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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回顧在《讀者文摘》工作的日子

女王和我 林太乙 1264 2018-03-19
回想在《讀者文摘》工作的日子,當時我做得很辛苦,但也挺有意思的。這雜誌於一九二二年由華萊司夫婦(DeWitt 我們每個月都收到總社發來的文稿。中文版選稿的標準是:中文讀者應對之有興趣。比方說,一篇報導美國某州政府缺乏建公路經費的文章,中國人不大會感興趣。一篇報導嬰兒在出生幾個月時應該打哪些免疫針的文章,我們便會用,因為無論美國或中國嬰兒都需要打免疫針。淘汰了我們認為不宜發在中文版的稿子之後,就要找中國人對之會有興趣的稿子來代替了。我們訂了七十種報紙和刊物,也買書籍,編輯部的同事分頭看,如果發現一篇適合文摘風格的文章,等於在河上淘到金沙。比方說,一篇關於台灣一位老師因為搶救被虎頭蜂咬傷的學生,犧牲了自己的生命的故事,對我們的讀者來說,當然比看一篇關於明尼蘇達州的火災的報導有意義。找到一篇我們認為可用的文章之後,必須譯成英文讓總社看過,他們認為可用,就開始“濃縮”,旨在求致言簡意賅,即將文章減肥,除去多餘的話,但像女人減肥一樣也不要變得瘦骨伶仃,要有曲線才好看,這是門大學問。起初,濃縮的工作由總社做,後來,他們對我們有了信心,就讓我們自己做了。

說來難以想像,總社連我們想用的笑話或補白都要過目,所以也要譯成英文。有些中國笑話簡直無法翻譯。譬如,“有一位太太在餐廳吃飯時問侍應生,'有沒有芥末?'她講的普通話有口音。侍應生說,'我們沒有節目。'太太說,'咦,你們怎麼會連芥末都沒有?黃色的芥末呀!'侍應生憤怒地說,'我們什麼節目都沒有,黃色的節目當然沒有!'” 像這則笑話,就要向總社解釋,“芥末”和“節目”發音相似,以及“黃色的節目”的意思。一則三四行的笑話,譯成英文加批註,往往有半頁之長。後來總社大發慈悲,我們每期可以有兩則笑話不必譯成英文給他們看。誰知過了一年半,他們居然要我們將不必譯成英文的三十六則笑話,全部譯出來給他們看!我的天呀!不過他們看了以後,決定給中文版較多“自主權”,每年不必他們過目的笑話增加到四十五則。後來中文版終於獲得十足的自主權,無論是文章或是笑話,都不必再譯成英文向總社請示。這在文摘圈子裡算是很大的光榮,只有我們、英國、南非和德國版有這種自由,而英國和南非版都是英文版,沒有翻譯的問題。我感動得流下歡喜的眼淚。

不過,無論是文章、笑話或補白,文摘都要求查證內容,杜絕訛誤,這是非常吃力的工作。有一次,文章裡提到某夫人穿一件絲質的旗袍,經考證之後,發現那是百分之四十棉質、百分之六十尼龍的布料,於是將“絲”字刪掉。文摘全球的研究員平均每期從一千二百個資料出處核證三千五百項資料。這使文摘言必有據,讀者對它有信心。 英譯中方面,我認為中文必須洗練、流暢並且正確表達原文的意思。我們有幸得幾位翻譯大師的幫忙,如梁實秋先生、吳奚真先生。我們的編輯部也有幾位翻譯能手。 中文版創辦時發行七萬本。我當總編輯二十五年,離開時銷數已增加到三十萬份。有人問我,做女主管,要注意什麼?我說,除了要做得比別人辛苦之外,還要注意舉止大方,不得打扮得花枝招展,更不可抹香水,因為,總不能使部屬看到你,聽到你,還要聞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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