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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史記

讀書指南 梁启超 13146 2018-03-20
《史記》百三十篇,漢太史令司馬遷作。遷字子長,(見揚雄《法言》及王充《論衡》。)左馮翊夏陽人,(據《自序》“司馬氏入少梁”語,案推漢地。)今陝西之同州韓城縣也。司馬氏世典週史,遷父談,以漢武帝建元元封間仕為太史令。談卒,遷襲官。遷生卒年不見於《太史公自序》及《漢書·司馬遷傳》,惟據《自序》雲:“為太史令五年而當太初元年。”張守節《正義》雲:“案遷年四十二歲。”以此推算,知遷生於景帝中元五年(西紀前一四五年)。父談,學天官於唐都,受《易》於楊何,習道論於黃子。遷皆傳其學。遷又受業孔安國治《尚書》,聞《春秋》於董仲舒。喜遊歷,足跡遍天下,其所經行之地見於本書者如下: 《五帝本紀》:“余嘗西至空同,北過涿鹿,東漸於海,南浮江淮矣。”

《河渠書》:“餘南登廬山,觀禹疏九江,遂至於會稽、大湟,上姑蘇,望五湖。東窺洛汭大邳,迎河行淮泗,濟漯洛渠。西瞻蜀之岷山及離碓。北自龍門至於朔方。” 《齊太公世家》:“吾適齊,自泰山屬之琅邪,北被於海,膏壤二千餘里。” 《魏世家》:“吾適故大樑之墟。” 《孔子世家》:“餘適魯,觀仲尼廟堂。” 《伯夷列傳》:“余登箕山,其上蓋有許由塚雲。” 《孟嘗君列傳》:“吾嚐過薛,其俗閭里率多暴桀子弟,與鄒、魯殊。” 《信陵君列傳》:“吾過大樑之墟,求問其所謂夷門。夷門者,城之東門也。” 《春申君列傳》:“吾適楚,觀春申君故城宮室,盛矣哉!” 《屈原賈生列傳》:“餘適長沙,觀屈原所自沉淵。”

《蒙恬列傳》:“吾適北邊,自直道歸,行觀蒙恬取為秦築長城亭障。” 《淮陰侯列傳》:“吾如淮陰,淮陰人為餘言韓信。”“餘視其母塚。” 《樊酈滕灌列傳》:“吾適豐沛,問其遺老,觀故蕭、曹、樊噲、滕公之塚。” 《太史公自序》:“二十而南游江、淮,上會稽,探禹穴,窺九疑,浮於沅、湘。北涉汶、泗,講業齊、魯之都,觀孔子之遺風,鄉射鄒、嶧。戹困鄱、薛、彭城,過梁、楚以歸。”“奉使西征巴、蜀以南,南略邛、笮、昆明。” 吾儕試取一地圖,按今地,施朱線,以考遷遊踪,則知當時全漢版圖,除朝鮮、河西、嶺南諸新開郡外,所歷殆遍矣。遷初仕為郎中,及繼父任太史令,則奉召修太初歷。自發議迄頒定,皆遷主之;始末具詳《漢書·律曆志》。修歷事畢,從事作史。史未成,因上書救李陵,獲罪下蠶室。已而為中書令,尊寵任事。其卒年無考,大率在武帝末年。今據王靜安(國維)所著《太史公系年考略》,略表其行歷年代如下:

西紀前一四五(景帝中元五年)遷生。 前一四○(武帝建元元年)六歲。 前一三六(建元五年)十歲,自序云:“年十歲則誦古文。” 前一三四(元光元年)十二歲。 前一二八(元朔元年)十八歲。 前一二六(元朔三年)二十歲。自序云:“二十而南游江淮,……過梁、楚以歸。”(全文見前。)所記或不止一年事,要之自二十歲起遊學四方也。 前一二二(元狩元年)二十四歲。 《史記》所記事,訖於是年。說詳下。 前一一六(元鼎元年)三十歲。 《自序》雲:“於是遷仕為郎中。”其年無考,大約在元狩、元鼎間。 前一一○(元封元年)三十六歲。 《自序》雲:“奉使西征巴、蜀,還報命。是歲,天子始建漢家之封。”遷歸自南,見父談於河、淮之間。未幾,談卒。遺命使遷撰史。

前一○八(元封三年)三十八歲。始為太史令。 《自序》雲:太史公“卒三歲,而遷為太史令,䌷史記石室金匱之書”。 前一○四(太初元年)四十二歲。據《漢書·律曆志》,元封七年,因太史令司馬遷等言曆法廢壞,宜改正朔,乃詔以明年為太初元年,命遷等造漢歷,選鄧平及民間治歷者二十餘人參其事。事竣,詔遷頒所造八十一分歷,即所謂太初歷也。遷生平事業,造歷之功,蓋亞於作史雲。 《史記》蓋以是年屬稿。 《自序》雲:“五年(為太史令後之五年。)而當太初元年。……太史公曰:'孔子卒後至於今五百歲……小子何敢讓焉……於是論次其文。……'” 前一○○(天漢元年)四十六歲。 前九八(天漢三年)四十八歲。下獄被刑。 《自序》雲:“七年而太史公遭李陵之禍,幽於縲紲。”徐廣注云:“天漢三年。”(據《李將軍列傳》及《匈奴列傳》,李陵降匈奴,在天漢二年。)是時《史記》尚未成書,故《報任安書》雲:“革創未就,適會此禍。惜其不成,是以就極刑而無慍色。”

前九六(太始元年)五十歲。 《漢書》本傳云:“遷既被刑之後,為中書令,尊寵任職事。”當在此數年中。 前九三(太始四年)五十三歲。是年有報益州刺史任安書。書見《漢書》本傳,不箸年月,惟書中有“會東從上來”語,又有“涉旬月追季冬,僕又薄從上雍”語。考《漢書·武帝紀》“是年春三月,行幸太山。夏四月,幸不其。五月,還幸建章宮。”即所謂“東從上來”也。又:“冬十二月,行幸雍,祠五畤。”即所謂“季冬從上雍”也。故知報書在是年。遷時為宦侍,故每出必扈行也。 前九二(徵和元年)五十四歲。 前八八(後元元年)若遷尚在,則其年五十八歲。明年武帝崩。遷卒年,絕無可考。惟據《漢書·宣帝紀》載武帝后元二年遣使盡殺長安獄囚,內謁者令郭穰夜至郡邸獄云云。案《續漢書·百官志》知內謁者令即中書謁者令,亦即中書令。然則其時遷已不在中書,計當前卒矣。大約遷之年代與武帝相始終也。

《史記》之名,非遷書原名也。其見於《漢書》者,《藝文志》述劉歆《七略》稱“太史公百三十篇”;《楊惲傳》謂之“太史公記”,應劭《風俗通》(卷一、卷六)同;《宣元六王傳》謂之“太史公書”,班彪《略論》、王充《論衡》同;而《風俗通》(卷二)時或稱“太史記”。是知兩漢時並未有名遷書為“史記”者。本書中“史記”之名凡八見:(一)《周本紀》雲:“太史伯陽讀史記。”(二)《十二諸侯年表》雲:“孔子論史記舊聞。”(三)《十二諸侯年表》雲:“左丘明因孔子史記具論其語。”(四)《六國表》雲:“秦燒天下書,諸侯史記尤甚。”(五)《六國表》雲:“史記獨藏周室。”(六)《天官書》雲:“余觀史記考事。”(七)《孔子世家》雲:“乃因魯史記作《春秋》。”(八)《太史公自序》雲:“䌷史記石室金匱之書。”皆指古史也。 “史記”之名,蓋起於魏、晉間,實“太史公記”之省稱耳。

《史記》所據之原料,據班彪《略論》,則(一)《左傳》,(二)《國語》,(三)《世本》,(四)《戰國策》,(五)陸賈《楚漢春秋》。今考本書中自述其所取材者如下: 《五帝本紀》:“予觀《春秋》《國語》。” 《殷本紀》:“自成湯以來,採於《詩》。” 《秦始皇本紀》:“吾讀秦記。” 《孝武本紀》:“餘究觀方士、祠官之言。” 《三代世表》:“余讀諜記,稽其歷譜。” 《十二諸侯年表》:“太史公讀《春秋歷譜諜》。”“秦記不載日月,其文略不具。”“餘於是因秦記,踵《春秋》之後……著諸所聞興壞之端。” 《吳太伯世家》:“余讀《春秋》古文。” 《衛康叔世家》:“余讀世家言。”

《伯夷列傳》:“學者載籍極博,猶考信於六藝。” 《管晏列傳》:“吾讀管氏《牧民》《山高》《乘馬》《輕重》,《九府》及《晏子春秋》。” 《司馬穰苴列傳》:“余讀《司馬兵法》。” 《孫吳列傳》:“《孫子》十三篇、《吳起兵法》,世多有。” 《仲尼弟子列傳》:“悉取弟子問,並次為篇。” 《孟子荀卿列傳》:“余讀孟子書。”“自如孟子至於籲子,世多有其書。” 《商鞅列傳》:“余嘗讀商君開塞耕戰書。” 《屈原賈生列傳》:“余讀《離騷》《哀郢》。” 《酈生陸賈列傳》:“余讀陸生《新語》書。” 《儒林列傳》:“余讀功令。” 大抵除班彪所舉五書外,史公所採主要材料:(一)六藝,(二)秦史記,(三)諜記(或即《世本》),(四)諸子著書現存者,(五)功令官書,(六)方士言;而秦火後“諸侯史記”之湮滅,則史公最感苦痛者也。

史公史料,多就地採訪,觀前條所列遊踪可見。各篇中尚有明著其所親見聞者如下: 《項羽本紀》:“吾聞之週生。” 《趙世家》:“吾聞馮王孫。” 《魏世家》:“吾適故大樑之墟,墟中人言曰。” 《淮陰侯列傳》:“吾如淮陰,淮陰人為餘言。” 《樊酈絳滕列傳》:“餘與他廣遊,為言高祖功臣之興時若此云。” 《馮唐傳》:“唐子遂與餘善。” 《韓長孺列傳》:“餘與壺遂定律曆,觀韓長孺之義。” 《李將軍列傳》:“余觀李將軍,悛悛如鄙人。” 《衛將軍驃騎列傳》:“蘇建語余曰。” 《遊俠列傳》:“吾觀郭解,狀貌不如中人。” 凡此皆《史記》資料多取諸載籍以外之證也。 《史記》自是中國第一部史書,但吾儕最當注意者,“為作史而作史”,不過近世史學家之新觀念;從前史家作史,大率別有一“超史的”目的,而藉史事為其手段。此在各國舊史皆然,而中國為尤甚也。孔子所作《春秋》,表面上像一部二百四十年的史,然其中實蘊含無數“微言大義”,故後世學者不謂之史而謂之經。司馬遷實當時春秋家大師董仲舒之受業弟子,其作《史記》蓋竊比《春秋》,故其《自序》首引仲舒所述孔子之言曰:“我欲載之空言,不如見之於行事之深切著明也。”其意若曰:吾本有種種理想,將以覺民而救世,但憑空發議論,難以警切,不如借現成的歷史上事實做個題目,使讀者更為親切有昧云爾。 《春秋》旨趣既如此,則竊比《春秋》之《史記》可知。故遷《報任安書》雲:“欲以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自序》亦云:“略以拾遺補蓺,成一家之言,厥協六經異傳,整齊百家雜語,藏諸名山,副在京師,俟後世聖人君子。”由此觀之,其著書最大目的,乃在發表司馬氏“一家之言”,與荀卿著《荀子》,董生著《春秋繁露》,性質正同。不過其“一家之言”,乃借史的形式以發表耳。故僅以近世史的觀念讀《史記》,非能知《史記》者也。

然則《史記》不復有史的價值耶?是又不然。據《自序》:“司馬氏世典週史。”古代學術,率為官府所專有,而史官尤為其淵海。談、遷父子入漢,世守其業。 《自序》雲:“百年之間,天下遺文古事,靡不畢集太史公;太史公仍父子相續纂其職。”蓋當時具備作史資格者,無如遷父子。故談臨終以此責遷,而遷亦毅然以此自任。前此史家著述成績何如,今不可盡考。略以現存之幾部古史觀之,大抵為斷片的雜記,或順按年月纂錄。其自出機杼,加以一番組織,先定全書規模,然後駕馭去取各種資料者,蓋未之前有。有之,自遷書始也。 《自序》雲:“餘所謂述故事整齊其世傳,非所謂作也。”此遷自謙云爾。作史安能憑空自造?舍“述”無由。史家惟一職務,即在“整齊其世傳”。 “整齊”即史家之創作也。能否“整齊”,則視乎其人之學識及天才。太史公知整齊之必要,又知所以整齊,又能使其整齊理想實現,故太史公為史界第一創作家也。 《史記》創造之要點,以餘所見者如下: 一,以人物為中心。歷史由環境構成耶?由人物構成耶?此為史界累世聚訟之問題。以吾儕所見,雖兩方勢力俱不可蔑,而人類心力發展之功能,固當畸重。中國史家,最注意於此,而實自太史公發之。其書百三十篇,除十表八書外,餘皆個人傳記,在外國史及過去古籍中無此體裁。以無數個人傳記之集合體成一史,結果成為人的史而非社會的史,是其短處;然對於能發動社會事變之主要人物,各留一較詳確之面影以傳於後,此其所長也。長短得失且勿論,要之太史公一創作也。 二,歷史之整個的觀念。從前的史,或屬於一件事的關係文書——如《尚書》,或屬於各地方的記載——如《國語》《戰國策》,或屬於一時代的記載——如《春秋》及《左傳》;《史記》則舉其時所及知之人類全體自有文化以來數千年之總活動冶為一爐,自此始認識歷史為整個渾一的,為永久相續的。非至秦漢統一後,且文化發展至相當程度,則此觀念不能發生;而太史公實應運而生,《史記》實為中國通史之創始者。自班固以下,此意荒矣!故鄭漁仲(樵)、章實齋(學誠)力言《漢書》以後“斷代史”之不當,雖責備或太過,然史公之遠識與偉力,則無論何人不能否定也。 上二項就理想方面論。 三,組織之複雜及其聯絡。 《史記》以十二本紀、十表、八書、三十世家、七十列傳組織而成。其本紀及世家之一部分為編年體,用以定時間的關係;其列傳則人的記載,貫徹其以人物為歷史主體之精神;其書則自然界現象與社會制度之記述,與“人的史”相調劑;內中意匠特出,尤在十表。據桓譚《新論》謂其“旁行斜上並效《週譜》”,或以前嘗有此體制亦未可知。然各表之分合間架,總出諸史公之慘淡經營。表法既立,可以文省事多,而事之脈絡亦具。 《史記》以此四部分組成全書,互相調和,互保聯絡,遂成一部博大謹嚴之著作。後世作斷代史者,雖或於表志門目間有增減,而大體組織不能越其範圍,可見史公創作力之雄偉,能籠罩千古也。 四,敘列之扼要而美妙。後世諸史之列傳,多藉史以傳人;《史記》之列傳,惟藉人以明史,故與社會無大關係之人,濫竽者少。換一方面看,立傳之人,並不限於政治方面,凡與社會各部分有關係之事業,皆有傳為之代表。以行文而論,每敘一人,能將其面目活現。又極複雜之事項——例如《貨殖列傳》《匈奴列傳》《西南夷列傳》等所敘,皆能剖析條理,縝密而清晰,其才力固自敻絕。 上二項就技術方面論。 要之《史記》價值,久為學界所公認。吾儕讚美,適成贅詞,反不如攻其闕失,猶足附於史公忠臣之列。今姑述此四項,致吾敬仰云爾。 現存古書,什有九非本來面目,非加一番別擇整理工夫而貿然輕信,殊足以誤人。然別擇整理之難,殆未有甚於《史記》者。今欲從事研究,蓋有先決問題二:一、為《史記》是否已成書之問題;二、為《史記》記事最終年限問題。 《史記》是否已成書耶?按《自序》則百三十篇粲然具備,似悉出史公手定,故此問題,二千年從未發生。然據《漢書·司馬遷傳》已雲:“十篇有錄無書。”《後漢書·班彪傳》亦云:“十篇缺焉。”注家謂“遷沒之後亡”,則認為書本完成後乃亡佚云爾。吾細考史公年曆,則不能無疑。 《報任安書》自述下獄時事雲:“草創未就,會遭此禍。惜其不成,是以就極刑而無慍色。”則其時書尚未成可知,時天漢三年也。自此以後,去太史令職而為中書令,“金匱石室之藏”,不復能如昔時之恣其䌷讀。又近侍尊寵,每有巡幸,無役不從。依《漢書·武帝記》所載:“太始二年,正月,行幸回中,登隴首。三年,正月,行幸甘泉。五月,行幸東海至琅邪成山,登之罘。冬乃歸。四年三月,行幸泰山。四月,幸不其。十二月,行幸雍,西至安定北地。”此皆史公官中書時事,計數年間能安居京師從事著述者殆無幾日,《報任安書》所謂“卒無須臾之間得竭志意”,蓋實情也。 《報任安書》已經考定為太始四年冬間作,玩其語氣,史確未成。雲:“僕誠已著此書,則償前辱之責,雖萬被戮豈有悔哉!”下又云:“是以腸一日而九回,居則忽忽若有所亡,出則不知其所往。每念斯恥,汗未嘗不發背沾衣也。”則書未成而前辱未償明甚。越二年而巫蠱難作,史公存亡已不可考矣。然則書竟不成而齎志以沒,未可知也。信如是也,則《史記》之有缺篇,非亡佚而原缺也。而今本乃百三十篇,一無所欠,其果為遷書之舊耶?否耶? 《史記》所記事,以何年為最終年限耶?據《自序》曰:“故述往事,思來者,卒述陶唐以來,至於麟止。”《集解》:“張晏曰:'武帝獲麟,遷以為述事之端。上紀黃帝,下至麟止,猶《春秋》止於獲麟也。'”《漢書·揚雄傳》雲:“太史公記六國,歷楚漢,訖麟止。”《後漢書·班彪傳》雲:“太史令司馬遷,上自黃帝,下訖獲麟,作本紀、世家、列傳、書、表,凡百三十篇。”上據遷所自言及揚雄、班固言,(《揚雄傳》,雄所自作,班書全采之。《班彪傳》,班固作,范書全采之。)則“麟止”一語,殆為鐵案。案武帝獲麟,在元狩元年冬十月(西紀前一二二)。孔子作《春秋》,訖於魯哀公十四年西狩獲麟,《史記》竊比《春秋》,時亦適有獲麟之事,故所記以此為終限。然則《武帝本紀》當敘至元狩元年十月止,年表、世家、列傳稱是。凡此年以後之記事,皆非原文,此標準宜為最可信據者。 雖然,本書所載元狩元年以後之事甚多,而年限亦有異說。其年限之異說,則: 一,訖太初說。 《太史公自序》最末一段雲:“餘述歷黃帝以來,至太初而訖。”《漢書敘傳》雲:“太初以後,闕而不錄。”太初凡四年,若訖太初四年(西紀前一○一),則逾麟止之限二十二年。 二,訖天漢說。 《漢書·司馬遷傳》贊雲:“述《楚漢春秋》,接其後事,訖於天漢。”《史記》之《集解》《索隱》《正義》皆主是說。天漢接太初後,凡四年,若訖天漢四年(西紀前九七),則逾麟止之限二十六年。 三,訖武帝末說。 《建元以來侯者年表》末附:“褚先生曰:太史公記事,盡於武帝之末。”武帝最末一年為後元二年(西紀前八七),若訖於此,則逾麟止之限三十六年。 上第二第三兩種異說出自後人之口,且暫置不理。惟第一異說之訖太初,則與訖麟止語同出《自序》。一篇之中,矛盾至此,實令人迷惑。查“訖麟止”語,在《自序》大序之正文中,“訖太初”語,乃在小序之後另附一行,文體突兀不肖。又《漢書》本傳全錄《自序》而不載此一行,似班固所見《自序》原本,並無此語。衡以史公竊比《春秋》之本意,固宜以“麟止”為斷也。但太初、天漢事,尚為史公所及見耳。今本《史記》,不獨太初、天漢事盈篇累幅也,乃至記武帝后事者,且不一而足。如: 一,《酷吏傳》載:“杜周捕治桑弘羊昆弟子。”事在昭帝元鳳間(西紀前八○至七五),距武帝崩六年至十二年。 二,《楚元王世家》雲:“地節二年,中人上書告楚王謀反。”宣帝地節二年(西紀前六八),距武帝崩十九年。 三,《齊悼惠王世家》載:“建始三年,城陽王景卒。同年,莆川王橫卒。”成帝建始三年(西紀前三○),距武帝崩五十七年。 四,《將相名臣表》,武帝后續以昭、宣、元、成四帝,直至鴻嘉元年止。成帝鴻嘉元年(西紀前二○),距武帝崩六十七年。 上不過舉數條為例,書中所記昭、宣、元、成間事,蓋更僕難數。無論如何曲解,斷不能謂太史公及見建始、鴻嘉時事。然而此諸條者,固明明在今本正文中,稍粗心讀去,絕不能辨矣。吾儕據此等鐵證,可以斷言今本《史記》決非史公之舊,其中有一部分乃後人羼亂。 然則《史記》何故容後人羼亂耶?某部分屬於後人羼亂耶?其來由及種類約有三: 第一類,原本缺亡而後人補作者。 《漢書·司馬遷傳》雲:“十篇缺,有錄無書。”顏注引張晏曰:“亡《景紀》《武紀》《禮書》《樂書》《兵書》《漢興以來將相年表》《日者列傳》《三王世家》《龜策列傳》《傅靳列傳》。元、成之間褚先生補缺,作《武帝紀》《三王世家》《日者》《龜策列傳》,言辭鄙陋,非遷本意也。”案:今本《三王世家》《日者》《龜策》兩傳皆有褚先生補文,附於讚語之後,而史公原文,似亦未嘗缺。若《武帝紀》則並褚補字樣而無之,而其文乃割裂《封禪書》,讚語亦全與《封禪書》同,非原文明矣。其餘張晏所舉諸篇,今本皆現存,其不足信益明。又《三代世表》《建元以來侯者年表》《陳涉世家》《外戚世家》《梁孝王世家》《田叔列傳》等篇,皆各有“褚先生曰”一段補文附於讚語後,則褚補原不僅四篇也。如《張丞相列傳》於讚語後有一大段補文,但並無“褚先生曰”字樣,知補者又不獨一褚先生也。補文別附贊後者,吾輩能識別之。若如《武帝紀》之類,竟以補文作正文,或所補並非褚先生之舊者,則後人從何辨耶? 第二類,後人續撰者。 《漢書·藝文志》於“太史公百三十篇”(《史記》本名《太史公書》)之後,接列“馮商所續太史公七篇”。劉知幾《史通·正史篇》雲:“《史記》太初已後,闕而不錄。其後劉向、向子歆及諸好事者若馮商、衛衡、揚雄、史岑、梁審、肆仁、晉馮、段肅、金丹、馮衍、韋融、蕭奮、劉恂等相次撰續,迄於哀、平間,猶名《史記》。”(《後漢書·班彪傳》注亦列舉續《史記》者尚有陽城衡、史孝山二人。孝山當即岑。)據此,則西漢、東漢之交,續《史記》者將二十家,而皆仍其舊名。即班彪續作數十篇,亦僅名為《後傳》(見彪傳)。蓋自馮商、劉向以迄班彪,其意皆欲各據所立時代以次遞續,不別為書。其截採《史記》記漢初以來之一部分,續以昭、宣迄哀、平之部分,以成斷代之史,則自班固始耳。 (然《漢書·古今人表》所表皆漢以前人,則其體裁仍是補續《史記》也。)當時既未有印書,傳鈔皆用竹木簡或縑帛,弆攜兩艱,用之彌嗇。各家所續本,或即以塗附於原鈔本中。即不然,而學者輾轉誦習,竟將續本與原本合鈔以圖省便,亦意中事。故今本《史記》,有馮商、劉向、劉歆……諸人手筆雜入其中者,定不少也。 總之,書中關於漢事之記載,若嚴格的甄別,宜以元狩元年以前為斷;即稍寬,亦只能截至太初末而止。其有溢出此年限外者,決非史公之舊也。然此猶較易辨別,其最難者,則有: 第三類,後人故意竄亂者。西漢末學界一大公案起焉,曰今古文之爭。事緣劉歆典校中秘書,自稱發見各種古文經傳,其主要者則《春秋左氏傳》《周禮》《古文尚書》,其餘群經亦皆有古本,而其學說什九與漢初以來諸師所傳者相背戾。又有各種緯書,亦皆起自哀、平間,其言荒誕不可究詰。東漢以後,多數學者皆信此等書為先秦古籍,而今文家則謂是皆歆及其徒黨所偽造以媚王莽而助其篡。內中與《史記》問題關係最密切者,尤在《尚書》《左傳》兩書。今文家謂《尚書》為備(意謂漢初諸師所傳二十八篇之《尚書》已完備無缺,無所謂百篇及《書序》也),謂《左氏》不傳《春秋》(意謂《左氏春秋》即《國語》,純屬別行之史,並非為《春秋》傳也)。然則史公所述三代前及春秋間事,宜以《尚書》二十八篇及原本《左氏春秋》——即《國語》為限,而今《史記》乃多有助“古文家言”張目者。嚴鞫此讞,乃不能不歸獄於歆等之有意竄亂。 然則歆等竄亂,果有可能性耶?曰:有。其一,據《漢書·王莽傳》:“元始四年,徵天下有逸禮、古書(即古文《尚書》)、毛詩、周官、爾雅、天文、圖讖、鐘律、月令、兵法、史篇、文字,通知其意者,皆詣公車。前後至者千數,皆令記說廷中。將令正乖繆、壹異說。”古文學說之掩襲天下,自此役始。蓋此千數人者,皆承莽、歆意旨以改竄古書為職者也;而“史篇”亦在其中,則遷書之遭蹂躪,實意中事。時歆方典中秘書,則彼之所改,自稱定本,誰復能與抗辯?其二,續《史記》者十六人,而歆與居一。歆所續今雖不傳,然其人學博名高,其書必有可觀,故班固《漢書》多采之。 (黃省曾《西京雜記序》謂:“班固《漢書》全取劉歆。”雖言之或太過,然歆書為固書最重要之原料殆不可疑。)今本《史記》以後人補續之語羼入正文者,既所在多有(見前文),且尤有後世妄人取《漢書》竄補者(見下文),則其中有一部分為歆手筆,並無足怪。 上所舉第一第二類,清代乾嘉諸儒考證頗詳。其第三類,則吾師康南海先生(有為)之《新學偽經考》初發此疑,近人崔觶甫(適)著《史記探原》大發其覆,雖其中有過當之處,而大致蓋可取。今略綜諸家之說推考各篇真偽如下: 第一,全篇原缺後人續補者。 《漢書》本傳明言:“十篇缺,有錄無書。”班固所不及見者,後人何由得見?故下列十篇,應認為全偽: 《孝景本紀》 張晏雲:“亡。”司馬貞云:“取班書補之。” 《孝武本紀》 張晏雲:“《武紀》亡,褚先生補作也。”司馬貞云:“褚先生集合武帝事以編年,今止取《封禪書》補之,信其才之薄也。”今案:此紀即《封禪書》之下半,疑並不出褚先生手。或褚補亦亡,後人再割裂他篇充數耶? 《漢興以來將相名臣年表》 張晏雲:“亡。”裴駰雲:“太史以後,後人所續。”案:當從張說,全篇為後人補續。 《禮書》 張晏雲:“亡。”司馬貞云:“取荀卿《禮論》。” 《樂書》 張晏雲:“亡。”司馬貞云:“取《禮記·樂記》。” 《律書》 張晏雲:“《兵書》亡。”顏師古云:“序目無《兵書》。”司馬貞云:“《兵書》,遷沒之後亡。褚少孫以《律書》補之。” 《三王世家》 張晏雲:“亡,褚先生補。”案:今本於太史公贊後附錄褚補文,而贊前則錄三封榮,實則前後皆褚補也。 《日者列傳》《龜策列傳》張晏雲:“亡,褚先生補。”案:此兩篇文甚蕪鄙,是否即褚補原本,尚未敢信。 《傅靳蒯成列傳》 張晏雲:“亡。”案:今本蓋後人從《漢書》錄補。 第二,明著續之文及補續痕跡易見者: 《三代世表》 篇末自“張夫子問褚先生曰”以下。 《張丞相傳》 篇末自“孝武時丞相多”以下。 《田叔列傳》 篇末自“褚先生曰”以下。 《平津侯主父列傳》 篇末自“太皇太后詔”以下。又自“班固稱曰”以下。 《滑稽列傳》 篇末“褚先生曰”以下。 以上各條,今武英殿版本皆改為低一格以示識別。 第三,全篇可疑者。班固稱有錄無書者雖僅十篇,然吾儕因此已得知《史記》確為未成之書,或雖成而已有亡佚。原書未成之推定,說已詳前;即已成之部分,亦有亡佚之可能性。以卷帙浩瀚之書,在傳寫極艱之時代,散亡甚易,略可想見。 《漢書》本傳云:“遷既死後,其書稍出。”據此似是一部分陸續傳布。 《後漢書·竇融傳》雲:“光武賜融以太史公《五宗世家》《外戚世家》《魏其侯列傳》。”則摘篇別寫單行,固有明例矣。則各家鈔本有一部分亡缺,亦事理之常。要之,原缺續補者既有十篇,則所缺所示補亦可至十篇以外。 《淮南子》所謂“鑿一孔而百隙隨”也,今本《史記》中多有與《漢書》略同,而玩其文義,乃似《史記》割裂《漢書》,非《漢書》刪取《史記》者。崔適指出各篇如下: 崔氏疑古太勇,其言雖未可據為典要,然既對於此諸篇提出問題,且頗能言之有故,持之成理,則吾輩固宜一為推勘矣。 第四,元狩或太初以後之漢事為後人續補、竄入各篇正文者。此類在年表、世家、列傳中甚多,不復枚舉。 第五,各篇正文中為劉歆故意竄亂者。此項辨別甚難,舉要點數端如下: 一,凡言“終始五德”者。 《五帝本紀》《秦始皇本紀》《十二諸侯年表》《孟子荀卿列傳》《張蒼傳》等篇。 二,凡言“十二分野”者。 《十二諸侯年表》《齊、宋、鄭世家》《張蒼傳》等篇。 三,凡言《古文尚書》及所述《書序》。 《夏、殷、周本紀》《齊、魯、衛、宋世家》等篇。 四,凡記漢初古文傳授者。 《儒林列傳》《張蒼傳》等篇。 以上所論關於《史記》真本之種種考證,多來自近人著作而略斷以己意,其言頗繁重,或為讀者所厭。吾所以不憚煩為此者,欲學者知今本《史記》非盡原文而已。著手讀《史記》以前,必須認定此事實,否則必至處處捍格難通也。 讀《史記》有二法。一,常識的讀法。二,專究的讀法。兩種讀法,有共同之入門準備。 一,先讀《太史公自序》及《漢書·司馬遷傳》,求明了作者年代、性行、經歷及全書大概。 二,讀《漢書·敘傳》論《史記》之部,劉知幾《史通》之《六家篇》《二體篇》《正史篇》,鄭樵《通志總序》論《史記》之部,《隋書·經籍志》及《四庫提要》之史部正史類關於記述《史記》之部分,求略識本書在史學界之位置及價值。 今先論常識的讀法。 《史記》為正史之祖,為有組織有宗旨之第一部古史書,文章又極優美,二千年來學者家弦戶誦,形成國民常識之一部,其地位與六經諸子相並,故凡屬學人,必須一讀,無可疑者。惟全篇卷帙頗繁,卒業不易,今為節嗇日力計,先剔出以下各部分: 一,十《表》但閱序文,表中內容不必詳究,但瀏覽其體例,略比較各表編次方法之異同便得。 二,八本為極重要之部分,惟今所傳似非原本,與其讀此,不如讀《漢書》各志,故可全部從省。 三,《世家》中吳、齊、魯、管蔡、陳杞、衛、宋、晉、楚、越、鄭各篇,原料什九採自《左傳》。既讀《左傳》,則此可省。但戰國一部分之世家仍須讀,因《戰國策》太無系統故。 四,《武帝紀》《日者傳》《龜策傳》等,已證明為偽書,且蕪雜淺俚,自可不讀。 《扁鵲倉公傳》等,似是長編,非定本,一涉獵便足。 以上所甄別,約當今書三分之一,所省精力已不少。其餘各部分之讀法略舉如下: 第一,以研究著述體例及宗旨為目的而讀之。 《史記》以極複雜之體裁混合組織,而配置極完善,前既言之矣。專就列傳一部分論,其對於社會文化確能面面顧及,政治方面代表之人物無論矣,學問、藝術方面,亦盛水不漏。試以劉向《七略》比附之:如《仲尼弟子》《老莊申韓》《孟子荀卿》等傳,於先秦學派網羅略具,《儒林傳》於秦、漢間學派淵源敘述特詳,則《六藝略》《諸子略》之屬也;如《司馬穰苴》《孫子吳起》等傳,則《兵書略》之屬也;如《屈原賈生》《司馬相如》等傳,則《詩賦略》之屬也;如《扁鵲倉公傳》,則《方技略》之屬也;如《龜策》《日者》兩傳,則《術數略》之屬也。又如《貨殖傳》之注重社會經濟,《外戚》《佞幸》兩傳暗示漢代政治禍機所伏,處處皆具特識。又其篇目排列,亦似有微意。如本紀首唐、虞,世家首吳泰伯,列傳首伯夷,皆含有表章讓德之意味。此等事前人多已論列,不盡穿鑿附會也。 若以此項目的讀《史記》,宜提高眼光,鳥瞰全書,不可徒拘拘於尋行數墨,庶幾所謂“一家之言”者,可以看出。 第二,以研究古代史蹟為目的而讀之。 《史記》既為最古之通史,欲知古代史蹟,總應以之為研究基礎。為此項目的而讀,宜先用“觀大略”的讀法,將全篇一氣呵成瀏覽一過。再用自己眼光尋出每個時代之關鍵要點所在,便專向幾個要點有關係之事項,注意精讀。如此方能鉤元提要,不至氾濫無歸。 第三,以研究文章技術為目的而讀之。 《史記》文章之價值,無論何人當不能否認,且二千年來相承誦習,其語調字法,早已形成文學常識之一部。故專為學文計,亦不能不以此書為基礎。學者如以此項目的讀《史記》,則宜擇其尤為傑作之十數篇精讀之。孰為傑作,此憑各人賞會,本難有確定標準。吾生平所最愛讀者則以下各篇: 《項羽本紀》《信陵君列傳》《廉頗藺相如列傳》《魯仲連鄒陽列傳》《淮陰侯列傳》《魏其武安侯列傳》《李將軍列傳》《匈奴列傳》《貨殖列傳》《太史公自序》。 上諸篇皆肅括宏深,實敘事文永遠之模範。班叔皮稱:史公“善序述事理,辯而不華,質而不俚,文質相稱,良史之才”。如諸篇者,洵足當之矣。學者宜精讀多次,或務成誦,自能契其神味,辭遠鄙倍。至如明、清選家最樂道之《伯夷列傳》《管晏列傳》《屈原賈生列傳》等,以吾論之,反是篇中第二等文字耳。 今當繼論專究的讀法。 《史記》為千古不朽之名著,本宜人人共讀。徒以去今太遠,文義或佶屈難曉;郡國名物等事,世嬗稱易,或不審所指;加以傳寫訛舛,竄亂紛紜,時或使人因疑生蔑,後輩誦習漸希,蓋此之由。謂宜悉心整理一番,俾此書盡人樂讀。吾夙有志,未能逮也。謹述所懷條理以質當世,有好學者或獨力或合作以成之,亦不朽之盛事也。 一,《史記》確有後人續補竄亂之部分,既如前述,宜略以前文所論列為標準,嚴密考證。凡可疑者,以朱線圍之,俾勿與原本相混,庶幾漸還史公之真面目。學者欲從事此種研究,可以崔適《史記探源》為主要參考書,而以自己忠實研究的結果下最後之判斷。 二,吾輩之重視《史記》,實在其所紀先秦古事。因秦、漢以後事,有完備之《漢書》可讀。唐虞、三代、春秋、戰國之事,有組織的著述,未或能過《史記》也。而不幸《史記》關於此點,殊不足以饜吾輩所期。後人竄亂之部分無論矣,即其確出史公手者,其所述古史可信之程度,亦遠在所述漢事下。此事原不能專怪史公,因遠古之史,皆含有半神話的性質,極難辨別,此各國所同,不獨我國為然矣。近古——如春秋、戰國,資料本尚不少,而秦焚一役,“諸侯史記”蕩盡,憑藉缺如,此亦無可如何者。顧吾輩所致憾於史公,不在其搜采之不備,而在其別擇之不精。善夫班叔皮之言也:“遷之著作,採獲古今,貫穿經傳,至廣博也。一人之精,文重思煩,故其書刊落不盡,尚有盈辭,多不齊一。”(《後漢書·班彪傳》)試將《史記》古史之部分與現存先秦古籍相較,其中蕪累誣誕之辭,蓋實不少。即本書各篇互相矛盾者,亦所在而有,此非“文重思煩,刊落不盡”之明效耶?然居今日而治古史,則終不能不以《史記》為考證之聚光點。學者如誠忠於史公,謂宜將漢以前之本紀、世家、年表全部磨勘一度。從本書及他書蒐集旁證反證,是正其訛謬而汰存其精粹,略用裴注《三國志》之義例,分注於各篇各段之下,庶幾乎其有信史矣。學者欲從事此種研究,則梁玉繩《史記志疑》、崔述《考信錄》實最重要之參考書;錢大昕《廿二史考異》、王鳴盛《十七史商榷》、趙冀《廿二史劄記》三書中《史記》之部,次之;其余清儒札記、文集中,亦所在多有。然茲事既極繁重,且平決聚訟,殊大非易。成功與否,要視其人之學力及判斷何如耳。然有誌之青年,固不妨取書中一二篇為研究之嘗試;縱令不能得滿意之結果,其於治學之方法及德性,所裨已多矣。 三,《史記》之訓詁名物,有非今之人所能驟解者,故註釋不可少。然舊注非失之太簡,即失之太繁,宜或刪或補。最好以現今中學學生所難了解者為標準,別作簡明之注,再加以章節句讀之符號,庶使盡人能讀。 四,地理為史蹟筋絡,而古今地名殊稱,直讀或不知所在,故宜編一地名檢目,古今對照。 五,我國以帝王紀年,極難記憶;春秋、戰國間,各國各自紀年,益複雜不易理。宜於十表之外補一大事年表,貫通全書,以西曆紀,而附註該事件所屬之朝代或國邑、紀年於其下。其時代則從《十二諸侯年表》以共和元年起,蓋前乎此者無徵也;其事件則以載於本書者為限。 以上五項,為整理《史記》方法之綱要。學者如能循此致力,則可以《史記》之學名其家,而裨益於後進者且不貲矣。至如就《史記》內容分類研究,或比較政治組織,或觀察社會狀態,則問題甚多,取材各異,在學者自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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