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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不稀罕那功名,不為世人觀閱稱讚

劉心武揭秘紅樓夢3 刘心武 7204 2018-03-20
青年時期讀紅,我最不忍讀的是第七十七回,最不愛讀的是第七十八回。不忍讀第七十七回,是因為內心的情感太與書中的寶玉共鳴了。其實,那是曹雪芹高超文筆的勝利。他經過反复的精雕細刻,從第八回寶玉酒醉回到絳芸軒,晴雯迎上去埋怨他,他把晴雯冰冷的小手渥在自己溫暖的手裡那個細節開始,迤迤邐邐,以撕扇、補裘等重場戲,以及摔簾取錢偷聽寶玉麝月私語、爆炭般發作用一丈青亂戳墜兒的手等等瑣細的穿插,把一個由著自己性子生活的真率而誠摯的生命,鮮活地塑造了出來,使我們覺得恍惚跟這個人生活過一段。這樣一個生命的抱屈隕滅,怎能不令人腸斷心碎? 晴雯的生存態度,是有違封建禮教的。王夫人剿滅晴雯,是一次給寶玉“掃蕩外圍”,促其歸順禮教的“嚴肅整頓”。這確實是事件的本質。但往深裡探究,就會發現,那其實也是一個驚天動地的性格悲劇。性格即命運。從賈母屋裡的絳芸軒,到怡紅院裡的絳芸軒,在沒有家長、大管家等外部勢力進入監管時,裡面的生態環境,讀者都是非常熟悉的。由於寶玉的縱容,或者說是帶頭,那裡面充溢著自由浪漫的氣息,以第六十三回群芳開夜宴為例,哪裡是只有晴雯、芳官恣意狂歡,就連襲人,不也喝酒唱曲,禮數出位了嗎?

晴雯被攆後,寶玉哭道:“我究竟不知晴雯犯了何等滔天大罪!”襲人道:“太太只嫌他生的太好了,未免輕佻些。在太太是深知這樣美人似的人必不安靜,所以很嫌他,像我們這粗粗笨笨的到好。”襲人的話不完全是敷衍,她在一定程度上說出了真相——晴雯毀在美麗與聰明皆外露,構成了那個時代那種社會環境中的性格劣勢,而襲人卻具有所謂溫柔和順的性格優勢,更何況她相貌上平平,也不會讓封建主子一眼看去就惹上“狐媚子”的嫌疑。我曾寫過一篇隨筆,題曰《性格何時無悲劇? 》,現在引在下面:“性格悲劇”曾是文學評論家筆下常見的話語,更有“性格即命運”一說。 最近讀到一些文章,發現“性格悲劇”的慨嘆不是用在了虛構的藝術形像上,而是針對了真實的人物。比如一篇文章大意是說,胡風對曾拜在他門下,後來主動揭發批判他,卻又跑到他家希圖板凳兩邊坐的某人,一點面子也不給,當場下了逐客令,這就促使某人更“及時”地把胡風等人的私信上交構罪,促成一場“肅清胡風反革命集團”乃至全面的“肅反”運動在全國迅即烈火熊熊……這些涉及不同悲劇人物的文章,又幾乎都用“書生氣”來概括他們的性格弱點。 “書生氣”嚴格來說還不能算是一種性格,因為性格是指個體生命與生俱來的獨特秉性,這種秉性在後天通過社會影響、學校教育、家庭熏陶與個人努力,可能會有所萎縮、抑制、掩飾、修正,可是卻很難說能夠徹底改變。

就性格而言,無論是總結中外古今文學藝術中的人物形象,還是分析歷史與現實中活生生的個案,有一些類型的性格,顯然是屬於易生悲劇的。如過於內向或過於外露,心太軟,多愁善感,優柔寡斷,剛愎自用,或意氣用事,易於衝動,喜歡即興發揮,能伸不能屈,不在沉默中爆發便在沉默中死亡等等。如果世界上只是自己一個人活著,那麼無論是什麼性格,也都無所謂性格悲劇;但無論在什麼時代,什麼社會體制下,個體生命總不能不遇到一個與他人,與群體,發生交往、碰撞、磨擦乃至衝突的問題,在這個體與他人與群體的複雜關係中,性格衝突是一大因素。這也是個體生命煩惱和痛苦的一大根源,我們讀偉人的著述與傳記,也能從中發現出自性格深處的東西,並且會深感震撼。

在過去以階級鬥爭為綱的日子裡,因性格而糾葛為政治悲劇的例子不少。現在社會轉軌到市場經濟,市場使每一個體生命有了更活泛的人際選擇,不會在性格完全不合的情況下,也硬是挪不出某個社會組織板塊,從而使性格衝突激化所派生的悲劇得以減少。但市場的選擇也有其冰冷、犬儒的一面,在激烈的效益、收益競爭中,某些類型的性格也會感到更多的壓力,面臨更尷尬的性格困境,因此性格悲劇仍會源源不斷地顯現。這對文學藝術或許是福(可取材者多多),對世道而言,卻依然令人不能滿意,因之對理想境界的追求,也便會伴隨著對現實缺憾的批判而漸強漸進。 如果說人是生而平等的,那麼,不同的性格也應是平等的,和不能有種族、膚色、性別、長幼、相貌、體態等方面的歧視一樣,人與人相處時也不該有性格歧視。即使是與一般大多數人性格相差甚多,以致可稱為有性格缺陷的生命個體,我們也應該像對待生理上有缺陷的殘障人、智障人一樣,平等待之。人類社會真達到了這一境界,所謂性格悲劇,也就不復存在了吧?

這篇文章雖然沒提,沒舉晴雯為例,但促使我寫成它的因素,當然有的熏陶,有里黛玉、妙玉、晴雯等形象的啟迪儲存於胸臆。 我自己經歷過很多世事後,回思所遭遇到的人生坎坷,多與自己的個性相關。我現在深切地意識到,無論在什麼時代,什麼社會,什麼體制,什麼具體的小環境裡,個體生命的悲苦都在於:他(或她)一方面必須維護自己的人格尊嚴,而人格尊嚴的很大一部分就是其獨特的性格;另一方面又有必要與他人,與群體,去協調,去磨合,這協調與磨合,在很大程度上,其實也就是抑制,甚至是打磨掉自己個性棱角的痛苦歷程。人應該就是自己,人卻又不能不因將就他人和社會而喪失掉一部分自我。這裡面有超政治的,哲學性的思考。曹雪芹,他以,引領我們進入了這個哲思的層面。站在這個層面上,我們就應該更加理解,曹雪芹為什麼通過賈寶玉宣布女兒是水作的骨肉,為什麼又說未出嫁的女兒是顆寶珠。他這是從社會群體中先把受污染最輕,較易保持本真性格的閨中一族,摘出來加以評價。

我們也就更加可以理解,為什麼脂硯齋不止一次說黛、釵其實是一個人,最後合二為一了。曹雪芹確實有那樣的用意,就是通過這兩個角色,去反映人生的兩面——黛玉體現著凸顯個性維護個體生命尊嚴的一面,寶釵體現著以吞吃“冷香丸”壓抑浪漫天性以求符合社會主流意識形態的“貞靜”規範的一面,但她們同屬“紅顏薄命”,因為無論是率性還是歸順,那個時代那個社會那種主流意識形態,都不能夠給予她們一個能夠幸福的生活空間。我們也就更加可以理解,曹雪芹為什麼要塑造出一個把個性尊嚴推至極端的妙玉,並對她極為珍愛,要把她安排進金陵十二釵正冊,讓她排名第六。又通過對太虛幻境四仙姑的命名,告訴讀者,她是寶玉生命歷程中最重要的四個女性之一,並在八十回後寫她如何以捨棄自己的清白解救寶、湘,在自我人格揮灑上達到驚天地泣鬼神的程度。

我們也就更加可以理解,曹雪芹為什麼在行文上並不將王夫人和晴雯的矛盾完全歸結為禮教衝突。第七十四回他是這樣寫的:“王夫人原是天真爛漫之人,喜怒出於心臆,不比那些飾詞掩意之人……”他寫出了王夫人與晴雯之間的性格衝突,說到頭,晴雯在王夫人眼裡,是犯了“討厭罪”。在人與人相處時,其實最厲害的排拒因素還未必是政治上的“反動”、道德上的“敗壞”、能力上的“愚笨”、行為上的“糟糕”,而是不需要很多理性在內發酵的天然的“討厭”。單向或雙向的“討厭”如果發生在社會地位平等的人士之間,那還不至於直接釀成人生悲劇,但王夫人是封建主子,晴雯是女奴(她既不是府裡家生家養的,也不是府裡買來的,是府裡老僕婦賴嬤嬤家買來後,帶進榮國府,賈母見了喜歡,賴嬤嬤就把她當做一件小玩意兒白送給賈母的,屬於榮國府女奴中出身最最卑賤的一類),社會地位如此不對等,雙方又都“天真爛漫,喜怒出於心臆”,因此,一旦雙方都覺得對方“討厭”,那弱勢的一方當然就只能遭罪。晴雯帶著勾引寶玉和得了“女兒癆”的冤名,被粗暴攆出,正如寶玉的形容:“就如同一盆才抽出嫩箭來的蘭花,送到豬窩裡去一般。”的深刻,就在於寫出了“討厭罪”對無辜生命的摧殘。王夫人親自處置了晴雯後,又接連攆逐了幾個令她“討厭”的。一個是四兒,四兒還算被她逮住一句“同日生日就是夫妻”的“戲言”,但王夫人主要還是覺得她“討厭”:“細看了一看,雖比不上晴雯一半,卻也有幾分水色,視其行止,聰明皆露於外面,且也打扮得不同。”就算沒那句“戲言”,光是“討厭罪”,也該攆出。

芳官在王夫人眼里當然更具有“討厭罪”。關於王夫人攆芳官的那段文字,有一點值得注意:王夫人怒斥她“調唆著寶玉無所不為”,她辯道:“並不敢調唆什麼來。”有的古本寫的是“芳官笑辯道”,有的則寫的是“哭辯道”,週匯本取“哭”不取“笑”。在這一點上,我的想法跟周先生有所不同。我覺得“笑辯道”也許更接近曹雪芹的原筆原意。因為芳官畢竟是個戲子,她有其“遊戲人生”的一面,面對王夫人的指斥,她敢於還嘴,就說明那一刻她“豁出去”的勁頭大於畏懼,如果她哭哭啼啼,先就軟了,哪裡還敢自辯——現在的年輕人一定要懂得,在那個時代那個社會那種貴族府第裡,王夫人作為居住在府第中軸線主建築群中的第一夫人,不要說小丫頭絕不可以在她訓斥時跟她頂撞抗辯,就是寶玉、探春等公子小姐,無論心裡如何反感,也只有垂手侍立低頭聽喝的份兒。在那個場合那樣抗辯,是一種了不得的叛逆舉動,既敢抗辯,何妨冷笑?所以我覺得寫成“芳官笑辯道”是對的。這裡提出來,供廣大“紅迷”朋友們參考、討論。

王夫人後來又親自查看攆逐了賈蘭的一個新來的奶子,理由是“也十分妖喬,我也不喜歡他”,又是一個“討厭罪”。在專制體制下,許多生命就這樣以“討厭罪”被攆逐到社會邊緣,甚至因此身陷囹圄,以致命喪黃泉。即使在現今的民主體制下,如何防止“討厭”的因素滲進檢控和司法程序,以“莫須有”帶動出“有所罪”,而造成冤屈,仍是人類需要慎重解決的一大問題。有意思的是,恰恰是被搜出了“真贓”的司棋,王夫人並沒有親自過目,似往日也無甚印象,聽了鳳姐匯報,“雖驚且怒,卻又作難”。她來不及去“討厭”司棋,所思所想,只是司棋乃邢夫人那邊的人,該如何處置才能達到“這邊”和“那邊”的利益平衡。 晴雯的被攆,書裡寫明是王善保家的先下讒言,觸動王夫人的回憶,使其討厭晴雯的心理髮酵生怒。四兒的被攆呢,則是被人告了密,揭發了她私下的“戲言”。那麼,歷代的讀者就都有所討論:那告密者,是不是襲人?認為肯定是襲人的,可以引王夫人的話為證:“打量我隔的遠,都不知道呢!可知我身子雖不大來,我的心耳神意,時時都在這裡。難道我一個寶玉,就白放心憑你們勾引壞了不成!”那“心耳神意”不是襲人是誰呢? “西洋花點子哈巴狗”每月領二兩銀子一吊錢的“特殊津貼”誰不知道?那“特殊津貼”豈是可以白領的?所以歷來都有讀者想及此就對襲人咬牙切齒,不能原諒。特別是襲人自己老早就跟寶玉發生了“不才之事”,根據封建社會的禮教規範,最應被攆逐的應該是她,可是她卻在王夫人面前成了個最乾淨的“耳報神”,她連對黛玉都敢點名表達其“憂慮”,那麼,不要說四兒,那寶玉在怡紅院“心上第一等人”的晴雯,她有什麼不能下讒言的?有的讀者、評者,甚至用“賤人”、“蛇蠍”來指斥襲人。但歷來為襲人辯解的也很不少,認為上述評議讓襲人“蒙冤”,他們也可以從的文本里找到依據。第七十七回裡有這樣的明文:“原來王夫人自那日著惱之後,王善保家的去趁勢告倒了晴雯,本處有人和園中不睦的,隨也就隨機趁便,下了些話,王夫人皆記在心。”四兒的“戲言”,顯然就是那些話裡的一句。後來又明寫寶玉質問襲人:“咱們私自頑話怎麼也知道了?又沒有外人走風,這可奇怪!”襲人道:“你有甚忌諱的?一時高興了,你就不管有人無人了。我也曾使過眼色,也曾遞過暗號,被那人已知道了,你反不覺。”前面寫到,連王熙鳳居住的那個相對要嚴肅也嚴謹百倍的空間裡,鴛鴦悄將賈母的一箱金銀傢伙交給賈璉去抵押當銀的最機密的事情,到頭來也還是讓邢夫人知道了,平兒等想來想去,那天也只不過來過一位傻大姐她媽(此婦人是管漿洗的,來取送衣服),並無其他閒雜人等,而小丫頭們被盤查時,又一個個嚇得跪下發誓,鳳姐究竟還是查不出洩密的原因。可見在榮國府裡,任何事情都是難以保密到底的,四兒的“戲言”確實不見得是襲人去跟王夫人告的密。寶玉說到院子裡的海棠花死了半邊,是晴雯遭難的預兆,還引了許多典故,襲人聽了做出強烈反應:“真真的這話越發說上我的氣來了。那晴雯是個什麼東西,就費這樣心思,比出這些正經人來!還有一說,他總好,也越不過我的次序去。便是這海棠,也該先來比我,也還輪不到他……”曹雪芹寫得真好,他寫出了人性深處的東西。後面有交代,自襲人領取“特殊津貼”之後,她就自我尊重,每晚不再睡在寶玉外床,而讓晴雯睡在那裡,操夜晚服侍諸事。在襲人內心深處,晴雯已不成其為她坐頭把姨娘交椅的威脅,四兒應該更不值得她去“一般見識”。襲人在王夫人跟前,說的應該都是些站得高、看得遠的“戰略性”話語——她所關心的是寶玉將來所娶的究竟是黛還是釵,她會以種種柔性的言辭,來增進娶釵棄黛的可能。襲人在曹雪芹筆下,也是個血肉豐滿的藝術形象。她是自私的,從她的自我利益出發,寶玉若娶黛玉為正妻,她與黛玉的性格是難免要發生齟齬的,她將生活得不痛快;若是寶玉娶寶釵為正妻,那麼,她就不會有不痛快之處。替她想想,也確實如此。她又是無私的,這體現在她對寶玉無微不至的照顧上,而且她對寶玉有真感情,寶玉的全部物質生活和中、低級的精神生活,全對她存在依賴性。脂硯齋批語透露出,對於寶玉,她“有始有終”,她甘願為寶玉犧牲——甚至犧牲掉在那個時代那種社會被一般人最為看重的“名節”。高鶚續書,就以嘲諷的筆調把她嫁給蔣玉菡,寫成“抱琵琶另上別船”式的虛偽與背棄,令後來一些評家一再加以譏刺抨擊,但曹雪芹八十回後寫她,卻著眼在她的利他精神。

第七十七回的敘述語調,基本上是沉鬱的。但曹雪芹著筆時,還是盡量保持著一份冷靜,拉開和筆下人物、事件的距離。芳官等三個戲子最後不甘由乾娘擺佈嫁人,鬧著要出家,正巧水月庵的智通與地藏庵的圓信在王夫人處,就“爬不得又拐兩個女孩子去作活使喚”,便花言巧語一番,曹雪芹這樣來寫王夫人的反應:“今聽了這兩個拐子的話,大近情理……”於是讓她們帶走了芳官等女孩。這是一種軟幽默的文筆。 在第七十七回裡,王夫人斥責芳官時還說:“我且問你,前年我們往皇陵上去,是誰調唆寶玉要柳家的丫頭五兒了?幸而那丫頭短命死了,不然進來了,你們又連夥聚黨,遭害這園子呢……”週匯本保留了“幸而那丫頭短命死了”這句,但也注意到,在楊藏本里,這個地方的這句話先寫上,後來又抹去。柳五兒究竟死了沒有?曹雪芹的構思究竟如何?在八十回後會不會再寫到她? (那時會交代關於她短命是王夫人誤聽了傳言。)都值得探究。第七十七回寫寶玉探視晴雯,二人生離死別的一段文字,是最令人心生不忍的。如果你原來讀的是程高本系統的通行本,那麼你應該知道,那些文字多有靠不住之處。現在請你細讀週匯本,文字簡潔清爽多了,而悲劇的氣氛,卻更加濃釅。

我年輕時讀紅,之所以不耐煩讀第七十八回,一是實在不理解為什麼會來一段關於將軍的情節,二是雖然理解《芙蓉女兒誄》的出現,但那誄文實在太古奧,好多字不會發音,好多詞語不知何解,讀起來發悶,自然就常常草草翻過,不去咀嚼。現在再讀第七十八回,就意識到,那是全書中的又一個轉折點。 所謂將軍林四娘,儘管賈政所言含糊其辭,似乎是一個對抗農民起義的為封建統治者賣命的女流,但細一考量,清代皇帝對兒子(阿哥)分封後,都留在京城安排府第居住,並沒有派往外省封一片食邑讓其在那裡稱王的做法,倒是明朝,一直有那樣的政治傳統,因此,所謂青州恆王帳下的將軍林四娘捐軀疆場,就並不是清朝的事情而是明朝的故事。這樣寫就相當犯忌了。明朝的覆滅,李自成、張獻忠等農民起義軍的衝擊固然是一個方面,但更重要的是清軍後來的長驅直入,林四娘所抵擋的,就說不清究竟是哪一方,青州的陷落,也就道不明是落於誰之手。那麼,曹雪芹借賈寶玉之名寫成的長篇歌行,也就不能說是歌頌了鎮壓農民起義的反動女流。 我的看法是,曹雪芹在這一回裡寫出了賈政的另一面,那就是他非正統、非規範的一面。在這一回裡,賈政也難得地肯定了寶玉的非正道的一面。前面已經寫到,與賈家血肉相連的江南甄家已經被皇帝抄家治罪,賈家不但接待了甄家的人,還接收了甄家運來的罪產加以藏匿。雖然在前面相關的文字裡沒有提到賈政,但那不可能是王夫人等背著他做的事。在籠罩全書的“雙懸日月照乾坤”的政治格局中,賈政終於不得不做出鮮明的政治抉擇——站到以“義忠親王老千歲”為精神領袖的“月”派政治力量一邊。賈政之所以對將軍林四娘一唱三歎,就是看重林四娘的“義忠”,也就是“士為知己者死”的犧牲精神。賈政的這個政治抉擇,當然也就決定了此後賈府的命運。所以我說這一回又是一個轉折。 就寶玉而言,吟詩讚頌林四娘,是被動的,而寫《芙蓉女兒誄》,是調動出生命中的全部激情,以血淚寫成的。這篇古奧的誄文,借助字典、詞典、註釋,其實一般讀者都能達到琅琅上口地誦讀,和默默品味而心領神會的程度。這不僅是寶玉對晴雯一個人的悼念與懷思,也是寶玉對群芳和包括他自己在內的青春生命所處的生存環境的沉痛概括,以及對掙脫桎梏追求個性解放的高亢呼喊。這是寶玉生活和思想的一個大轉折。從此以後,他將面對更多也更沉重的挫折,他的終於“懸崖撒手”,也就埋下了精神種子。寶玉撰《芙蓉女兒誄》之前,從空落落的蘅蕪苑出來,“又見門外的一條翠樾埭上,也半日無人來往,不是當日各處房中丫,不約而來者絡繹不絕。又俯身看那埭下之水,仍是溶溶脈脈的流將過去,心下因想:天地間竟有這樣無情的事情!”這是“春夢隨雲散,飛花逐水流”的再一次變奏。又寫到寶玉在構思誄文時立下這樣的出發點:“我又不稀罕那功名,我又不為世人觀閱稱讚”,他發誓用血淚來寫出心語。其實,這不也就是曹雪芹的美學宣言嗎? 現在再讀第七十八回,我不僅有了耐心,更常讀常新。尤其要感謝曹雪芹,“不稀罕那功名,不為世人觀閱稱讚”,這是他給我立下的寫作圭臬,成為我寫作的座右銘。所謂“不為世人觀閱稱讚”,意思是能夠忍耐一般世人的長期誤解,不追求轟動效應,更沒有商業上的追求。也就是說,能有越來越多的世人接受自己的文字,能有一些讚揚和肯定,能夠流布,名隨利至,固然也是可能發生的情況,但那絕不是為文的目的,目的只能是“我為的是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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