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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十點,是星期天,我被鈴聲吵醒,迷迷糊糊地抓起電話。
“是我,一起喝杯咖啡嗎?”
“幾點了?”
“我在你樓下,剛送我兒子去學畫畫,我們有兩個小時可以喝點東西。”
“才九點!我四點鐘才睡!我什麼也不想喝。”
他在電話裡笑了:“好,睡吧。”
我掛了電話,昏然睡去。
我能夠睡著這一點說明在那一天我並沒有墜入情網。要找出那個感情的分水嶺,分界線,看來並非易事。通常來講,我這個人處事冷靜,頭腦清楚,即使是胡鬧也需徵得自己的同意。只要理智尚存,我就無所畏懼。在我和陳天的關係裡,致命的錯誤是我過高估計了自己的世故和老練。
愛情之於他是經常的愛好,一切都自然而然,並無損害,如同兒時中過牛痘的人,因為有了免疫力便拿著愛情隨便揮舞,怎麼舞都是好看。而我則站在邊上乾看,深知任何愛情都足以置我於死地,所以遲遲不肯加入這個遊戲。
那年我二十六歲過半,和不少男人上過床,對人說愛只在十七歲的時候有過一次。
我等待著置我於死地的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