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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紅樓二尤”的自救悲劇

劉心武揭秘紅樓夢3 刘心武 5056 2018-03-20
這六回是關於“紅樓二尤”的故事。我覺得二尤的故事很可能也是曹雪芹從舊作《風月寶鑑》裡取出融合到裡來的。他融合得相當成功。把二尤設計成尤氏的兩個妹子,但卻又並無血緣關係。又把尤三姐和柳湘蓮勾連起來。曹雪芹在全書開篇就通過賈寶玉之口,提出了“女人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的驚人觀念,又在第五十九回通過春燕引用了賈寶玉的著名論斷:“女孩兒未出家,是顆無價的寶珠;出了嫁,不知怎麼變出許多的毛病來,雖是顆珠子,卻沒有光彩寶色,是顆死的了;再老老,更變的不是珠子,竟是魚眼睛了。分明一個人,怎麼變出三樣來?”(注意週匯本跟以往通行本不同,第一句取“出家”的寫法,後面又取“再老老”的寫法,為何這樣寫,周先生在註釋中都加了說明。)六十四回前面的故事裡,他刻畫了“水作骨肉”的青春女性系列,也通過對許多“蠢婦”的描寫,使我們知道封建婚姻和禮教如何讓寶珠成了死珠再變成魚眼睛。但是到了這六回,他卻塑造了尤二姐和尤三姐這兩個出乎讀者意料的女性形象,進一步展拓了全書的社會景觀與思想內涵。

尤二姐和尤三姐剛出場時,都還未嫁。尤二姐雖然曾經指腹為婚,但婆家已經破落根本無力聘娶,後來拿去十兩銀子退婚,對方也就畫押認可。按說,她們也該是如水之純,是兩顆寶珠。但曹雪芹寫她們,一出場就輕浮浪蕩,還跟讀者交底,說她們跟賈珍、賈蓉“素有聚之誚”,這可不是一般的不潔淨。這種動物據說是亂倫交配的,“聚”就是指父子兩輩與同樣的女子鬼混,而且珍、蓉父子這方面的穢行聲播於外,被人私下里譏議嘲笑。二尤這樣的女子,儘管未嫁,早已破身,雖可能有被脅迫的一面,卻也是自己半推半就,她們算不得是“水作的骨肉”、“無價的寶珠”,勉強喻水,也只能是雨後泥窪中的髒水;勉強喻珠,也只能算半死的渾濁之珠。 但曹雪芹下筆寫她們,雖然冷靜地寫出了她們的浮浪,卻又透露出無限的惋惜與憐惜。他在這六回書裡,實際上寫的是兩個塵世不潔淨的女子,努力救贖,卻終於還是不能修成正果,一個壯烈自刎,一個淒慘吞金,成為封建社會漫漫長夜裡的兩個犧牲品。

曹雪芹在第五十九回,通過春燕轉述寶玉的話,實際上是說出了他自己的話,那段話的中心意思是,那個社會的婚姻會使本來純潔的女子變質。閨中女兒一出家(走出家門嫁人),就被組織到了那個社會的權力結構中,成為利益集團維護既得利益、爭奪更多利益的工具之一,喪失了原有的自然狀態——而青春少女的原生態,是最純淨最美麗的。當然,他在使用這個論斷時是具有變通性的。比如對鳳姐,對李紈,對尤氏,這些女性已經出嫁,也確實各自都受到男權社會一定的污染——鳳姐戀權貪財,尤氏順從獨夫,李紈在關鍵時刻自私而不能積陰騭——但他依然沒把她們當成“死珠”、“魚眼”,而是準確而細膩地刻畫出她們尚存的天然善美——鳳姐理家中的人情面,尤氏處世中的寬厚面,李紈對待弟妹的溫馨面。

也許是曹雪芹刻意要把自己的女性觀補充得更完整而避免片面,他寫尤二姐和尤三姐的故事時,把這兩個女性的救贖之途,恰恰定位於嫁人。他彷彿在擴展第五十九回中的那個論述,在“分明一個人,怎麼變成三樣來”之後,接著再這樣說:也有另樣情況,那就是,女兒在家時失了身,好比珠子被玷污,只要認認真真嫁人,痛改前非,好好過日子,那麼,也還可以洗去污垢,返璞歸真。這樣,他就寫出了生命狀態的多樣性,為受玷污的年輕女性指出了自我救贖的可能性。 尤二姐被賈璉私娶後,一直為自己早先的失足懺悔,一心一意地想回歸貞靜賢淑。尤三姐跟賈珍、賈璉破臉廝鬧後,也終於決心自主擇婿,從此一心一意地安分生活。在任何一種社會裡,通過自主戀愛、自主擇偶,使以往的荒唐成為深藏的記憶,在新的社會關係裡救贖出一個新我,都不失為一種構建和諧穩定人生的良策。現在的社會環境中,這樣的努力是有可能營造出喜劇效果的。但是,在所描寫的那個時代那樣的社會環境裡,大家都看到了,二尤全都沒有達到預期的目的,她們成為全書中新一輪悲慘殞命的如花美眷。

尤二姐之死,其中最關鍵的因素當然是鳳姐的借刀殺人。但讀過這幾回的故事後,我所接觸到的“紅迷”朋友裡,很有些是並不痛恨鳳姐的,因為是賈璉偷娶先損害了鳳姐的利益,她是被迫進行“自衛反擊”。有一位朋友更對我說,她覺得鳳姐對賈璉的性控制,前提是她自己並非性冷感、性無能和性變態,書裡有多次描寫,說明她是能夠滿足賈璉的性需求的。因此,除了平兒以外,跟平兒陪嫁過來的三個,以及她過門前賈璉身邊的兩個,都被她一一排除,直到她計除尤二姐,又終於弄灰了秋桐,都屬於無形中在推進一夫一妻的現代婚姻制度。所以,她的潑醋也好,“拔刺”也好,客觀上都是具有進步意義的!不知大家對這位“紅迷”朋友的觀點,能夠認同否? 尤三姐之死,關鍵因素竟是寶玉對柳湘蓮說的那幾句話。有“紅迷”朋友喟嘆:曹雪芹寫得未免太冷酷了!他這樣歸納:“王夫人一掌死金釧,賈寶玉一語死三姐,傻大姐一笑死晴雯。”這裡只說賈寶玉一語死三姐。柳湘蓮向寶玉詢問情況,寶玉怎麼會用那樣的口吻來回答呢?特別是最後那句:“真真一對尤物,他又姓尤。”他但凡不那麼說話,換個別的句子,也許就不至於立馬惹出柳湘蓮那麼強烈的反感,而柳湘蓮就算心存疑忌,熬到與尤三姐見面,也許就會冰釋惡感,那麼,事情也就不至於發展到“揉碎桃花紅滿地”的慘烈程度。曹雪芹為什麼要這樣寫?我想,他大概是想寫出人生與命運的詭譎。有的人,有的事,固然有其可尋繹的因果,卻也往往更有諸多說不清道不明的玄機在裡面。我們實在應該懂得,正因如此,任何人不可自稱能解釋一切,把握一切。

這六回書,其中兩回,被諸多研究者指出並非曹雪芹原筆。周汝昌先生認為,第六十四回,可能還是根據曹雪芹殘稿補綴的,多少還保留著些曹雪芹的文風;第六十七回,從行文風格上說,完全不及格,應該整個是別人後補的,但整理、補寫這兩回文字的,也並非曹雪芹去世二十幾年後續書的高鶚,應該是跟曹雪芹比較接近的人,有可能是脂硯齋,或別的類似的人物。第六十四回裡,黛玉有《五美吟》,五首詩詩意淡薄,大不如前面的諸詩,但有條脂硯齋批語說:“《五美吟》與後《十獨吟》對照。”這就告訴我們,八十回後,也許仍是黛玉,也許是別的人——寶釵?湘雲? ——有寫《十獨吟》的情節。 “十獨”估計也是十個歷史人物,但何謂“獨”?指孤獨者?是十位女性,還是男、女混合的十個被吟誦的對象?值得探究。

第六十七回,前半回的情節非常牽強,後半回的寫法與第四十四回前半回太雷同,文字則完全沒有了曹雪芹筆下的生猛靈動,尤其其中襲人去鳳姐處,關於給巧姐兒做小兜肚的一段文字,敷衍成文,板澀不堪。曹雪芹的文字,特別是寫人物說話,常常是一個人一種聲口,也就是能鋪排性格語言,即使是配角的語言,也如聞其聲,連說話者的抑揚頓挫,都彷彿錄了音般從紙上飛出。比如第六十五回和第六十六回,賈璉的小廝興兒在二尤面前痛陳榮府各位主子的情況,就被他寫得異常生動,完全符合興兒那一層次人物的心理狀態和語言習慣,讀來令人忍俊不住。現在我把興兒說及府裡各人情況的話語抄在下面,其中的空白,請讀者按週匯本正文補足,希望讀者諸君能在這樣的重溫中,對曹雪芹的語言藝術再作深入體味:——關於王熙鳳:

提起我們奶奶來,告訴不得,奶奶______,______……恨不得把銀子錢省下來,堆成山,好叫老太太、太太說他會過日子,殊不知苦了下人,他討好兒。佔著有好事,他就不等別人去說,他______,或有了不好事,或他自己錯了,他便______,他還______。如今連他正緊婆婆大太太都嫌了他,說他______,______,自家的事不管,倒替人家去瞎張羅……(針對尤二姐說“我還要找了你奶奶去呢”)奶奶千萬不要去。我告訴奶奶,一輩子別見他才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都佔全了……他看見奶奶比他標致,又比他得人心,他怎肯幹休善罷?人家是______,他是______。凡丫頭們二爺多看一眼,他有本事當著爺______……

——關於李紈和眾小姐: 我們家的這位寡婦奶奶,他的渾名叫作______,第一個善德人……二姑娘的渾名是______,______。 三姑娘的渾名是______……______,無人不愛的,也是一位神道,可惜不是太太養的,______。 另外有兩個姑娘,真是______,______。一個是我們姑太太的女兒……一肚子文章,只是一身多病,這樣的天,還穿夾的出來,______。我們這起沒王法的嘴,都悄悄的叫他______。還有一位姨太太的女兒……竟是______……我們……見了他們兩個,不敢出氣兒……是怕這氣大了,______,______。 這段話一直繼續到第六十六回開頭。值得注意的是,連興兒這樣的榮府下層人物,也認定老太太給寶玉定的親就是黛玉,再過三二年,老太太一開言,就辦喜事了。可見寶、黛的愛情悲劇,賈母在世還不至於發生,賈母去世後,沒了靠山,王夫人、薛姨媽那方面的家族勢力,才能達到排除黛玉安排寶釵,進而將賈家財產更牢靠地掌握到王家手中的目的。

第六十六回寫賈赦派賈璉去平安州——這個地名有反諷意味,因為恰恰在這個州的管轄範圍裡,薛蟠的商隊遭到強盜打劫——固然是為了從情節發展上,為鳳姐設計把尤二姐賺進大觀園留下足夠的時間,同時,也是一個重要的伏筆:賈赦如此私自交結平安州節度使,行一些詭秘的勾當,是有違王法的,賈府事敗,賈赦的這種罪行構成了“第一張多米諾骨牌”。 有人說,曹雪芹寫女性,不是從頭寫到腳,總是頭上、身上寫得精細,而對腳卻含混其辭。他這樣寫,也是“煙雲模糊”的手法。目的呢,是為了迴避一個敏感的問題:那些女性的腳究竟是天足,還是“三寸金蓮”。現在有的年輕人可能不理解:這有什麼敏感的呢?要知道,清代的滿族婦女,是不纏足的,當時所謂婦女的旗裝,一般的形式是梳“兩把頭”,穿寬袖高領旗袍,腳蹬花盆底鞋。但清代的漢族婦女,則仍和明朝一樣,普遍纏足。曹雪芹祖上被清軍俘虜,編入正白旗,雖是漢族,卻又不得不依照滿族的生活方式來過日子,因此,後來家族裡的小姐,就都保持天足,並不纏足。可以推想,里女性原型的腳部情況,就比較複雜,尤其是丫頭們,有的家生家養,依照滿族婦女習俗不纏足,有的卻是從社會上買來的漢族女子,那就是纏足的。如果寫小說的時候把這種天足和“金蓮”並存的情況明確描繪出來,就會把故事的時代背景寫得過分鑿實,這不僅不符合他那將“真事”隱藏在“假語”裡保存的寫作宗旨,也可能會僅僅因為對一些婦女足部的描寫而被指斥為“干涉時世”,墜入“文字獄”的網羅中。不過曹雪芹雖然竭力迴避這方面的描寫,終究也還是免不了偶有逗漏。第六十五回描寫到尤三姐為反抗賈珍、賈璉的調戲而佯狂的肢體語言,其中一句就是“一對金蓮或敲或併,沒半刻斯文”。第六十九回鳳姐帶尤二姐去見賈母,賈母看完肉皮和手,鴛鴦又揭起裙子來——就是讓賈母看她的“金蓮”纏得怎麼樣,如果是天足就用不著這麼審查——賈母評價說“竟是個齊全孩子”,可見尤二姐和尤三姐,還有她們的生母尤老娘,都是漢族婦女。第七十八回寶玉祭晴雯的誄文裡有“捉迷屏後,蓮瓣無聲”的句子,晴雯本是賴嬤嬤買來敬獻給賈母的,可見她也是個漢族女子。書裡丫頭、婆子罵“小蹄子”,被罵的當然就是纏足的;又有用“那裡就走大了腳”來責怪偷懶的話,當然針對的也是纏足的丫頭。書里四大家族的小姐們,包括鳳姐,應該全是天足,她們之間笑罵時也會說些粗話,但沒有用“小蹄子”這個詞彙的。此外,李紈、尤氏是天足還是“金蓮”,就很難猜測,林黛玉也難說,她母親賈敏應該是天足,嫁給林如海,林家可能是漢族,那麼,究竟她是根據林家的風俗纏足,還是跟隨母親保持天足,就不得而知了。第七十三回寫到傻大姐,特別點明她是“兩隻大腳”,可見榮國府僕婦中天足者也大有人在。

書裡的人物多有原型,那麼,書裡的院宇園林、街道坊巷,是不是也會有原型呢?回答是肯定的。周汝昌先生就考證出現在仍大體保持著規模的晚清的恭王府及其花園,是榮國府和大觀園的原型。當然,曹雪芹在書裡將其誇張、渲染了,又從別的真實素材裡挪移、拆借了若干成分,再加以藝術想像,構成了小說裡那些人物活動其中的故事空間。我曾在北京恭王府牆外生活了十幾年,對那一帶的地理環境十分熟悉,因此,當我讀到第六十四回這樣的交代:“賈璉……於寧榮街後二里遠近小花枝巷內買定一所房子……”就備感親切,因為在恭王府西北二里遠近的地方,現在也還有條小胡同,一直叫花枝胡同。這不會是巧合。這再次說明曹雪芹書寫的這個文本,不是純虛構的,而是“真事隱”後以“假語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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