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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第八章第九十一回至第九十九回之謎(1)——賈探春之謎

劉心武揭秘紅樓夢4 刘心武 11001 2018-03-20
高鶚續書寫了賈探春遠嫁。他說賈政被皇帝派了外差,接觸到了一個鎮守海門等處的總制叫周瓊,周瓊有一個兒子,主動請求賈政把女兒嫁給他兒子,賈政就答應了這門婚事。這可以勉強算是遠嫁,因為從周瓊的官職看,應該是在南方海疆。但說實在的,如果真是這樣,賈探春嫁到他父親都能到的地方,更沒有跨出國門,完全構不成什么生離死別的悲劇。在高鶚筆下,賈家雖然遭受到一點打擊,但很快又沐皇恩、延世澤了,家業復甦,於是賈探春就方便地回娘家來探視了。雖然遠嫁,回家不難。這種寫法不符合曹雪芹的原筆原意。 曹雪芹非常重視賈探春這個角色。大家想一想,《金陵十二釵正冊》裡的排序,第一二位不分名次,是林黛玉和薛寶釵;然後就是賈元春;如果要是按賈氏宗族小姐的長幼順序往下排的話,應該是賈迎春,可是不然,曹雪芹把賈探春排在賈迎春前頭,然後是史湘雲,然後是妙玉,然後才是迎春、惜春,才是王熙鳳、巧姐,最後才是李紈、秦可卿。他把賈探春排在你可以叫做第三,也可以叫做第四的位置——因為一二是並列的——可見作者非常看重這個人物。對於這個人物後來的命運的暗示、伏筆、預言,八十回書裡就特別多。

首先是第五回裡面,毫無例外的,他也給賈探春設置了冊頁上的圖畫以及旁邊的判詞。這幅圖畫呢,歷來的讀者和評論家往往都忽略其中的一個細節,很少探討,今天我們一起來探討一下。 冊頁上怎麼畫的呀?兩個人放風箏,一片大海,一隻大船,船上有一女子,掩面泣涕之狀。一片大海說明她要飄洋過海。一隻大船,不是小船,說明要走得很遠,只有大船才能走遠嘛。船裡面的女子,不消說就是賈探春本人。掩面泣涕,說明她的遠嫁不是一件喜事,實際上是一件很傷心的事情。這都不奇怪。奇怪的是畫上有兩個人放風箏。你現在可以回去翻第五回,你會發現曹雪芹寫賈寶玉偷看那些冊頁,所看到的圖畫構圖都非常簡潔,可是唯獨到賈探春這兒,不是畫一個人放風箏,畫兩個人放風箏,這就非常值得探究。如果以放風箏來象徵家里人送別遠行的嫁娘,畫一個人就夠了,為什麼要畫兩個人放風箏?難道她出嫁,會有兩撥人以娘家身份來送別她嗎?別著急,咱門先把所有關於賈探春的伏筆都捋一遍,然後總起來揭秘。

圖畫旁的判詞是:“才自精明志自高,生於末世運偏消。清明涕送江邊望,千里東風一夢遙。”在第五回裡面,還有詠嘆書裡面女子命運的十二支曲,關於探春的那首是《分骨肉》:“一帆風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園齊來拋閃。恐哭損殘年。告爹娘,休把兒懸念。自古窮通皆有定,離合豈無緣?從今分兩地,各自保平安。奴去也,莫牽連。” 我現在只向你提出一個問題,就是你看了第五回的判詞和曲子以後,你覺得賈探春嫁出去以後還會回到娘家嗎?你相信高鶚寫的那個符合曹雪芹在第五回裡的這些伏筆嗎? 關於探春遠嫁的伏筆,在二十二回又出現了。二十二回寫大家製燈謎詩,賈探春她寫的燈謎詩謎底是風箏——她跟風箏關係真是很大——“階下兒童仰面時,清明裝點最相宜;游絲一斷渾無力,莫向東風怨別離”。值得注意的是,為什麼前面判詞說“清明涕送江邊望”,這首燈謎詩也強調一個節氣,就是清明。清明是一個適宜出嫁的節氣嗎?過去把清明又叫做什麼節?鬼節,是一個祭奠亡魂的日子。這就說明,賈探春她不僅出嫁的地方很遠,出嫁的日子按中國人的習俗來說,也很不得當。這顯然不是一個正常的娶嫁。第六十三回,寫“壽怡紅群芳開夜宴”,大家抽花簽,賈探春抽到的籤上寫的是“瑤池仙品”四個字,然後有一句詩:“日邊紅杏倚雲栽。”把她比成杏花。這個杏花不是一般的杏花,是挨著太陽開放的杏花。這氣象很好啊,而且籤上還寫著“得此簽者,必得貴婿”。所以當時在場的眾女子就引出了議論:“我們家已有了個王妃,難道你也是王妃不成?”這句話歷來就有讀者指出有點古怪。根據書裡面的描寫,賈家有沒有王妃啊,賈家有皇妃,賈家的賈元春比王妃地位高,第十六回很明確地說明她“才選鳳藻宮、加封賢德妃”了。她是一個皇妃,可是為什麼書裡面會寫成王妃呢?一般人們說話,對家族裡獲得榮寵的人,只有誇張往高了說的,哪有降格往低裡說的呢?曹雪芹為什麼寫成這樣?因為在真實的生活當中,曹雪芹他們家,曹寅有一個女兒,嫁給了平郡王,而且是康熙指婚的,就是說曹雪芹他有一個姑媽確實是王妃,所以曹家人說話的時候,女子之間互相打趣,可能經常會有這樣一句話:咱們家已經有了一個王妃,難道你也會當王妃不成?他這部書的文本特點既然是“真事隱”後以“假語存”,他就很自然地把這樣一句家族女子間常用來打趣的話,錄入了書中。我在以前講座裡面這樣跟大家解釋過。現在我要增加我的解釋,我下面會給你挑明,為什麼在這一回裡邊他這麼來造句,就是因為,他往下寫,賈探春確實會成為一個王妃。

第七十回呢,大家填柳絮詞。曹雪芹寫得很精心。他寫賈探春填詞,只填成上半闋,最後由賈寶玉給她續了下半闋。賈寶玉續的下半闋裡面有一句:“縱是明春再見隔年期。”柳絮每年春天來一次,賈寶玉有一個願望,就是明年還可以再見到。為什麼偏偏要由賈寶玉來寫這樣一句?我想作者的用意很明顯,因為賈探春自己所寫的上半闋最後一句叫做“一任東西南北各分離”,賈探春自己寫的這句意味著永遠分離,離開後就再不可能見面了。如果把整首詞都當做賈探春的作品,那就等於賈探春預言自己還會回來。曹雪芹他很精心地安排,他偏寫探春竟一時才力不逮,寫不出下半闋,賈寶玉寫的下半闋裡的那句“縱是明春再見隔年期”,就成為是一個虛妄的幻想,只是賈寶玉個人的一種願望,是不能實現的。

最重要的一個伏筆出現在第七十回末尾,寫賈寶玉和眾小姐放風箏,他有很豐富的描寫。對賈探春放風箏他寫得最細,也最惹人猜疑。賈探春自己放了一個鳳凰風箏,這當然很吉祥,而且鳳凰本身也意味著女性成熟了,要謀求一門好婚事了。結果呢,對面又不知道哪家人也放了一個鳳凰風箏,倆風箏絞一塊兒了,這就已經讓讀者覺得,哎喲,挺奇怪的,怎麼回事?可是呢,曹雪芹揮筆接著往下寫,又出來第三個風箏,像門扇那麼大,而且這個風箏還帶著響鈴,是一個喜字風箏,這個風箏逼近過來,聲音越來越大,像雷鳴一樣,這個風箏最後跟那兩個鳳凰絞在一塊兒,扯來扯去,最後三個風箏線全斷了,三個風箏絞在一起,越飄越遠。這意味太深長了。裡面不是一個意思,好幾個意思了。他這個預言,是一個比較複雜的預言了。在八十回後,不消說,曹雪芹會一一回應他的這些伏筆。

你讀到前八十回的後面時就會發現,賈探春的年齡已經到了談婚論嫁階段。第七十七回有一句寫到,王夫人日理萬機,“且又有官媒婆來說探春等事,心緒正繁”(通行本里這句寫成“心緒正煩”,有的古本寫的是“正繁”,我不取“煩”而取“繁”,就是說王夫人對官媒婆來說探春婚事她不會“煩”,只是覺得事務線條太繁多,有點招呼不過來。為什麼我認為王夫人對官媒婆來說探春婚事她不會“煩”,看到下面就會明白)。官媒婆會拿著貴族官宦人家公子的庚帖,到有適齡女子的府裡,來見女主人,看那女子跟庚帖上開列的庚辰八字是否搭配,如果搭配,就竭力促成一樁門當戶對的婚姻。賈探春如果是通過官媒婆來說媒,嫁出去,她可能嫁到哪裡去呢?在前八十回裡面是有線索可尋的。

第七十一回寫到賈母做八旬大壽。來了一些貴客。其中寫到一位貴客,那絕對不是閒筆,我們讀的時候應該加以注意。這位貴客就是南安太妃。什麼叫做太妃?南安王他是一個王爺,那當然是很高的一個爵位了,是吧?他母親還活著,就叫做南安太妃,他的正妻則叫做南安妃。這位太妃顯然和賈母同輩,但她地位比賈母高,所以她來祝壽,就坐了上席,賈母雖然是壽星,只得到邊上去坐。南安太妃本來身體不舒服,可以不來的,卻還是特地來了,可見她並非只是對賈母表示祝賀,她是另有目的的。什麼目的呢?她坐下以後,先問寶玉,意思是要見寶玉。賈母說寶玉到廟裡跪經去了,意思是您今天見不著。 這些文字很多讀者匆匆幾眼看過去,不細思索。其實,這一筆就意味著賈母他心裡頭對寶玉的婚事要保駕護航到底。前面我不是早就講過嗎,在清虛觀打醮的時候,張道士給寶玉提親,賈母給駁回了。在這之前元春還指婚,當然不是直截了當,是通過頒賜端午節的節禮來暗示,她希望寶玉娶薛寶釵為正妻,賈母裝作沒感覺,也給抹了。那麼南安太妃問起賈寶玉什麼意思?賈母不能不防。南安郡王家有可能有小姐到了出嫁的年齡,王府家的小姐稱郡主,或者稱格格,嫁給寶玉得算是下嫁,可是寶玉呢,聲名遠播,是個非同一般的富家公子,南安太妃慕名要見,也可以理解;再說王爺的女兒也各不相同,有嫡出的,還有庶出的,模樣性情有的可能比較差,南安太妃如果是推銷她的某個孫女,那也很可能是庶出的資質不怎麼樣的,賈母能不防嗎?何況賈母早拿定主意支持“木石姻緣”,你南安王那待嫁的閨女就是堪比天仙,賈母她也不感興趣,所以賈母就說,寶玉您見不著,他廟裡跪經去了。有人就說,開頭讀不懂,賈母怎麼沒禮貌啊,把寶玉叫出來見見有什麼關係呢?就算跪經去了,到那時候也該回家了,而且下面寫出,寶玉確實已經回到了家裡,讓寶玉見一下南安太妃,又有何不可呢?但是賈母她就不讓南安太妃過目。有的讀者始終覺得賈母是個只知一味享樂的貴族老太太,其實在曹雪芹筆下,賈母是一個很有見解,很有心計,很會應付方方面面,表面可能慈眉善眼藹然謙和,實際是很有權謀,拿定主意雷打不動的那麼一塊老辣姜。

寶玉見不到,南安太妃就問小姐們,很可能她來,不僅是想見見寶玉看能不能招贅入府,也考察一下賈家的小姐們,有沒有適合她家世子——王爺的兒子稱世子——可以娶過去的。賈母說她們姊妹都在裡頭給我看屋子,跟親戚女眷們一起看戲呢;南安太妃不放棄,在裡頭看戲?那也叫人請出來我看看。賈母這個時候就指揮了,請注意這一筆,很重要。賈母吩咐,讓林黛玉來,讓薛寶釵、薛寶琴來,讓史湘雲來,她們出來,讓南安太妃隨便看吧,因為這四位小姐都不是賈府本身的,如果談婚論嫁的話,按理要由她們的同姓家長負責,南安太妃見了即使很喜歡,也沒有道理跟賈家過話求親,更何況史湘雲、薛寶琴那時候已經定親了。然後呢,賈母就說了,單讓賈探春陪著來吧。

賈府本身有三位小姐跟親戚一起在裡邊看戲,怎麼單讓賈探春出來?還有賈迎春、賈惜春嘛。惜春你可以說她年紀小,迎春比探春還大,是不是?可是賈母不讓賈迎春出來,那時候賈迎春還沒定親呢,單讓賈探春出來,賈母什麼意思啊?往外推薦人呢。後來不是邢夫人很生氣嗎?她生賈母的氣。她雖然不是賈迎春的生母,但她是賈赦的夫人,按家庭倫常來說,她是對賈迎春負有責任的母親,南安太妃要見府裡小姐,賈母不讓賈迎春出面,對這個長房的孫女竟似有若無,替邢夫人想想,如此安排,分明是對二房偏心嘛!迎春比探春大,本該讓她獲得南安太妃青睞,倘若迎春能嫁到南安王府裡去,她邢夫人不僅是臉上有光,也能獲得許多實際的好處嘛!邢夫人對賈母排斥迎春大為不滿,當然她不好跟賈母發作,後來借別的茬儿,她就“嫌隙人有心生嫌隙”,當眾給鳳姐沒臉,實際上也就等於往賈母的壽桃上撒了把沙子。這是後來事態的發展。

書裡面寫得很細,這幾個小姐都出來了以後,南安太妃首先就跟史湘雲說,你原來在這兒,你聽說我來你都不出來見我。南安太妃跟史湘雲的兩個叔叔保齡侯、忠靖侯特別熟,可能也知道史湘雲已經訂婚了,很輕鬆地跟她開玩笑。那麼薛家兩姐妹,林黛玉,南安太妃當然也說了很多好話,很欣賞,但是書裡面寫得很清楚,南安太妃一手拉過小姐,第一個拉過來的就是賈探春,連聲誇讚。老太太之間她們很多事心照不宣,你讓賈探春出來我就明白了,賈探春嫁給誰,賈家是說了算數,賈母更有發言權。所以,南安太妃應該是看中了賈探春,她可以通過官媒婆,把她要來嫁給自己的一個孫子。那麼,第七十回放風箏那段情節裡,第一個來跟探春的鳳凰風箏絞在一起的那個風箏,所象徵的應該就是南安郡王家,郡王的兒子,也就是南安太妃的孫子,跟寶玉同輩的一個世子,要來迎娶探春。如果這門親事做成,探春先會是世子的福晉,若到頭來這位世子承襲了王位,當然她就是王妃。從這個角度解析,第六十三回大家對她說“難道你也是王妃不成?”不是沒影兒的事。

但是,很顯然,南安郡王府,到頭來沒把賈探春娶走,這場兩隻鳳凰相配的婚姻被攪局了,而且來頭極大,書裡拿來象徵的是一個門板那麼大的喜字風箏,雷鳴般地飛過來,把那兩個鳳凰風箏一起給拉扯走了,顯然是去完成另一樁紅喜事了。誰能有這麼大的來頭,這麼威嚴的架勢啊?只能是高於郡王的皇帝。 皇帝需要找合適的女子,拿去和番。在清朝,且不說順治,也不說乾隆之後,單說康雍乾三朝,皇帝就經常用公主或者是郡主去和番。番邦,是一個寬泛的概念,外國是番邦,自己國家邊疆地區的少數民族部落,也可以叫番邦。有的番邦來入侵,有的歸順了又叛亂,需要去派武裝力量抵禦、鎮壓,這是武的硬的一手;有時候番邦打不過你,會來進貢,表示他服你,這時候就要把皇家的女子嫁過去,建立血緣關係,以穩定其對朝廷的效忠,這是文的軟的一手。把皇家的女子嫁給番邦邦主貴族,就叫和番。清朝還有一個傳統,有“滿蒙一家”的這樣的說法,滿族他最早在關外活動,積蓄力量企圖進入中原,佔領全中國,建立全國性政權,有一個部族跟滿族形成合作夥伴關係,就是蒙族。所以很早,滿族的上層就和蒙族的上層頻繁通婚,通過血緣上的交融,鞏固他們政治上、軍事上的合作關係。那麼把公主郡主拿去跟蒙古貴族婚配,也可以籠統地歸入和番的範疇。 在曹雪芹的八十回後,具體來說,很可能是在第九十一回到九十九回這個情節單元里面,會寫到書裡面的皇帝拿賈探春去和番了。本來賈探春有希望成為南安太妃的孫子媳婦,但是正如放風箏那段情節所象徵、所預言的,南安郡王家和賈家的兩個鳳凰風箏絞在一起以後,又來了一個門板大的雷鳴聲響的大風箏把它們給破壞了。也就是說,書裡面的皇帝沒讓南安郡王家和賈家的婚事進行到底,他插一槓子,把賈探春冒充皇家的女子,嫁給外番,去起到和番的作用。 有人會皺眉頭,說你這個說法是不是欠考慮?因為你前面已經講了,書裡面寫到這個程度的時候就書論書,就情節論情節,因為榮國府藏匿了甄家的罪產,又有人告發了將軍詩,已經遭到第一波打擊了,你不是講襲人都被迫離開了嗎?這種情況下,賈探春她是一個罪家的女子,用今天的話說,是已經被停職反省的一個官員的女兒,她怎麼還能拿去和番呢?以罪家女子和番,在封建時代是一點都不稀奇的,在清朝,雍正時朝,就有過這樣的情況。 我在前面講座裡面多次講到了康熙朝,太子兩立兩廢的事情。被徹底廢掉的太子,從政治上來說,就是一個罪人,從那以後一直到死,他和他的家人,包括服侍他家的人,都處於被圈禁的狀態。當然康熙他還是很注重骨肉感情的,他廢掉這個兒子的政治前途,把他圈禁起來,但是還承認他是自己的兒子,在物質供應上,強調要豐其衣食。雍正奪取到王位以後,繼承康熙的做法,依然那樣對待他這位哥哥,仍予圈禁,但保障供給。但他採取了一個似乎很友善的姿態,他把這個廢太子的一個女兒,拿來當做自己的養女,當做公主。雍正為什麼要這樣做?有人想拿歷史上這個例子,來推翻我關於秦可卿的論述,他們的邏輯是,廢太子他們家的女兒,用得著藏到曹家去嗎?雍正皇帝把他們家的女兒接過來當做自己的女兒了呀,這歷史上有記載啊,是不是?是有這麼回事。這位公主叫做和碩淑慎公主,她是廢太子第六個女兒。但是細捋歷史,拿這麼件事來推翻我前面有關秦可卿的論述,是起不了作用的。 廢太子的這個女兒,生在康熙四十七年初二,那時候她父親還不可一世,還沒有會被廢掉的跡象,太子自己,和幾乎所有的人,都以為他繼承康熙登上寶座是早晚會有的事。萬沒想到在那一年九月,爆發了一個“帳殿夜警”事件,我在前面講座裡詳細講過,這裡不重複了,總而言之,康熙第一次把太子廢了,將他圈禁起來,那麼這個小女孩,在她還是嬰兒的情況下,就隨她父母一起被圈禁了。康熙皇帝一廢太子以後,很快後悔,第二年又給太子復位。這個跌宕起伏,這個小女孩不會有記憶,她實在太小。過了三年以後呢,康熙又覺得太子不對頭,又把他廢掉,再次把他全家圈禁起來。那麼這個時候,廢太子這個女兒就應該開始有記憶了,但那應該是些恐怖記憶、陰暗記憶。那麼在康熙朝,雍正——當然那時候他還不是皇帝,他是四阿哥,還沒有雍正的稱號,這裡是藉用——那時候他把這個女孩子抱過去當養女了嗎?並沒有。這個女孩是在圈禁中長大的。康熙駕崩了,雍正當皇帝了,她已經十四五歲了,這個時候,雍正才把她拿過來當做自己的女兒。 雍正這樣做,第一,是為了昭示天下,我多麼寬宏大量,她是被我父王廢掉的那個太子的女兒,罪家的女子,我居然把她抱養為我的女兒,你們能不感動嗎?如果你熟悉清史你就會很清楚,雍正登基以後,他所面臨的政敵根本不是那個廢太子,廢太子先皇已經認定他不能繼位了,誰敢推他當皇帝啊?而且廢太子在雍正二年,也就病死在禁所,雍正樂得賜他個“理密親王”的諡號,給這個倒霉蛋劃了個句號。雍正當時政治上的勁敵是他的八弟、九弟和十四弟,特別是十四弟——這個弟弟跟他既同父又同母,而且他母親還堅定地站在他弟弟一邊,雍正當了皇帝以後,他弟弟是征西大將軍,趕回朝廷以後不服,說這怎麼回事,父王突然去世了,你就當了皇帝,怎麼回來以後讓我給你下跪,憑什麼給你下跪啊?在康熙晚年,所有人都看好這十四王子,認為他會接替皇位,他的母親也是這樣認為。雍正當了皇帝以後,要把他的母親移到太后住的那個宮殿裡面去,本來他母親只是康熙的幾十個妃嬪當中的一員,現在他既然當了皇帝,他母親就要尊為皇太后了,按說移住太后宮,是件好事啊,他生母卻堅決不去,堅定站在他弟弟一邊跟他鬥氣。那八弟、九弟更覬覦著他的皇位。雍正必須先把這三個兄弟擺平啊。八弟、九弟,他很快地把他們滅掉了,十四弟畢竟是一母所生,他沒把十四弟害死,但命令十四弟去給父皇康熙守靈,後來等於一直把這個兄弟禁錮起來。那時候雍正的政敵根本不是廢太子,收養廢太子一個女兒,他是故作姿態。但這還只是雍正政治權謀的第一層面。另一層,就是雍正登基以後,他要繼承前朝的傳統,用公主去和番,特別是蒙古貴族,要繼續拿皇家的女兒去跟他們婚配,以使“滿蒙一家”的傳統更加鞏固。但是,雍正自己女兒少,養大成人的只有一個,和番的人力資源大大欠缺,親女兒不夠怎麼辦?他就抱養,也不抱養那些年齡很小的,所抱養的都是接近嫁齡的,他當時抱養了三個,其中兩位是他重用信賴的怡親王的第四女(後稱和碩和惠公主),以及莊親王允祿的長女(後稱和碩端柔公主),還有一位,就是廢太子的第六女。 廢太子的六女,被稱作和碩淑慎公主,雍正沒養幾年,就立刻拿去和親了,嫁給了一個蒙古貴族,叫觀音寶。這觀音寶呢,婚後沒幾年就死掉了,廢太子這個女兒就守寡,她活得很久,到乾隆朝還活著,活了七十七歲。這是一個非常悲苦的女子,她一生七十七年,有十四五年處於被圈禁狀態,又有五十餘年守寡。她是皇室政治的一個犧牲品。 用雍正收養了廢太子第六女,也就是和碩淑慎公主這件事,來證明廢太子的所有女兒都會平安幸福,絕無在危急之時設法移出圈禁地,藏匿到別處的可能,這樣的邏輯,是不能成立的。 康熙五十一年,太子二次被廢黜被圈禁,他那一大家子人,他的正妻和許多側室,以及這些女子所生下的孩子,包括所有的男女僕役,一律再次隨之失去自由,雖然康熙命令豐其衣食、保障供給,誰會甘願過那種禁錮的生活呢?能設法逃離的,一定不會放過任何機會。若廢太子身邊一位女子恰好在那時生下了一個女兒,尚未及到宗人府註冊登記,於是其母設法將其運出禁所託付給平日相與親密的官宦人家藏匿起來,就是可能的。如果說太子一廢時家中諸人萬沒想到手足無措,那麼二廢前家中個別人應變有方,也是不奇怪的。現在我們雖然未能找到廢太子家族成員設法逃出藏匿的例證,但卻分明可以從《清聖主實錄》第二百八十六卷裡查到這樣的記載:就在太子被二廢時,太子宮中有個叫得麟的人,通過“詐死”的方式,讓人把自己當死屍運了出來,當時一位大學士嵩祝,就冒犯王法藏匿了他。當然後來敗露了,得麟處死,嵩祝被懲治。因此,和碩淑慎公主的個案,並不能推翻我關於秦可卿原型可能是廢太子二廢時一個藏匿到曹家的女嬰的推斷。 回過頭來說曹雪芹八十回後的真故事。第七十一回既然寫到南安太妃對賈探春連聲誇讚,那麼,也就意味著賈母不讓迎春露面,單把探春推出去的策略獲得成功,第七十七回說有官媒婆到榮國府來為探春說親,應該就是受南安郡王府委託,賈政王夫人沒有不同意的道理,那麼,後來就應該訂了婚。誰知訂婚以後,賈政出了事,被查。皇帝身邊的賈元春,肯定急得不行,要想方設法來挽救父親,挽救榮國府和整個賈氏家族。那麼,正趕上皇帝又要安排和番。皇帝就是有年齡相當的女兒,他能心甘情願把自己的女兒嫁到那種遠苦之地去嗎?他底下當然有一些王爺,這些人家難道就願意把女兒奉獻出來遠嫁嗎?因此,動用罪家的女子冒充皇家的骨血,拿出去和親,就成為最佳方略了。在這種情勢下,賈元春就會跟皇帝說,我有一個妹妹,才貌雙全,年齡也合適,是不是就用她去和親?她雖然跟南安郡王的一個兒子訂了婚,但南安郡王肯定願意為聖上奉獻一切,把原來將探春娶為媳婦的做法,改為收養她為女兒,這樣探春也就真具有了郡主的身份,拿去跟一個彈丸番國和親,賈家體面,南安郡王家也榮耀,又省得動用真的公主、郡主,啟不四角周全?而且人們都知道賈政已是待罪之身,聖上能容罪家的女子破格成為郡主,送出和番,也昭顯聖上的仁厚德澤。賈元春這樣進言的時候,應該已有身孕,還未流產,皇帝也就同意了。 所以賈探春的遠嫁是一個政治悲劇,是一個女性在政治交易當中被當做一個禮品,一個籌碼,成為政治犧牲品。如果她真是能嫁到南安郡王家,好比兩個鳳凰風箏加在一起,倒也不錯,但門板大的風箏寫著喜字,雷鳴般來了,讓你作為皇家的骨肉,其實是冒牌的,去嫁給外番,而且一去再不能返回,當然會涕泣不止。 當然問題跟著就來了,賈探春被用來和番,究竟是嫁到哪個外番了呢?前八十回裡面,曹雪芹筆下寫到了若干外番。他不僅寫到“土番”,更寫到“洋番”。第十七回,提到一個女兒國,這還是賈政講的。賈政雖然總體上是一個老古板,但他有時候言談話語之間還是顯得很博學,看見海棠花,他就提到女兒國。據古代傳說,遠離中國的地方,有一個女兒國,這國全是女人,沒有男人。那麼她們怎麼懷孕呢,在那國的水域裡面,下去洗澡,就懷孕了。懷孕難道就不生男孩嗎?生出的男孩都養不大,必定死亡,所以這個國家繁衍的結果就全是女人。這個女兒國呢,盛產海棠,叫“女兒棠”。這是一個虛擬的國度,更何況女兒國不可能需要娶一個女人過去,討論探春的去向,我們當然把它排除。 那麼第五十二回還提到真真國,薛寶琴跟著她的父親到過很多地方,其中有真真國,這是一個真有的國度,地點在西海沿子,估計他所影射的,可能是中國西邊里海之類的地方。薛寶琴說有一個真真國女子,黃頭髮,打著聯垂,會寫中文詩,她把這個女子的一首詩念給大家聽。那麼探春是嫁到真真國去了嗎?如果往那邊嫁,一開始應該是走陸路,和第五回裡的面畫不符合,畫上畫的是一片大海,一隻大船,探春遠嫁是要運用這樣的交通工具,真真國在西海的沿子,到西海的沿子這過程當中不可坐大船,所以真真國我們也排除了。 那麼在裡面還提到一個國家,叫福朗斯牙,有人一聽這個音,就判定是法蘭西,但是也有專家經過精心考證指出,這個福朗斯牙指的不是法國而是西班牙。那麼顯然,也很難把賈探春的遠嫁想像成是嫁到那種地方去。當然書裡面還順筆提到波斯國、爪哇國、暹羅等等。 那麼,賈探春在八十回後根據曹雪芹的描寫,可能是嫁到哪個國去了呢?有一個國,剛才我沒提到,現在我要提,就是茜香國。這個茜香國是在第二十八回出現的。記不記得蔣玉菡把一條汗巾子當做禮物送給賈寶玉啊?這個汗巾子哪兒來的呢?古本上有兩種寫法,一種說是茜香國女王進貢的。現在通行本都採取這種寫法。歷來就有讀者覺得奇怪,你進貢什麼東西都行,你怎麼進貢腰帶呢?而且是內衣的腰帶,不是外頭的腰帶。有人就想像,可能茜香國開頭對中國桀驁不馴,侵犯中國,被中國給擊敗了,女王被俘了,她身上的物品就被當成戰利品了,皇帝分配戰利品,北靜王就分到這條汗巾子,北靜王把它賞給了蔣玉菡,蔣玉菡又贈送給了賈寶玉,賈寶玉後來又係在了襲人的腰上,襲人後來嫁給蔣玉菡以後才恍然大悟,哦,這條汗巾子結果成為他們兩個婚姻的一個聯繫物。 那麼有一種古本,寫的是茜香國女王帶來的,那這就不一定是女王自己系過的,也不一定是戰利品了。我覺得茜香國這個稱謂,可能是指這個國度盛產茜草。茜草開黃花,但是它的莖和根榨出汁以後是鮮紅的,可以做染料。茜,也就是紅的意思,茜草的別名叫做“血見愁”。書裡面描寫汗巾子是血點似的大紅汗巾子,可能這個國家是想向中國出口染料,那裡的紡織品用盛產的茜草染料染成鮮紅色,運過來進貢,數量很大,皇帝把這些貢品加以分配,分配以後只是一些成匹的茜草染成的血紅的紡織品,然後不同的受到賞賜的人,把它製作成不同的物品,在北靜王那兒可能就製作成了很多汗巾子,其中賞了蔣玉菡一條。這個解釋是不是比較圓滿?賈探春她被皇帝拿去和番,和的那個番邦,應該就是這個茜香國。有人考證出,茜香國影射的是琉球。琉球原來是中國的屬國,是要向中國進貢的。琉球在太平洋裡面,表示去那裡,畫一片大海,一隻大船,是非常恰切的。賈探春她是飄洋過海遠嫁到茜香國去了,到那兒以後她就再也回不來了。根據曹雪芹的描寫,賈家後來遭受到第二波打擊,整個覆滅,剩一片白茫茫大地真乾淨了,賈探春當然就更回不來了。 現在我們就充分理解,為什麼在第五回關於探春的那幅畫,會畫兩個人放風箏了。就是因為她被皇帝拿去和番的時候,賈家當然是她的本家,應該會去送她,但南安郡王家既然改娶她為收為養女,也算是她父母家了,也得去江邊送她,這就必須以兩個人放風箏來象徵。探春遠嫁茜香國,當然失去了成為南安郡王妃的可能,但是去嫁給茜香國女王的兒子,她就是那國的王妃了。不過你一定不要把她當那個王妃想像得如何美好,飄洋過海,貧瘠之地,物質生活絕對比不了在榮國府大觀園的時候,精神上更會苦悶,當那樣的王妃其實就是一種流放。 有位紅迷朋友問,書裡會不會寫皇帝乾脆把賈探春收為養女,再把她作為公主嫁到茜香國?應該不會那樣。因為她姐姐是皇帝的妃子,不能亂輩。而她作為南安郡王的女兒,以郡主身份嫁給一個彈丸小國的女王的兒子,就比較得宜。 嫁往茜香國,可以一直走水路,從北京通州張家灣碼頭登船,從大運河出發,再從長江口出海,越海到達茜香國,那麼春季很少颱風,海上航行會比較順遂,這也就解釋了為什麼探春遠嫁是在清明時節。那時杏花開了,運河解凍了,長江和太平洋都比較平靜,正好乘大船出發。 賈探春就這樣告別了自己風雨飄搖的家園,告別了自己的親生父母,和跟自己耳鬢廝磨美好相處的二哥哥和姐妹們,那氣氛,應該是悲愴的。對同父同母的親弟弟賈環,她一貫不喜歡,但是我想在真正離別的時候,她也會感到難過。至於趙姨娘,她可能還是不認。 到這兒呢,《金陵十二釵正冊》裡面的女性,通過我前面的講座和我這次講下來,只剩下王熙鳳和巧姐母女,還有李紈,沒有專門加以探討了。下一講,我將向大家來講述八十回後,關於王熙鳳和巧姐的真故事。關於王熙鳳,歷來人們對她的論述可謂汗牛充棟,我還能有什麼獨家的講述呢?那麼我現在就告訴你,在八十回後,在第九十一回和九十九回這個情節單元里,會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情節出現,叫做“王熙鳳掃雪拾玉”。王熙鳳怎麼會掃雪?王熙鳳拾到了一塊什麼玉?請聽下一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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