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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金麒麟的奧秘

劉心武揭秘紅樓夢3 刘心武 3082 2018-03-20
第三十一回前半回把晴雯這個藝術形象塑造得更加豐滿生動,古本里這一回前面留下了一條重要的脂硯齋批語,其中前半句是針對頭半回故事的:“撕扇子是以不知情之物,供嬌嗔不知情時之人一笑,所謂情不情。”關於“情不情”我已經詮釋過多次,不再贅言。這前半回是好懂的。 第三十一回後半回,表面文字也不難懂,關鍵是諸多古本後半回的回目都是“因麒麟伏白首雙星”,這就難懂了。回前的那條批語針對後半回說:“金玉姻緣已定,又寫一金麒麟,是間色法也,何顰兒為其所惑,故顰兒謂情情。”脂硯齋寫這些批語時已經看到了八十回後的內容,她在另一處批語裡告訴我們,全書最後有《情榜》,而且榜上的角色還都各有考語,“情不情”是寶玉的考語,黛玉的考語則是“情情”。這後半句批語的意思展開來細說就是:從總體情節設計上,金玉姻緣,就是寶玉和寶釵的婚姻,是已經安排好了的(就是說儘管寶玉、黛玉互愛,賈母是堅強後盾,但到頭來,賈母嚥氣後,王夫人還是終於包辦了二寶的婚姻),這本來已經是很出色的情節設計了,可是作者不畏難,像運用繪畫上的“間色法”一樣,偏又設計出了一個金麒麟來,讓黛玉更加憂愁哀怨。寶釵的一個金鎖已經令她耿耿於懷,忽然又出現了史湘雲的金麒麟,而且寶玉偏又得到一個,成為一對金麒麟,難怪黛玉被“金”迷惑得失神落魄。黛玉的感情,只用在寶玉一個人身上,也就是說,她的感情只賦予相應的感情,因此在《情榜》上,黛玉的考語是“情情”。

繪畫上的“間色法”,簡單來說,就是在一種顏色裡,除了使用“正色”,還能並行地使用跟它同屬一個範疇的“偏色”。比如已經有了黃金色,卻還使用亮金色,這樣運色,當然需要非常高的技巧才能讓人不感到亂,而只覺得精妙。書裡從第八回就告訴讀者,有“金玉姻緣”之說,圍繞著這個說法,已經展開了很多矛盾,到這第三十一回那矛盾並未得到解決,可是曹雪芹卻又寫出了另一個潛在的“金玉姻緣”,這就是文章上的“間色法”。 那麼,曹雪芹為什麼要這樣寫呢?兩個“金玉姻緣”之間,究竟是怎樣的關係呢?周汝昌先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金玉姻緣有真假二局,湘為真,釵為假。此金玉實指金麒麟與通靈寶玉,已與寶釵之金鎖無涉。金麒麟乃湘云自幼所佩,今復出一清虛觀所得麒麟,故云'又寫一金麒麟',是指追加一麟,為金玉生新彩,是為間色之法。”按周先生的探佚,全書接近最後的部分,會寫到寶、湘的遇合,那才是真正的“金玉姻緣”。八十回後不久二寶的婚姻,是強捏而成,雙方都不能幸福,結果是寶玉出家當了和尚,寶釵等於守活寡,抑鬱而逝。那個“金玉姻緣”是個假的,寶、湘的離亂後的遇合,才是真的。但是,在第三十一回最後,又有一條批語說:“後數十回,若蘭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綱伏於此回中。所謂草蛇灰線,在千里之外。”這一回最後,寫到湘雲和丫頭翠縷論陰陽,忽然發現地上有個金麒麟,拾起來一看,文彩輝煌,比湘云自己佩的那個還大,原來那就是清虛觀張道士給寶玉的金麒麟,個子大,應該是個雄麒麟,而湘雲那個小的,應該是個雌麒麟。第三十二回開頭寫湘雲把那雄麒麟還給了寶玉。那麼第三十一回回後的批語,就告訴我們這隻雄麒麟在後數十回裡,屬於衛若蘭,有一段情節寫的是“射圃”,衛若蘭射圃的時候所佩的,就是這隻雄麒麟。顯然,一定有段文字會寫到寶玉手裡的雄麒麟怎麼會到了衛若蘭那裡。可惜這些已經寫好的篇章都迷失了。前面我已經引了不少脂硯齋等人的批語,根據那些批語,能夠獲得不少八十回後的情節信息。但是,在現在所能看到的這些古本里,從第二十九回到第三十一回,正文裡面都沒有批語,這使得我們的探佚少了很多線索。幸虧在第三十一回前後還能找到這樣的兩條批語,總算給了我們寶貴的啟示。啟示終歸只是啟示,還不能算作答案。究竟第三十一回後半個回目——因麒麟伏白首雙星——是什麼意思,研究者也好,讀者也好,至今眾說紛紜。從這一回回末的批語推測,最簡易的答案是:既然史湘雲佩戴雌的金麒麟,衛若蘭佩戴雄的金麒麟,那麼,就可以說他們倆“因麒麟”而埋伏下了一段姻緣,他們最後白頭偕老。但這樣的推測實際上又很難有更多的依據支撐。批語只說在“射圃”那個場面裡,衛若蘭佩戴了那隻雄麒麟,沒有透露更多,也許,他只是一度佩戴了一下,就像尤三姐只是一度擁有鴛鴦劍,並不一定埋伏著一個“白首雙星”的結局。

周汝昌先生的觀點,強調的是假金玉與真金玉的關係,就是說賈寶玉佩戴的通靈寶玉和史湘雲佩戴的金麒麟相對應,是一個真實的“金玉姻緣”。全書結束前,寶湘一度在離亂後遇合,這是很有道理的。但如果把這一真金玉姻緣解釋為“因麒麟伏白首雙星”,則又派生出一個問題:如果寶、湘遇合後白頭偕老,那麼,小說豈不成了個喜劇的結局?八十回裡正文中的暗示也好,脂硯齋許多批語的透露也好,都告訴我們最後寶玉要“懸崖撒手”,也就是說神瑛侍者會重回天界的赤瑕宮,而通靈寶玉要“石歸山下”,人間則是個“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乾淨”的大悲劇。既然如此,真金玉姻緣也只能是一時的互相慰藉,不可能構成“白首雙星”。這些邏輯上的矛盾,如何捋得平?於是就有人浮想連翩,說張道士跟賈母的關係不一般。你看那些交代描寫,張道士是賈母丈夫榮國公的替身,兩個人見了面一對話,賈母就淚流滿面,張道士捧出的獻物裡有金麒麟,這個金麒麟“伏白首雙星”:賈母、張道士都是白髮老人自不消說,他們年輕時暗戀過,說不定張道士之所以去清虛觀當道士,就是因為不能娶上賈母而造成的。從書裡對賈母的整個形象塑造來看,她年輕時浪漫,老了也還敢於“破陳腐舊套”。第四十四回寫鳳姐生日賈璉亂搞,事情鬧大,一直鬧到她跟前,她當著一屋子人是怎麼說的?讀者們都不會忘記她的話:“什麼要緊的事!小孩子們年輕,饞嘴貓似的,那裡保的住不這麼著。自從小兒世人都打這麼過的……”有人這樣去理解第三十一回回目後半句,我們也不必厲聲阻止,因為似乎也有一定道理。但是問題在於,如果“白首雙星”指的是張道士和賈母(不是指他們“白頭偕老”,只是說兩位白髮人都成了“壽星”,一個金麒麟的出現暗伏了他們過去的一段戀情),那這個回目就應該挪到第二十九回去,第三十一回裡已經完全沒有張道士的事兒了呀?

第三十二回,是關於寶、黛愛情的描寫的一個最高潮,從這回以後,黛玉對寶玉的猜疑,即“不放心”,基本上消除了,當然,對寶釵的防備,那弦儿繃得還是緊的,直到第四十五回以後,這根弦儿才鬆弛下來。 第三十一回,史湘雲也是忽然一下就來了。這是她第二次到榮國府,當然這個第二次是按小說故事的敘述流程來算的。在第三十二回裡,湘雲見到襲人,襲人舊話重提,說十年前她們就在一起住過。那時候襲人是賈母身邊的丫頭,湘雲來了,住在西暖閣裡,襲人比她大,她就姐姐長姐姐短地哄著襲人給她梳頭洗臉。而且,雖然那時候那麼小(襲人大約七歲,湘雲大約才三四歲),晚上她們倆說悄悄話,湘雲還是跟襲人說過想起來應該害臊的話。大家想想,那該是怎樣的話?顯然,是還不懂事的小姑娘,看見大人有結婚的,就說想當新娘子那類天真稚氣的玩笑話。

跟第二十回一樣,關於湘雲,還是沒有一段文字來明確交代她父母雙亡,以及她究竟由誰撫養。只是在第三十二回裡,通過寶釵和襲人關於針線活的一段話,才讓讀者知道,湘雲雖然生活在有侯爵封號的叔叔家裡,但嬸嬸對她很苛刻,每天要做許多的針線活,活得很累,對於自己的命運,她一點兒做不得主。但這些坎坷都沒有磨滅這個少女天真瀟灑樂觀曠達的天性,即便不使用集中交代的方式,通過點滴透露,讀者最終也還是能夠弄清這個可愛的姑娘的前史今況。而這種寫法本身,更說明湘雲是有原型的,對她的刻畫,則近於按照真實存在進行白描,否則很難解釋怎麼會呈現為這樣的一種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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