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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不要忽略過場戲

劉心武揭秘紅樓夢3 刘心武 3463 2018-03-20
全書一百零八回,那麼,五十四回恰好是一半。寫到這裡,賈氏的盛時光景達於頂點。第十三回秦可卿給鳳姐託夢時說:“萬不可忘了那盛宴必散的俗語。”最後又念了一句偈語:“三春去後諸芳盡,各自須尋各自門。”這都體現著曹雪芹的總體構思,高鶚的續書恰恰是在這最關鍵的地方,違背了曹雪芹的原意。我在前面用了不少篇幅,分析出書裡故事的時間背景:從第十八回以後一直到第五十四回,都是寫的乾隆元年的事情,“一春已去”;從第五十五回到第六十九回,則是乾隆二年的事情;“二春去後”,從第七十回往後進入“三春”;估計在八十五回左右,就會寫到“三春去後”群芳流散的大悲劇。 五十一回後半部分到五十二回,又重點寫晴雯。如果說前面第三十一回“晴雯撕扇”主要是突出晴雯“由著自己性子生活”的人格特點,那麼,五十二回裡“晴雯補裘”,則展示了她人格中的另一面,那就是在維護自己的人格尊嚴的前提下,又有急人所難、勇於承擔的高貴品質。她為寶玉病補雀金裘,並不是一個女奴在效忠自己的奴隸主,她和寶玉之間有一種淳樸自然、平等互賞的友情關係,這在第八回第一次描寫到她時,已經定下了基調:寶玉從梨香院醉酒而歸,她埋怨寶玉哄她研了那麼些墨卻等了一日,又爬高上梯貼斗方弄得兩手冰涼,寶玉聽了忙給她渥手。第五十二回她掙扎著為寶玉補裘,是為知心互賞的朋友“兩肋插刀”的義氣俠行。

有意思的是,曹雪芹寫晴雯,又是把她人格中的光輝面和混沌面糅合在一起來寫的,這是最難的寫法,而他竟寫得那樣的自然,那樣的天衣無縫。聽到墜兒有小竊的行為,她如一塊爆炭,立刻發作,大施酷刑,不等襲人歸來,甚至也不待徵求寶玉意見,便自作主張將墜兒立馬攆逐。晴雯嘴裡時常喊出攆這個出去攆那個出去的話頭,可她竟全然沒有自我保護的憂患意識,懵懂地以為自己既然是賈母喜歡的,到寶玉身邊又甚得寶玉欣賞,是絕無被攆逐的可能的。她不但常常以攆逐別人為口頭禪,自己賭起氣來,也常毫無所謂地讓寶玉攆她。命運就是那麼詭譎,到第七十四回以後,被盛怒的王夫人率先攆逐的,反而是她,寶玉也無法挽救。 墜兒這個角色,值得讀者關注。不要簡單地把她當做一個小偷看待。曹雪芹把這個角色設計成小紅的密友。小紅是大觀園裡難得的清醒者。墜兒應該深受小紅影響,朦朧地意識到像她們那樣的丫頭,前途非常暗淡,一般來說,無非是三五年後,“好不好拉出去,配一個小子”(第二十回李嬤嬤語),因此,應該為自己早作打算。小紅的辦法是先攀高枝,然後再安全撤離,自主選擇了賈芸為夫。墜兒呢,大家想想,她偷平兒那蝦鬚鐲自己戴?可能嗎?立刻拿去變賣?她那樣的小丫頭的月錢數目上下都是清楚的,在園子裡錢財都是由大丫頭給她們保管的,她馬上變賣了豈不等於自我暴露?何況也未必有通往外界變賣的渠道。那麼可想而知,墜兒偷下蝦鬚鐲,顯然是打算密藏到該被“拉出去配小子”的關口,那時候她有這樣一件值錢的珠寶,也就有了選擇“小子”的本錢,總不至於被胡亂地配給醜陋酗酒的糟糕小廝。墜兒這個角色的塑造,我認為曹雪芹是有深意存焉。

在平兒悄悄向麝月透露墜兒的偷竊行為時,還提到寶玉身邊還曾有個小丫頭叫良兒,良兒偷玉敗露被攆逐。我認為曹雪芹寫出這個良兒,也並非是以廢話贅文抻長篇幅,這又是一個伏筆,跟八十回後鳳姐“掃雪拾玉”的情節相關聯。 第五十三回和第五十四回裡,又有關於賈珍的不少描寫。賈珍接受莊頭烏敬孝的田租銀子和大量物品,那一情節在上世紀五十年代後被無數論家引用評述,以說明里寫到了地主階級對農民階級的殘酷剝削,特別是賈珍對烏敬孝說:“不和你們要,找誰去!”充分暴露出了剝削者兇惡的嘴臉。這樣的分析評述我是認同的,以階級鬥爭的視角解讀,是非常重要的一種研究方法,但曹雪芹在那個時代寫這樣一部書,他自己還不具備以階級鬥爭的思維來寫作的可能。他生活在十八世紀中期對外封閉的中國,馬克思和恩格斯創立階級鬥爭的學說是在十九世紀的歐洲。因此,我們可以說,因為曹雪芹的基本上是寫實的,作者忠於生活,他如實寫出了這樣一些那個社會的階級對立的情況,無形中為我們提供了用階級鬥爭視角分析作品的可能。這是他寫實主義的勝利,但終究還不能說曹雪芹就是刻意要寫階級鬥爭。

我的看法是,曹雪芹寫賈珍,他是全方位地來刻畫一個貴族家族族長的形象。賈珍這個人物他沒有像寫趙姨娘那樣來寫。趙姨娘被寫得一壞到底,比較平面化;賈珍他希望讀者作面面觀,寫得相當圓活。第五十三回寫接受烏莊頭繳租時,針對烏莊頭對皇家和賈府關係的幼稚想像,賈珍說了句歇後語:“黃柏木作磬槌子——外頭體面裡頭苦。”這是那個時代周旋在各派政治力量和家族各個利益集團之間的一個族長的發自內心的喟嘆。接下去,寫賈珍“負暄發放”——負暄就是曬太陽。 “賈珍看著收拾完備供器,趿著鞋,披著猞猁猻大裘,命人在廳柱下石磯上太陽中鋪了一個大狼皮褥子負暄,閒看各子弟們來領取年物。”這種年終發放年物的活動,對於大家族中的貧窘者來說是一項重要的福利,也是身為族長必須履行的一項凝聚宗族的重要工作。曹雪芹寫得非常細緻,也很生動。賈芹也跑來領取這項福利,被賈珍斥退。因為按宗族的“遊戲規則”,這些東西是發放給那些大家族裡沒有謀到差事、無進益的小叔叔小兄弟們的,賈芹已經獲得管理家廟的肥差,在家廟裡作威作福,賈珍掌握情況,因此將他罵一頓攆走。在第五十三回後半部分和第五十四回裡,有關賈珍的筆墨也不算少。他在榮國府宴席上的表現,可圈可點:一方面他具備為那樣一個家族披上溫情脈脈面紗的能力,敬完了長輩的酒,他還故意來一句:“妹妹們怎麼樣呢?”另一方面他也是耐著性子敷衍,所以當賈母終於讓他和賈璉“忙去罷”以後,大鬆一口氣,哥倆一起去追歡買笑,不在話下。賈氏祭宗祠的場面,曹雪芹偏通過薛寶琴的眼光寫出。這一筆歷代都有評家質疑:寶琴是外姓人,怎麼那個骨節眼上跑到賈氏宗祠裡去了?難以解釋。我覺得這跟前面寫她一人獨作十首燈謎詩一樣,曹雪芹是刻意把她作為一個賈氏家族盛極而衰的旁觀者來設計的,當然,最後她自己也被牽連,但在這之前,她有足夠的時間來冷眼掂掇。

第五十四回里賈母破陳腐舊套,提到曹寅編寫的一齣戲《續琵琶》,意義重大,更無可置疑地表明具有家族史的因素,而且賈母的原型就是蘇州織造李煦的那個嫁給了曹寅的妹妹。我在前面講座有所分析,這裡從略。這幾回里關於鳳姐的描寫,周汝昌先生指出,是接續上幾回寫她為了照顧寶玉和眾小姐等,不怕麻煩,在大觀園裡單設廚房,以及體恤邢岫煙的貧窘,主動關懷救濟,一路寫到她對襲人回家探母的細緻安排,都是在刻畫她人格的另一面,就是她具有為他人提供方便、營造幸福的熱心腸。曹雪芹寫鳳姐和寫賈珍一樣,都著力刻畫出複雜的生命現象,把人性寫得非常詭譎,完全跳出了寫“好人”或“壞人”的窠臼。 讀這幾回,和讀別的回一樣,千萬不要忽略一些“過場戲”。什麼是“過場戲”?一般來說,在回目所強調的主要情節以外的那些場面,都可以算是“過場戲”。在第三十七回裡,有一段“過場戲”,寫怡紅院的丫頭們在一起閒聊,話頭是從給小姐、太太、老太太們送東西引起的,其中話最多的是秋紋。秋紋這個角色常被一些讀者忽略不計,其實曹雪芹對秋紋的刻畫也是很值得玩味的。為過去通行本《增評補圖石頭記》作評的大某山民感嘆道:“一人有一人身份。秋紋諸事,每覺器小。”“器小”還不能等同於“小器”。第三十七回寫到秋紋因為得到賈母、王夫人的一點賞賜沾沾自喜,晴雯等告訴她王夫人賞她的衣裳其實是賞別人剩下的,她隨口說,“哪怕給這屋裡的狗剩下的,我只領太太的恩典”,結果逗得眾人都笑道“可不是給了那西洋花點子哈巴兒了”。襲人生了氣,她才明白真相,卻又主動去跟襲人道歉,這就是她“器小”的具體表現。 “器小”就是眼光短淺,卑微庸俗,苟且偷安。到了第五十四回,曹雪芹真是忙中偷閒,在兩個火暴的熱鬧場面之間,忽然嵌入一段寶玉回園沒進屋又出園,中途忽然撩衣小解的“過場戲”。在這個段落裡,又集中刻畫了秋紋的形象,把她那仗著是寶玉房裡的丫頭,而寶玉又是賈母的寵孫,就在雜使婆子和小丫頭們面前威風凜凜的嘴臉,凸現出來。但她其實是根本不入賈母眼的。這一回開頭就寫到,賈母不見襲人,嗔怪說:“他如今也有些拿大,單支使小女孩們出來。”賈母哪裡知道她秋紋是何許人?只把她視為不中用的“小女孩兒”。秋紋自己也知道她在正經主子跟前微不足道,第三十七回她自己說過:“你們知道,老太太素日不大同我說話的,有些不入他老人家的眼。”這是個十足的欺軟怕硬、仗勢擺譜的角色,當然,她亦無大惡,並且總是知難息事、抱慚而退。在第五十五回裡,曹雪芹將繼續通過細節完成對這樣一個生命的刻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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