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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讀書筆記曲徑分岔的花園

殘雪自選集 残雪 3386 2018-03-20
《曲徑分岔的花園》--讀博爾赫斯小說 《曲徑分岔的花園》是以第一人稱敘述的關於迷宮的故事。 "我"--破譯謎中之謎的藝術家,阿伯特的延續。 阿伯特--已實現的"我",我的一部分。 敵國--死神。 上司--命運。 崔朋--先輩藝術家,歷史。 "我"怎樣進入迷宮中心 故事一開頭我的處境是這樣的:我是一名間諜,受到上司和敵國的雙重壓力(人的地位的確類似於間諜,人要在這骯髒的世界苟活,就只能不斷地出賣理想)。但我不是為當間諜而當間諜,我是被迫的,我心裡還有個嚇人的想法--要在間諜工作中體驗終極之謎。我的機運終於來了,我受到死神(理查•馬登上尉)的追擊,種種跡像都向我表明:這一次,我必死無疑。在這樣的絕望處境中我突然發生了變化。我,這個在對稱風格的中國花園里長大的孩子,現在已不再怕死,反而開始渴望絞刑架的體驗了,這種渴望裡頭還包含了另外一種渴望,這就是要把我掌握的秘密(生之秘密)向我的上司(那位遠方的、以可憎面貌出現的命運先生)宣告,這也許會是一次極其壯烈的宣告,一次皈依似的挑戰。就這樣,我出於自由的意志踏上了通往迷宮的旅途。當時我深思熟慮地高聲說出了我的英明決定:我要逃走。我當然不是消極地逃,而是為了實現那個偉大的計劃,即在剩下的最後一點時間裡進入迷宮的中心,破譯謎中之謎。

我是個膽小的人(沒人不怕死),可是我在苟活中所受的屈辱,眼前計劃的英雄主義成分,還有時間的緊迫這些因素加在一起,使我克服了害怕,按周密的計劃登上火車,又一次逃脫了死神的追捕。我要去找我的替身,在真正的死亡到來之前進行最後一次演習,向我的命運表明:我絕不是個被動等死的傢伙。我在逃離馬登上尉的那一刻心中充滿了卑劣的幸福感。我一貫是個卑劣的人,但重要的是我贏了,即使這勝利只是短暫的,它也預示著全面的勝利--我將抵抗到最後一刻。另外我的卑鄙也說明了我這個人有活的技巧,前程遠大。死神的面貌在歷史長河中變得越來越猙獰,人的演習也越來越採取兇殘的形式,但人只要敢於確定必死的前提,就可以將迷宮的遊戲玩下去。在旅途中,我的眼睛漸漸變成了死人的眼睛,我就用這雙眼睛錄下了那一天,也許是最後一天的流動,以及那個夜晚的降臨。

我就要走進我這一生中的迷宮的中心了,黑暗中有孩子告訴我,只要抱著信念,就會到達遠方的目標。我在那條冷清的小路上步行,又開始了關於迷宮的思索。我的曾外公是中國雲南的總督,他也是一名真正的藝術家,他一度辭去官職去寫書,並說他要造一座迷宮,讓大家在裡頭迷路。後來的人發現誰也找不到那座迷宮,他寫的小說也沒人能懂,而他本人,似乎被陌生人殺害了。我行走在我自己的迷宮裡,想要破譯曾外公的謎。曾外公的迷宮是消失了的迷宮,我要在想像中讓它重現: 我想像它完好無損,坐落在一座秘密山頂上;我想像它消失在稻田裡,或者淹沒在水下;我想像它有無限大,已經不是由八角亭和條條曲徑構成,而是由河流、省份、王國……我想到一座迷宮中的迷宮,想到一座不斷擴展、彎彎曲曲、可以包括過去和未來、以某種方式包括天體的迷宮。 《博爾赫斯文集•小說卷》,132~133,海南國際新聞出版中心,1996。

想著這一些,世界於不知不覺中變成了我、我的抽象感知。我明白了,人無法最終戰勝死神,但人可以在一段一段的時間裡不停地搞演習,那種打勝仗的演習,以期體驗無數的死或無數的生。我也明白了人為什麼看不見迷宮,因為迷宮是透明的理念,它是人為了與死對抗而造出來的美麗對稱的建築,它沒有出口,人只有消滅了自己的肉體才能打開一個出口。 迷宮中心的風景 黑夜、樹林、樓閣、中國音樂、燈籠,這就是迷宮中心的所在。接待我的主人阿伯特顯然生活在他自己的迷宮裡,他是這個迷宮的主人。就像我要將他作為替身一樣,他也同樣要藉我的手來找到他自己迷宮的出口,我和他都是知情者。所以當他說出"曲徑分岔的花園"這幾個字時,我馬上記起了我的歷史。我就是在曾外公那對稱的花園里長大的,現在阿伯特將那花園搬到了這裡,而阿伯特和我,都同曾外公崔朋有血緣關係。阿伯特給我的感覺是神甫同海員兩種氣質的混合,這樣的人往往會去造迷宮。我在心裡計算馬登上尉一小時之內還趕不到此地,便鎮定地坐下來聽阿伯特講曾外公的事業。我的曾外公崔朋是一個熱愛生命的人,他既是總督,又是著名的詩人和書法家。但是有那麼一天,他突然預感到自己會死,這感覺越來越強烈,於是他在焦慮中思索起關於死亡的問題來。造迷宮的想法就是在這種情緒中產生的。曾外公妄想窮盡每一種可能的死亡體驗。迷宮造起來之後他才發現,體驗本身便是無限時間的無限分岔,時間是不可窮盡的,因此迷宮也必須是無限的。這令人絕望的真實使得崔朋寫下了那本充滿矛盾的、混亂的小說。在書中的第三章裡,一位英雄死了,到了第四章,他又還活著。阿伯特由此得到啟發:小說本身就是迷宮。這位前輩藝術家還在信中留下這樣一句話:"我把我的曲徑分岔的花園留給多種(而不是全部)未來。"《博爾赫斯文集•小說卷》,136頁。這句話強調的是時間的無限,而強調時間的無限就是強調幻想高於一切,幻想本身有能力構成無限的迷宮。就這樣,曾外公崔朋在寫作的過程中發現了通向無限和永恆的途徑。他那本想像中的書永遠寫不完,他在書中創造了多種未來、多種時間,那些時間又擴散、分岔,每一種結局都發生了,所有可選擇的全部選擇了,層次無限豐富,交叉點令人眼花繚亂,一種比喻裡暗含了數不清的另外的比喻,一種原因導出數不清的結果,那些結果又成為另外的無數事物的原因……

阿伯特的講述讓我的想像一下子連貫起來了:我的迷宮和阿伯特的迷宮、曾外公的迷宮,以及曾外公的那本幻想中的書原來是一個東西,或者說時間的分岔讓我們三個藝術工作者在這一點上交叉,於是消失的迷宮在此地複原了。迷宮的本質也許就在於那連環套似的幻想,誰具有這樣的能力,誰就可以進來,這是人面對死神所進行的幻想營造,也是用謎來解謎的永久的遊戲。這種營造或遊戲中,一個人通過時間的秘密渠道同另一個人相通,今人通過時間的交叉站在古人的肩膀上,所有的夢都導向一個夢,一個夢又分解成無數個夢。這一切的根本動力是什麼呢?誰能具有這種力呢?絕望中的冒險衝動,狗急跳牆,這就是答案。 "英雄們就是這樣作戰的,心兒令人讚美地鎮定,刀光兇猛,心甘情願地去戰死。"《博爾赫斯文集•小說卷》,第137頁。阿伯特的講述在我身上引起的共鳴表現為一種最深處的、本源的騷動,我更加堅定了"死"的決心,為終生的理想,也為最後的忠誠。

我只能用我的迷宮來使前輩的迷宮復活,也只能用我的迷宮來完成阿伯特的迷宮,但從此處也可以看出,迷宮並沒有限制,它向每個人敞開,問題只在於是否有拼死闖入的力。阿伯特的講述復活了曾外公的花園,我的體驗又復活了他們兩人的花園,我把我的多種時間的花園傳達給有同樣血緣的人,那人的體驗又將復活我的花園,如此下去,無休無止,那將是怎樣的景像啊!所以-- 圍著這座住房的潮濕的花園裡擠滿了不計其數的、看不見的人群。在另外的時間領域裡,這些人就是我和阿伯特,一副秘密、忙碌、多形的樣子。 《博爾赫斯文集•小說卷》,第139頁。 但生命的圖像只限於幻想,幻想一停上,人就會看見死神馬登上尉。這個時候,他是出現在迷幻花園裡的惟一的人,像塑像一樣強壯,永遠不可戰勝。我內心深處的騷動更明確了,因為"未來"已經可以看得見了,那個人正朝我們走來--我和阿伯特共同的未來。我朝阿伯特舉起了槍,驚心動魄的死亡體驗又一次產生。我和我的朋友阿伯特共同捍衛了理想,現在生命對於我已不再有意義,因為一切該做的都做了,迷宮的出口就在前方,接下去只要邁動腳步就可以了。那遠方的上司該作何感想?總是慢了一拍的馬登上尉又該作何感想?然而我還是悔恨和厭倦,不是為迷宮的理想,而是為我那屈辱卑劣的生活,為自己總是面臨你死我活的無奈的命運。我,一個可恥的間諜,一個靠吃死人肉為生的傢伙,卻在心裡珍藏著建造通天塔的宏偉計劃,這不是太不相稱了嗎?我怎能不悔恨呢?

人為什麼要建造迷宮 現在這個問題可以回答了。人之所以要建造迷宮,是因為死神在屁股後頭的追擊使他逐漸明白了難逃法網,到後來人便於絕望中產生了用死亡來做遊戲、以豐富那漫漫的黑夜的時光的辦法。真正的死神越迫近,遊戲就越精彩。人以他的大無畏的精神,也用他的身體,壯烈地展現了生之奧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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