焚稿斷癡情,魂歸離恨天。在這種影響下,也就讀不懂曹雪芹前八十回里許多重要的篇章。其實,在第二十九回清虛觀打醮那段情節前後,曹雪芹的生花妙筆,著力寫到在寶玉婚事問題上,賈母與王氏姐妹的短兵相接。不過,那是一場沒有硝煙,甚至連吵鬧也沒有的戰鬥。是家族政治中的“微笑戰鬥”。

薛姨媽守寡以後,她把全部的生活希望,幾乎都集中到了女兒薛寶釵身上。她有兒子薛蟠,這兒子也算子承父業,依然充當皇家的買辦,支撐著她家的經濟,但這個兒子能不給她惹事就阿彌駝佛了,家庭的進一步發展,絕對指望不上。 書裡在第四回交代得很清楚,薛姨媽一家從金陵跑到京城,原由並不是薛蟠為搶香菱打死馮淵要“畏罪潛逃”,搶奪香菱對薛蟠來說不過是生活中一個偶然插曲,“人命官司一事,他卻視為兒戲,自為花上幾個臭銅,沒有不了的”。 (讀者註意:我在本文中所引原文,大多根據人民出版社2006年12月第一版的周汝昌匯校本,周先生用11種古本逐字逐句比較,從中選出最符合曹雪芹原筆原意的字句,連綴成一個善本,其中選字選句多有與以往一百二十回通行本不同之處。如此句中“臭銅”通行本作“臭錢”。以後此類情況不再詳註。)薛蟠帶著母親、妹妹及一大群家人往京城去,是按早就擬訂的計劃行事。而他家上京的首要目的,是送寶釵參加選秀女。因此,薛姨媽最開始所嚮往的,還未必是把女兒嫁給帶通靈寶玉的賈寶玉,如果寶釵選秀女選上了,那麼,無論是像元春那樣被皇帝寵幸,還是到王爺身邊,也就是“充為才人、贊善之職”,都比嫁給寶玉風光,那些皇族的男人,都擁有像徵權力的玉璽啊!那麼,寶釵究竟參加了選秀沒有呢?曹雪芹他是寫了的,不過,不是明寫,而是暗寫。他實際上寫到了寶釵選秀失利。

寶釵參加選秀,元春當然關注。元春雖然才選鳳藻宮,加封賢德妃,但選秀女是戶部和宮中主管太監等拿事,她不能干預,寶釵最後被淘汰出局,她應該知道得最早,那麼,她就通過頒賜端午節的節禮,表明了她的一個態度,這是在第二十八回末尾,通過襲人向寶玉匯報,巧妙地寫出來的。 端午節頒賜節禮,是每年都有的例行公事,但這年卻有所不同:在對平輩人的頒賜上,元春這回特意讓寶釵和寶玉所得份額一樣,黛玉卻只和迎、探、惜取齊,無論是數量上還是質量上,都無法相比。元妃這樣做,一是對寶釵選秀出局進行撫慰,另一層意思——這是更主要的——就是表達了對二寶指婚的意向,元妃的這個想法是可以理解的,她很欣賞她的這位姨表妹,既然進不了皇家圈子了,那麼嫁給她的愛弟也很不錯。因此,她就通過頒賜節禮來進行暗示。對於具體通過哪種節禮表達出此種意向,我在前面《薛寶釵紅麝串之謎》一文中有很詳細的解讀,在此也不重複。

對於元妃對二寶指婚,賈母和王夫人、薛姨媽的反應如何呢?不進行文本細讀,囫圇吞棗地讀,會渾然不覺,其實曹雪芹雖然沒有明寫,卻是刻意進行了暗寫的,要把讀出味道來,作一個“知味者”,就絕對不能忽略這些暗寫之妙筆。 第二十九回,曹雪芹寫到了清虛觀打醮這一事件,通過這個事件,曹雪芹細緻入微地寫出了賈母、王夫人、薛姨媽對元妃指婚的不同反應。我在本書前面幾講中對此已有過分析,讀者可自行翻看。 在表面無事的溫柔面紗遮蔽下,王夫人在跟賈母的家族政治搏弈中敗下陣來。賈母這個角色曹雪芹寫得真絕。許多讀者讀得不仔細,形成一個模糊印象,似乎賈母只是個一味享樂的貴族老太太,其實這是一個在家族政治中縱橫捭合而游刃有餘的優勝者。

王夫人在家族政治上,還有另一條重要戰線,那就是必須時刻防備、排除趙姨娘的威脅。趙姨娘的優勢在於她也為賈政生了一個兒子——賈環。王夫人的大兒子賈珠故事開始前就死掉了,如果剩下的二兒子寶玉再死去,那她在家族中就徒有個大老婆的頭銜而已,榮國府今後的繼承人就是賈環,那麼趙姨娘也就至少是部分地獲得了府第的控制權。趙姨娘和賈環黑了心要整死寶玉,賈環推蠟台要燙瞎寶玉的眼,趙姨娘通過馬道婆幾乎魘殺寶玉和鳳姐,這是第二十五回裡明寫的。根據我對曹雪芹後二十八回的探佚,他們還通過府裡專管配藥的賈菖、賈菱,故意給黛玉“配錯藥”,促使黛玉沉湖離世,目的也還是想讓寶玉滅亡。因為他們深知寶玉愛黛玉極深,黛玉一走,寶玉不立刻死掉也丟魂一半。

把握王夫人這個人物,要把她在家族政治中的這些明爭暗鬥放在首位。至於王夫人對丫頭的迫害,曹雪芹則解釋為她“原是天真爛漫之人,喜怒出於胸臆,不比那些飾詞掩意之人”,無論她的攆逐金釧,還是怒斥晴雯,都並非理性思考支配下與預定計劃中的作為。 第三十回寫她午睡時,寶玉來到她臥著的涼榻跟前,與一旁乜斜著眼亂晃的金釧調笑。有“紅迷”朋友跟我討論,說金釧怎麼敢於那樣?我就告訴他我的閱讀心得:金釧本是最了解王夫人的生活規律和生理狀態的,平日那時候王夫人肯定已入夢鄉,她低聲與寶玉調笑應該是聽不見、發覺不了的,因此是無礙的。但她哪裡知道,那幾天裡接連發生的幾件事,使得王夫人心煩意亂——寶釵選秀失利;元妃指婚竟被賈母漠視;清虛觀打醮回來,薛姨媽把賈母的“黑話”學舌給她;賈母竟毫無顧忌地宣布二玉“不是冤家不聚頭”,並公開表示只要活一天就要為二玉護航一天……王夫人心裡藏著這些敗興之事,在丫頭面前當然盡量不去流露。因此,金釧就萬沒有想到,王夫人那天中午只是假寐,根本沒有入睡,她和寶玉的那些出格的調笑話語,竟句句入耳。結果,當王夫人聽到最惡劣的幾句後,就“翻身起來,照金釧兒臉上就打一個嘴巴子,指著罵道:'下作小娼婦,好好的爺們,都叫你們教壞了!'”王夫人那“你們”裡,除了金釧,還包括誰?值得深思。但王夫人打罵金釧只是一場遭遇戰,跟與賈母、與趙姨娘之間的明爭暗鬥,往往是有目標、有計劃、有策略、有步驟,那種格局,全然不同。 王夫人對晴雯的呵斥攆逐,確實是一時興起,偶然發作。 對于晴雯這樣的生命存在,王夫人貴為一府女主,本是根本不放在眼裡心上的。書裡寫得很明白,王夫人把侄兒媳婦王熙鳳——也是她的親侄女——請到榮國府裡來管家,她是“抓大放小”,只注重家族政治中的大關節,對於諸如丫頭婆子配置這類瑣細的人事安排,一般是懶於過問的。 王夫人甚至在很長時間裡,根本就不知道晴雯的名字和來歷。 晴雯的被攆逐,從故事流程來看,出於一連串的偶然。 第七十三回一開頭,忽然有個叫小鵲的丫頭,大老晚跑到怡紅院來報信。小鵲是趙姨娘的丫頭。按說“喜鵲”應該報喜,但這位丫頭卻分明起著烏鴉的作用——她聽到趙姨娘在賈政耳邊說了寶玉壞話,讓寶玉留神“明兒老爺問你話”,寶玉一聽慌了神,臨時抱佛腳,連夜溫書,鬧得一屋子丫頭陪著熬夜。晴雯對寶玉的關愛,首先表現在斥罵小丫頭打瞌睡上,後來,芳官出屋(應該是方便去了),偶然地被一個黑影嚇了一跳,回屋就說有人跳牆,晴雯就藉機把事情鬧大,宣稱寶玉被嚇病了,上夜的人只好燈籠火把找尋一夜,何嘗有什麼踪影?本來,事情到了這一步,別再鬧大,也許就能躲過老爺的召喚考問了,卻偏偏是晴雯,故意跑到王夫人那邊要安魂丸藥,非要讓事態滾雪球般無限放大。晴雯那時得理不讓人,跟上夜看門的人說起話來,口氣剛硬,她覺得自己跟王夫人是一頭的。那時王夫人似乎也沒有特別注意她,王夫人覺得茲事體大,不敢瞞過賈母,結果賈母從息政離休狀態,變為親自臨朝,“賈母動怒,誰敢私”,於是嚴厲查辦夜間賭局,犯案者跪了一院子,給賈母磕響頭,賈母親下命令,嚴懲不貸。 查出的三個聚賭的大頭家裡,有迎春的乳母。迎春是“大老爺那邊的”,邢夫人雖然不是她的生母,但名義上是她的監護人,別的姊妹屋裡都沒人犯事,偏迎春乳母涉案,迎春沒臉,邢夫人掃興。王夫人在家族政治裡,跟邢夫人之間的矛盾也是一個方面。邢夫人身為長房長媳,在賈母面前卻毫無分量,雖然她兒子兒媳在榮國府裡管事,卻完全不顧及她的利益,現在榮國府裡查賭,偏又查到她女兒乳母頭上,邢夫人不僅不快,而且,更覺得你二房夫人把好端端的一個府第治理得如此混亂,你狂什麼狂?偏偏就在這種心理狀態下,又是一個偶然——傻大姐撿到了繡春囊,迎面撞見了邢夫人,邢夫人得到後,吃驚之餘,也就覺得天假人願——得到了一個給王夫人大沒臉的現成武器,她就把那囊封起來,交給了王夫人,那意思就是說:您看看吧,這就是您當家當出來的!王夫人覺得臉面丟盡,所以急匆匆去往鳳姐屋裡,翻臉轟出平兒,流淚責備鳳姐荒唐——倘若那囊真是鳳姐的,事態到此也可能就暗中止息了,誰知又確實並非鳳姐所有。 在雪球滾得這麼大的時候,晴雯在怡紅院裡還一直懵然無知。 晴雯作為女奴,她由著自己性子生活,當然,思想行為很不規範,但她絕對沒有反抗王夫人的主觀戰鬥精神,她也絕沒有想擺脫“牢籠”,爭取自由身的意識。她本以為,她就可以那麼樣自自然然地在寶玉身邊逍遙下去。王夫人呢,在家族政治中,她要對付婆婆賈母,要敷衍大房太太邢夫人,要防範蠍蠍螫螫的趙姨娘……晴雯這樣一個小生命本不在她算計之中。曹雪芹接著寫偶然。到了第七十四回,如何查出繡春囊的來歷,鳳姐提出“平心靜氣,暗暗訪查”的方針,王夫人本來也是同意的,如果事態定格於此,晴雯也無妨再在怡紅院裡撕扇補裘、嬉笑怒罵,但偏偏在王夫人、鳳姐召喚自己這邊的五家陪房來聽命時,“忽見邢夫人陪房王善保家走來”,王夫人出於客氣(為的是緩和與邢夫人的緊張關係),就順口留下她來幫忙。這一偶然事態,就釀成了晴雯的迅疾夭折。 “風起於青萍之末”。偶然是必然的呈現方式。一場驚天動地的抄檢大觀園風暴,那起始的“青萍之末”,就是那一晚晴雯執意要把子虛烏有的“夜賊跳牆”鬧大。說“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于晴雯畢竟不忍,但細讀的文本,曹雪芹又確實是那麼一路寫下來的。 他寫出了世事的荒唐,命運的詭譎。 王善保家的喧賓奪主,大肆攻擊大觀園裡的“副小姐”,是她,明確提出了公開大抄檢的醜惡方案,而且,是她點了晴雯的名。 王夫人本來心中亂麻一團,並不存在晴雯這麼個小角色。可是聽了王善保家的讒言,“猛然觸動往事,便問鳳姐道:'上次我們跟了老太太進園曠去,有一個水蛇腰,削肩膀,眉眼又有些像你林妹妹的,正在那裡罵小丫頭。我的心裡狠看不上那個輕狂樣子,因同老太太走,我不曾說得,後來要問是誰,偏又忘了。今日對了檻儿,這丫頭想就是他了。'” 底下的情節我不再复述了,幾乎所有讀的人士都會銘心刻骨,永難忘卻。晴雯死矣! 王夫人趁怒叫來晴雯,當面痛斥,正是在這個地方,曹雪芹寫下了對王夫人的考語:“王夫人原是天真爛漫之人,喜怒出於心臆,不比那些飾詞掩意之人,今既真怒攻心,又勾起往事”,所以頓生掐滅一個嫩芽般生命之意。 把王夫人怒斥攆逐晴雯,依照階級分析的模式,解釋成封建女主對女奴的一場鎮壓,我是基本贊同的。 雖然事發偶然,但其中的必然因素不難揭櫫——尤其是王夫人覺得晴雯眉眼有些像林黛玉,逗漏出依據她的封建道德意識,林黛玉、晴雯都屬於不符合封建規範的生命存在,理應被排除、被剿滅。 但曹雪芹所寫,卻分明用一連串偶然來推導王夫人對晴雯的扼殺。他說王夫人“原是天真爛漫之人”,我以為並無譏諷之意。 黛玉、晴雯的性格,固然可以用不符合封建禮教規範來解釋,但鳳姐的性格表現,難道就處處符合封建禮教規範嗎?王夫人不是可以容納嗎?對于晴雯的任性,鳳姐就不像王夫人那麼反感,當王善保家的下了讒言,勾起王夫人對晴雯的壞印象,王夫人向鳳姐求證時,鳳姐出言謹慎:“若論這些丫頭們,共總比起來,都沒晴雯生的好。論舉止言語,他原輕薄些。方才太太說到的到狠像他,我也忘了那日的事,不敢亂說。” 至於賈母,她對黛玉、晴雯的性格只有好感。第七十八回當王夫人向賈母匯報了攆逐晴雯的事,賈母的反應是:“……晴雯那丫頭,我看他甚好……我的意思,這些丫頭的模樣、爽利、言談、針線,多不及他,將來只他還可以給寶玉使喚得……”晴雯原是賈府老僕婦賴嬤嬤買來的一個小生命,帶到榮國府來玩,賈母一眼看中,十分喜歡,賴嬤嬤就把她當做一件小玩意兒,孝敬給了賈母。 賈母是比王夫人級別更高的封建女主,按說對丫頭更應有封建禮教方面的要求,但是她全面肯定晴雯,不但認為模樣好,言談也好。那天王夫人看見晴雯罵小丫頭,她是陪同賈母進大觀園的,賈母當然也看見了,那時候王夫人還根本不知道罵人的是誰,賈母卻一定認出是晴雯,賈母卻並不產生惡感。這就說明,曹雪芹的描寫固然給階級分析的評論角度提供了可能,但就他自己而言,他只在寫真實的生活,刻畫活生生的生命存在。他明點“王夫人原是天真爛漫之人”,依我看來,王夫人對晴雯的生命不能相容,還是出於人性深處的東西使然。政治、社會、道德的理念與情感,對人與人的衝突固然起著作用,但人際間的生死悲劇,往往還有說不清道不明的因素使然。天真,就是無需後天訓練,生命中固有的本能;爛漫,就是不加掩飾徑直呈現。王夫人體現于晴雯身上的天真爛漫,就是本能地覺得晴雯討厭。 晴雯好比一盆才抽出嫩箭的蘭花,被送往豬窩一般,寶玉對她的被攆逐,大惑不解,哭道:“我究竟不知晴雯犯了何等滔天大罪!” 晴雯犯的是討厭罪。 無須其他理由。王夫人覺得她討厭。 如果是在一個階層裡,一個人覺得另一個人討厭,一般情況下,也不能直接地把那被討厭者怎麼樣。但如果是一個社會地位高權力大的人,對一個社會地位低又無權勢可倚仗的人感到討厭,那麼,甚至無須調動政治、社會、道德的“道理”,只要宣布“你討厭”,就足以致被討厭者於窘境,於困苦,甚至於死地。 權勢者越“天真爛漫”,越不加掩飾,被討厭的弱勢生命就越接近滅頂之災。好一個“本是天真爛漫之人”啊! 我讀,讀到這個地方,總不由放下書,痴痴地冥想一陣。 個體生命的苦楚處,是不能單獨生存,他或她必須參與社會,與其他生命一起共處。俄羅斯十九世紀末的小說家陀斯妥耶夫斯基,他那部長篇小說《被侮辱與被損害的》,我也是常在閱讀中不由停下來,痴痴地冥想。曹雪芹寫比陀氏早,二者在民族、文化、時代方面的差異非常巨大,但他們在表現、探究人性這一點上,卻驚人地相通。人類中現在仍然存在著侮辱與損害他人的強者,和被侮辱被損害的弱者。什麼時候強者能收斂他們在表達對弱者討厭時的那份“天真爛漫”和“不加掩飾”?靠什麼來抑制強者以“討厭罪”侮辱和損害弱者?革命?法制?道德訴求?宗教威嚴? 我會繼續痴痴地冥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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