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文學理論 巨匠與傑作

第26章 (六)

巨匠與傑作 毛姆 1833 2018-03-20
濟慈英年早逝,而華茲華斯活得太久,此乃英國文學之不幸;同樣不幸的是,當我國最偉大的小說家們處於創作巔峰的時候,當時盛行的出版方法卻鼓勵那種散漫囉嗦的文風,也鼓勵英國小說家們幾乎生來就有的講題外話的傾向,這對他們的創作是很有害的。維多利亞時代的小說家,其實就是靠筆頭兒生活的工人。他們必須接受合同上的要求,為十八、二十或者二十四期報紙寫出一定篇幅的稿件,他們還得精心安排故事,讓每一期的結尾都能夠吸引讀者接著買下一期。毫無疑問,準備要寫的故事主線他們早已了然於心,可是我們都知道,如果在出版之前寫好兩三期,他們就心滿意足了,等到需要的時候才去寫其他部分,滿心指望單憑自己的創造力就能產生出足夠的素材以填充必需的頁碼;而根據他們自己的供認,我們知道他們有時缺乏創造力,在沒東西可寫的情況下卻仍需竭盡全力。有時候,他們的故事都已經完成了,卻碰巧還有那麼兩三期需要寫,於是便不得不想方設法推遲結尾。他們的小說自然也就形式散亂、沒完沒了;實在是迫不得已才搞得偏離主題、囉裡囉嗦的。

狄更斯是用第一人稱寫的。這種直截了當的方法發揮了很大作用,這是因為他的情節常常十分複雜,有時候讀者的注意力被轉移到跟故事發展毫無關係的一些人物和事件上。在中,像這類明顯的離題只有一處,那就是對斯特朗先生同其太太、母親、太太的表妹之間關係的描寫;這些描寫跟大衛沒什麼關係,本身也很乏味。我猜想,他是想用這一部分來彌補兩個時刻之間的隔斷:一個是大衛在坎特伯雷上學的那幾年,另一個則是大衛對朵拉失望到朵拉去世的那段時間。不然的話,他沒法處理這塊間隙。 凡是把自己寫成主人公的半自傳小說,其作者都會碰到風險,狄更斯概莫能外。大衛·科波菲爾在十歲時被無情的繼父送去幹活兒,而查爾斯·狄更斯也有被自己父親如此對待的遭遇,他還要承受跟那些同齡孩子(他覺得這些孩子的社會地位比不上自己)混在一起的“屈辱”,恰似狄更斯在給福斯特的部分自傳中極力認定的一樣。狄更斯竭盡全力激發讀者對其主人公的同情,而在大衛逃往多佛,去找姨婆貝特西·特洛伍德(一個可愛有趣的角色)保護自己的那段著名的路途上,他也確實無恥地往篩子裡灌了鉛。無數讀者都感覺這段逃奔的故事極為悲慘。本人心腸有些硬:這個孩子居然這麼笨,不管遇到誰都被搶和被騙,我實在感到驚訝。他畢竟在工廠里呆過好幾個月的時間,還從早到晚在倫敦閒逛;我們應該想到:工廠裡的其他孩子,儘管達不到他的社會標準,卻可以教他一二;他曾經跟密考伯一家住在一起,幫他們把零碎家甚當掉,還去馬薩爾監獄看過他們;假如他真是書中描寫的那樣是個聰明孩子的話,那麼即使是在幼年,也肯定對這個世界有所了解,機靈得足以保護自己。可是書中的大衛·科波菲爾不光在童年表現得毫無能力。他不知該如何處理困境。他跟朵拉在一起時的軟弱、他在處理家庭生活中的平常事務時對常識的欠缺,簡直讓人無法忍受;他頭腦遲鈍,居然沒有看出艾格妮斯喜歡自己。我怎麼也無法讓自己相信:他最終能像書中所說的那樣,成為一名成功的小說家。如果他真的寫出小說的話,那麼我感覺這些作品會更加接近亨利·伍德太太的小說,而不是查爾斯·狄更斯的。大衛的塑造者竟然沒有把自己的絲毫幹勁、活力和激情賦予到他身上,讓人好生奇怪。大衛纖弱而英俊,頗具魅力,不然也不會讓碰到他的幾乎每一個人都喜歡上他;他誠實善良、實心實意,但他確實是個白痴,絕對是全書當中最沒意思的人物。最能夠體現他形象貧乏、不中用、無力解決棘手局面的,當屬蘇荷區的閣樓上發生在小艾米莉和羅莎·達特爾之間的可怕場景,大衛目睹了這一幕,卻由於完全站不住腳的理由沒有試圖予以阻止。這是一個很好的例子,表明採用第一人稱寫小說的方法可能會迫使敘事人顯得虛假不真,無法擔當起小說主人公的角色,致使讀者完全有理由對他感到惱火。而如果採用第三人稱、從全知視角來敘述的話,本場景依然過於渲染、令人生厭,但卻絕對可信(儘管很難做到這一點)。當然,人們從閱讀中所獲得的樂趣,並不在於非要有這樣的觀念,即生活就像(或者曾經就像)狄更斯所描繪的那樣。這麼說並不是貶低他。小說就像天國一般,有著眾多的宅第,而作者可能會想讓你參觀哪座就邀請你進哪座。每一座的存在,都自有其道理,而你必須盡力適應自己被引入的環境。你必須要用不同的眼光來讀《金碗》和讀《蒙帕納斯的蒲蒲》。是由一位想像生動、感情熱烈的人所寫的一部有關生活的奇幻作品,時而歡快、時而悲慘。你必須像讀《皆大歡喜》那樣閱讀此書,而它帶給你的,也是同樣令人愉快的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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