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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或打、或殺、或賣——為什麼把“或殺”擱在“或賣”前面?

劉心武揭秘紅樓夢3 刘心武 5176 2018-03-20
秦可卿留下可怕的偈語:“三春去後諸芳盡,各自須尋各自門。”我們掐指一算,從她道出那偈語,第十八回後半回到第五十四回,一春去;第五十五回到第六十九回,二春匆匆;那麼,到第七十回,把二春簡單結束後,就開始了三春,悲劇的陰影真是越逼越近,越來越濃釅,“諸芳”們在離散前,還有多少寶貴的光陰可以消磨?讀者的心情,隨著曹雪芹的行文,不免要沉重起來。 第七十回非常重要,又是一個關鍵的轉捩點。 這一回的內容也非常豐富。 首先,把二尤的故事作一個徹底的了結。賈母不許將尤二姐靈柩送往家廟鐵檻寺,賈璉只好將她與尤三姐埋在一處。 然後,有很重要的一段文字,說林之孝開了一個人名單子來,共有八個二十五歲的單身小廝,應該娶妻成房的,等裡面有該放的丫頭們好求指配。前面幾次講過,那個時代那樣的家庭,那樣的一批單身小廝,是貴族主子的男奴隸,他們到了二十五歲,給他們指配也到了發落年齡的女奴隸為婚,並不是如今婚姻介紹所那樣的人道行為,而是為了讓這種婚配產生出新的小奴隸來,以擴大貴族家庭的“動產”。接著就寫鳳姐操辦此事,她去請示賈母和王夫人,一起商議,結果發現那一年到歲數的女奴隸狀況不佳,數量不到八個,質量也有問題。 “第一個鴛鴦發誓不去”,鴛鴦是賈母時刻離不開的,因此可以例外。讀者要注意這一筆交代。作者沒像交代單身小廝那樣,把主子發落她們的年齡明確,讀者可以估計出來,應該是在十八到二十歲的那個年齡段上。第七十一回寫“鴛鴦女無意遇鴛鴦”,鴛鴦有那樣的反應,跟她已到結婚的年齡,是有關係的。 “第二個琥珀,又有病,這次不能了。彩云因近日和賈環分崩,也染了無醫之症。”琥珀、彩雲都因病暫緩。這似乎很人道,但其實奴隸主所考慮的,還是自身的利益——把有病的丫頭拿去婚配,或者根本達不到生產小奴隸的目的,或者會生育出不良品種,那怎麼行?最後,“只有鳳姐和李紈房中粗使的幾個大丫頭配出去了。其餘年齡未足,令他們外頭自娶去了”。這是對前面李嬤嬤說的“好不好拉出去配一個小子”的具體展現。

說到這裡還不免要多解釋幾句。一位年輕的“紅迷”朋友來跟我討論,他說,中國那時候不是已經處在封建社會了嗎?封建社會不是已經有別於奴隸社會了嗎?封建社會裡的被壓迫者,固然跟封建主子有一定的人身依附關係,也存在賣兒賣女的事情,但是,應該不會有奴隸主完全控制奴隸生命的現象了呀?怎麼會在封建社會裡,還會有奴隸社會的景象呢?顯然,他考慮問題,完全是從概念出發,是一種教條主義的思路。不錯,從大的方面來說,清朝定鼎北京以後,承襲了明朝的社會結構,確實還是地主階級和人身不完全受控的佃農,以及自耕農等屬於大多數眾生的存在狀態;但是,滿族自己,進關前和進關後,都有奴隸存在。曹雪芹家族,就是滿族正白旗的包衣。包衣就是奴隸,儘管皇帝主子喜歡你的時候,可以讓你作官享福,可是一旦治起罪來,那就比漢族犯官的命運更慘。漢族官員被治罪無非殺頭或入獄,包衣被治罪,那就還可能被發配到邊陲去給“披甲人”(守護邊境的士兵)為奴。在康熙朝煊赫一時的蘇州織造李煦(就是書中賈母原型的親哥哥)——光他留下的給康熙的奏摺和康熙在那些奏摺上的批示就構成頗厚的一本書,現在有鉛印本,大家如有興趣無妨找來看看——在康熙薨逝雍正繼位後,立刻被抄家治罪,他的下場,就比殺頭還慘。因為李家是世代包衣,這種生命主子是輕易不殺的,總要當做非人的奴隸耗盡其生命才覺得“合算”,雍正就把差不多已經七十歲的李煦發配到邊陲去給“披甲人”(最基層的士兵,雖然地位卑賤,但畢竟是“人”)為奴,具體地點是打牲烏拉(現黑龍江布特拉旗),當時是極寒苦的地方。到了那裡,脖子上還要栓上繩索,“狗蓄之”。曾在錦繡江南享受了幾十年雅緻生活,並曾幾次接駕康熙,風光到不堪地步的李煦,老年竟是這樣的下場!當然,他在那地方沒多久也就一命嗚呼了。因為李煦本身就是皇家的奴隸,因此他的所有家眷和奴僕也就都是奴隸,雍正把他抄家治罪後,將大部分他的家人奴僕賞給了去奉旨抄他家的官員,其餘的押解到北京,在崇文門公開變賣。這就是在清朝那樣一個大體是封建社會的政權下,依然保留著奴隸制度的複雜的社會景觀。那麼,在李煦,當然也包括曹寅,以及“真事隱”後,以“假語存”呈現在書中的四大家族那樣的家庭的內部結構裡,存在著奴隸主和人身完全沒有自由的奴隸之間的階級關係,我們也就可以理解了。第六十三回曾寫道:“賈府二宅皆有先人當年所獲之囚賜為奴隸,只不過令其飼養馬匹,皆不堪大用。”

奴隸二字明寫。後面第七十四回,寫抄揀大觀園後,惜春不能容忍入畫,讓尤氏趕緊帶出去“或打、或殺、或賣”,她為什麼把“被賣”說在“被殺”後頭?因為“被殺”可能還是非奴隸的“罪人”的待遇,但“被賣”,那就慘痛無比,屬於非人的待遇了!再引用一次第四十五回賴嬤嬤的那句話:“你那裡知道奴才兩字是怎麼寫的!”這是具有清朝包衣世家身世的作者,才寫得出的極沉痛極慘烈的喟嘆。讀,一定要讀懂這些地方,方解其中苦澀之味。 這一回很快把季節轉到第三春的仲春時節,“爭奈寶玉因冷遁了柳湘蓮,劍刎了尤小妹,金逝了尤二姐,氣病了柳五兒,連連接接,閒愁胡恨,一重不了一重添,弄的情色若痴,言語常亂,似染怔忡之疾。”怔忡之疾就是受驚後心臟跳動不正常,心理上抑鬱,造成思維和語言障礙,這病可不那麼容易治愈。襲人想出的辦法很對,就是拼命讓寶玉開心。於是就寫到怡紅院早起,晴雯、麝月、芳官抓癢玩鬧,襲人故意叫寶玉去看,寶玉就去解救被抓的芳官,四個人鬧作一處。這個地方有一句寫晴雯穿著“紅睡鞋”,滿族的天足女子睡覺是不穿睡鞋的,只有“三寸金蓮”的漢族纏足女子才睡覺時穿“睡鞋”,這很細微的筆觸,再次證明晴雯是個漢族纏足的姑娘。接著寫李紈處的丫頭碧月來找東西,看見怡紅院的熱鬧情景大表羨慕。

接下去才是這一回的正題。林黛玉的《桃花行》和她的《葬花詞》一樣,既是自我命運的喟嘆,也是“群芳”共同的哀歌。最後兩句:“一聲杜宇春歸盡,寂寞簾櫳空月痕。”1957年以後的通行本“簾櫳”全印成“簾櫳”,這又派生出關於漢字簡化的問題。現代漢語把“簾”和“簾”合併為一個字,但是中國傳統的遮窗物有的是細竹絲編的,叫做“簾”或“簾櫳”,可以捲起和放落,晚上月光可以透過那簾櫳的縫隙射進來,站得離那簾櫳遠點,還可能大體上望見月亮的形態,所以中國古詩詞裡有“一簾明月”的措辭,把我們引入非常幽靜非常美麗的意境。而“簾”則是紡織品製作的,放下或閉攏後是不可能有簾櫳那樣的月光滲透效果的,當然,軟簾可以取K形狀態,構成優美曲線,也可以營造出詩情畫意。但“簾”與“櫳”卻構不成一個概念,“簾櫳”是說不通的。週匯本在這點上則非常注意,雖然大體上也採用簡化字排印,但遇到這種牽扯到傳統文化的特殊寫法時,則一律避免“不合理簡化”,該繁則繁。周汝昌先生有一個重要觀點,就是他認為應該被視為新國學的精髓,年輕人了解國學,了解大中華的傳統文化,無妨從入手,這樣切入,既豐富,又有趣。那麼了解“簾”與“簾”的區別,其實就是了解傳統中國窗文化的一例。週匯本第七十回《桃花行》最後一句不印成“簾櫳”而印成“簾櫳”,僅此一詞,也顯示出了其可貴之處。

根據我個人的研究,還認為這最後一句,也是在暗示書中的“月”派勢力,已是強弩之末。 在由桃花社過渡到柳絮詞那段情節中間,曹雪芹又特意寫到王子騰夫人到府、賈政寄來家書將於六七月回京等等事情,其中特別提到“王子騰之女許以保寧侯之子為妻”,可見四大家族之間,是盡量去互相婚配的。誤讀第二十九回賈母回絕張道士提親時的那幾句話,斷定賈府在婚配上不論家業根基的看法,更可以打消了。 因為賈政即將回來,回來後免不了要查寶玉的功課,“書是第一件,字是第二件”,但是寶玉平日哪裡把這些“正經事”放在心上,於是臨時抱佛腳,臨帖寫字湊數。眾姐妹也都幫忙,黛玉最積極,讓紫鵑送去足足一卷。正當寶玉手忙腳亂瞎對付時,“可巧近海一帶海嘯,又糟蹋了幾處生民。地方官題本奏聞,奉旨就著賈政順路查看賑濟回來”。這樣賈政回家的時間又推到了冬底,寶玉自然喜出望外,“仍是照舊遊蕩”。於是,大觀園裡的詩歌活動,才又恢復起來。接下去就引出了眾人寫柳絮詞的主要情節。

前面講過,曹雪芹寫,不是按順序一回一回往下寫,而是跳著寫,北京話叫“花插著”寫。但是,他顯然又有著極為精密的整體構思。不知道他是先寫的第五回還是先寫的第七十回,在第五回裡,他寫到太虛幻境里金陵十二釵正冊的頭一頁上就有關於黛、釵的判詞:“可嘆停機德,堪憐詠絮才,玉帶林中掛,金簪雪裡埋。”可見寫大觀園眾女兒填柳絮詞,是他通盤計劃裡不可或缺的一個重要環節,絕非即興而為的文字。 曹雪芹這樣安排詠絮的情節:第一首柳絮詞是湘雲偶成,這首小令詞意比較淺顯,但如果把秦可卿的偈語放在心上,那麼“且住,且住,莫使春光別去”的結句,也就變得相當的沉重。是呀,這些如花美眷如此優游的春光,真是少一寸是一寸了啊!

曹雪芹總不願寫雷同的文字,這次他故意寫探春不能完卷,寶玉自己作不成,替探春續完那闋《南柯子》。詞意是暗示探春遠嫁的命運。探春一去難返,所以她寫到“一任東西南北,各分離”戛然而止。下半闋由寶玉續,最後兩句是“縱是明春再見,隔年期”,只體現出寶玉等親人的一種期盼,是並不能實現的,高鶚續書寫探春遠嫁後很快回來,完全不符合曹雪芹的寫作意圖。 然後就是黛玉的那闋《唐多令》。這闋詞曹雪芹肯定是下工夫寫的,實在太好了,天然渾成的程度,可以跟元妃省親時她替寶玉作的那首《杏簾在望》媲美。 “粉墮百花洲”,意味著她自己最後是以沈水的方式結束在塵世的生活,這和第六十四回《五美吟》第一首第一句“一代傾城逐浪花”一樣,構成同樣的象徵。只是第六十四回的那五首詩可能是曹雪芹寫過,但後來母稿破損或被浸漬了,字跡已經不全不清,由別人補綴的,因此藝術上不那麼成功。寶琴的,被詩社認定為是落第之作,其實很好:“漢苑零星有限,隋堤點綴無窮。三春事業付東風,明月梅花一夢。幾處落紅庭院?誰家香雪簾櫳?江南江北一般同,偏是離人恨重!”其中關於八十回後情節的暗示不少。 “三春事業付東風”,這句裡的“三春”絕對無法與元、迎、探、惜裡的三位掛鉤,明白無誤地是個時間概念。那麼“三春事業”是什麼事業呢?就是“月”派想取代“日”派的事業,而這事業在“三春去後”“付東風”,也就是泡了湯,沐浴“明月”光輝成為夢想,寶琴嫁給梅翰林兒子的婚事也一併成為泡影。寶琴本自江南而來,估計八十回後還會再返江南,結果她發現“江南江北一般同”,四大家族南北受挫,往常歡聚的人們,全成了離亂的哀鴻。我們再把第五十一回她寫的那首《梅花觀懷古》拿來對照,那裡面是“別西風”,這裡面是“付東風”,看來還是“東風”壓倒了“西風”,她嫁給梅家成為一夢,但卻還有另一人娶她,“不在梅邊在柳邊”,她嫁給了柳湘蓮。再回過頭讀第五十回她寫的《吟紅梅花得花字》:“閑庭曲檻無余雪,流水空山有落霞”,也就好懂了,就是說到後來薛家的人除了她自己全都被滅絕了,但虧得她還有“流水”(湘)和“落霞”(霞色如蓮)相依靠,以度殘生。

寶釵的《臨江仙》,過去論家都強調“好風頻借力,送我上青雲”的結句,揭示寶釵到頭來還是希望能憑藉正統的“風力”去“攀升”,但現在我要強調其中“萬縷千絲終不改,任他隨聚隨分”這兩句。這是暗示她嫁給寶玉後,聚而不久,寶玉就去當了和尚,與她分離,她愛“正統”(好風),而“正統”並不愛她,她最後也還是難免“隨逝水”、“委芳塵”,魂歸薄命司。吟柳絮之後就是放風箏的情節。所出現的風箏,以及每個人放風箏的情況,寫得生動活潑,也都具有寓意: 落到瀟湘館竹叢上的風箏——大蝴蝶——大老爺那院裡嫣紅姑娘的 瀟湘館小丫頭們忙著拿出的風箏——美人 翠墨取來探春的風箏——軟翅子大鳳凰 寶玉讓去取賴大娘送的風箏——大魚——已被晴雯放走寶玉又讓再拿一個——大螃蟹——歸了賈環襲人讓小丫頭拿來林大娘送的——做得十分精緻的美人,寶玉放不起這個,又取一個來放——黛玉放的剪線遠去後,寶玉說若落在荒郊野地無人煙處替他寂寞,把我這個放去,叫他兩個作伴兒罷!

於是也剪斷自己的風箏線,照先放了 寶琴讓人取來自己的——大紅蝙蝠 寶釵取了一個來——一連七個大雁的 探春正要剪線放走自己的鳳凰——天上也有一個鳳凰,漸逼近來,和這鳳凰絞在一處,又見一個門扇大的玲瓏喜字兒帶響鞭的風箏,在半天如鐘鳴一般,也逼近來——與兩個鳳凰絞在一處——三下齊收亂頓,誰知線都斷了,飄飄搖搖都去了。 其中關於探春放風箏的描寫的寓意最值得注意,我在《揭秘〈紅樓夢〉》裡詳細解釋過,這預示著探春的遠嫁,雖然表面上還算風光,但其實是充當皇帝“和番”的一枚棋子,從此遠徙異國他鄉,再難返回,悲苦異常。書中閒適美好的場景,隨著這些風箏的遠去消逝,也就差不多全寫完了。這以後的文字,如陰霾悶雷,漸次向我們展開美人美事如何被撕裂毀滅的悲劇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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