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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零碎雜角”、“無意隨手”皆見功力

劉心武揭秘紅樓夢3 刘心武 3410 2018-03-20
“探春理家”的故事是讀者所熟悉的。曹雪芹採取了一種客觀的、多視角的冷靜寫法。鳳姐病休,李紈、探春奉王夫人之命理家,後來又特請寶釵協助。 “他三人如此一理,更覺比鳳姐當權時更謹慎了些,因此里外下人都暗中抱怨說:'剛剛的倒了一個巡海夜叉,又添了三個鎮山太歲,越性連夜裡偷著吃酒頑的工夫都沒了。'”這樣的敘述句子是難能可貴的。上一段我分析第五十四回時,特別講到秋紋。這一回又有秋紋出現。她大搖大擺來到議事廳前,外面的執事媳婦們告訴她裡面擺飯,等撤下飯桌子來再去回話(那時候北方貴族家庭也往往是在炕上或矮板榻上放個小炕桌吃飯,吃完要把那小炕桌撤下)。秋紋滿不在乎,笑道:“我比不得你們,我那裡等得。”說著就往裡闖。平兒站起來及時叫住她,她還意態悠然,問平兒:“你又在這裡充什麼外圍的防護?”還一回身坐到平兒的坐褥上,完全是一副恃寵無畏的姿態(可惜所恃的只是主人寶玉的寵,本身是毫無仗恃的)。及至平兒把情況向她說明,得知即使是寶玉,探春現在也敢駁回,而且越是寶玉這樣被老太太、太太寵著的,越要拿來駁兩件,以鎮壓住眾人的口聲,便伸舌笑道:“幸而平姐姐在這裡,沒的燥一鼻子灰,我趁早知會他們去。”說著便起身走了。曹雪芹真是細針密縫,精刺巧繡,在展示探春理家的故事,刻畫探春、李紈、寶釵、趙姨娘、吳新登家的、平兒等構成“大戲”的主角時,還不忘得便就入地再描補一下“每覺器小”的秋紋這樣一個“零碎雜角”。這是了不起的藝術功力。

在第五十三回裡寫到賈母在花廳上(這個花廳在黛玉初進榮國府的時候還沒有,是在第四十四回鳳姐生日宴之前才新蓋起的)大擺家宴,極盡奢華之能事,對所使用的物件有細緻的描寫,根據程乙本印行的通行本,全刪去了其中關於“慧紋”的一段文字,這是很不應該的。這段文字其實是很重要的。它介紹在各種物件裡,有一種纓珞最名貴,是姑蘇女子慧娘的作品,她刺繡出的作品“皆從雅本來,非一味濃艷匠工可比”,而且全然出自興趣,並非為市賣而作;因為她的繡品實在太好了,所以已不能叫做“慧繡”而要稱為“慧紋”。這段文字可以看做是曹雪芹的美學宣言,他的文字也真有“慧紋”的韻致。第五十六回回目後半部分對寶釵的形容,1957年人文社通行本作“賢寶釵”,1982年紅學所校注本作“時寶釵”,我過去覺得應該是“時寶釵”,週匯本根據三種古本作“識寶釵”,現在我認識到週匯本所擇是符合曹雪芹原筆原意的。戚序本在這一回回後保留著一條脂批,說得很清楚:“探春看得遠,拿得定,說得出,辦得來,是有才幹者,故贈以'敏'字。寶釵認的真,用的當,責的專,待的厚,是善知人者,故贈以'識'字。'敏'與'識'合,何事不濟?”第五十五回最後寫鳳姐、平兒密議家事,值得讀者特別注意。鳳姐聽了平兒對探春理家情況的匯報,先是讚“好好,好個三姑娘”,然後說到她庶出的弱點,最後說“將來不知那個沒造化的挑庶正誤了事呢!也不知那個有造化的不挑庶正得了去”,暗示探春後來的婚事與庶正無關。平兒提起:“將來還有三四位姑娘,兩三個小爺,一位老祖宗,這幾件大事未完呢。”三四位姑娘,按說指的應該都是賈姓的:迎春、探春、惜春、巧姐;兩三個小爺指的是寶玉、賈環、賈蘭。鳳姐就說:“寶玉和林姑娘他兩個,一娶一嫁,可以使不著官中的錢,老太太自有梯己拿出來。”她這樣說,是把二玉的婚事當做同一樁事,可見賈母在二玉婚事上的態度,並沒有因詢問寶琴年庚和家庭景況而動搖,鳳姐心裡是清楚的。說到迎春,鳳姐的話很怪:“二姑娘是大老爺那邊的,也不算。”後來又說:“二姑娘更不中用,亦且不是這屋裡的人。”似乎迎春的婚事,榮國府根本用不著花錢。可是她又接著說:“四姑娘小呢,蘭小子更小,環兒更是個燎毛的小凍貓子,只等有熱灶火坑讓他鑽去吧!”四姑娘是寧國府的,按說不應該算進來,也更應該說“亦且不是這屋裡的人”。可是鳳姐說到惜春時毫不見外,在計算花費時把她算進“剩下兩三個”裡頭,說“滿破著每人得花上一萬銀子”,“環哥娶親有限,花上三千銀子,不拘那裡省一抿子也就夠了”。這真讓人納悶,書裡不是設定榮國府賈母的大兒子是賈赦嗎?賈赦的女兒迎春,是大房的女兒,計算榮國府嫁女的花費,頭一個就應該算到她呀,怎麼竟將她排除在外呢?惜春的出嫁,按說應該由寧國府出錢呀,她哥嫂應該管呀,怎麼會由榮國府來為她花一萬銀子呢?這個地方,就逗漏出來,在將“真事”隱到“假語”中保存時,對真實生活中的人物關係,有所忌諱,有所規避,因此有所挪移,有所合併。賈政的原型,應該是曹頫。曹頫是成年後才過繼給曹寅遺孀李氏的,書裡所寫的榮國府,中軸線主建築群由賈政王夫人居住,是按生活中曹頫過繼後擔任江寧織造的那種狀況寫的(不過地點移到了北京)。書裡的賈赦的原型是曹頫的親哥哥,他並沒有一起過繼到李氏跟前,小說只是為了敘述上的方便,就把他設定為賈母的大兒子,但在鋪排故事時,又按照生活裡各自真實的生活空間來安排人物居所,於是才形成了現在我們所看到的文本現象。迎春的原型既然是曹頫哥哥的女兒,那當然屬於另門別屋的一位姑娘,她的婚事,曹頫家當然用不著花錢。第五十六回,正面寫到江南甄家。甄家那時還很興旺,奉旨進京,甄夫人帶了三姑娘隨行。賈母自己說出,甄家的大姑娘和二姑娘都在京城,應該是嫁了貴婿,二姑娘跟賈府來往更加密切,因此,賈母應該是知道這幾姐妹是有個寶貝弟弟的。在見到薛寶琴後,想起寶琴來自南京,又聯想到南京有“老親”甄家,並且粗知甄家也有位公子,起了為甄家公子做媒,讓寶琴成為甄、賈兩家世代情誼的新紐帶的念頭,也是合情合理的。而最能揣摩賈母心理的鳳姐,也就動了這個心眼。薛姨媽以為賈母是要把寶琴配給寶玉——第五十七回她還這麼說——她也只能是那樣的見識,並且“心中固也遂意”。倘若寶琴沒有跟梅翰林之子定親,那麼,寶釵雖然不能嫁寶玉,寶琴嫁寶玉也不錯。因為寶琴父親已辭世,母親又病危,她等於就是薛蝌、寶琴兩兄妹的監護人,寶琴嫁寶玉的好處,她能安享。但賈母偏沒明說用意,這也是曹雪芹使用的“煙雲模糊法”。這是我現在對第五十回裡那段情節的詮釋,提出來請“紅迷”朋友們一起討論。第五十七回的內容很豐富,其中還有邢岫煙許配薛蝌,以及湘、黛不識當票等情節,但它著力來寫的,應該是紫鵑這個角色。這一回無妨叫做“紫鵑正傳”,最生動的一筆是當薛姨媽順嘴說到不如把黛玉說給寶玉時,本不在近處的紫鵑聽到後跑過去對薛姨媽說:“姨太太既有這個主意,為什麼不和老太太說去?”把紫鵑作為黛玉的知心朋友,滿心希望黛玉幸福的那一份急切,表現得力透紙背。不過,這個地方我有一點跟周先生不同的看法。古本里,有六本對紫鵑那句話的後半句的寫法是“為什麼不和太太說去”,只有兩本是“為什麼不和老太太說去”,周先生取“老太太”的寫法而不取“太太”的寫法,固然有一定道理,因為薛姨媽是從賈母的話茬儿說及這話的。但是,我覺得紫鵑對賈母和王夫人對黛玉的不同態度(前者明朗後者曖昧)還是心中有數的。而且,根據那種家庭的“遊戲規則”,寶玉的婚事,應該是賈政王夫人來決定,再請示賈母。賈母當然有否決權,但王夫人不主動提出,賈母也難越俎代庖。薛姨媽作為一個外姓親戚,沒有到賈母面前議論寶玉親事的資格(這和薛蝌的婚事不一樣,薛蝌沒了父親,母親已不省人事,她就是薛蝌的監護人,而所想娶的是邢夫人的侄女兒,當然就可以通過鳳姐去向賈母求得幫助),所以,紫鵑才跑過去跟薛姨媽說:“為什麼不和太太說去?”因為只有薛姨媽跟王夫人說,王夫人再跟賈母說,才合乎程序。紫鵑是將了薛姨媽一軍,在她想來,似乎這也未必不是一個能讓寶玉和黛玉“有情人終成眷屬”的辦法。

曹雪芹那“忙中偷閒”、無意隨手地在“大戲”中穿插“小戲”的手法,在這幾回裡運用得格外嫻熟。第五十七回,他非常自然地穿插進一段關於雪雁的故事:趙姨娘兄弟趙國基死了,和王夫人告了假,出去給她兄弟伴宿去坐夜,見雪雁去王夫人處取人參,就招手叫她。雪雁事後跟紫鵑說,原來第二天要送殯,跟趙姨娘的小丫頭小吉祥兒沒衣裳,要藉她的月白緞子襖兒。 “我想他們一般也有兩件子的,往臟地方去,恐怕弄髒了,自己的捨不得穿,故此借別人的。借我的弄髒了也是小事,只是我想,他素日有什麼好處到咱們跟前?所以我說了,我的衣裳、簪環都是姑娘叫紫鵑姐姐收著呢,如今先得去告訴他,還得回姑娘呢!姑娘又病著,竟廢了大事,誤了你老出門,不如再轉借罷。”這就又把一個前面只出現個名字的模糊人物,一下子對焦特寫,在讀者面前鮮活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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