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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覓(2)

高曉聲精選集 高晓声 6541 2018-03-19
人們生活在這個世界上,也許是很不平凡的。但過慣了。不平凡也就變得平凡了。所以不必誇大其辭、言過其實。我們每一個人,通常過的總是一連串平凡的日子:工作、學習、吃飯、睡覺、進行社交活動和料理家務,如此而已,很少值得一提。中學生天天記日記,最苦的就是找不著材料。這倒是實情。這才是正常的生活。如果經常發生劇烈的變化,掀起瘋狂的激動,那麼,地球就會吃不消,會像西瓜一樣碎成幾片。那可不甜,也不解渴。誰也不需要,還是讓它自在地旋轉吧。人們習慣於自然和平凡的生活,所以並沒有每天都發生值得記下來的東西,只是過了若干時候,偶一回首,驀地覺得起了大變化,竟是如此的不平凡。 所以,寫小說也總要跳過許多平凡的日子。

這范家的情形,除了日子越來越不好過,孩子越來越長大,母親越來越操勞,失去威信的父親範煥榮越來越沉默,沉默得會多少天不說一句話,沉默得使別人習慣了不同他說話(因為他總不回答),只有偶然喝了過量的酒,才雜七夾八地胡扯個沒完。解放以後,嚴禁吸毒販毒,範煥榮這等人想吸也買不到了,以前總當戒毒要戒死人,現在都戒掉了,都沒有戒死,有的成了響噹噹的勞動力。不過範煥榮並不曾重新硬起腰板來,他從前過分地消耗了自己,過早地衰老了。其他就普普通通,沒有什麼特別,也沒有什麼可被當作新聞。一直到一九六二年範浩泉向范浩林堅決要求重新分家,才引起了人們的某種注意,帶出了一串的回憶。 那一年,範浩林三十四歲,弟弟浩泉二十五歲。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後的第十三個年頭。這十三年裡,范家村上的人,也和全國人民一樣,雖然缺乏經驗,但是勇敢地去走前人沒有走過的道路,確有許多可歌可泣的壯舉。他們剛剛度過了三年困難時期,萌發出複甦的苗頭。道路雖然曲折,前途總是光明的。

說也湊巧,這一年,剛巧也是范浩林和陸存秀結婚後的第十三個年頭。假使當年國民黨不跑,這個婚就結不成。因為,範浩林就得跑——跑壯了。他逃在上海做零工、打遊吃。國民黨跑了,範浩林就不用跑了,就回來成親了。所以,他們倒也算是一對地道的解放夫妻。只可惜生兒育女,都必須有十月懷胎的階段。他們的大兒子,雖然提個名字叫先來,也不曾在一九四九年就生下來。比那些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同齡人,小了一歲,未免英雄氣短,少了一句可以說的豪言壯語。接著,先來便有了弟弟正來,正來又有了小弟再來。再來之後,又添了一個女娃叫好妹。男女齊全,真是人多議論多,熱氣高,一家子過得很熱鬧。不管鍋子裡燒的是稀是乾,是葷是素,都能夠趁熱吃掉。盡多盡少,拿來就是。當時總覺得,一對夫妻,生下三男一女不算多,因為多慣了,不是叫“魚龍多子”嗎!況且,好妹生下來之後才開始大躍進,原可以再生幾個放衛星的。遺憾的是負擔太重,養不得了。而且房子也挺緊張,再養,要疊羅漢了。

提到房子,在範全根時代是很寬敞的。範全根親兄弟三人分開的時候,各人分到八間房。分開以後,範全根還陸陸續續造了幾間,改建了幾間。到煥榮和煥良分家時,好好壞壞,拼拼湊湊,折算起來,還能有六間一家。並不算緊張。煥榮的房子,一共是兩間廳屋,一間樓屋,一間半平房和合併在一起共有八步的雙側廂。但是佈局都極零亂,那間樓屋拖在兩間廳屋東邊一間的後屋,像一個生偏了的大尾巴,歪在一邊。雙側廂的簷頭朝東,橫生在廳屋西間的前簷,小小的山牆,擋住了西邊那間廳屋朝南天扇窗格中的四扇。至於做柴屋和畜舍的那一間半平房,則脫開廳屋二十多米,另外生在一處。這些房屋,除開那個雙側廂外,同別人家同牆合山頭,穿了連襠褲似的,一家很難單獨進行拆建改造。這種既零亂又粘結的狀態,就是一代一代兄弟們分家分出來的毛病。雖然祖祖輩輩,想努力為兒孫造福,無不以造幾間房子為光榮。人死了,房子留下來了。子孫住了,指著房子再告訴後代說,這是上代某某手裡造的。不容易呀,光是做粥菜的黃豆,都吃掉三石呢!

這就是這塊色彩綺麗的江南平原上祖先們為自己創造的樹碑立傳的方式。 “前人種樹,後人乘涼”。真是不錯,祖輩的蔭德,實在是不該忘記的。但後人之多,並非祖宗始料所及。往往弄得大家要去樹下納涼的時候,竟被擠出汗來,甚至打出血來。 自然,範煥榮家還不至於弄到這步田地。他雖然敗家當賣過田,但房子一點沒有動,被妻子霸住了。大兒子範浩林結婚的時候,弟弟範浩泉還只有十二歲,人中上的鼻涕垢還沒有揩乾淨,要做“皇帝”的話,坐在金鑾殿上還要跌筋斗。多了一個嫂子,做母親的也決不會替他們兄弟分家的。父親沒有用,母親強煞也是女流之輩。做弟弟的總歸要靠哥哥帶領才會出頭,自然應該在一起過日子。況且,娶親是要花大錢的,浩林娶親,是公內(即還沒有分家時)的錢,那麼,浩泉也應該娶過親才分家,這才公平。

當然,事情總是要起變化的,小孩子到了十二歲以後,就像樹一樣長得瘋快。至於青年人結了婚繁殖後代,只要允許,那就比做衣服還容易。到了一九五三年,範浩泉就滿了十六歲。老話總說:“男子十六,扛車捐軸。”最重最大的農具都能擺弄了,那就算已經能夠獨立。從外表看去,也確實像個男子漢了。而且活脫脫是一個小範浩林,不過嫩些,不大愛說話,走路喜歡低著頭,一副沉思的樣子,看上去不糊塗,是個會動腦筋會過日子的人。 這時候,這個大家庭(所謂“公內”)已有了三代人馬,七口人。第一代是范煥榮夫婦,第二代是范浩林夫婦和小叔浩泉,第三代就是先來和正來。先來畢竟還是先來,他趕上了土改,土地證上,在他名下有一畝六分田(這就是平均數)。正來就退生了三個月,沒有了。他們家的士地,以前是超過人口平均數的,好在煥榮敗掉了幾畝,已經夠不上平均數了。假如正來也能趕上分田的話,就可以補進,遲了,就只好落空。不但如此,眼看陸存秀的肚子又微微往外凸,分明不久就又要增加一個不帶土地就出娘胎來的無產階級,那就顯得麻煩了。

做小叔子的,因為自己年紀還小,童年的生活還靠得那麼近,還十分親切。看著一個個侄兒生下來,先是哇哇哇的不知所云,然後呀呀學語,然後搖搖擺擺如鴨子般學步,他覺得很有趣,很熟悉,就像他們在代替自己複習功課一樣。倒也還不曾認真去想別的。但是范家村上,也有各種各樣好事的人。喜歡在背後議論別人家的長短,既不存什麼壞心眼,也並不想沾什麼光,僅僅是一種發表欲。發表的內容也不涉及政治,又是私下口傳,黑字不落在白紙上,所以是最百花齊放,創作自由的。這些議論,像微風一樣,一陣一陣吹到了範煥榮一家人的耳裡,引起了各人不同的思索。這很像是鼓吹分家的啟蒙運動。為將來的行動做好輿論準備。範浩泉開始考慮“分開好還是不分好”,就是被那些輿論觸動的。個人的得失,要比國家大事容易看清。哥哥到鄉里的糧管所裡去做事了,嫂嫂本來很能幹活,經不起三年兩頭重身,生孩子帶孩子就把她拖住了,田裡的活再不能依靠她。現在家裡是他和沈默的父親兩個勞動力,做當家母親的台柱子。就他個人來說,明擺著是吃虧了。究竟吃多少虧,他還沒有數。但是他是把錢看得很重的,母親從小就教會他要看重錢。母親同父親吵架是為錢,看不起父親是為錢,年底里債主來收帳,弄得母親尋死上吊般折騰也是為了錢。他已經確定無疑把錢當成命根子了。在這上面他是不想馬虎的。不過分家的事,他還想不清楚,還要靠母親出主意。只是做生活不及從前起勁了。陸存秀因為自己拖累的確重了,不能像剛過門來的時候那樣下田乾活,有點對不起小叔。所以對小敘照顧得特別好,替他洗衣,做鞋,有好點的盡量留給他;沒什麼好的也盡量讓他吃熱的。除此以外,她這個做農民又不當家的嫂嫂也沒有別的了。範浩林是個不肯沾光的人,但認為兄弟之間,重要的是互相體貼關心,互助互諒,不能在一時一事上考慮誰吃了虧,誰沾了光。他現在剛參加工作,工資雖然不高,也拿三十三元,值三百斤米,比做農民好多了。當然,自己在外面,花錢要比從前多些,他是盡量節省,包括伙食等一切費用,只留下十二元,其餘都上繳給當家的母親。他認為,家裡邊男女老少和和睦睦勤儉些,就能做到不虧吃穿;再有,自己這點錢拿回去補貼,就比別人家寬裕了。節下些錢來,也是為弟弟成家打算。因為,往後過下去,除了萬一發生意外,家裡邊要花錢辦第一件大事的,自然就是弟弟的婚事了。他的這種想法,有機會就常常正面說出來。這本來是很好的打算。可是好事也會被人誤解,就弟弟浩泉看來,則是哥哥嫂嫂明顯地不肯分家,原因自然是他們得益。他反而更想分開了。李玉媛的心,是一直偏向浩泉一邊的。她有她偏的道理。從前是因為浩林享過公爹的福。現在又有新的理由,做長輩的,已經替大兒子成了家,就算盡過責任了。往後的日子,是要集中精力幫小兒子成家。在沒有做完這件事之前,如果兩個兒子之間有矛盾,她是只許小兒子沾大兒子的光,不許小兒子吃大兒子的虧。更何況,大兒子賺錢輕巧,小兒子賺錢吃力,自然應該讓吃力的去沾輕巧的光。現在,陸存秀肚裡一個個小孩滾下來,這些小孫孫雖然是李玉媛的親骨肉,但供養他們並不是祖母的責任。祖母將來也吃不著孫兒的飯。她不會像從前公爹範全根那樣把錢花在第三代身上。至於做叔叔的範浩泉,自然更不相干。如果睜著眼睛吃虧,為什麼不分開!只不過浩林出去工作這件事,卻使母親動心。就她所知,他們這一家,四代以來,從不曾有人能夠赤手空拳出門去賺工資的。而且共產黨的飯,吃上了就是鐵飯碗,不會失業的。本來浩林也不過是高小畢業生,有什麼本領出去闖天下,就靠運氣好,一解放大量要人工作,給了他機會,現在可能乾了,進辦公室幫著做會計工作呢。可惜浩泉當時年紀太小,現在高小畢了業,誰也用不著他了。相比之下,又吃了一層虧。所以,浩林每月拿回來的錢,母親寧肯苦大家,也要存下一半來,準備貼給浩泉。浩林手裡的鐵飯碗不是祖傳的,母親沒法子要他讓給浩泉,但用這個辦法,也是把那鐵碗裡的飯,挖一半出來給浩泉吃,補償補償。如果分家了,就不能這樣做了。

為了這個,母親猶豫著在拖。但是,陸存秀心裡也有一本帳。丈夫每月把工資給了婆婆,自己袋里布疊布,要用一個小錢,得伸手向婆婆討,她又不是小孩子,很不樂意,更何況婆婆還扣緊了不大肯給。那麼,錢又用到哪兒去了?她也算出了婆婆的開支,是存心在積錢,積錢給誰,當然不是給她。是給小敘。給小叔是應該的,因為哥嫂有責任幫小叔成家。但是給多少?要有個數。應該給在明處,不要給在暗處。陸存秀也苦得來,也願意咬咬牙齒讓孩子們苦些,但是苦要苦得值得,婆婆的做法,陸存秀就覺得苦得沒有名堂。因此也就有了意見。婆媳倆就用開了心思。村子上有小販來賣糖的,賣水果、餅乾的,賣兒童玩具的,往時孩子要買,陸存秀總不許。現在變了,凡孩子要,她就說自己沒有錢,錢在婆婆身上,讓孩子去糾纏婆婆。自己也開始發牢騷,有一次浩林回家,三言兩語就說起了重話,宣稱進了范家的大門近五年了,襯衣短褲沒有做過一件,都穿娘家帶來的嫁時衣……李玉媛一聽,自然十分明白媳婦要當家了。眼看浩泉也有分的意思,只剩洗林不贊成,少數服從多數,那就分一分吧。

這時候母親已經有了主張,而且事前同浩泉說過了。後來分開,就完全是照著母親的主意分的。全家雖然已經有七口人,但土地證上有名字的只六個,只能按六份分。浩林、存秀、先來共得三份。浩泉沒有成家,按慣例分開後就同父母在一起過,所以也有三份。家具農具等什物也分了。另外則提出兩個條件,一個是將來活泉結婚的時候。浩林要貼出一半費用;另一個則是兒子有供養父母的義務,既然兩個人都跟著浩泉過日子,浩林就應該貼出一個人的糧錢給浩泉養老人。這條件似很有理,其實極不公平,因為父母都能勞動,他們跟著浩泉,並不是浩泉的負擔,而是把自己的一份上地和勞力都貢獻給了浩泉,這已經沾足光了,難道還要浩林供養著一個人替浩泉服務嗎?陸存秀不能接受這一點。吵起來。但是被丈夫勸住了。浩林對存秀說:“我們做小輩的,總是繼承了祖業,這麼多年敗落下來,能夠剩下這些給我們,已經不容易了。你不要怪娘,如果沒有她,這些房子田產也敗光了,還要分點債你還還呢。現在算很好了,要想開點,比如替父母還債吧!”於是就答應下來了。

出乎意外的是,住房卻並沒有計較。浩林結婚的時候,新房是做在廳屋後面的樓上的。現在這一間樓屋和樓屋前東面的一間廳屋,由浩林使用。哥東弟西,也是兄弟分房的慣例。西面一間廳屋、連同雙側廂和另開的一間半畜舍柴房,由浩泉使用。父母也住在浩泉的房子裡。這種分法,浩林的房子好,沾了浩泉的光,但浩泉和李玉媛都沒有提出意見。倒是浩林自覺說不過去,要再貼錢,他也貼不出。因此建議房子分了暫時住下再說,以後有了錢,造了新的再調整吧。對方也贊成了。 分開後各開爐灶。但是不到一年,就都進了初級生產合作社。再霎了霎眼睛,初級社就轉成了高級社,於是,分家時浩泉在上地方面佔著的一點優勢就沒有了。進社以後,父母在社里勞動,都有工分帳,到決分的時候,口糧也有標準,做了多少,還缺多少,浩林應該拿出多少錢供養一個老人,都可以從合作社帳面上得到答案。範煥榮雖然照樣是沉默著,但是人社以後,因為勞動有工分帳,就比單乾時積極得多,倒不是覺悟提高了,他的心也是偏的。和老婆偏反了方向。是向著大兒子浩林的。他是為浩林出力,減輕浩林的負擔。浩林對父親是好的,但是不理解他,世界上大概誰也不理解他,只似為沈默是他的習性,不知道沉默是他的悲哀。他也有自尊心,但是他已無可自尊,只能夠沉默著,少受些奚落。現在他工分多了,浩林幾乎就不用貼錢了。浩泉也無話可說。這也不是哥哥虧待他,是時勢造就的。哥哥現在已經是一個正式的干部了,分家以後對浩泉一直很友好。浩泉也覺得以後會有許多事情要仰仗哥哥,所以也樂意和好。哥哥不在家的時候,嫂嫂在勞動上有什麼困難,也常主動過來幫忙。例如賣大豬、分口糧、軋米和加工飼料,他都豁出肩膀幫著挑擔子。每次來,陸存秀必認真當一件事,如待匠般待,買菜、買菸酒、留飯。請小敘吃飽吃好才走。浩泉也從來不客氣,明知哥嫂家不寬裕,自家就在隔壁,有母親燒現成了給他吃,原不必破費哥嫂。可是他卻認為出了力氣,拿報酬雖然說不出,吃一頓就天經地義了。哪有吃了自家的飯替別人出力的呢!皇帝家都不差餓兵;哥嫂再大,總比不過皇帝呀!

只要有空,只要有一點酬勞,範浩泉還是肯幫別人的忙的。但是講到錢,就絕不通融,侄兒要做大刀,做手槍,只要拿木料來,他可以抽空做一把。剩下來的木料邊子,當柴燒。侄兒嘴饞要買塊糖吃,要他掏一分錢,那就辦不到。能節約一分錢的地方,他絕對節約,甚至節約兩分才舒服。積成了角就換角票,角票積成元就換元票,積成十元就換張大團結,換成了大團結就牢牢地團結著,非到萬不得已,決不散開。他積聚錢財的毅力是驚人的,好像他活在這世界上就為了這個。他來到這個世界上,除了錢也沒有見過什麼好東西。也不相信還有比錢更好的東西能夠吸引他。新民主主義也好,社會主義也好,集體富裕也好,個人富裕也好,在他看來極簡單,總是要錢,否則什麼都是空的,天上不會掉下來。小抽斗裡多存一張大團結,倒是同社會主義又近點兒了。他母親極稱讚兒子這種格調,物極必反,有了個不把錢當錢的父親,才有這把錢當磨盤的兒子。母親總誇耀說:“我家浩泉是一分錢都要正面反面看了幾次才捨得用的,為啥?那錢上面有他流的汗!” 這都不假,都是真情實話。 如果不是出於一種極其狹窄的務實心理,範浩泉十四歲高小畢業以後,原是可以繼續升學的。關鍵在於母親在影響他莫去讀。那時候母親當然還一點不懂新社會的事,也沒把浩林去糧管所做臨時工當一回事。認為是空串。在家不好嗎?又不是沒有吃,又不是沒有穿,又不是沒有住,到外面空串做什麼!她更不願心愛的小兒子離開她,她一再教他說:“種田錢,萬萬年,還是祖傳的現成家當最牢靠。唸書又怎麼樣?念上了,也不過是到外頭去端別人家的飯碗,聽別人家的吩咐,看別人家的臉色。哪裡有在家裡自由!要怎麼就怎麼。半夜三更餓了,要吃東西爬出來燒就是了。要面有面,要餅就餅,要蛋就蛋……再說你出去了,你該得的一份家當,倒挑了你哥哥,不是睜著眼睛吃虧嗎?要是念來念去仍舊念不上,在外面立不住腳,回家呢,身體倒唸書念懶了,種田也種不來了,倒反要苦一生。”這些話,像老和尚念經般不知念過多少遍。晨鐘暮鼓,曉霧夕煙,平原上豐茂的田禾和古老的傳統結合在一起,又實際,又堅固,不含一點水分,沒有一點空隙,只有捏在手裡的,踏在腳下的,含在嘴裡的,才是實在可靠的。 母親傳給浩泉的東西,竟是如此的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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