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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枕霞閣十二釵

劉心武揭秘紅樓夢3 刘心武 2822 2018-03-20
從第三十七回起,故事有了一個新的起點。大觀園裡成立詩社了,由探春召集。第一次活動是詠白海棠。這白海棠不是地栽的喬木海棠,而是盆栽的草本海棠,俗稱秋海棠。秋海棠一般是紅色的,白色是變種,比較少見,因此賈芸拿去孝敬寶玉。寶玉等人不及看花,只是聽說,就詩興大發,吟誦起來。 各古本從二十九回到三十一回,正文均無批語,三十二回到三十五回僅個別本子有少量批語,這對我們進行研究是個損失。究竟是母本里就沒有批語,還是過錄的過程中被抄手忽略,還不能確定。但從三十六回以後,批語又豐富起來。在第三十八回裡,有幾條批語尤其值得注意,現在介紹給大家。賈母來到藕香榭,回憶起小時候他們史家花園裡,有個類似的枕霞閣,她那時跟史家的姊妹天天去玩,有回淘氣失腳從竹橋上掉到水里,差點兒淹死,被救上來又讓木釘把頭蹦破,至今鬢角上還留下指頭頂大一塊窩兒……鳳姐藉機獻媚,說那窩兒是用來盛福壽的,把賈母和大家都逗笑了。這時脂硯齋批道:“看他忽用賈母數語,閒閒又補出此書之前,似已有一部十二釵的一般,令人遙憶不能一見。餘則將欲補出枕霞閣中十二釵來,定(豈)不又添一部新書。”這條批語傳遞出的信息,分解開來就是:一、的文本具有家族史的特點。書中的“現在時”故事,不僅可以往前延伸,也可以往後延伸。

二、脂硯齋與書中賈母原型,同屬一個家族。 “真事”隱去後,以史家的“假語”含存。實際上賈母的原型是康熙朝蘇州織造李煦之妹,嫁給曹雪芹祖父曹寅為妻,而史湘雲的原型則是李煦的孫女,曹雪芹的一位表妹,也就是李氏的侄孫女。換過來說,則李氏是史湘雲原型的祖姑。書裡所設定的賈母和湘雲的關係,正與此吻合。第三十八回寫賈母到了藕香榭,命人念出柱子上掛的黑漆嵌蚌的對子,曹雪芹特意寫由湘雲念出。由此也就再一次證明了,不但書中的史湘雲原型是曹雪芹祖母家族的一位李姓表妹,寫批語的脂硯齋也就是同一個人。 三、脂硯齋當然最有資格來寫她自己家族的故事,也就是所謂“枕霞閣十二釵”的故事。這條批語顯示出脂硯齋對自己的寫作能力頗有信心。前面我們提到過“鳳姐點戲,脂硯執筆”,她對或者說(她更鍾情後一個書名)的寫作,介入得很深。古本八十回書,周汝昌先生認為有四回都並非曹雪芹原筆,後面我會詳說,那麼這四回是誰補成的呢?不是高鶚,而很可能就是脂硯齋。

在寫到大家準備詠菊花詩時,有一筆寫到寶玉“命將那合歡花釀的酒燙一壺來”,按說這句話算得什麼?小說嘛,虛構嘛,作者大筆一揮,想寫什麼就寫什麼,讀的人有什麼必要去仔細推敲?確實有那種純虛構信筆揮灑的小說,但不屬於那種類型,因此,在這個地方,就出現了一條脂硯齋批語:“傷哉!作者猶記矮舫前以合歡花釀酒乎?屈指二十年矣!”舫是船形的園林建築,現在你到北京頤和園還可以看到很大的一個叫清宴舫的湖中石船。脂硯齋提到的這個舫名字很怪,當中那個字讀音是“傲”,意思是頭很大眼窩很深,可見那個舫造型非常特別。這樣一個舫名不可能是臨時虛構的。說明在現實生活中,確實有那麼一個空間,在那個空間裡面,批書人和著書人曾在一起用合歡花釀酒,也就是說,書中這麼一句“閒筆”,其實也是有生活依據的,是有事件原型、細節原型的。批書的一見這句,由眼入心,就受觸動,以致不由自主地發出喟嘆:“傷哉!”這意味著他們昔日的好時光已經一去不返,正所謂“春夢隨雲散,飛花逐水流”。 “傷哉”,也是籠罩全書的一個基調。這條批語最早出現在己卯本上,它可能更早就已經批出。那麼,就按己卯年(公曆1759年)往前推二十年吧,大約是乾隆三年到四年,那正是現實生活裡曹家以及相關家族“一枯俱枯”的隕落期,而當時的曹雪芹、脂硯齋大約是十六七歲。 “傷哉!”這哀怨是發自內心的,用合歡花釀酒是他們共同享受過的“最後的歡樂”。這樣的批語再次說明,具有家族史、自傳性、自敘性的特點,它的文本特徵就是以“假語”來存留“真事”。週匯本在第三十七回裡,有兩處文字選擇是值得特別跟大家提醒的。起了詩社,作為詩人,大家就要各取一個別號。請讀者諸君將書中幾位詩人的別號形成過程填入括號:

李紈自取( ) 探春先自取( ) 探春接受寶玉建議後再自取( ) 黛玉刻薄探春後,探春給她取的,她默認( ) 李紈替薛寶釵取的( ) 探春替寶玉取的( ) 李紈提醒寶玉小時候自己取過別號,是( ) 寶釵又給寶玉取了個別號( ) 寶玉最後採用的別號( ) 史湘雲來了後用的別號( ) 迎春的別號( ) 惜春的別號( ) 其中李紈提醒寶玉曾有過一個別號,寶玉笑道:“小時候幹的營生,還提他作什麼?”那個別號究竟是什麼? 1957年人文社的通行本印的是“絳洞花主”,這是延續了程乙本的錯誤。 1982年推出的紅學所校注本,卻也印為“絳洞花主”,這真奇怪,因為紅學所的這個本子是以庚辰本為底本的,庚辰本上清清楚楚寫著“絳洞花王”,為什麼要改“王”成“主”呢?更奇怪的是,這個紅學所校注的通行本,每回後面有“校記”,如果他們認為庚辰本的寫法不足信,換用別的古本的文句,按他們自定的體例,是應該在“校記”裡加以說明的,可是這樣重要的一處文字,他們撇開自己所用的底本,取“主”而否“王”,竟然在回後“校記”裡也不予說明。週匯本的可貴,就在於正本清源。將通行本里訛誤多年的“絳洞花主”訂正為“絳洞花王”,又是鮮明的一例。和賈母提起娘家曾有枕霞閣一樣,這裡寫到寶玉小時候曾給自己取過一個“絳洞花王”的別號,都屬於小說文本中的延伸空間,使讀者對作者筆下的“現在時”敘述,不僅可以有前瞻性的想像,也能夠有回顧性的想像。換句話說,就是把角色的“前史”,通過這樣的話語,逗漏給讀者,令讀者感到書中的人物更有立體感。

寶玉說取那樣的別號,是他“小時候幹的營生”,“小時候”是什麼時候?他說這個話的時候是十三歲多沒到十四歲,那個時代人們認為六十歲就算滿壽,“人生七十古來稀”嘛,三十歲已是“半生”,十三歲則已接近成年了。因此,“小時候”應該指五六歲剛開始懂點事的時候。那時候榮國府沒有大觀園,寶玉跟賈母一起住,賈母院正房有很大的空間,寶玉在那個空間里淘氣。五六歲的孩子不可能有“主”的概念,但“王”的概念肯定是有的,最現成的“榜樣”就是“美猴王”孫悟空。寶玉從小愛紅,愛跟花朵般的女孩子玩耍,賈母正房裡的主色調是深紅(絳)色,他就把自己想像成“紅色山洞裡的一個保護花兒的猴王”,於是有了“絳洞花王”的別號。這個小時候的別號把寶玉的性格特徵凸顯出來,而且這種特徵在他成長的過程裡只有增強沒有衰減。 “絳洞花王”這個別號,和第二十九回裡出現的“遮天大王”的符碼是相通的,都是對寶玉人格的隱喻,印本里千萬不能錯,讀者則應該充分地重視。

第三十七回寫迎春擔任詩社副社長,她認真負責,當大家構思的時候,她命令丫鬟點了一支香。這支香的名字,此前所有通行本都印作“夢甜香”,週匯本則根據兩種古本的寫法,確定為“夢酣香”。我們都知道後面有關於史湘雲醉臥芍藥和抽到“香夢沉酣”花籤的情節,周汝昌先生認為“甜”是“酣”的訛變,“夢酣香”是曹雪芹原筆。這也顯示出週匯本的精校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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