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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毛刺·油凍佛手·玻璃圍屏·官中

劉心武揭秘紅樓夢3 刘心武 8262 2018-03-20
第七十回說賈政奉旨又去賑災,要這年冬底才回來,但是第七十一回卻寫他在八月以前就回家了。又說“今歲八月初二日,乃賈母八旬之慶”,於是底下就在賈母八十華誕連續幾天的慶典活動裡展開故事。 我說曹雪芹大體上完成了全書,不僅有脂硯齋的大量批語可以作為見證,也有曹雪芹去世不久後看過的貴族人士明義(字我齋)寫的二十首《題紅樓夢》詩(見其《綠煙瑣窗集》鈔本,現存北京圖書館)等資料可作旁證。我又說曹雪芹還沒來得及將全書文稿加以修潤,有些“毛刺”尚未剔淨,指的是有些地方前後不夠一致或互相衝突,其實這類“毛刺”細心的讀者都是能夠發現的。關於賈母年齡和生辰的交代,就是一例。 第三十九回,劉姥姥二進榮國府,才頭一次被賈母接見,書裡寫賈母問:“老親家,你今年多大年紀了?”劉姥姥忙立身答道:“我今年七十五了。”賈母向眾人道:“這麼大年紀了,還這麼健朗,比我大好幾歲呢……”按這樣的交代,賈母那一年才七十出頭,可是故事從第三十九回往下發展,時序交代得非常清楚,不像第一回到第十五回那樣有含糊之處,到這第七十一回,應該只是從“一春”進入到“三春”,賈母無論如何不可能一下子就從七十歲左右到了八十歲。這就是一個“毛刺”。其實統稿時剔除很容易,只要把劉姥姥自報的七十五歲改成八十五歲就順溜了。

賈母的生辰,究竟是在什麼時候?第六十二回探春有段話,各古本無差別,是這樣說的:“到有些意思,一年十二個月,月月有幾個生日……大年初一也不白過,大姐姐佔了去……又是太祖太爺的生日。過了燈節,就是老太太和寶姐姐,他們娘兒兩個遇的巧,三月初一是太太的,初九是璉二哥哥,二月沒人。”襲人道:“二月十二是林姑娘,怎麼沒人?就只不是咱們家的人。”寶玉就指出襲人和黛玉同生日。第七十一回寫賈母生日卻是八月初二,與六十二回說的“燈節”(正月十五)以後差了半年多。這個前後不統一的“毛刺”,也應該剔除,辦法是把第六十二回探春的話改一下。 第四十五回,林黛玉對薛寶釵說“我長了今年十五歲”,顯然說多了,如果不是古本在抄錄過程裡,抄手把“十二”錯成了“十五”,那麼這也是曹雪芹還沒來得及剔除的一個“毛刺”。第二十五回明明交代寶玉銜著通靈寶玉從天界來到人間已十三載,故事從那個地方往下流動,季節轉換的時序井然,到第四十五回只不過是從春天到了秋天,寶玉在十三歲與十四歲之間,如果他比黛玉小,那全書從頭到尾寶玉稱黛玉為妹妹怎麼解釋?

還有就是第二十九回寫賈府女眷們上下出動,去清虛觀打醮,六種古本都有一句是“奶子抱著大姐兒帶著巧姐兒”,只有戚序本是“奶子抱著大姐兒帶著丫頭們”,但石印的戚序本比那六個手抄古本都晚,顯然是石印前給改的。六種古本里的句子應是曹雪芹尚未剔除“毛刺”前的原筆。大概他原來的設計,就是鳳姐生了兩個女兒,生不下成活的男嬰,這樣的設計更有利於解釋賈璉為什麼偷娶尤二姐,以及賈母等為什麼一開始都對此事持寬容態度。但巧姐兒的名字是第四十二回劉姥姥給取下才有的,清虛觀打醮時即使有此女出動,也還不能寫成巧姐兒。 第三十六回“繡鴛鴦夢兆絳芸軒”,寫寶釵到怡紅院,看到襲人給寶玉刺繡的一個“白綾紅裡的兜兜”,贊“好鮮亮的活計”,後來襲人出去,“因又見那活計實在可愛,不由的拿起針來,替他做起來”。早在清代就有評家指出,這個地方寫得不對,因為已經上了裡子的刺繡品,是不可以再在上面下針去刺繡的,這樣寫是一個疏忽。第四十八回黛玉教香菱作詩,說“什麼難事,也值得去學?不過是起承轉合,當中的承轉是另副對子,平聲的對仄聲,虛的對實的,實的對虛的……”其中“虛的對實的,實的對虛的”應該是“虛的對虛的,實的對實的”,是一大筆誤,當然更屬於統稿時應該剔去的“毛刺”。曹雪芹遺留文稿裡出現這樣一些“毛刺”,只不過是白璧微疵,並不影響我們對的審美愉悅。

不過,第七十二回“來旺婦倚勢霸成親”的情節裡,寫到的那個來旺婦打算強要去嫁給他們家那不成器的小子的丫頭,各古本都是彩霞,而且交代彩霞“與賈環有舊,尚未準”。但第六十一回裡,寫到跟賈環交好的,分明是彩雲,形象活跳。第六十二回更有一段文字寫賈環和彩雲的感情糾葛,以及趙姨娘將彩雲視為親信的文字。第七十回開頭又特別交代,“彩云因近日和賈環分崩,也染了無醫之症”,因此暫不將其與已到年齡的小廝婚配。追溯到第三十回,金釧跟寶玉調笑,將寶玉一推道:“憑我告訴你個巧宗兒,你往東小院子拿環哥兒和彩雲去。”第二十九回往清虛觀打醮,王夫人自己沒去,但她的丫頭跟著鳳姐去的,寫明是金釧和彩雲。只是在第二十五回裡,寫寶玉、賈環同在王夫人屋裡,出現了兩個名字——彩霞和彩雲,不過強調跟賈環好的,是彩雲。那麼,彩雲和彩霞,究竟是一個角色被寫成了兩個名字,還是根本就是兩個角色?也許,跟金釧和玉釧一樣,也是兩姐妹?第二十三回寫賈政王夫人召見寶玉,寶玉去了,“金釧兒、彩雲、彩霞、繡鸞、繡鳳等眾丫鬟,都在廊簷上站著呢”,雲、霞並列,卻又不見玉釧。第五十九回寫為王夫人打點需用物品的丫頭是“玉釧、彩雲、彩霞”。但第七十二回裡,又寫那個彩霞有個妹子叫小霞,並沒有她另有姊妹叫彩雲的交代。到第七十七回,寫王夫人命丫頭找人參,又出現了彩雲,按說第七十回已經交代彩雲“染了無醫之症”,即使她跟彩霞是兩個人,也已經不能正常工作,就算她後來身體狀況好轉,她跟趙姨娘的親近關係,王夫人不可能不知道,像醫藥一類的事情,怎能放心交她去辦理?身邊明明有比她可靠的玉釧,找人參之類的事情應該交給玉釧去辦才是。

關於彩雲、彩霞是一是二,紅學界多年來探究者不少。我的意見是,即使真實的生活裡確有這麼兩個人,曹雪芹開頭也試著把她們全寫進來,但從現在所呈現的文本來看,她們所構成的藝術形象,實在只有一個彩雲是清晰的,彩霞的名字多餘。彩雲、彩霞到曹雪芹最後統稿時應該合併,統一為彩雲,就像大姐兒和巧姐兒最後一定要合二為一一樣。 在第七十一回以前,已經寫到賈氏各房之間的矛盾摩擦,但都沒有發展到不可開交的地步。那麼,到了第七十一回,不僅矛盾漸次白熱化,而且,各種矛盾開始交叉扭結,呈現出外頭還沒打進來,自己窩裡先就狠斗起來的衰敗之兆。 所謂“嫌隙人有心生嫌隙”,你細算算,有多少組矛盾攪和在一起:寧國府與榮國府的矛盾;奴才跟奴才的衝撞,奴才跟主子的衝撞;榮國府內部趙姨娘與王夫人的矛盾;賈赦那個院宇裡的矛盾;邢夫人與王夫人的矛盾、與鳳姐的矛盾;賈赦邢夫人因討要鴛鴦失敗與賈母的矛盾;南安太妃來了賈母不叫迎春出來見面使邢夫人對賈母更加不滿;周瑞家的討好尤氏的作為也令邢夫人那邊的人不滿,林之孝家的因此也嫌周瑞家的多事;被周瑞家的傳話捆起來等候發落的婆子,其中一位又是邢夫人陪房費大娘的親家母,這樣又惹得費婆子對榮府周瑞家的一黨極度不滿,隔牆大罵……第七十一回裡有幾處看似閒筆的地方,我認為值得注意,恐怕是閒筆不閒,又是曹雪芹他忙中偷閒,在為後面的情節設伏筆。一處是賈母喜歡來客中本族賈之母帶來的女兒喜鸞,還有賈瓊之母帶來的女兒四姐兒,特意把她倆留下多玩幾天,還傳話命令府裡各色人等要把她們和家裡的姑娘們一樣對待,這兩個女孩兒當然高興非常,後來喜鸞還參與聊天,說了天真話。我估計這一回既然很鄭重地寫到這樣兩個姑娘,不會寫了就扔,她們在八十回後的故事裡,一定還會有戲。另一處是對壽禮一類禮品向來並不在乎的賈母,忽然把已經回到自己住處的鳳姐叫回來,親自過問:“前兒這些人家送禮來的,共有幾家有圍屏?”鳳姐匯報,共有十六家有圍屏,十二架大的,四架小的炕屏,其中最好的兩架,一架江南甄家送來的,十二扇,一面是大紅緞子刻絲滿床笏,另一面是泥金百壽圖,屬於頭等佳品;另一架是粵海將軍鄔家的玻璃圍屏,也不錯。賈母聽了,就說這兩樣別動,好生放著,她要給人的。在寫到江南甄家送圍屏處,脂硯齋批道:“好。一提甄事。蓋直(真)事欲顯,假事將盡。”這是什麼意思呢?整部,不都是“真事隱”“假語存”嗎?我的理解是,脂硯齋是在向“看官”提示:從這個地方以後,書裡虛構的成分會越來越少,而紀實的因素會越來越多。這樣的文本當然也就勢必會出現“礙語”,於是非同一般的“借閱者”就會“索書甚急”,終致八十回後“迷失無稿”!甄家畢竟是早在書裡第一回就設定的一個賈府的“老親”,第五十六回直接寫到甄家的人,末尾還寫了甄、賈寶玉夢中會合。第七十五回一開頭就寫到甄家被皇帝抄家治罪,賈家替甄家藏匿罪產。讀者對甄家在八十回後的故事不難延伸想像。但是,粵海將軍鄔家,此處一點,八十回後難道再也不提?想必有戲,但那是什麼戲,想像起來就困難了。

賈母說要把那兩架圍屏留下送人,她要送誰?這兩個道具在情節發展中將起到什麼樣的作用?值得推敲。 第十八回元妃省親,點了四齣戲,第一出《豪宴》,是《一捧雪》當中的一折,脂硯齋點出那是“伏賈家之敗”。 “一捧雪”是一件古玩玉器的名字,可見賈家後來的敗落,所觸的霉頭,應該與古玩或高級工藝品有關。那麼上述兩架圍屏,可能就是帶來霉運的東西。 但第七十二回裡,更有好幾百字寫到一件古玩。週匯本根據蒙古王府本印作“油凍的佛手”,1957年人文社通行本印作“臘油凍的佛手”。 1982年紅學所校注本則印作“蠟油凍的佛手”,依據是什麼?回後校記(三)說:“蠟油凍”,原作“臘油凍”,徑改。就是說,他們沒有依據,也不需要依據,明明他們所推崇的庚辰本寫的是“臘油凍”,他們還是武斷地認為錯了,就“徑改”為“蠟油凍”。這是多麼粗暴的做法!能這樣輕率地對待曹雪芹的文本嗎?以這樣的態度來改動古本里的文字,能使讀者看到曹雪芹的原筆原意嗎? 1944年5月2日重慶《新民報晚刊》刊登了署名“緒”的文章《紅樓夢發微·蠟油佛手》,稱“七十一回記賈府有一蠟油凍的佛手,系一外路和尚孝敬賈母者。現在看來,不過一蠟制模型,不算一回事。然在當時,卻非同小可,價款既在古董賬下開支,當做古董看待,賈璉又特地向鴛鴦追問下落……何等鄭重其事!給現代人看了是不禁要發笑的。”其實,令人發笑的不是曹雪芹的文字,而是這位“緒”先生本人,因為他的見識太淺!

臘油凍的佛手,不能寫成蠟油凍的佛手,更絕非“一蠟制模型”。臘油凍是一種罕見的名貴石料,它的成色就彷佛臘肉的肥肉部分,用它雕成的佛手當然是難得珍貴的古董。第七十二回曹雪芹用幾百字寫到它,顯然是一大伏筆,是與第十八回寫元妃省親,點戲時點到《一捧雪》當中的一折《豪宴》,遙相呼應的。把臘油凍的佛手解釋為“用黃色蜜蠟凍石雕刻成的佛手”也是不對頭的。因為把“臘油凍”理解成了“黃色蜜蠟凍石”,轉而把曹雪芹明白寫下的“臘”字判定為錯,“徑改”為“蠟”,這就更加荒唐。週匯本選擇了“臘”字的異體“”,既有古本上的根據,又避免了誤“臘”為“蠟”,確是煞費苦心。兩架圍屏,一個臘油凍佛手,在第七十一、第七十二回裡接連出現,絕非贅文廢筆,伏的都是賈家之敗的致禍物。

第七十二回以很大篇幅寫到賈璉和鳳姐關於金錢財富的言談,以及他們的經濟活動。賈璉因為總賬房已經虧空,府裡幾處房租、地租一時又收不上來,就向鴛鴦借當,“暫且把老太太用不著的金銀傢伙偷著運出一箱子來,暫押千數兩銀子,支騰過去”。鴛鴦去後,賈璉讓鳳姐晚上再找鴛鴦落實,鳳姐就問他要回扣,賈璉不滿,鳳姐就發了一大篇議論,其中甚至有“把我王家的地縫子掃一掃,就夠你們過一輩子了……現有對證,把太太和我的嫁妝細細看看,比一比你們的,那一樣是配不上的?”那樣的醜話。接著又寫到宮里夏太監派小太監來“暫借”銀子,鳳姐出面應付,總算敷衍走後,賈璉感嘆:“這會子再發個三二萬兩銀子財就好了。”有的古本“三二萬”寫成“三二百萬”。那麼,賈璉之前什麼時候發過這樣一筆大財呢?應該是在林如海死後,他侵吞了本應屬於林黛玉的那筆遺產,我在前面講座有詳細分析,這裡不多說。榮國府的經濟管理模式,從前面看過來,到這一回,讀者應該了然於心了。它有一個總賬房,負責府裡的銀錢收入與開支,賈璉應該是參與這總賬房的管理的。總賬房每個月按定例向府裡的人發放月錢,這些月錢是供領取者自己零花的。發放給老太太、太太、李紈、鳳姐自己,以及趙姨娘、週姨娘,還有寶玉和眾小姐,包括以上主子的丫頭們的月錢,都是由鳳姐總領,然後再往下分發。第四十五回鳳姐一番話透露,賈母、王夫人每月是二十兩銀子,李紈待遇特殊,也是二十兩(含賈蘭的),鳳姐是五兩,寶玉以及黛玉、迎、探、惜等是二兩。第三十六回透露出金釧那樣的一號大丫頭的月銀是一兩,晴雯那類的大丫頭則是一吊錢,小丫頭們則是五百錢。又寫到王夫人問鳳姐趙姨娘、週姨娘月錢是幾兩,鳳姐回答是每人二兩,趙姨娘又替賈環收二兩,另外四串錢,王夫人說恍惚聽見有人抱怨,說短了一吊錢,鳳姐就解釋,那是外頭賬房商議定下的,姨娘們每位丫頭分例減半,所以加起來短了一吊。對於趙姨娘的抱怨,鳳姐在離開王夫人屋子後,來到廊簷上,把袖子挽了幾挽,著那角門的門檻子,恨恨地說了好些話。

書裡多次出現“官中”這個詞語,府里人把總賬房的錢視為“官中”(或“公中”)的錢,那是不能隨便挪用,更不能貪污的。第三十五回寫寶玉挨打後養傷,王夫人問他想吃什麼,他說想吃元妃省親時做過的那種小荷葉兒、小蓮蓬湯,賈母便一疊連聲地叫做去,鳳姐就吩咐廚房裡立刻拿幾隻雞,另外再添了東西,做出十來碗來。王夫人問要這些做什麼,她就說不如借勢兒弄些大家吃,連她也“上個俊”(意思是嘗個新鮮),賈母聽了就笑道:“猴兒,把你乖的,拿著官中的錢你作人。”大家笑了,鳳姐忙說:“這不相干,這個小東道我還孝敬得起。”這就說明,那個時代,那樣的貴族府第,在經濟管理上也有一套嚴格的“遊戲規則”,也有“官中”和“私房”的明確界限。第七十二回賈璉向鴛鴦詢問油凍的佛手的下落,也說明“官中”對每樣古董都有賬目和檔案,一旦有檔無物,就會盤查到底。

但是,書裡有一條貫穿始終的情節線索,就是鳳姐每回從“官中”一打躉領來月例銀子後,並不馬上往下發放,而是拿到社會上去放貸取利,總要等到把前次的本利收回,才往下發放,也許對老太太、太太她還能大體按時,其他人的月例就都被她緩發。她這樣做,開頭連賈璉都瞞著,只有給她去具體操作的旺兒夫婦和心腹平儿知道。 第十六回寫賈璉從江南參與料理林如海喪事回來,鳳姐正在里屋給賈璉接風,忽聽外間有人說話,鳳姐就問是誰,平兒就進屋說是薛姨媽打發香菱來問她一句話。後來賈璉被賈政叫走,鳳姐問平兒薛姨媽巴巴地打發香菱來作什麼,平兒才如實相告:“那裡來的香菱,是我借他暫撒了個謊。奶奶說說,旺兒嫂子越發連個承算也沒了……奶奶那利錢銀子,遲不送來,早不送來,這會子二爺在家,他且送這個來了……”曹雪芹不是刻板地向讀者交代鳳姐用月例銀子放貸取利的行為,而是在非常生活化的精彩細節裡,一石數鳥地傳遞信息。這樣的描寫,不僅交代了鳳姐放貸取利的行為,也把幾個人物之間的關係勾勒出來,同時也就刻畫出各人的性格。

第三十九回的主要內容是寫劉姥姥二進榮國府,但曹雪芹非常自然地插進一段,寫襲人問平兒:“這個月的月錢,連老太太、太太的還沒放呢,是為什麼?”平兒悄悄告訴襲人:“你快別問,橫豎再遲兩天就放了……這個月的月錢,我們奶奶早已支了,放給人使呢,等利錢收齊了才放呢。你可不許告訴一個人去。”襲人笑道:“他難道還缺錢使?何苦還操這心!”平兒道:“何曾不是呢!他這幾年拿這一項銀子,翻出有幾百來了。他的公費月例又使不著,十兩八兩零碎攢了,又放出去,只他這梯己利錢,一年不到,上千的銀子呢。”襲人笑道:“拿著我們的錢,你們主子奴才賺利錢,哄的我們等。”連最不願意得罪人的襲人,也忍不住脫口而出,發出了抱怨。 第三十九回接下去還寫到,小廝們纏著平兒告假,平兒准許了一個,說:“你這一去,帶個信兒給旺兒,就說奶奶的話,問著他那剩的利錢,明兒若不交了來,奶奶也不要了,就越性送他使罷。”把鳳姐放貸取利一事描補得更加清晰。 第五十五回寫鳳姐和平兒說私房話,鳳姐為自己的行為這樣辯護:“你知道我這幾年生了多少省儉的法子,一家子大約也沒有不背地裡恨我的。我如今也是騎上老虎了,雖然看破些,無奈一時也難寬放,二則家裡出去的多,進來的少,凡百大小事,仍是照著老祖宗手裡的規矩,卻一年進的產業又不及先時多,省儉了,外人又笑話,老太太、太太又受委屈,家下人也抱怨刻薄,若不趁早料理省儉之計,再幾年就都賠盡了。”那麼,她把一打躉領來的月例銀子拿去放貸,造成各處月銀總不能按時領到,那些賺來的利銀,究竟是不是都用在了貼補府裡用項上了呢?是否屬於“省儉之計”中的一招呢? 到第七十二回,鳳姐放貸秘事所依賴的旺兒媳婦來要求把彩霞(應為彩雲)配給她的兒子,鳳姐那放貸的事,也就爽性公開化了。鳳姐當著賈璉命令旺兒媳婦:“說給你男人,外頭所有的賬,一概都趕今年年底下收了進來,少一個錢,我也不依!我的名聲不好,再放一年,都要生吃了我呢!”接著又說:“我也是一場痴心白使了。我真個的還等錢作什麼,不過為的是日用,出的多,進的少。這屋裡有的沒的,我合你姑爺一月的錢,再連上四個丫頭的月錢,通共一二十兩銀子,還不勾三五天的使用呢。若不是我千湊萬挪的,早不知過到什麼破窯裡去了。如今到落了一個放賬破落戶的名兒……”鳳姐把自己用月銀放貸取利一事,解釋為一片利他的好心、苦心。她也可能會把一部分獲利用來支應家庭開支的缺口,但她用以增肥私房的部分,所佔比例應該最大。問題是,在當時那個社會裡,那樣的貴族家庭,“老祖宗手裡的規矩”畢竟是“官中”的“王法”,鳳姐的行為,就屬於違法取利。一個社會,一個家族,其成員把違法當做了“家常便飯”,既不是改革更不是革命,是在一方面維持“老祖宗手裡的規矩”的虛面子,一方面掏空那“規矩”的權威性與約束性,那麼,就只能說是十足的腐敗。曹雪芹通過貫穿全書的鳳姐違法取利的情節,既刻畫了鳳姐複雜的人格構成,更揭示了那樣的宗族、社會必將爛掉的深層原因。八十回後,將寫到鳳姐違法放貸取利,以及多次背著賈璉以賈璉的名義去威嚇、賄賂官府以謀私利或“擺平”官司(其中包括為周瑞家的女婿冷子興平息事端),終於引發賈璉對她的休棄,將她和平兒的地位“換一個過兒”(第四十五回李紈語);到皇帝抄揀賈家的時候,鳳姐“弄權鐵檻寺”釀成兩條人命等更嚴重的違法行為暴露,她就被拘押入獄了,最後“機關算盡太聰明,反誤了卿卿性命”。曹雪芹對這個角色,是愛恨交織、臧否交融的,他使我們相信,在那個時空中,曾經有過這樣一個潑辣的生命,她的生與死,可以引出我們很多的思索,能夠使我們更深刻地意識到人性的複雜與命運的詭譎。第七十一回後半部分和第七十二回開頭,寫了“鴛鴦女無意遇鴛鴦”的故事。鴛鴦在月色中,“見準一個穿紅裙子梳頭高大豐壯身材的,是迎春房裡的司棋”,這一句關於司棋剪影的描寫,和關於鴛鴦、秦顯家的二位的肖像描寫一樣,令人過目難忘。我現在要問,司棋會在大觀園山石下有浪漫行為,前面有沒有伏筆?答案是:有的。第二十七回,在大觀園裡一處山坡,小紅攀上鳳姐的高枝,替鳳姐出園取東西傳話,辦完事回來,鳳姐已經離開那個山坡,“因見司棋從小洞裡出來,站著系裙子,便趕上去問道:'姐姐,不知道二奶奶往那裡去了?'司棋道:'沒理論。'”司棋是到“小洞”——即小山洞——裡面方便去了?她有自己的心思,很可能就是在尋覓一處日後可以把表兄潘又安偷約進來,趁夜幕掩蓋能夠行歡的地方,因此小紅問她,她答“沒理會”。顯然,在寫第二十七回這一筆時,不管曹雪芹那時是已經寫了第七十一回,還是僅只是構思好尚未落筆,他自己都很清楚,為什麼要在小紅辦事的過程裡嵌入這一筆。每當我揭示曹雪芹寫作的這一奧秘時,總有人譏諷:“曹雪芹能是那麼樣寫嗎?那樣寫多累呀!犯得上嗎?”人類各語種都有小說創作,各種寫法都有,中外古今都有不去那麼精密地設伏筆的粗獷寫法的小說,也有作者本人就宣布他寫得很輕鬆的小說,但中外古今也都有精設伏筆,充滿奧秘、玄機,具有多重象徵,作者宣布是嘔心瀝血、燃燒生命的小說。比如愛爾蘭的喬伊斯(1882—1941)的就屬於這類作品,曹雪芹的更是這樣的作品,但曹雪芹的比早出一百多年。倘若你認為人類應該尊重喬伊斯的,那麼,作為一個中國人,我想不出你怎麼能輕蔑地說出“什麼曹雪芹的啊,那不就是一本小說嗎?”那樣的話。 是的,是一本小說,但它凝聚著它以前直到它那個時代幾乎全部中華傳統文化中的精華,而且,它在承繼傳統精華的同時,還有突破,還有超越。我確實非常贊同毛澤東那將我們中華民族最值得自豪的因素概括為四的說法:一是我們地大物博,二是我們人口眾多,三是我們歷史悠久,四是在文學上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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