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國學/古籍 孟子旁通

第10章 梁惠王章句下-1

孟子旁通 南怀瑾 17045 2018-03-20
莊暴見孟子曰:“暴見於王,王語暴以好樂,暴未有以對也。”曰:“好樂,何如?” 孟子曰:“王之好樂甚,則齊國其庶幾乎!” 他日見於王曰:“王嘗語莊子以好樂,有諸?” 王變乎色,曰:“寡人非能好先王之樂也,直好世俗之樂耳。” 曰:“王之好樂甚,則齊其庶幾乎!今之樂,由古之樂也。” 曰:“可得聞與?” 曰:“獨樂樂,與人樂樂,孰樂?” 曰:“不若與人。” 曰:“與少樂樂,與眾樂樂,孰樂? 曰:“不若與眾。” 臣請為王言樂:“今王鼓樂於此,百姓聞王鍾鼓之聲,管瑟之音,舉疾首蹙(安頁)而相告曰:'吾王之好鼓樂,夫何使我至於此極也?父子不相見,兄弟妻子離散!' 今玉田獵於此,百姓聞工車馬之音,見羽旄之美,舉疾首蹙(安頁)而相告曰:'吾王之好田獵,夫何使我至於此極也?父子不相見,兄弟妻子離散! '此無他,不與民同樂也。

“今王鼓樂於此,百姓聞王鍾鼓之聲,管瑟之音,舉欣欣然有喜色而相告曰: “吾王庶幾無疾病與!何以能鼓樂也?'今王田獵於此,百姓聞工車馬之音,見羽旄之美,舉欣欣然有喜色而相告曰:'吾王庶幾無疾病與!何以能田獵也?'此無他,與民同樂也。 “今王與百姓同樂,剛王矣。” 前面已經提過,《孟子》的這一章,絕大部分是記載孟子與齊宣王的談話。從齊宣王心理上不忍殺牛的一點善念說起,一直談到後面實行王道政治的許多問題。 在孟子到齊國的前後,也正是田氏齊國最鼎盛的一個時期。此時,蘇秦也到齊國遊說合縱的思想。這裡的記載,則是孟子在齊國的這段長時間裡,與齊宣王多次見面的談話摘要。

這段又提到一件事,是說有一次孟子接見他的學生,也就是齊國的大夫——莊暴,談到齊宣王好樂,所引起的一次談話。莊暴有一天來見孟子,對孟子說:我見到齊宣王的時候,在閒談中,齊宣王好他好樂,我當時不知道君主們偏好音樂這件事,對或不對,不曉得該怎麼說才好,所以沒有作答。請問孟老夫子,君王偏好音樂這件事,您認為怎樣? 對於這個問題,以我們現代的觀念來看,會覺得很滑稽,好樂就好樂!這有什麼了不起。好比有一個朋友告訴你,他的孩子一天到晚彈吉他,你一定說,好嘛! 既然有這方面的天才就好好培養他往這方面去發展。所以只從“好樂何如”這四個字的字面上去看,依文釋義,或斷章取義,就往往會發生偏差了。 如今要注意的是,這句話是針對人主而說的,人主的嗜好,所發生的影響就大了!一個國家的領導人有了偏好,或者好音樂,或者好打球,則往往會影響到政治,所謂“上有好之者,下必甚焉。”問題就來了。因為莊暴知道這個問題的嚴重性,所以特別向孟子提出來請教。其實莊暴問話的語氣裡,可以看得出來,莊暴這個人的心目中,認為齊宣王偏愛音樂,是不大妥當的。

孟子對於這個問題持什麼態度呢?他與莊暴不同,他始終是用誘導的方法,希望君主們能行王道,施仁政,這就是孟子所以能為聖人的道理。他不同於一般說教家,明辨是非,將善惡作尖銳的對立;也不像後世的理學家們,認為這件事不好,就把它戒除掉。 例如宋代的大儒家程伊川(頤)做講官時,一日講罷,還未告退。宋哲宗站起來鬆動一下,順手折了欄杆外的一條柳條,程頤馬上就進諫說:“方春發生,不可無故摧折!”上擲枝於地,下殿而罷。 所以明人馮夢龍便說:“遇到孟夫子,好貨好色都自不妨。遇了程夫子,柳條也動一些不得。苦哉!苦哉!”因此把他列入迂腐之列。 我們且看在這段書裡,孟子怎麼答复。他告訴莊暴說,齊宣王好樂有什麼關係?

如果他對音樂喜好到推之於民,那麼齊國差不多可以治平了。 為什麼齊宣王把好樂的嗜好擴而充之,齊國就能平治呢?這個在孟子與齊宣王另一次見面的談話中,就有了交代。 過了幾天,孟子和齊宣王見面,提起上次和莊暴談的那件事。他對齊宣王說,我聽莊暴說,你曾經告訴他愛好音樂,有這回事嗎? 我們看齊宣王用什麼態度來答复呢? “王變乎色。” 從這句話,可以看到《孟子》這本書,文章手法的高明,這也是古文的妙處。 短短的四個字,表達了許多的含義,而且把當場的情況寫活了。我們透過這四個字一可以想像,當齊宣王聽到孟子談到他對莊暴說過,自己愛好音樂時,臉色有多尷尬! 齊宣王為什麼會變了臉色呢? 第一,我對你莊暴說我愛好音樂,這裡君臣如家人一樣閒聊自己的私生活,你卻把它當作話柄,去和這位外國來的老夫子談論,真是莫名其妙!

另一方面,自己是一國之主,和這位外國嘉賓,所談的是天下國家大事,屬於嚴謹的一面。而今人家卻問起自己愛好音樂的問題,好比現代一個國家領袖,被人問起他愛好流行歌曲一樣,當然是有點尷尬。 雖然如此,齊宣王的修養還是蠻好的,臉色變了一下,仍然靜下心來,和孟子談論這個問題。而且下面還很幽默地承認自己有好勇、好色、好貨等的毛病。他甚至於坦白地說,自己所愛好的是現代音樂,是流行歌曲,而不是先王流傳下來的正統音樂。因為上古時代的那種傳統音樂太高深了。 重要的問題來了,我們在孔孟和歷代學者的著述中看到,中國文化在上古時代,尤其到了周朝,是很注重禮樂之治的。而且後世也都一直推崇上古的音樂是如何如何的好。儒家這樣推崇上古禮樂,絕不是盲目的,也不是故意強調的,在中國上古時代,就已嚮往先民時代的文化了。但所謂的先民(先王)時代,究竟斷自何時,我們很難決定一個明確的時間。這不只是從黃帝的時代算起,可能在更上古時,曾經有很好的文化成就,在文化成就達到顛峰的時候,又進入了一個冰河時期。所以儒家推崇的先王民時代,很可能是個很古遠很古遠的代表。後世儒家嚮往先民的文化精神,所以都講禮樂之治,行先王之道。

從這裡又可以看到,不只是孔孟及後世一般儒家注重先王的禮樂之治,齊宣王也說出“非能好先王之樂”,這證明當時一般人,也都是崇尚先王之樂的,所以他對孟子談到這個問題的時候,會不大好意思,並且又接著坦白地說,他不懂得先王之樂,所以他只愛好現代音樂。 孟子卻說,愛好現代音樂並沒有什麼不對,只要你能夠把這好樂的精神,推廣開來,對於齊國的民俗政風就有幫助。這是孟子的精神,此所以孟子之為孟子也。 同時,從這裡我們又看到孟子思想之開闊,不像後世儒家所標榜的那麼嚴謹而趨於狹隘。 孟子接著告訴齊宣王說,現代音樂並不是突然憑空產生的,而是由古代音樂慢慢演變而成的。 孟子的這個理論固然是事實,是可以成立的,從另一個角度看,也可見孟子是善於辭令的。本來齊宣王為了好今樂而不好古樂,感到難為情。現在經孟子這樣為他開解,心理上原有的那一層陰影響,自然就解除了,所以也就輕鬆了。於是便問孟子,為什麼自己好樂,擴充開來,齊國就可以治理得很好?希望孟子把道理解說一下。

於是,孟子問齊宣王,你一個人單獨聽音樂,和與別人一起欣賞音樂,這兩種享受,哪一種樂趣高? 齊宣王說,當然和別人共同享受,會更加快樂。 孟子又進一步問,是和少數人共同欣賞音樂快樂呢?還是和多數人共同欣賞音樂快樂呢? 齊宣王說,當然和大夥共同欣賞音樂,來得更快活啊! 這時齊宣王說出了“獨樂樂”不如“眾樂樂”的看法,於是孟子抓住了這個觀點,提出具體的例子,作進一步的發揮。 他對齊宣王說,假使你在深宮裡,舉行音樂會的時候,老百姓聽見了從宮廷中散播出來的鐘、鼓、管、瑟等等樂器的聲音,大家都像生了病似的——以我們現代語說,感到頭痛,皺起了眉頭,相互議論著說,我們的君王有那麼好的興致開音樂會,而我們卻困苦到這個地步,妻離子散,生不如死。

或者你去野外打獵,老百姓聽到到你的轔轔蕭蕭的車馬聲,看到那色澤艷麗,迎風而舞的羽飾、旗幟,大家也是緊皺著眉頭,深惡痛絕地議論著,我們的君王竟然在那裡興高采烈的打獵哪!但是我們卻困苦地流離失所,不得安居。 像這樣的怨聲四起,沒有別的原因,就因為你作國君的,沒有與民同樂。 但是,相反的情形,你在宮廷中開音樂會的時候,或者在田野間打獵的時候,老百姓聽到了樂聲或車馬聲時,看到你美麗的旗幟,全體都高高興興地談論著,我們的國君一定很健康,心情好,所以他今天才有這樣好的興致舉行音樂會或出來打獵。 為什麼老百姓有這樣良好的反應呢?這也沒有其他特別的原因,只因為你能與民同樂而已。 這一段的原文,舉了鼓樂和田獵兩個例子,每一例子,又舉了正反兩面的情形,但只說了與民同樂一個道理。而在原文文字的安排上,有許多重複之處,如“今王鼓樂於此”,有正反兩面敘述時的重複,又有與“今玉田獵於此”的相疊形式。或許有人嫌它羅嗦,但這是古文學寫作上的一種方法,以現代語來說,這是寫作技巧的一種,它的功用,一方面加強文字形式上的排列美,一方面加重了語氣,也就是現在所謂的強調,這樣可以加深讀者對其含義的印象。後世的驕體文、賦、詩、詞中的雙聲疊韻,如李清照詞中常常連疊好幾個字;對聯以及今天的白話文中,也常見許多重複句子,這些演變都具有同一種作用。所以這一段也可以說是,頗具有欣賞價值的文章。如果認為重複太多而嫌羅嗦,那就只好嫌自己不懂得欣賞了。不妨試著朗聲讀誦一篇,就讀出味道來了。

孟子說完了這幾個例子,把正反兩面的現像作結論說,你齊宣王喜歡音樂,好打獵,好開運動會或喜歡其他娛樂活動都沒關係,只要能做到與百姓同樂,就可以達到王道與臣道的仁政境界了。 這是孟子就齊宣王自己說的好樂,藉機誘導。孟子的手法的確不錯,多半是啟發式的,抓住一個機會,就施以教育,拼命鼓勵他,走上王道的思想,實施王道的仁政。 在這段記載裡,引發一個問題,值得我們討論。那就是儒家素來標榜的禮樂之治。在禮的方面,包括了一切文化的整理。樂的方面,是單就音樂對政治教化的重要關係而言。 據說,孔子刪詩書訂禮樂,一共整理了、《書經》、、《禮記》、《樂經》及《春秋》六部書。但自秦始皇燒書,再加項羽咸陽的一把火,《樂經》遂告失傳。所以流傳下來只剩了“五經”。到現在,中國文化流傳下來和政治哲學有關的樂禮部分,只有《禮記》中的一篇《樂記》。但不足以概括當時孔子所整理的《樂經》。孔子本身對於音樂的造詣頗高。我們從中的記載,可以看出一個大概。 “子謂韶,盡美矣,又盡善也。謂武,盡美矣,未盡善也。”

推崇舜作的韶樂,而批評武王作的武樂不及韶樂好。 儘管孔子在春秋時代,認為當時的禮樂已經不如古代,文化在衰退了,可是我們現在從歷史的資料上來看,則春秋時代的禮與樂,還是很可觀的。例如孔子曾經從學過的音樂大師師襄,以及為了音感的靈敏,希望學好音樂,而把眼睛刺瞎的師曠,這兩人都有很高的音樂造詣。 究竟中國的音樂好到什麼程度?據孔子的話,以及古書上的資料,有許多神奇的故事,如彈琴、吹蕭,演奏到美妙處,能夠使百鳥來朝。不但天空中所有的飛鳥會來,而且百獸率舞,各種野獸聽到音樂,也都會跑來,滿山遍谷,遠遠近近的,在那裡隨著樂聲起舞。真不知道這種音樂有什麼力量,能夠引起這種共鳴,產生這種反應。至於現代音樂,除非是緬甸人驅蛇,笛子一吹,洞穴裡的蛇都出來了。 諸如上述的神話很多,透過這些神話的流傳,其含義,一言以蔽之,不外乎推崇中國古代音樂的造詣成就。 《樂經》雖然流失,但也不能說中國的古樂就完全消失,例如古代的琴、瑟、箏、鼓等等,都流傳下來,乃至後世傑出的音樂家,也有很好的作品。可是現代的我們,不但找不到秦漢以前的音樂,就是唐、宋間的音樂也找不到了。聽說這些在南朝鮮、日本還保留了一些。當然,很多也走了樣。 唐太宗統一天下以後,在貞觀元年,春正月,大宴群臣的時候,曾經演奏了一首《秦王破陣樂》。是唐太宗當秦王時,破劉武周的戰役中,利用閒暇時所作的一閩大樂章,配合了一百二十八個舞蹈樂工,穿上銀色的甲胄,拿著戟為武器,隨樂聲起舞,後來這個音樂又改名為《神功破陣樂》。到貞觀七年的時候,又改名為《七德舞》,這顯然是場面很壯觀的集體演奏的音樂,但現在也失傳了。最近聽說,南朝鮮還保存了一部分,而日本則保留了全套的音樂和舞蹈。 談到中國上古的樂器,使我們聯想到一個頗為有趣的問題,如鐘、鼓、琴、瑟、箏、簫,這些上古的樂器,除了鐘以外,多偏重於絲竹之聲,其次為土、革,或木質等質料,很少用金屬制樂器。現代的金屬樂器,則多來自西方,這又是東西文化基本精神在樂器上所表現的不同之處(甚至可能“鑼”都是由西域傳過來的)。中國古代作戰的時候,是以擊鼓為號,以鼓聲來傳達進退攻守的命令,後來才有鳴金收兵,以敲鑼聲來輔助傳達作戰時的號令。而胡琴、琵琶等,這些都是外來的樂器。 所以我們樂器的歷史,越到後來,發出的聲音愈大,也越是可以讓多些人來共同欣賞,而這些樂器多半來自胡地。 現在我們再回頭看看齊宣王好樂的問題。照現代觀念,一個國家的領袖愛好音樂,這會有什麼問題?二十多年前,碧瑤會議後不久,我們一個記者團去訪問菲律賓,當時菲律賓的總統,還開舞會歡迎。第一支音樂起奏,就由總統夫人以女主人身份,邀請記者團的團長共舞。而我國的傳統文化,即使在現代,當友好國家的元首來訪,以國宴款待時,也演奏國樂,作為一種外交禮儀。 遠在戰國時代,也有關於音樂用於外交的故事,那是趙惠文王和秦昭襄王,相約在兩國的邊界澠池會盟。見面以後,舉行歡宴,在酒席上,正喝得高興的時候,秦王突然對趙王說,聽說你在音樂方面,很有造詣,現在我有一張寶瑟,是不是可以請你演奏一個曲子,給我們大家欣賞欣賞?在國際性的歡宴中,卻要一國君主在酒席上彈琴助興,這是多不禮貌的事!趙王聽了,臉都漲紅了,可是那時秦國比趙國強盛得多,又不敢拒絕,只好乖乖地演奏了一支曲子。更氣人的是,秦王立即叫他的史官記下來,某年某月某日,秦王與趙王會於澠池,令趙王鼓瑟,把這一件事,記到秦國的歷史上去。豈不是千秋萬世都丟人。這時趙國的宰相藺相如,端了一個瓦盆子到秦王面前說,趙王也聽說你秦王,對秦國的音樂很有造詣,現在也請你演奏一下你們秦國的樂器,互為娛樂。秦王聽了也氣得變了臉色,說不出話來。藺相如端了那隻盛酒的瓦盆,跪到秦王面前說,你秦王是仰仗你國力強大嗎?現在我離你不到五步,可以用我頭上的血,濺到你秦王的身上。這時秦王的衛兵們想把商相如拉開來,可是他睜大了眼睛大罵這些人,連頭髮、鬍子都豎了起來。秦王的衛兵看見他這暴怒得要拼命的樣子,都嚇得進退無據。秦王這時心裡雖然不高興,但也有點顧忌,只好勉強在那瓦盆上敲了幾下。於是藺相如才起來,也叫趙國的史官,記錄下趙王令秦王擊缶的這件事。 現在莊暴聽了齊宣王好樂,會認為很嚴重,是因為一個國家領導人,如果有所偏好,則對於社會風氣,會發生很大的影響。 後世好樂的帝王也很多。剛才說的唐太宗,他也愛好音樂,同時愛好武功,愛好書法。中國的書法,以他提倡最力。後來幾位大書法家,如顏真卿、柳公權等,都出在唐代。其實唐太宗自己的字就寫得很好,還有他的“秘書長”虞世南,“秘書”褚遂良等,都是最好的書法家。唐太宗臨死時,什麼都不要,吩咐他兒子把從別人那裡搶來的王羲之寫的《蘭亭集序》,放到棺材裡陪葬,可見他愛好之深。他同時也愛好詩,結果不但自己的詩作得好,而且影響唐代的詩達到鼎盛。唐太宗有多方面的興趣,也有多方面的慾望,可是他自己知道站在領導人的地位,應該如何去適當處理自己的慾望,使之變為正常化,所以他能夠成為後世的英明之主。不然的話,像另外幾個愛好音樂的帝王,因為不善於處理自己的愛好,結果都是把政治生命連同本身生命一起玩掉了。 在唐代帝王中,最好提倡音樂的就是唐明皇,後世戲班中供奉的祖師爺,就是這位唐朝的皇帝。 唐代末年的僖宗,年少不懂事,只好玩樂,政令都被他左右的權奸、大臣們所把持。他好踢球,自己認為球技最佳。有一天打球回來,對他最繁幸的優人,也是球手石野豬說,如果打球也可以參加考試的話,我一定可以考取狀元。石野豬說,不錯,你在打球上可以考狀元。但是,如果碰到堯舜來主管吏部的話,在考績的時候,一定會把你免職了。僖宗聽了,便哈哈大笑了事。 再下來殘唐五代,幾乎沒有幾個帝王不好音樂、戲劇,如南唐後主等,結果都是這樣玩玩,把政治搞壞了。國家也完了,而整個五代也因此弄得亂七八糟。這在歷史的環節中,也是很有趣的問題。如果我們不作深入的研究,不了解這些史實,就會認為齊宣王愛好音樂,玩玩樂器,聽聽歌有什麼關係呢?這就錯了。 在音樂本身而言,以我們自己幾十年來的生活體驗,禮樂在整個文化中,的確是佔了重要的位置,是一個大問題。音樂往往能代表一個時代的精神,過去的音樂就代表了過去的時代;現代的音樂,則代表了現在的時代。在文化深厚的時代,所產生的音樂的確也更豐碩、更深厚。 齊宣王問曰:“文王之圃,方七十里。有諸?” 孟子對曰:“於傳有之。” 曰:“若是其大乎?” 曰:“民猶以為小也。” 曰:“寡人之圃,方四十里,民猶以為大。何也?” 曰:“文王之圃,方七十里,芻囗者往焉,雉兔者往焉。與民同之,民以為小,不亦宜乎?臣始至於境,問國之大禁,然後敢入。臣聞郊送之內,有圃方四十里,殺其麋鹿者,如殺人之罪。則是方四十里,為阱於國中;民以為大,不亦宜乎? 這里當然又是另外一件事了。有一天,齊宣王問孟子,據說文王有一處可養鳥獸的皇家大園林,方園達七十里,有這回事嗎? 這在當時已經是考古的問題了。當然齊宣王沒有親眼見到,不知道有沒有這件事,我們現在也無法知道它究竟有多大,因為古代的度量衡,和現代的度量衡有所不同。而當時孟子答得很高明,他說在古書上是記載了這樣的事。 齊宣王接著又問,有那麼廣闊麼?大概孟子認為機會來了,又趕緊抓住機會說,那時的老百姓,還認為文王的這處皇家花園大小了呢! 齊宣王說,我的森林花園,方圓不過是四十里,和文王的比較起來,範圍已經小得多了,可是我的老百姓們,還覺得太大了,這是什麼道理呢? 好了,孟子就事論事,發揮起來了。他說,文王的森林花園,雖然方圓七十里,比你的大得多,可是百姓們可以去裡面割草、砍柴,也可以到裡面打野雞、捉兔子。 他開放了這座森林花園,和老百姓共同享用。老百姓們嫌它太小,不是很合情理的嗎? 可是我到貴國來,在還未進入你的國境之前,就先打聽了你們齊國的大禁。當時就听說,在都城外百里的郊關之內,你有一處森林花園,方圓是四十里。如果有人在這四十里方圓內,殺死一頭小鹿,就和犯了殺人罪一樣,是要抵命的。那麼你這方圓四十里的王家林園,對百姓來說,豈不好比是一個具有誘惑力的大陷阱嗎? 老百姓們覺得四十里方圓太大了,可不也是合情合理的麼? 這一段談話內容,和前面他與梁惠王立於沼上談靈臺之樂的意義是一樣的,不必重複解釋了。 但這一段中,有句名言,我們要注意的,那就是“問國之大禁”這句話,也就是後世說的“入國間禁,入鄉隨俗。”這是很重要的一個措施,尤其近代交通工具發達,超音速的交通,減少了旅途上使用的時間,等於縮短了空間的距離,於是人與人的接觸愈益頻繁。因此,在現代所謂“人際關係”上,問禁與隨俗,更是十分重要的。我們在進入一個國家之前,一定要先了解這個國家的法令;去一個地方時,也一定要先弄清楚這個地方的風俗習慣;到任何國家,任何地方,都要尊重當地的法令和習俗,不要做出違逆的事來。對異國如此,對他鄉客地如此,最好對於一般團體也如此。假如你帶了一包豬肉鬆走進一所清真寺去,那就犯了莫大的忌諱。對於個人也應注意到,例如某人精神有問題,見不得紅色,而你穿了一件大紅衣服去看他,結果一定很糟糕。擴而大之,對於某些行業,也要注意其禁忌。比如坐舊式的船,在船上吃過飯後,把筷子擱在碗上,就犯了大禁忌。我們這樣注意自己的行為,一則是對人的禮貌和恭敬,次則是減少自己的麻煩和困擾,甚至減少失敗的因素。可惜許多年輕人都忽視了孟子這句話,認為是幾千年前的陳舊思想。 另外讓人感慨的是,從孟子那個時代開始,一直到清朝兩千多年來,中國歷代的帝王,都是尊儒家孔孟之學。但他們只是要求別人遵孔孟之學,盡力巨之道,以立身處世。而他們自己,卻忘了為君之道。在這一方面,都和梁惠王、齊宣王樣,甚至比獨享園林還過分的事,也照做不誤。真是“教化自教化,帝王自帝王”,直到孫中山先生領導了革命,推翻滿清,取消帝王專制政體,建立了自由民主的中華民國,這才取消了宮廷的林園。 齊宣王問曰:“交鄰國有道乎?” 孟子對曰:“有。惟仁者為能以大事小,是故湯事葛,文王事昆夷。惟智者為能以小事大,故大王事獯鬻,勾踐事吳。以大事小者,樂天者也;以小事大者,畏天者也。樂天者,保天下。畏天者,保其國。詩云:'畏天之威,於時保之。”' 王曰:“大哉言矣!寡人有疾,寡人好勇。” 對曰:“王請無好小勇。夫撫劍疾視曰:'彼惡敢當我哉!'此匹夫之勇,敵一人者也。王請大之。詩云:'王赫斯怒,肢整其旅,以遏徂莒,以篤週枯,以對於天下。'此文王之勇也。文王一怒而安天下之民。書曰:'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師,惟曰:其助上帝,寵之,四方有罪無罪,惟我在,天下曷敢有越厥志?' 一個衡行於天下,武王恥之,此武王之勇也。而武王亦一怒而安天下之民。今王亦一怒而安天下之民,民惟恐王之不好勇也。 ” 這開頭一段,也是一個大問題,孟子所提出的,正是中國傳統文化中,外交思想的兩大原則。至少在過去,中國的外交思想不出這兩大原則。 齊宣王提出來問孟子,對於與鄰國的邦交,有什麼好的辦法,好的策略。孟子說:大致可以分成兩種原則。一種是“以大事小”,這是仁者的風範。雖然自己的國土大,國力強,但是仍舊願意配合領土比他小、國力比他弱的小國的政策。像在歷史上,夏朝的時候,湯以毫為都城,地大人眾,國力強盛。而夏朝的另一諸侯,贏姓的葛國,在領土、人民、財力上,都不及湯。葛的故城,在現在河南省葵丘縣東北,在地理位置上和湯為鄰。當時的湯伯雖有專事討伐的特權,但葛在夏朝諸侯的等級上也稱為葛伯,政治地位不下於揚,所以揚在國交上,對葛仍然是尊敬的,順服的,絕對不因自已的權勢大,而去欺凌力量弱小的葛國。 更近一點的史實,在商朝的末期,西方的昆夷——即犬戎,那是以犬皮作為戰衣,乘壞車的國家,和在西岐的文王接壤。而文王當時所治的周國,不論文化、經濟,都非常發達,廣土眾民,聲望又高,不知道要比犬戎強盛多少倍。可是文王為了行仁政,絕對不以兵戎相見,為了行仁政,不忍動武,雖然犬戎經常有粗暴魯莽的侵犯行為,而文王還是忍讓著,不願意生靈塗炭,以免苦了老百姓。 孟子再舉出第二個外交原則:“以小事大”,這屬於明智之舉。他也舉出兩個當時的史例,一個是周太王的例子。商朝末期時,姬週諸侯,由太王當政,這時周國正在積極圖治,而北方自五帝時期以來,就常常在邊界上生事的獯鬻——也就是後世匈奴的一支,這一支游牧民族非常強悍,常常犯邊鬧事,周太王為了致力於內政,為了在安定中求進步,不去和匈奴力爭,而採取退讓的態度,以免擴大戰爭,影響了內政的建設。 第二個例子,是吳越兩國的史實。越王勾踐被打敗了以後,只好對吳國俯首稱臣,一切聽從吳王夫差的命令,還獻上絕代佳人供他娛樂,討他歡心,以便能夠回到自己的故國。他回國後,臥薪嘗膽,“十年生聚,十年教訓。”而後終於雪恥復國。這都是明智的外交原則。自己力量不夠的時候,就順服強者以圖生存。 他舉了仁與智為出發點的兩大外交原則以後,又對齊宣王作進一步的闡述。以大事小的外交原則是“樂天”的,以小事大的外交原則是“畏天”的。 這裡所說的“樂天”“畏天”的天,當然不是愚夫愚婦心目中的天老爺。不是討天老爺歡心的“樂天”,或者怕上天打雷的“畏天”等愚妄迷信。這裡的“天'”,在“天人合一”的哲學上,是包括了人事在內。如果作詳細的解釋,會是一篇很長很長的文章。限於時間和篇幅,姑且勉強作個簡單的解釋。以現代名詞來說,就是非人力所可違反的定理;拿我們中國的詞彙來說,就是天理。 那麼以自己的大國之尊去配合小國,就是順應“天地生萬物”的樂天心理,不願意欺負弱小;至於以弱小的國勢臣服於強國大族,不敢得罪大國,就是敬畏天理。 否則,天地間的定理,不會容許你成功如願的。最後,孟子進一步說,凡樂天的,效法天地的博愛精神,不以強壓弱的大國,結果一定四海歸心,可以保有天下;而弱小的國家,如果能夠畏天道,服從強者的領導,不懷叛逆之心,那麼就可能保住自己的國家。他並且引據來支持他的理論,他說,《詩經·周頌·我將》 篇中記載著“畏天之感,於是保之。”這個“威”字的含義,是指時代的大趨勢。 孟子引用這句話,是對智者的外交政策而言。意思是說,必須以敬畏謹慎的心理,因應國際上自然的大趨勢,把握時間的契機,以維繫自己的生存。 孟子說到這裡的時候,齊宣王不讓他說下去,在中間打了岔,插進來說,孟先生,你講的這些理論,太偉大了,太高深了。暫時不談這麼高遠深奧的哲理,就目前的現實問題來說——換言之,他不喜歡再聽孟子那些大道理,什麼是畏天戒慎一類理論,他心裡對當時的國際看法,正是認為強權就是公理。因此便直截了當地說,我有一個毛病,我這個人愛好武勇。 齊宣王這一打岔,話題就轉了方向,可是孟子也真高明,立即隨著這個方向,繼續施行他王道仁政的教化。他說:你齊宣王好勇,不要緊,只要你愛好的不是小勇。你不要專去喜歡摔跤、柔道、弄槍、舞棒這些個人小勇的玩意兒。一個人握著劍把子,把劍抽出一截來,眼睛瞪得大大的,衝著人說,你敢跟我較量嗎?這種只是普通的個人勇武而已,充其量是一個人對一個人的對打。攻夫好,也許可以把別人打垮;功夫差,自己會被打得鼻青眼腫,難有大志。我相信你齊宣王不會局限於這樣的小勇,我希望你能把好勇的範圍擴大,像《詩經·大雅·皇矣篇)所描寫的文王那樣。當文王得到密國無故攻打阮國的報告時,怒不可遏,立刻整軍經武,出兵阻擋了密國的攻擊,逼得密國退兵,不敢再輕易侵犯別人。同時鞏固了周國自己的國防,增加了周國人民安居樂業的福祉,對天下人的期望也作了交代。這就是“文王之勇”。所以說,文王一怒,使得天下人民得到安定。當然,文王有沒有真的發怒,不得而知。像文王這樣的人會不會發什麼怒,也很難說。 在大家的想像中,孟子說話,總是有根據的,他說了文王的大勇後,接著又引《書經·泰誓》所說,“作之君,作之師”的話,對齊宣王說,《書經》上這幾句話告訴了我們一個政治哲學的大原則,這原則要把握住。 在我國古代,君道與師道是平等的,要同時注意的。除此之外,後世要加一個“作之親”。身為一個領導人,不但要作為部下的老師,教導他們;同時還要像父母待子女一樣,關懷他們,保護他們。今天的公務人員,也應該具備這種精神的修養。雖然以公僕的觀念做事,但同時要具有“作之君,作之師,作之親”的情操。 處理行政事務時,要兼帶教導之責,與關懷之情。 《書經》上接著說:“其助上帝,寵之。四方有罪無罪,惟我在,天下局敢有越厥志?”在天時、地利、人和等各方面有所欠缺時,政治領導者要設法彌補這種缺陷。同時一方面管領四方的百姓,不管他是善良的或邪惡的,都要負起教化、領導的責任。只要我這個領導人在,有誰敢放肆作亂?這一種氣魄,確實是宏大。因此,一旦有人橫行天下的時候,武王就責無旁貸地加以平服,使天下沒有橫行的人,沒有橫逆的事。這就是武王的大勇。所有他一怒之下,便吊民伐罪,把殘暴的紂王滅掉,而安定了天下的人民。 孟子最後說,你齊宣王的好勇有什麼關係,只要你所好的不是匹夫小勇,而是如文王、武王的大勇,能夠有大英雄氣魄,在一怒之下,而使天下安定下來。那麼有哪一個老百姓不喜歡大王的好勇?大家只怕你齊宣王不這樣好勇呢!從齊宣王不忍心殺一頭牛開始,一直到這一段,孟子對齊宣王所談的任何事,都是採取誘導的教育方法。齊宣王說自己有好勇的毛病,孟子就說好勇不是毛病,只要能夠擴大這個好勇的境界,齊國就有辦法。好像是假如齊宣王說好吃零食,他也會說沒有關係,只要把點心做得很多很多,人人都能吃到就行。假如齊宣王說好踢球,大概孟子也會說沒關係,只要全國的人都有踢球的閒暇和興致,都把腳力練好,就是好的。這就是孟子的教化,可見他並不是一個迂腐的人。 美中不足的,是他並不能像縱橫家們一樣,只用兩三句話,就投其所好,打動對方的心。孟夫子的王道仁政畢竟還是難於被接受。 齊宣王這裡講到好勇,前面講到好樂,後面還講好貨、好色。在他同一時代的各國諸侯中,誰也沒有這樣坦白的,即使後世那樣多的帝王中,也很少有他這樣坦率的。所以我覺得他是比較可愛的一個人,而在他二十年的當政期間,能把齊國治理得繁榮、安定,實在有他的道理,並不是一件偶然的事情。 他在這裡所說的好勇、好樂、好色、好貨,其實也不只是帝王的心理如此,每一個人都有這種心理。誰不好勇、好樂、好色、好貨?只是在程度上略有不同而已。 當然他在這裡所說的好勇,也不是孟子所說的那種大勇。他所好的,還是一般人所好的小勇。談到好勇,我們想起兩個好勇的人,他們也是一國的君主。 其中之一是趙國的武靈王,他是一個好勇任事的國君,最後失敗了,當然這是由於沒有擴大好勇的胸襟所致。趙國的北邊,是和胡人的邊界連接的,那時候的邊疆民族,都是游牧民族,為了生活方便,同時受生活環境的影響,都是好勇鬥狠。 所以在服裝上,都是短衣窄袖,甚至露出一條手臂來。而我們中國古代的服裝,受禮樂之熏陶,向來是寬袍闊袖,走起路來“翼如也”,兩隻大袖子像翅膀張開似的,雍容有致,的確是很好看的。當時武靈王為了要使趙國強盛,下命令改變服裝,廢棄中國原來的服飾,改用胡人的裝扮,希望藉此能達到富國強兵的目的。當時趙國的王室和大臣們紛紛反對。武靈王和這些人的辯論很有趣,也有他的道理。我們姑且不論他這一做法對或不對,看看他的這些辯論,也可想見他當時的思想觀念。 有一天,趙國的輔相肥義和武靈王閒聊,問趙武靈王有沒有想過世局的變化,軍事的部署,以及先王們如簡王、襄王他們當年的勳業,以及和胡人們的利害相處等等問題。 武靈王說,後輩的君王,不忘前輩君王的功勳德業,這是作君王的本份。而為人臣子的,則應該研究這些資料,記取歷史的教訓和榜樣,輔助君王,盡量發揮他們的長處。所以賢明的君王,在平時教化人民,有所作為時,就要宣揚先王的功業。 作人臣的,在不得其位時,要涵養孝悌、謙讓的德性;在顯達時,就要為老百姓們謀福,同時輔助君王的功業。這就是君道的不同了。 現在我想向胡、翟這兩個鄰邦拓展領土,以承繼襄王未完成的功業,但是也許我這一生都不可能實現。因為敵人弱小的話,我們才能藉機拓展領土,才能夠用力少而功業多,不必耗盡民力,而得到如先王般的榮耀。但是目前的情勢是強鄰壓境,胡人、翟人都那麼強悍,這就難辦了。 現在我也有我的構想,然而凡是有卓越功勳的人,在當初往往會留下不同習俗、違情悖理的惡名;有獨到見解的人,在當初又往往得不到人家的信任,往往受到顧忌和反對。譬如我打算要全國的百姓,改穿胡人的服裝,學習胡人騎馬射箭的本領;想來一定會受到物議和反對的。 而這個肥義卻是讚成他的。他說,對一件事猶豫不決,就難以成功;對一個行動遲疑不定,就難有結果,現在你不妨決定這革新的計劃,不要顧慮別人的議論。 俗語說:“論至德者,不和於俗;成大功者,不謀於眾。”凡是講最高德行的人,往往不能跟著世俗走;要成大業的人,也不必和眾人商議。從前舜到有苗這個地方,曾經隨俗而舞。而禹甚至曾經敞開衣服到裸體國去訪問。他們都不是為了縱慾或享樂,而是為了德業上的遠大理想,而隨俗變通。所謂“愚者暗於成事,智者見於未萌。”一個笨人在事成之後,都還不明究裡;而聰明人在事情還沒發生時,就已洞燭機先。您就照您的意思去做罷。 肥義說,所謂“疑行無名,疑事無功。”所謂“論至德者不和於俗,成大功者不謀於眾。”是引用商鞅遊說秦孝公變法的話。他這一派獨裁論,又牽強地把舜、禹辦外交的故事引了進去,於是把武靈王說動了。 武靈王對他表示,不是對穿胡服這件事的本身有什麼猶豫,只是恐怕天下人笑話。既然肥義你也這麼說,那麼我就下定決心了。於是自己先做一套胡服,準備上早朝的時候,穿起來和群臣見面。 當時公子成是武靈王的長輩,素有盛望。武靈王恐怕會遭到他的反對,所以先派了一位大臣王孫囗去疏通,請公於成也能響應改換胡裝。 疏通不成,於是武靈王親自到公子成家裡解釋說,服裝不過是要穿用方便,禮儀也是為了處事方便。古聖先賢訂下的禮法,都是因地制宜,因事制禮而來的。像南方的越國人,他們一個個披著頭髮,衣裝不整的露個右膀子,渾身刺滿了花紋;而吳國人甚至把牙齒染得黑黑的,額上刺些怪裡怪氣的花紋,頭上戴的是魚皮帽子,衣服則縫得粗裡粗氣。在我們看來,簡直就像野人,但是他們卻覺得安逸而自在。 總之,不同的各種裝扮,同樣都是為了因地制宜,只要對大家方便,並不一定要統一。像儒家,同是一個老師教的弟子,他們發揮的文教就各不相同。他量後說出,變更服裝,是為了便利教老百姓習武,以達到開拓領土的目的,以湔雪國恥。於是公子成同意了他的作法。 但是另一個大臣趙文,又提出反對的意見說,自古為政的原則,就是要輔導世俗合於禮法,提高文化水準。禮制中,衣服的式樣有它的常軌;而人民守法,不違俗禮,是他們的本分。您現在不顧前人的禮法,要改穿胡人服裝,實在是有違傳統文化的精神,希望您還是多考慮一下。 而武靈王辯論說,你這些都是墨守成規的世俗之見,不是具有創造性的遠見。 就說古代吧,三代的服裝各不相同,而他們都完成了稱王天下的偉業;五霸的教化也互不相同,但他們也都有相當可觀的政績。有頭腦的人創制禮法,一般的常人就遵循他所製訂的禮法,循規蹈矩的去做。賢能的人經常會評論世風習俗的好壞,而一般的世人則依照流傳的成規去做。禮制和習俗,都是根據時代趨勢在變化。這種變化是由在上位的人來領導和提倡的,而一般人就照著規範去做。現在正是他們在位者,就當下國情,訂定一套因應環境需要的服制的時候。你放心好了,不必多慮。 又有一個叫趙造的,也力加反對。他的理由是,推行社會教育,不一定要改變人民原來的生活形態;行政措施,也不一定要變更原有的民風習俗。因民而教,據俗而為,往往收效更大。現在改穿這種奇形怪狀的胡服,很可能會影響人們原來淳善的心理;教人們像胡人般一天到晚騎馬打仗,也很可能會造成好勇鬥狠的社會風氣。反過來說,依循舊制,總是穩當的,遵照原有的禮法,也不至於出什麼岔錯。 武靈王則對他辯論說,古代和現在習俗各不相同,到底要以哪個朝代的習俗為標準呢?歷代帝王的禮法,也不是一成不變的一直沿襲下來,我們又該遵循哪一個時代的製度呢?像宓戲(伏羲)神農的時代,對犯罪的人是教而不殺。黃帝、堯、舜時代,對犯了死罪的人,雖然殺了他,內心還是哀憐同情的。到了夏、商、週,又因時代背景之不同,而製訂不同的法律;因國情的變化,而訂立不同的禮制。總之,都是以“方便制宜”為原則。衣服、器具的式樣,也都基於同樣的原理而有變革,不一定要效法古代一成不變的。一個開國的明主,雖然不承襲古法,仍然可以領導天下。至於夏、商衰敗的時候,雖然他們沒有變更佔制、禮法,卻也一樣滅亡。 所以反古不一定不對,而遵循禮法也不一定好。至於鄒、魯兩國的服裝奇特,但民風不正,那是由於他們沒有卓越的領導人才。 他最後說:遵循法度的作為,絕不可能有蓋世的功勳;效法古代的成規,也不足以適應現實的環境。我的決定大致不錯,你就不要反對了吧。 這篇史料有很多高明的道理,可以啟發大家的慧思,所以把原文附錄於下,供大家參考: 武靈王平晝間居,肥義侍坐曰:“王慮世事之變,權甲兵之用,念簡襄之跡,計胡秋之利乎?” 王曰:“嗣立不忘先德,君之道也;錯質務明主之長,臣之論也。是以賢君靜而有道民便事之教,動有明古先事之功;為人臣者,窮有弟(悌)長(上聲)辭讓之節,通有補民益主之業,此兩者君臣之分(去聲)也。今吾欲繼襄王之業,啟明翟之鄉,而牢世不見也。敵弱者,用力少而功多,可以無盡百姓之勞,而享往古之勳。夫有高世之功者,必負遺俗之累,有獨知之慮者,必被庶人之恐。今吾將胡服騎射以教百姓,而世必議寡人矣。” 肥義曰:“臣聞之:'疑事無功,疑行無名。”今王即定負遺俗之慮,殆毋顧天下之議矣。夫論至德者不和於俗,成大功者不謀於眾。昔舜舞有苗,而離袒入裸國,非以養欲而樂志也,欲以論德而要功也。愚者暗於成事,智者見於未萌。王其遂行之! ” 王曰:“寡人非疑胡服也,吾恐天下笑之;狂夫之樂,知(智)者哀焉,愚者之笑,賢者戚焉。世有順我者測胡服之功未可知也。雖驅世以笑我,胡地中山,我必有之。” 王道胡服,使王孫蝶(音薛)告公子成曰:“寡人胡服且將以朝,亦欲叔之服之也。家聽於親,國聽於君,古今之公行也。子不反親,臣不道主,先王之通誼也。 今寡人作教易服,而叔不服,吾恐天下議之也。 夫制國有常,而利民為本,從政有經,而令行為上。故明德在於論賤,行政在於信貴。今胡服之意,非以養欲而樂志也。事有所出,功有所止,事成功立,然後德且見也。今寡人恐叔逆從政之經,以輔公叔之議。且寡人聞之,事利國者行無邪,因貴戚者名不累。故寡人願望募公叔之義,以成胡服之功,使囗謁之叔,請服焉! ” 公子成再拜曰:“臣固聞王之胡服也,不佞寢疾,不能趨走,是以不先進。王今命之,臣固敢竭其愚忠。臣聞之:中國者,聰明睿(音銳)知(智)之所居也,萬物財用之所聚也,聖賢之所教也,仁義之所施也,詩書禮樂之所用也,異敏技藝之所試也,遠方之所觀赴也,蠻夷之所義(儀)行也。今王釋此而襲遠方之服,變古之教,易古之道,逆人之心,畔(判)學者,離中國。臣願大王圖之!” 使(去聲)者報王。王曰:“吾固聞叔之病也。”即之公叔成家自請之,曰: “夫服者,所以便用也。禮者,所以便事也。是以聖人觀其鄉而順宜,因其事而製禮,所以利其民厚其國也。被發文身,錯臂左衽,甌越之民也。黑齒雕題,(魚是)(音題)冠秫(音術)縫,大吳之國也。禮服不同,其便一也,是以鄉異而用變,事異而禮易,是故聖人苟可以利其民,不一其用。果可以便其事,不同其禮。儒者一師而禮異,中國同俗而教離,又況山谷之便乎?故去就之變,知(智)者不能一。 遠近之服,賢聖不能同。窮鄉多異,曲學多辨,不知而不疑,異於己而不非者,公於求善也。今卿之所言者,俗也;吾之所言者,所以製俗也。 今吾國東有河薄洛之水,與齊中山同之,而無舟(木戢)(揖)之用。自常山以至代上黨,東有燕東胡之境,西有樓煩秦韓之邊,而無騎射之備。故寡人且聚舟楫之用,求水居之民,以守河薄洛之水。變服騎射,以備其參胡樓煩(《史記》無樓煩二字)秦韓之邊。 且昔者簡王不塞,晉陽以及上黨,而襄王兼戎取代,以攘諸胡,此愚知(智)之所明也。先時中山負齊之強,兵侵掠吾地,系累吾民,引水圍部,非社稷之神靈,即高阝幾不守,先王忿之,其怨未能報也。今騎射之服,近可以備上黨之形,遠可以報中山之怨;而叔也順,中國之俗,以逆簡襄之意,惡變服之名,而忘國事之恥,非寡人所望於子。 ” 公子成再拜稽(上聲)首曰:“臣愚不達於王之議(《史記》作義),敢道世俗之聞,今欲繼簡襄之意,以順先王之志,臣敢不聽今再拜!”乃賜胡服。 趙文進諫曰:“農夫勞而君子養焉,政之經也。愚者陳意,而知(智)者論焉,教之道也。臣無隱忠,君無蔽言,國之祿也。臣雖愚,願竭其忠!” 王曰:“臣無惡擾,忠無過罪,子其言乎!” 趙文曰:當世輔俗,古之道也;衣服有常,禮之製也;修法無愆,民之職也;三者,先聖之所以教。今君釋此而襲遠方之服,變古之教,易古之道,故臣願王之圖之! ” 王曰:“於言世俗之間,常民溺於習俗,學者沉於所聞。此兩者,所以成官而順政也,非所以觀遠而論始也。且夫三代不同服而王,五伯不同教而政。知(智)者作教,而愚者制焉。賢者議俗,不肖者拘焉。夫制於服之民,不足與論心;拘於俗之眾,不足與致意。故勢與俗化,而禮與變俱,聖人之道也。承教而動,循法無私,民之職也。知學之人,能與聞遷。達於禮之變,能與時化;故為己者不待人,制今者不法古。子其釋之!” 趙造諫曰:“陷忠不竭,姦之屬也。以私證國,賤之類也。犯姦者身死,賤國者族宗。此兩者,先聖之明刑,臣下之大罪也。臣雖愚,願盡其忠,無循其死!” 王曰:“竭意不諱,忠也;上無蔽言,明也;忠不闢(避)危,明不距人,子其言乎!” 趙造曰:“臣聞之:'聖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變俗而動。'因民而教者,不勞而成功,據俗而動者,慮徑而易見也。今王易初不循俗。胡服不顧世,非所以教民而成禮也。且服奇者志淫,俗闢(避)者亂民,是以蒞國者不襲奇闢之服,中國不近蠻夷之行,非所以教民而成禮者也。且循法無過,修禮無邪,臣願王之圖之!” 王曰:“古今不同俗,何古之法?帝王不相襲,何礼之循?宓(音伏)戲神農,教而不誅。黃帝堯舜,誅而不怒;及至三王,觀時而製法,因事而製禮,法度製令,各順其宜,衣服器械,各便其用;故禮世不必一其道,便國不必法古。聖人之興也,不相襲而王,夏殷之衰也,不易禮而滅;然則反古未可非,而循禮未足多也。 且服奇而志淫,是鄒魯無奇行也;俗闢而民易,是吳越無俊民也;是以聖人利身之謂服,便事之謂教,進退之謂節,衣服之謂制,所以齊常民,非所以論賢者也;故聖與俗流,賢與變俱。諺曰:'以書為御者,不盡於馬之情;以古制今者,不達於事之變。 '故循法之功,不足以高世,法古之學,不足以製今,子其勿反也。 ” 趙武靈王和大家辯論一番後,仍然下令全國上下改穿胡服。大家都係皮腰帶,穿皮靴,把衣服袖子改小,露出右邊的臂膀,只有左手穿著袖子,披著衣拎。同時把乘車改為騎馬,教導人民每天騎馬出外打獵。 趙武靈王這一番經營,確實收到了一時的效果。國內的軍隊強壯起來。於是他自己親身帶了部隊出去攻打胡、翟的邊界,拓展了好幾百里的領土。有了這次輝煌的成果。野心逐漸擴大,接著就打算向西邊的秦國進攻。 據傳說,武靈王長得非常威武,他身高八尺八寸。古來稱男子漢,有“昂藏七尺之驅”的說法,他的身高自然在一般人之上了。而且相貌堂堂,有龍虎之威,滿臉的絡腮鬍須,皮膚黝黑而發光,胸脯有兩尺寬,比起現在的拳王、穆哈默德·阿里,或曾經做過拳王的烏干達總統阿明,還要威武。總之,被人形容為氣雄萬夫,志吞四海。 他親自帶兵,攻占了別人幾百里土地,接著又開始打秦國的主意。於是他把王位傳給他寵愛的吳姬所生的次子,立為惠王,而自稱王父——太上皇。自己幹起情報工作來,假冒是趙招,奉趙玉之命出使秦國。暗中卻帶了一批測量人員,一路上探測秦國的山);;形勢,居然到了秦國的首都,謁見了秦昭襄王,應對得不卑不亢,也很得秦王的敬重。但到了那天半夜,秦王想起這名趙國的來使,儀表如此魁梧軒昂,不像是一個普通臣子的樣子。而且傳說趙武靈王長得非常雄武,覺得不太對勁。等到天一亮,就派人到大使館去請這位大使來。而趙武靈王推說有病,拒絕前往。過了三天還是沒去,秦王於是派人強迫他來,這時他已經逃走了三天了。 可是,這位有雄才、有謀略的武靈王結果如何呢?因為被廢的太子與繼承王位的趙惠王爭權,互相殘殺,而他一個人被困在沙丘的宮裡,活活餓死了。真是智足以知人,而不足以知己,才足以取人而不足以自保。至堪浩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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